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 Day or One Life

唯读书与写字不可辜负
正文

2017年7月阅读观影笔记

(2017-08-02 05:13:32) 下一个

这个月看的书不多。我实在太需要时间了,工作家务用去90%的时间,留给自己的太少,希望再过两三年,孩子们大点,家里经济再好点后,我的时间能多些。

上次网友采石矶说等到不再懒惰时发现没时间了,我回答说:还有时间,不晚的。我真不是矫情或灌心灵鸡汤。我是这样想的:以我们现在四十岁算,我们至少可以活到75岁,也许还不止,但75岁之后,也许老糊涂了。从40到75,有35年的时间,如果有心做点自己喜欢的事,难道会没有时间吗?只要不是想着出名,想着成名趁早,现在开始并不晚。我就是这样想,也在这样做。

先接着上月的菲茨杰拉德阅读再啰嗦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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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哈罗德·布罗姆的《短篇小说家与短篇小说 》,他谈到菲茨杰拉德时,特意拿他和海明威作比较。他将海明威比作拜伦,菲茨杰拉德比作济慈。有趣的比较。他说:

“如果说欧内斯特·海明威是我们这个年代的拜伦,那斯科特·菲茨杰拉德便是我们时代的济慈的几个主要候选人之一。但是与拜伦和济慈不同的是,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是好朋友。尽管《太阳照常升起》和《了不起的盖茨比》有相似之处,但是这两位作家的短篇小说无论从写作套路、观点及风格上来看,差别还是很大,除了主题上偶有相似。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两人在小说步骤上多少受约瑟夫·康拉德的影响,而他们各自又有自己的模仿对象。海明威承认自己受马克·吐温的《哈克伯利·芬》的影响很大,不过他的诗意行文风格却是来自于沃尔特·惠特曼,也许连他自己都未意识到这一点。菲茨杰拉德学的却是亨利·詹姆斯和伊迪斯·华顿,他们的社会背景更符合菲茨杰拉德对财富的梦想及对曾经的声色犬马济慈般的怀旧。

《夜色温柔》(书名来自于济慈的《夜莺颂》)开头很美。菲茨杰拉德的两本名著参差不齐,都有自我放纵的意味,而未完成的《最后的大亨》则略为混乱。从菲氏的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里都能找到济慈的颂歌和史诗片段的影子,有些寓言的味道,有的颇具想像力,有的则完全没有。《五一节》以戈顿斯·特里特自杀结尾,一位怀才不遇的艺术家在24岁时给自己下了最后的判决。《像里兹饭店一样大的钻石》,奇思妙想,以接受“幻灭那寒碜的礼物”而结束,主人公竭力灌醉情妇:“让我们相爱一会儿,一年或两年吧,就你和我”,然而,并没有学到济慈那“心灵情感的神圣”,还差得远。

在艺术性上,菲氏的《重访巴比伦》甚至超越了《了不起的盖茨比》,与海明威的短篇小说相比,也有过之而无不及。巴比伦并不是什么巴黎(在格鲁德·斯坦因和海明威的时代里)反而更像A.E.豪斯曼的“失乐园”。查利·威尔斯,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人物,更像是受到惩罚,而非犯些小罪罪有应得。丧妻,又失去了女儿 ,威尔斯深感悲怆、痛苦、怀旧及悔恨。失落的一代的挽歌,《重访巴比伦》像济慈的颂歌和海明威的短篇小说一样风格老道。受两者的影响,却又保持了一段精准的美学距离。

菲茨杰拉德的最后阶段,是他在好莱坞的那几年,以短篇小说集《疯狂星期日》为典型,是他走下坡路的那几年中最完整的故事 。济慈的创造与毁灭的辩证充斥了《疯狂星期日》,书中,迈尔斯·卡尔曼以命中注定的渴望为其艺术买单;乔尔·科尔斯向自我迷失漂去。最具戏剧化的要数斯黛拉·沃克·卡尔曼,她是菲氏笔下的致命的缪斯,不但融合《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的黛茜,《夜色温柔》中的尼可,甚至不能提及的泽尔达·菲茨杰拉德,最后的南方女郞,也化身其中。

(以上是我的简单翻译,没有润色,有些地方也许错了)

加缪的持续阅读 ——《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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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谬。淡漠。厌倦。麻木。

