露露妈的闲言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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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真2

(2017-11-20 11:08:02) 下一个

彭真要求开放法制宣传

1984年4月19日,彭真委员长邀请北京主要新闻单位的同志到人民大会堂开会,讨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报道问题。这是全国人大的第一次。这次会议没有公开报道过。

秘书长王汉斌首先讲话。他说:上次开会以后,各新闻单位都传达了,落实了。今天再开一次会,谈谈怎样加强法制宣传的问题。彭真同志前天又找了副秘书长友林同志谈怎样加强法制报道的意见。我先谈一点想法。

一、对重要法律的宣传问题,有些基本法宣传的不够。《刑法》、《宪法》宣传的多一点,别的法宣传的不够,如《刑事诉讼法》很重要的,《商标法》、《经济合同法》、《文物保护法》。对主要法的内容要继续宣传。文化部写了一个报告,有些法过去都规定了的,应该通俗性的介绍,不用做专题评论性的介绍了。但有些还需要,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应该写一些专题文章、评论性的文章,介绍这些内容;去年人大选举,县乡两级选举也应该宣传,如机构改革,领导班子调整,选举县人大委员,党委一决定就公布了,这些问题比较多,有的纠正了,有的没有,写一些专题性的文章。

二、报道的多样化,自下而上或者自上而下提的问题。如开辟法律信箱、法律顾问、答读者问。人大在地方选举法,每个月都可以整理一下。法制报多宣传。

三、立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过去,人大常委会管得太死,讨论过程中有不同意见,比如在联组会上讨论《专利法》,都可以考虑报道。我们其实做了许多工作。如《专利法》原来是80多条,现在是19条。《统计法》也删改不少。有人提出这样会不会影响起草单位的威信。这是大家不习惯的问题。

彭真插话说:人大究竟是橡皮图章,还是权力机关的作用?

王汉斌接着说:起草单位的同志思想解放一点就习惯了。

四、法制的宣传,首先要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办事。在咱们国家要树立法制宣传的长期性。有些任免干部中不依法办事很严重。

彭真插话说:弄几个典型,通过报刊纠正这种违背国家选举法的例子。现在先不要讲,因为是在整顿过程中,变动比较多。有时是疏忽,有时是特殊情况,如国务院不能因为变动多少就改动人多少,现在对外暂时少发这样的稿。中央发通知,不点名也是可以的。你们一讲,问题就严重了。

王汉斌接着说:现在干部中不依法,不懂法,不熟悉,不习惯,不重视,嫌麻烦。候选人差额选举,有人就不同意。有人说,让人大选还要党委干什么。广西有17个人被抹掉了。针对这种状况谈谈。

彭真插话说:不一定都登报,但也不一定不登报。

王汉斌说:有些问题可以考虑。经济合同不合法的,也不敢告状,告了以后难办。

彭真说:这不是个小事情。10亿人里有4亿合同,这些合同可以省很多文牍主义,双方加起来就是8亿。这是群众的生活问题。

王汉斌说:如商标法。名牌生产乱指定。哪里都有大前门。现在只有上海、天津、青岛有大前门,告了是否损害中国烟草公司的威信。不宣传,法制观念树不起来。

彭真说:法律解释不是哪个专家个人的事。

王汉斌说:如陈秀云补选的事,哈尔滨是对的。报道做了,省里审查了,要更正一下,要依法来办。

彭真插话说:要实事求是。

王汉斌说:实事求是的报。新闻要结合宣传有关的法律,大家熟悉了,慢慢就好了。

五、彭真提出,最近通过的几个法律。光登法律,耐心看不行。要把内容分解。连续报道,介绍法律的内容,如《兵役法》的重要内容,、服兵役的义务,、优抚照顾问题。如《民族区域自治法》,这个制度与苏联的联邦不同,自治机关,自治州、区,代表比例、自治的权利,要有特殊政策、措施,可以分解几部分来介绍内容。如《专利法》要分别介绍,《兵役法》可谈起草情况。

六、关于人大的报道与法制的报道。文化大革命中党中央撤销主席的职务。把委员长都抓起来了。

彭真插话说:小平同志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强调,法律不以领导人的意见而改变,不以领导人的意志而改变,任何人都在法以内。南斯拉夫抓住了这一点,发了新闻。

王汉斌说:宣传人大活动是民主政治化,牵涉国家长治久安的稳定性。

彭真说:如果国家有法律,文化大革命能通过这些吗?所以,法律与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很大。如果有法律,可以减少文牍主义。

