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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书第二课:施馬加登——现代基督教的开端

(2017-03-18 10:35:44) 下一个
各位弟兄姐妹平安。今天是2017年3月19日,请打开圣经,加拉太书2:4-14,
 
“4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5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6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7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8(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9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10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11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12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13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14但我一看见他们行的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感谢神的话语。加拉太书第2章这段经文给我们的启示是双重的,或者说我们可以从中看见教会内部纷争的两个基本原则。第一,真理的原则。保罗在传道侍奉中并没有完全屈服于耶路撒冷“主教区”的淫威,因为他侍奉的不是政治和权力,而是真理和教会。第二、合一的原则。保罗并没有 因这场纷争而与耶路撒冷教会彻底决裂,正相反,弟兄还是弟兄,支持耶路撒冷仍然支持耶路撒冷。事实上保罗将这个原则同样应用于加拉太教会和哥林多教会对他的弃绝上。路德的宗教改革和施馬加登信条充分体现了第一个原则;但与此同时,我个人认为,如果说奥斯堡信条还在勉力追求第二个原则,那么施馬加登信条已经开始与天主教处于敌对关系了。这个责任当然不能完全归咎于路德,罗马方面的顽固和当时政治局势的变幻,以及路德阵营内部的搅扰,应该为施馬加登的分裂承担主要责任。另外,由于路德误以为自己时日无多,将这份文献视为最后告白,这种心态无疑加强了施馬加登信条的决绝态度。施馬加登信条开启或坚固了现代基督教的两种特质:一方面,系统神学和教义化;另一方面,分门结党和碎片化。今天的课程同样分为这三部分:历史背景、信条内容以及历史反思。
 
愿那建造教会带领保罗胜过阴间之门的主耶稣基督,今天加倍与我们同在。阿门。
 
一、历史背景
 
1、教皇方面
 
从路德95条论纲到奥斯堡信条,罗马教皇已经更换了4位,依次是利奥十世(Pope Leo X;于1513年3月9日—1521年12月1日岀任教宗),亚德六世(Pope Adrian VI;1522年到1523年为教宗),克勉七世(Pope Clement VII;1523至1534年担任教宗),保禄三世(Pope Paul III;于1534年-1549年岀任教宗)。我们说过,这些教皇都是具有某种改革意愿的教皇,但与此同时,他们坚决反对路德的宗教改革。其中利奥十世和保禄三世尤其强硬,而正是在保禄三世时期,形成了施馬加登信条。保禄三世先将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逐出教会,然后与德国改革教会发动战争;他用耶稣会和天特会议为天主教开辟了现代方向。
 
1536年6月4日保祿三世诏令教会于1537年5月23日在意大利的曼托瓦市(Màntova)召开教会会议。但教皇的目的并非要耐心听取宗教改革的意见,而是要“彻底摘除路德宗派如恶毒瘟疫般的异端(Bull concerning the Reforms of the Roman Court,1536年9月23日;参见路德文集第16卷,1914年)。事实上罗马方面第一考量的根本不是真理问题和教会合一问题,而是他们所侍奉的权力和尊严。正因为如此,曼托瓦会议从未举行,罗马方面根本不想倾听和接受路德教会的解释。最终这个会议变成了1545年的天特会议,而天特会议正式确立了天主教坚决与基督教决裂的保守立场,也奠定了现代天主教的基本教义。
 
2、德国方面
 
在施馬加登信条起草之前,施馬加登同盟成立并已经与天主教的军事同盟处于战争状态。罗马方面已经坚决拒绝了奥斯堡信条,并勒令路德教会必须在1年之内放弃他们一切的“异端”,否则要他们“尝尝剑锋的滋味”。就是在这种情况之下,支持路德思想的邦国于1531年2月27日组成了军事同盟,即“施馬加登同盟”(Schmalkaldic League),以对抗天主教的联军。当然这个同盟起初是一个宗教自卫组织,因为承认奥斯堡信条是加入同盟的先决条件。亨利八世因为拒绝签署奥斯堡信条,结果被拒于同盟之外。在这段时间里,德国的政治领袖同时是教会领袖。萨克森选侯F-约翰(Johann Frederick I)就是他们当中杰出的代表,他也被称为Johann the Magnanimous或 St. Johann the Steadfast, Champion of the Reformation。
 