这个评价很中肯:即使放到近七十年后的今天,《局外人》仍然是一部很酷的小说。主人公那冷冷的语调,那不动声色的表情,那懒洋洋的姿态,那优雅的无聊,至今依然能让我们着迷不已。《局外人》就像一个经典文学版的硬汉侦探,不过,他追捕的不是罪犯,而是人生的荒诞与虚无。

人在异己的世界中的孤独、世界的荒诞,却并不绝望和颓丧,他总在提醒人们他的主人公是幸福的。

默尔索以局外人的身份活在世上,对一切淡然处之,最常说的话是“怎么样都行”,他明白“出路是没有的”,故而懒得费力琢磨什么,活着吧。交友、恋爱、工作、生活,什么都是“怎么样都行”。

小说从母丧开始。被他送到养老院的母亲死了,他没有哭。然后卷入莱蒙的感情纠纷中,杀了人。其实在莱蒙这桩事情中,他本是局外人,阴差阳错他却杀了人。若分析小说结构,奔丧只是铺垫,与莱蒙的交往是叙述,杀人算是高潮,然而故事的重点则在后面审判部分。

法庭审判,像一场荒谬的闹剧,所有的人都很忙,预审法官、律师、法官、检察官、证人。大家忙于讨论他这个人,分析他的灵魂,而他,作为被讨论分析的主题,却禁止参与,只有在旁看着的份,他不能为自己说点什么。

最后,他这个杀人犯因为道德原因,因为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流泪而被判砍头死刑,跟他杀没杀那个阿拉伯人没有关系。检察官说:“我控告这个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荒谬的世界里,默尔索是个局外人,是个看客。当然,以俗人的眼光看,他自己放弃了生命。

小说的开头很棒: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

在小说第一部分里,加缪便借用护士代表之口说出了小说主旨:进退两难,出路是没有的。

“她对我说:‘走得慢,会中暑;走得太快,又要出汗,到了教堂就会着凉。’她说得对。进退两难,出路是没有的。”

我比较八卦,来几句与文章无关的闲话:

加缪说过:在我看来,没什么比死在路上更蠢了。结果他自己死在了路上。这像是命运跟他开的玩笑,是命运的捉弄。荒诞、荒诞!然而对这个以研究和表现荒诞成名的存在主义作家来说,倒是死得其所。

 

《人间失格》 日本太宰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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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旅行带上了这本薄薄的书。日文中“人间”就是人的意思,所谓人间失格,就是丧失了做人的资格。

这本书读完后,我并没有找到认同感。书中的主人公像是个尴尬的存在。他怕人类,为了掩饰自己,总是在人前插科打诨搞笑,又害怕被揭穿。从青少年到中年,酗酒、沉溺女色、参加“非法”左翼团体、企图自杀。我不懂他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要这样。他自己的解释是家中兄弟们多,为了吸引爸爸等长辈的爱?不明白,看来没有击中我。但似乎很多人理解他,甚至认为写出了自己的心声。

这本书的销量居然超过夏目漱石的《心》,《心》是我从中学时代就看起的书,时不时翻翻,每每看它,让我心灵平静。我已不在乎书中的故事,而是它带给我的感觉及回忆。也许我在十七八岁的年纪看这本《人间失格》,会有不同感受,甚至找到共鸣?即使有,也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吧。

上豆瓣看了一下评论,看来有人跟我的感觉差不多。这种所谓的颓废、黑暗情绪是他自己的选择,有人说他“胆小鬼连幸福都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作者一生自杀五次,在写完这本书后的当年便跳水成功自杀了。

生而为人,对不起。

 

弗兰纳里·奥康纳的短篇小说《好人难寻》和《上升的一切必将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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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的阅读目标是弗兰纳里·奥康纳的短篇小说。我打算用七、八两个月的时间看完她所有的作品,好在她去世得早,作品不多。两部长篇,32部短篇,一些书信集。决定彻底了解这位作家及其作品。

奥康纳美国佐治亚州人,生于斯长于逝于斯,信奉天主教。终生未婚,也未听说有什么男朋友或未婚夫,她主要和母亲生活在佐治亚州的乡村农场里。这成了她的故事背景。她的主题便是美国南部乡村,每篇小说都有天文教的痕迹,但她反对用小说来宣扬宗教。39岁因红斑狼疮去世。

奥康纳的小说被归类于南方哥特式小说,这类作家有十九世纪的爱伦·坡、霍桑,二十世纪的田纳西·威廉姆斯、杜鲁门·卡波特、卡森·麦卡勒斯(这又是一位女作家,看了她的一部长篇,也很喜欢)。“南方哥特式小说”常常弥漫着恐怖、荒凉、神秘、腐朽的气息,情节中也不乏暴力、邪恶、阴暗、离奇的成分。出场的人物往往外形古怪、性格反常、行为乖张;故事的发生地往往破落、封闭、充满不祥之兆;故事情节往往荒诞、离奇,甚至充满暴力。对于评论家将她归为此类,她说:“anything that comes out of the South is going to be called grotesque by the northern reader, unless it is grotesque, in which case it is going to be called realistic.”