王汉斌说:法制宣传问题,彭真很重视,而我们给各报刊的支持帮助很少。应该检讨。各报很愿意加强,怎么报道不熟悉,只是我们没有提供素材。

彭真说:法律宣传建立个制度。规定个具体关系。这样执行下去就会逐渐加强。因为人大常委会宣传在逐步的建设完善中。因为,政法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法治。提出这个问题是怎样解决。首都各报负责人参加立法过程。如《专利法》原来86条,改成67条。原来《专利法》与日本、台湾差不多。现在外国人说,把资本主义、苏联的法结合在一块了。如《宪法》宣传党内、人大常委、宪法小组,中外反映民主气氛较好。《宪法》是民主集中制的产物。起草一年,有中央、地方的意见。开始考虑两院制,后来才决定是一院制。这个草案以后也改了很多。中央讨论了8次。每次讨论结果都是中央定稿。就这样通过时在大会上又改了30多处,比如增加了“知识分子作为三依靠的对象”,包括在会上提的一个字。洪丝丝说“人大常委和人大”,他认为是“或人大”。我与尚昆商量,还是不改。我们考虑不周到。皇帝是金口玉牙,他判个什么都是例子。他要整老百姓就决定了。我们不是这样,反复讨论。一个一个字修改。定下来后任何人都要遵守。这是民主集中制的产物,按民主集中制来执行。你们不参加立法不了解。你们参加审议和制定的过程,到通过的过程,你们都参加了。这样知道哪些需要报道。如人民日报,要发法的全文。有的报不一定登,根据各报的特点写专稿。内容都统一的不能动。定了以后的法就执行。百家争鸣,现在就是一家鸣。他不能批,一批就打棍子。在制定中各抒己见,定后就要执行。你们不参加制定内容,到时候不好宣传。全国人大法工委也当起草人,也可当编辑。各报宣传法本身,理论上的讨论,那是另外的事。大家按法律本身来宣传。有个性,有共性,形式可以多种各色。定下来,人大开会了。你们听起草法的说明。联组讨论时,你们可以参加。大组、联组会可以参加。人大与新闻单位一块搞法,如不久就要通过的《兵役法》,打起仗来就要送子上前线。讲清楚真正的权利和义务。《民族区域自治法》这个很重要,现在是区域自治与加盟共和国区分不明确。

王汉斌插话说:苏联表面上说其他国家能退出,但不准退。

彭真接着说:如宗教等还有好多问题,有新闻性,人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也出来了,立法过程中,也可提意见。根据《宪法》统一各法。今天就制定这一条,宣传你们搞,叫花子打狗,你们熟悉读者。

红旗杂志社王仁志说:我们讨论了明确法制是我们长期宣传的任务。理论性的问题:一、理论性的问题写时必须守法,依法办事。二、论述中国立法体系,核心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立法制度和立法体系。三、组织法学界写理论方面的文章,阶级性,社会性的。

彭真插话说:《尼罗河惨案》的电影是推理的。

王仁志接着说:四、对法做理论上的论证。

中国法制报庄重说:我们的报纸是司法部创办的。今天的会很重要,对我们是个很大的鼓舞、教育。我们的问题是:一、民主方面报道得少;二、形式不活泼。有人反映,看法制报,就像看到旧警察的面孔。

人民日报的李庄说:一、关于法的宣传办法少,枯燥,但还要宣传下去。二、通过典型案例来宣传法律的重要性。三、写一批虚实结合的文章。有的开始组稿。一个月出法制专刊。

《中国日报》的同志说:我们的报纸出版两年了,还在摸索阶段。期望有关人士给予帮助。一、国外读者关心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但还存在一些偏见与误解。法律宣传是这一部分,以后要加强。二、人大是实行民主的机关,立法讨论。国外读者很关心,希望为我们报纸提供采访条件,希望单独采访稿件。赵紫阳访问美国,李先念访问尼泊尔我们都去参加了。尽可能安排这样的机会。三、摘要有利于对外宣传的部分。四、法律全文英文定稿,说主要的内容,比如权利与义务,世界上我们的公民最广泛。当然像《中外合资法》。

彭真说:共性的东西是这样,下面大家发挥个性,争取《中国日报》记者采访。

《中国日报》的同志说:五、增加外交实质性的内容。

彭真说:比如,昨天京都议会代表团在北京的活动,可以写具体一点,不要只讲亲切地谈话。

《中国日报》的同志说:过去打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的消息发的不及时。六、《中国日报》发行7万份。各报支持。七、编成套的书。

彭真插话说:你们可以知道,但不要有闻必录。

《中国日报》的同志说:全国人大发布新闻材料,做介绍,与新闻单位建立关系,了解信息的关系。我们作前台的工作,法制委员会作后台。全面进行法制宣传。法制委员会当顾问。

《解放军报》的姚远方说:我们报道的很差,很少。没有法律编辑,没有专栏,思想因循守旧。“左”的影响,跟不上形势,清除“左”的影响,也包括对法制宣传认识不足。教育者首先自己受教育。回去自己批评自己。一、宣传《兵役法》,指出当兵吃亏的论点。二、优抚政策的问题,现在农村是责任制,怎样做好这一工作。三、独生子女的问题,现在送儿上前线不容易,不把爱国主义教育宣传好不行,要说明没有祖国就没有家,爱国主义都不是与己无关的。

中国新闻社的同志要求参加议会的采访活动。他说:中国的华侨多,像泰国、缅甸的华侨很多。都需要了解中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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