“坚定的约翰”在决裂的立场上甚至比路德更为彻底。尽管路德知道罗马方面根本没有开会的诚意,但仍然说服选侯F-约翰(Johann Frederick I)出席会议,而F-约翰于1536年12月11日任命路德预备一份在会议上表明路德教会信仰的文件。这份文件在1537年2月7日于德国施馬加登举行的路德教会会议上先行讨论;这次会议实际上是施馬加登同盟会议。选侯F-约翰首先表明了他自己决绝的立场:“无论身在和平或战争之中,即使财产和生命都处于危急状态,在不背叛上帝的情況之下,我们绝不在这次会议中屈服”。德国新教方面的决绝态度,首先是对罗马方面决绝态度的反应。两者的对立可以参考The Canons and Decrees of the Council of Trent,与Martin Chemnitz(1522-1586,马丁开姆尼茨)编撰的Examination of the Council of Trent。
 
3、路德方面
 
路德开始着手准备这份文件的时候,1536年 12月18日爆发一场大病,以至于让他觉得自己时日无多。路德在施馬加登序言中多次谈到他当时那种临终心态:“倘若我真的死了,那些還活著且在我之後的人,除了擁有我早先所發行的信仰宣認之外,還會多擁有我的這份見證與信仰告白。這是我直到如今一直承認持守的信仰,而且靠着上帝的恩典,我還會繼續的堅持下去”。路德认为施馬加登信条是他改革神学的总结,也是他最后的信仰告白。而且人们普遍认为,施馬加登信条是“路德真正的最后遗嘱与信仰声明”。路德的目的是借此表达:“什么是我们愿意和能对罗马天主教派所做的让步,和哪些方面的重点是我们决意坚持和维护到底的”。我们可以理解,即将安息主怀的心灵状态会让人胜过一切政治恐惧,并愿意用最彻底的方式向人类和仇敌表明自己的思想和立场。而从1517年到1537年,20年时间里罗马对路德的改革和生活唯一的奖赏就是不断地控告、羞辱、弃绝和杀害。这是一个被教会最高当局开除教籍并判处死刑的基督徒;凡攻击路德过于决绝的人首先应该将自己放在路德的位置上。
 
4、内在搅扰
 
施馬加登同盟在1537年2月8日会议如期召开,但很多成员因为信条内容过于激烈而拒绝签署。他们更愿意返回《奥斯堡信条》的立场上去。路德因病不能出席会议,最后,墨兰顿说服与会者撤出了这份文件。换言之,实际上施馬加登同盟并没有正式接受施馬加登信条,尽管出席会议的44位路德教会的代表签署了该信条。其中有5位來自德國南方城市的代表,因为更认同茨温利的圣餐观点而拒绝签署。路德面对的不仅仅是教皇方面的伪善和凶恶,也面对内部的背叛和潜在的敌人:“但是有一些极为恶毒的人,在这些人当中,不但有敌对者,还有那些自称是属于我方且冒充为我们的弟兄的人,竟敢直接引用我的著作和教导來反对我”。路德在施馬加登信条的序言中这样悲观叹息:“亲爱的上帝啊!当我死后,不知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啊”。
 
宗教改革阵营内部埋伏着茨温利加尔文这样的极端分子,也埋伏着生命神学一系的菲利普主义者。面对左右夹击和内外交逼,路德这样感慨:“我独自一人如何能堵住魔鬼那悠悠众口呢?特別是那些如此恶毒之人,他们绝不会倾听或是关注于我们所写的东西。相反的,他们用尽一切的努力,使自己仅仅忙于如何能毫无羞耻地扭曲和曲解我们所说的每一个字。对于这一切,我就让魔鬼自己回答,或是,最后就让上帝的愤怒回答好了,因为这正是他們应受的惩罚”。
 