这个月看的两部短篇小说集《好人难寻》和《上升的一切必将汇合》就鲜明地体现了上述特点。对此,奥康纳自己的解释是:“对于耳背的人,你得大声喊叫他才能听见;对于接近失明的人,你得把人物画得大而惊人他才能看清。”这些美国南部乡下人,他们都是些性格上有些瑕疵的人,故事的背景也常能看到宗教或种族问题。

《好人难寻》一共10 个故事,我很喜欢其中的《A Good Man Is Hard To Find》(好人难寻)、《The Life You Save May be Your Own》(救人就是救自己)、《The Artificial Nigger》(人造黑人)、《Good Country People》(善良乡下人)。这四篇是我会再度重读仔细分析并努力模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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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升的一切必将汇合》一共8个故事 。我喜欢其中的A View of The Woods》、《Revelation》和《Parker’s Back》。

《好人难寻》出版于1955年,《上升的一切必将汇合》出版于1965年。前后相差10年,按理说后者应该更成熟,但我似乎更喜欢《好人难寻》这本书。许多作家都是成名书写得最好。

当然,《上升的一切必将汇合》中的A View of The Woods》就写得很不错。哈罗德·布鲁姆评价奥康纳时并未仔细分析她的早期作品,倒是将《A View of The Woods》分析了一下,说这个短篇是“the ugliest of O’Connor’s stories, yet one of the strongest.”故事里的外公和9岁的外孙女两个人物个性极其丑陋。因为两人非常相像,所以很难分清谁更令人厌恶。

小提一笔《Parker’s Back》。派克的first name是Obadiah Elihue,但他从来只让人称他为O.E.,也不告诉任何人这两个字母代表什么。最后他还是告诉了妻子,并为了妻子在后背纹上基督的肖像。可惜妻子根本不领情,在她心目中,基督是种精神,是spirit,没有任何形象。而在一般南方人心中,基督的面目让人噤声。派克后背上的纹身将永远跟随他了。小说结尾中,派克这个大汉在树下哭得像个baby。

在此我要说说派克的名字,Obadiah 和Elihue是两个圣经人物。Obadiah不是什么英雄人物,也許跟坚挺不屈的Elihue比較起來,他并不怎样讨人喜欢,他以供养神的仆人来服事神。Obadiah 和Elihue之间,缺乏相互的同情,因为他们两個人实在太不相同,很难了解对方的呼召;唯一的相同点是他们都敬畏神,从这个方面来理解这篇小说就好懂了点。派克和他妻子就像Obadiah 和Elihue一样。

题外话,Sinéad O'Connor有首歌曲就叫《Vampire》,唱的就是Obadiah。而演唱者又叫O'Connor。很好听。真是谜一样的巧合。

Image result for everything that rises must converge奥康纳注重细节描写。写景状物都很棒,令人置身其中。

作为延申阅读,我读的了她的讲稿《小说的本质和目的》,她说:收集素材是小说作家的一项最基础也最卑微的工作。她也说:或许没有什么全新的故事可讲,但永远有全新的讲述方式……对我颇有启发。

最后引用 她的一句话:

如果一个小说家不是出于赚钱的念头而苦苦支撑,那一定是救赎的希望支持着他,不然他无法熬过写作的苦行。

 

电影

本月看的电影也不多。

《爱情是狗娘》

Image result for 《爱情是狗娘》 贫穷哪里都一样。肮脏、破败。由此衍生出残忍血腥就理所当然了。

《将来的事》 (Things to 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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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莎贝尔·于佩尔老了,走路的姿势不太好看。中产阶级的故事,文艺腔很重,整个故事没有高潮。结尾让人有点失望。貌似我看电影很注重结尾?