内部搅扰是从哪里来的呢?根本原因是牧者的政治偶像压倒了牧养羊群的使命,于是主教们宁愿投身内战而不顾教会的和平。路德说:“但是我們看到各主教所管轄的區域,到處都有如此之多的教會是閒置荒蕪的,這情景令我們傷心難過。然而儘管如此,不論是主教們還是教會的神職人員,對這些可憐百姓的死活卻仍漠不關心。即使基督已經為他們而死,但是他們還是不能像這位好牧人對祂的羊羣說話〔約翰福音10:11-18〕一樣來聆聽基督的話語。這景況使我不寒而慄,害怕將來有一天祂會差派一整個天使議會降至德國,就像所多瑪和蛾摩拉城〔創世記19:1-25〕一樣,將我們完全都消滅,因為我們以議會這藉口邪惡的嘲弄祂”。施馬加登信条在1577年完成的《协同书》中则正式收入路德教会的认信教义,因为那时路德会与改革宗以及菲利普主义已经完全分道扬镳。
 
二、基本内容
 
因此,我们必须从以上4个方面来理解施馬加登信条的“极端立场”。我们这样说并非要论断施馬加登信条的内容是极端主义的,而是说当我们评论其极端倾向的时候,要返回当时的历史背景之中去。同时,我们更应该从路德的文字中领受那些充满真理之光的见证。现在我们要藉着下面的目录了解施馬加登信条的基本内容,仍然要求学员最好记诵之。
 
马丁路德博士序
第一部分:論上帝的權柄
第二部分:論基督的職分與工作
第一條    論耶穌基督
第二條    論彌撒(向聖徒祈求)
第三條    論修道院與全體修士之集會
第四條    論教宗制度
第三部分
第一條    論罪
第二條    論律法
第三條    論悔改
第四條    論福音
第五條    論聖洗禮
第六條    論聖餐禮
第七條    論鑰匙職
第八條    論認罪
第九條    論革除教籍
第十條    論授聖職禮與召請
第十一條  論神父婚姻
第十二條  論教會
第十三條  論人如何在上帝面前稱義以及如何行善工
第十四條  論修道誓約
第十五條  論人的傳統
 
施馬加登信条的基本论题与奥斯堡信条大体相类,只是在立场上更为坚决。而施馬加登信条的三部分基本对应圣父、圣子和圣灵(教会),其中教会部分篇幅最长。而我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个重要的论题:反对教皇权;反对改革宗;反对灵恩派;反对主教权。
 
第一部分 論上帝權柄這令人敬畏的條款
 
基本内容是三位一体教义的告白和大公信经的重复。而这部分内容最短,原因是:“有關這些條款,沒有任何可爭執或辯論的,因為都獲得雙方的承認。因此,現在無須進一步的討論這些論點”。
 
第二部分 論耶穌基督的職分與工作之條款;也就是:我們的救贖
 
路德所谓首要条款就是基督的称义。而就是在这里,路德正式将教宗与魔鬼并列,甚至置于魔鬼之上;“教宗是真正的基督終結者或稱敵基督者”。需要警惕的是,路德对弥撒、修道院的极端否定,以及对教宗制度的彻底抨击,客观上开始带领基督教远离圣礼型教会,远离教会,走向平民主义和反教会的现代灵恩运动。另外,我也不认为路德对教宗的评价是完全客观的:“最後,教宗制度甚麼都不是,而是魔鬼本身,因為他藉着推銷彌撒、煉獄、修道生活、個人善行、與錯誤的崇拜儀式等謊言(事實上,這就是教宗制度)高舉自己過於上帝,並與上帝對抗。同時,對於所有不高舉並尊崇他那些令人憎惡之事過於一切的基督徒,他還予以咒詛、謀殺,並毒害他們”。我承认教宗有时候如此,但如果你说教宗一直如此,并以杀害为业,这不是事实。
 
第三部分
 
我們可能可以和那些有學識有理性的人,甚至是在我們自己人當中討論下列的這些條款。教宗與他的教廷則是對這些事情一點都不在乎。對他們而言,良心算不得甚麼,錢財、榮耀,和權勢才是一切。
 
第二部分完成了对教宗的审判,而第三部分则是彻底与之分道扬镳。实际上第三部分是进一步论述路德教会与罗马教会之间的主要分歧,即不可以妥协的条款。
 
第一條 論罪
 
继续讨论原罪和自由意志等问题。路德的这个论述是很有力量的:“因為若這些教導是屬實的話,那麼基督的死就是徒然。而且人也不會有瑕疵或罪惡,基督也就不必為我們而死。或者,祂只為人的身體死,而不為靈魂死,因為既然靈魂是健全的,那麼只有肉體才會死。”
 
第二條 論律法
 
路德在这里论及了世人对律法的两种反应:敌视律法(抗拒律法)、自高自大(以律吃人的问题没有展开)。而律法真正的功用是使人知罪。
 
第三條 論悔改
 
路德反对两种极端:罗马的补赎和新教的一次永远。路德也在这里进一步阐述了律法和福音的关系。他用很长的篇幅进一步攻击罗马的赎罪券政策,而赎罪券政策源于天主教错误的悔改神学。值得一提的是,路德在这里针对加尔文主义的疯子及其“圣灵永驻”论所作的评论实在有预见性:
“對基督徒而言,這種悔改要不斷的在其生命中持續下去直到死亡為止。因為人終其一生,都要以這悔改與餘留在我們肉體中的罪惡奮戰。保羅曾親自證實,他與他肢體中的律交戰(羅馬書7:14-25)時,靠的不是他自己的能力,而是藉着那隨赦罪而來的聖靈恩賜〔羅馬書8:1-17〕。這恩賜每天潔淨和除去殘留在我們肉體中的罪,並在我們裏面工作,使我們成為真正純淨與聖潔的人。教宗、神學家、教會法學家,並其他的人,對這事卻一無所知。殊不知這道理乃從天上而來(藉着福音彰顯出來),但是那些邪惡的聖徒卻稱它為異端。就另一方面而言,某些教派可能出現,有些可能甚至已經存在了。就如在農民反叛時期,我曾碰到一些人,他們認為,人只要一旦接受了聖靈或是得到罪的赦免,抑或是成為信徒後,即使他們在日後犯了罪,仍能保有其信心。因為他們認為這樣的罪,是不會傷害他們的。他們說:「隨心所欲的去做吧!如果你相信,這一切都等同於無有,因為信心能塗抹所有的罪」之類的話。他們又說,若是有人在領受信心與聖靈之後犯罪,那麼他就是從未真正擁有這聖靈與信心。我就曾經遇過和聽過許多像這樣的瘋子。我擔心這樣的魔鬼仍存在他們當中。所以我們有必要知道和教導:聖潔的人即使仍具有並能感受其原罪,雖日日悔改並與其爭戰,一旦當他陷入明顯的罪中時(如同大衛陷入姦淫、謀殺,和褻瀆的罪一樣〔撒44 母耳記下11〕),那麼信心和聖靈就已經離開他了。因為聖靈不允許罪惡掌權,亦不容其占優勢好遂其所願的犯罪,反倒壓制和遏止罪惡,使其不得如願的犯罪〔詩篇51:11;羅馬書6:14〕。若是罪惡能為所欲為,那就表示聖靈和信心是不存在的。因為聖約翰說:「凡從上帝生的,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約翰一書3:9〕。聖約翰又說:「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就是欺騙自己,真理就不在我們裏面了。」〔約翰一書1:8〕,這話也是真實的”。
 
第四條 論福音、第五條 論聖洗禮、第六條 論聖餐禮、第七條 論鑰匙職
 
路德强调福音是藉着圣道、圣礼和钥匙权临到的。只是他没有论及这三个方面构成教会的基本真理。强调洗礼之中圣道的重要性,重申支持婴孩洗礼。与奥斯堡信条不同,在这里路德公开与天主教变质说分裂。
 