《立春》 导演顾长卫,主演蒋雯丽

我很久没看中国电影 了。这一部挺好,至少在某些方面能触动你的心,一部电影能这样便够了。

“立春一过, 实际上城市里还没啥春天的迹象,但是风真的就不一样了。风好像在一夜间就变得温润潮湿起来了,这样的风一吹过来,我就可想哭了,我知道我是自己被自己给感动了。”

才华不足以支撑梦想,求而不得,自寻烦恼。渺茫卑微,心存希望,又自觉高人一等,挣扎。 如有执念,必然痛苦。

现实的苟且,心中有诗和远方的一群人。那些不愿平庸的人,宁吃仙桃一口,不要烂杏一筐的人。

“每年的春天一来,我心里总是蠢蠢欲动,总觉得会有什么事发生,但是等整个春天都过了,什么事情也没发生。我觉得有点儿失落,好像错过了什么。”

在一个浑浑噩噩的红尘俗世,不甘平庸,得要有资本,才华不足的他们该有多么的艰难。念普希金的周瑜,想成为梵高一样的黄四宝开了婚介所,渴望去巴黎歌剧院一展歌喉的女主角卖羊肉去了,男芭蕾舞蹈家穿着监狱的布鞋在监狱里踮起脚尖。

电影中有很多骑自行车的画面。我记得三次。第一次是周瑜骑车上班时听到广播里王彩玲唱歌剧,整个故事由此开始。第二次,王彩玲骑车逆风而行,踩得那么艰难,喻意很明显。第三次,胡金泉求假结婚被王彩玲拒绝后,大雪夜里骑车回家,泪流满面,雪一直下,他一边流泪一边骑车。那是彻底绝望的表现,无路可走,最终主动选择监狱躲起来。

前几天在三人图说的某一期中看到一句话,大意是说一部电影至少要对得起的观众的智商。我们看电影并不需要太多复杂高深的推理或知识,只要看后能引人思考,留点什么,便行了,比如《立春》。

《看不见的客人》  (Contratiem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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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的娱乐电影。不恐怖,不血腥,不色情,却非常吸引人。完全被电影带着走,故事抽丝剥茧,处处伏笔,层层反转,大胆又缜密,人性的良知与恶,交织斗争,俨然将悬疑氛围的渲染发挥到了极致。

七月末下载了好些据说是烧脑的电影,准备八月份看完,计有:《非常嫌疑犯》、《杀人游戏》、《她》、《这个男人来自地球》、《大卫·盖尔的一生》、《控方证人》、《黑洞频率》。不少了,能不能看完还是个问题。时间太少了。

喜欢的句子:

人们宁愿去关心一个蹩脚演员的吃喝拉撒和鸡毛蒜皮,也不愿意去了解身边人波涛汹涌的内心。

海中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向来心是看客心,奈何人是剧中人。

七月发生了什么事?

诚品书店创始人吴清友去世。7月18日晚,诚品集团确认,吴清友在台北医学大学附设医院病逝,享年66岁。吴清友曾说:我们会面对现实经营的压力,但没有商业,诚品不能活;可是没有文化,诚品也不想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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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6)
评论
flyflower 回复 悄悄话 一个月就看这么多,太厉害了。
cc_claire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Backcountry' 的评论 : 那我只能说全凭个人感觉了。因为在我看来,Maugham与这两人更不搭。无论Maugham的长篇还是短篇,与Fitzgerald相比,我感觉更不是一个路数啊。要说有什么相同,就是两人都是二流作家?
夕阳影里一归舟 回复 悄悄话 这两人都以长篇著名,尤其海明威。倒想看看他们长篇的比较,Genius就把他们放一起了。

你读的书都很烧脑:-)一个月读了这么多,服了。


“人们宁愿去关心一个蹩脚演员的吃喝拉撒和鸡毛蒜皮,也不愿意去了解身边人波涛汹涌的内心”,说得好,看看文学城首页:-)
Backcountry 回复 悄悄话 I think it makes more sense to compare F. Scott Fitzgerald to Somerset Maugham, such as "The Great Gatsby" to "The Razor's Edge", same style same topics but different levels of deep thinking. I personally believe Fitzgerald is overrated.

Hamingway, is a different story.
cc_claire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Backcountry' 的评论 : 我怎么觉得一点不奇怪呢。在文学史上,他俩都是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两人年纪相仿,又是朋友,同是那个时代的出名作家,放在一起比较是多么正常。
Backcountry 回复 悄悄话 Don't know why making comparison between Hemingway and Fitzgerald. I think their styles are so different and they focused on totally different societies. The Great Gatsby is good, but not that good in my 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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