第八條 論認罪
 
路德对加尔文主义和灵恩派的批判再一次光芒四射:“激進的改革派教導:人應當在上帝的道以外尋求祂,當倚賴他們自己內心的感覺、思想,以及其他所謂的「屬靈經驗」來取代上帝的道。(Schwärmer意為嗡嗡作響的蜜蜂)「除了藉着傳講的聖道和聖禮之外,上帝不想用任何其他方式對待我們。」所以祂說話,我們傾聽。而當祂說話的時,一切就成了。除了藉着圣道,上帝是不會將祂的靈或恩典賞賜給人的〔加拉太書3:2,5〕。這樣的教導保護我們免受狂熱派的傷害(即是那些吹噓說在沒有聖道之前他們便有聖靈的人)。他們批評聖經或口說的聖道,且隨己意解釋和扭曲這道,就如閔次爾所做的一般。而且現今有許多人仍然這麼做,還想要成為聖靈與字句的批評專家,但是他們卻不知自己在 說甚麼〔哥林多後書3:6〕。事實上,教宗體制也不過就是狂熱主義。教宗還自吹自擂的說,所有的正道都在他內心的聖殿中。因此凡是他在教會內決定和命令的一切,即便超過並違背聖經和所講的道,都被視為是出於聖靈和正道的。這一切都是那老魔鬼和古蛇的作為啊〔啟示錄12:9〕!他使亞當和夏娃也都變成了狂熱派。他引導他們遠離上帝外在的道,再引他們進入靈性層次和自我傲慢中〔創世記3:2-5〕,但是他卻是透過其它的外在言語完成這一切的。相同的,我們的狂熱派如今也譴責這外在的聖道,可是他們自己卻不靜默,反倒用他們的空洞言論和著作充斥在這世上,彷彿聖靈不能藉着使徒親筆所寫所講的聖道來到我們當中,而非得透過他們的著作言論才能來到。當他們誇口說,不需宣講聖經,聖靈就已進入他們裏面時,為何他們不乾脆除去自己的講道和著作,只讓聖靈親自來到眾人當中,而無需將他們的著作置於眾人面前呢?我們現在沒有時間詳細地討論這事,我們在別處已經有足夠的論述了。
 
……總之,狂熱主義自世界之初至末了,都存在於亞當和他的後代子孫當中,因為古蛇已將這毒液灌輸和注入在人的裏面了。它是所有異端的來源、權勢,和力量,特別是教宗制度和穆罕默德主義。因此,我們必須常常堅持這一點:除了藉着傳講的聖道和聖禮之外,上帝不想用任何其他方式對待我們。所以凡是不藉着聖道和聖禮,卻被讚揚是來自聖靈的,即是魔鬼他自己了。因為上帝甚至需要藉着燃燒的荊棘和所講的道向摩西顯現〔出埃及記3:2-15〕。而且沒有先知,甚至無論是以利亞或是以利沙,若無十誡或是口說的聖道,便不能領受聖靈。再者,沒有加百列的話在先,施洗約翰的母親不會懷有他;沒有聽到馬利亞的聲音,約翰也不會在他母腹中跳動〔路加福音1:11-20,13 41〕。彼得說:「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而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得後書1:21〕。不過若沒有外在的聖道,人不會是聖潔的。而當人仍在污穢當中,聖靈更不會感動他們說出上帝的話來。但是彼得說,他們是聖潔的,因為聖靈藉着他們說話”。
 
第九條 論革除教籍
 
我认为这一条属于未尽事宜。比如到底怎样解释哥林多前书5章,以及革除教籍到底是否符合圣经,这都是特别值得重新考查的。耶稣接待罪人,寻找罪人,最多自己离开弃绝祂的人,使徒亦然;这都是基本真理和事实。耶稣只是驱逐魔鬼,祂没有驱逐任何到祂身边来的罪人。直到目前,我找不到教会以律令方式主动驱赶罪人永远离开教会的圣经根据。
 
第十條 論授聖職禮與召請
 
这一教义不仅是天主教和改革宗以及一切具有黑帮性质的宗教和教派头上的炭火,这炭火如今也在路德宗的头上。
 
先看“我们才路德宗”自己的“註解”:“若是主教願意照着聖經所囑咐他們的工作去做,亦即為了福音的緣故服事教會,那麼路德是非常願意允許主教這樣的角色。但是他拒絕接受與此相關的任何論點,就是:牧師若要擁有有效合法的神職召請就必須由主教執行授聖職禮。路德指出,在他那時代,主教是如何可怕地墮落,且大大的悖離聖經對於主教監督職責的瞭解。他堅持主張,授予聖職的職權與合法性必須在教會內使用,有沒有主教的同意則不是重點。所以教會當為那些凡在神學上和個人方面都能勝任的男人授予牧師這一聖職(提摩太前書3:1-2;提摩太後書2:2,15)。因為即使在早期教會的習慣上也顯示,在沒有主教的情況下,牧師也能夠並應當授予其他男人牧師職分(參照奧斯堡信條第十四條;施馬加登信條第三部分第十條)”。
 
我们再看路德本人的论述:“若是主教願作真主教,並專心於教會與福音的事工,我們就會允許他們為我們和我們的傳道人施行授聖職禮和堅振禮。而我們這樣做乃是出於愛與合一的緣故,但不是因為這是必要的。不過,這麼一來,他們就得放棄所有的鬧劇和非基督教的典禮及其盛況的壯觀的展示 。事實上,他們甚至不想做真主教,只想成為這世界的主和王子,而且他們既不想傳道,也不想教導、洗施、施行聖餐禮、或是執行任何教會事工及盡其職責。此外,他們逼迫和譴責那些確實執行這些職務的人,但這些人乃是按其被召職分施行他們理當作的。所以教會不能因為主教的關係,而免去牧師的職分。因此,就如古教會和教父所教導我們的例子,我們自己應當授予適當的人選此一聖職。根據教宗他們自己的律法,他們沒有權利禁止和阻礙我們,因為他們的律法載明:那些被授以聖職的人即使是由異端者所執行,其授予的聖職仍是真的授職且永遠有效。聖耶柔米也曾寫下有關亞歷山太教會的事:教會在起初即是在沒有主教的情況之下,由神父和傳道人共同管理”。
 
应该责令“我们亚洲同工”、LC-MS中的狂热分子、名利之徒和主教余孽、半吊子和跟屁虫以及“我总是软弱”之人,全文抄录施馬加登信条第10条。你们自己去你们的路德面前与他辩论,我可以休息了。
 
第十一條 論神父婚姻。
 
这个问题及其讨论方式与奥斯堡信条辩护论基本一致。
 
第十二條 論教會
 
我只想修正一下路德这个观点:“教會是甚麼,就是神聖的信徒和聽從他們牧人聲音的羊羣〔約翰福音10:11-16〕”。应该改一个词:“神聖的信徒”改为“正在成圣中的信徒”。
 
第十三條 論人如何在上帝面前稱義以及如何行善工
 
路德在这里简要重说称义这首要条款。我们则强调善工的4个定义或边界。第一、善工是出于信心的善工。第二、善工是为了信心或信仰的善工,因此善工首要的不是道德善工,而是教会善工。第三、善工不能称义。第四、善工如果成为看别人果子的工作或借口,就沦为魔鬼之子吃人自义的工具。
 
第十四條 論修道誓約
 
路德在这里更坚决否定了修道院制度。但基本内容实际上与第二部分的相关内容重复。
 
第十五條 論人的傳統
 
天主教中的一些规条只是出于人,而不是出于圣经。但这些传统阻碍福音的时候,特别是当这些规定只是为了满足某些人的私欲的时候,就可以废弃了。这是路德的立场:“我們則絕不與這些詭計有絲毫的關連”。这也是我们的立场。
 
三、现代教会
 
很多学者以三十年战争为“近代教会史”(1517-1648)和“现代教会史”(1648《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分界线;但事实上近代和现代的划分是没有意义的。近代和现代一脉相承:这是教义取代圣经的时代,并因教义及其反动,使基督教世界的版图无限破碎,直到多如牛毛的宗派和彻底冲出教会进入世界的个体化的高等动物。查理五世、智者威廉和亨利八世;路德、加尔文和罗耀拉都过去了;基督教对政治的控制和利用,转向政治对基督教的利用与弃绝。而波旁王朝的创建者亨利四世以机会主义的形象成为理性时代的标志性事件和人物,他有理由成为伏尔泰的偶像。大体而言,近现代基督教呈现了以下三大特征:宗派化、全球化和世俗化。
 
1、教皇的宗派化
 
近现代基督教则不完全是一个新事件,教皇无误论以宗派无误论(教谕无误论到教义无误论)、经院哲学以系统神学、孟他努主义以灵恩运动的方式彻底复辟。其中路德宗(协同书)、改革宗(多特会议)和天主教(天特会议)以及圣公会(公祷书)纷纷完成或完善了教条文献或正统教义。实际上各大宗派都是在利用17世纪的理性主义为16世纪的改革成果辩护;而理性主义激起了教会内部的抗议,这些反理性思潮进一步导致更多激进主义的改革和更为零散的、异教化的宗派。这是500年神学的一个悖论:在抵抗理性主义的实名制下完成了基督教的理性主义的教条化。实际上新教返回了他们反对的经院哲学和亚里士多德(scholasticism),而教区和主教开始追求教皇一样的政治权势和神学典范(confessionalism)。极端宗派主义同样成为基督徒良心和自由最大的捆绑,并成为教会真理的拦阻。现代基督教大致可以包括以下七大宗派或七重运动。
 
(1)路德会
 
十六世纪后半叶路德宗拓展到北欧的挪威和瑞典,这是唯一值得庆幸的事件。1546年路德逝世,路德教会内部的危机和分裂开始表面化。首先Philip of Hesse的重婚事件已经引起了路德教会的分裂;而Augsburg Interim(1548)使隐藏在路德内部的教义分歧愈演愈烈。墨兰顿支持修订版的Leipzig Interim,但绝大多数路德人(the strict Lutheran)坚定拒绝Augsburg Interim。菲利普主义者(Philippists)于是成为路德逝世之后路德教会的第一场风暴。墨兰顿及其支持者一直持守人文主义倾向(loci theologici),因此他们与伊拉斯谟和加尔文等人文主义者保持友谊。而路德对理性和善工的态度,墨兰顿实际上一直持保留态度。随着路德教会对隐藏的加尔文主义的批判,分争爆发,直接导致了协同式的诞生(1577)。早在1552年,Joachim Wetphal正式撰文抨击加尔文对路德神学进行了暗度陈仓、阳奉阴违的颠覆。两者之间分歧的主要在圣餐论和预定论,一在圣礼,一在圣道。与此相关的议题是the adiaphora。下一场争论围绕Georg Calixtus的Syncretism(1586-1656)展开,到17-18世纪,路德教义进一步系统神学化(Orthodoxy),但这应该从来不是路德本人的想法。19-20世纪,路德宗进一步出现了自由派和保守派的分裂,此是后话。
 
(2)激进派
 
路德改革释放了激进主义的幽灵。正是从两个国度的理论出发,激进主义者主张:基督徒同时必须在地上的国度中有所作为。登山宝训不是指向基督,而是指向基督徒。于是路德、甚至茨温利改革的所谓“不彻底性”就成了激进派的出发点。首先的激进主义代表就是再洗礼派。对他们而言,重生不是归入基督,而是归入社会,并承担社会责任。在社会中个人理性和个人决志成为神学关切的中心,于是婴孩洗礼必须被放弃。1525年1月21日 在苏黎世,Conrad Grebel 应邀给教士George Blaurock再洗礼,这是狂热派诞生的标志。激进主义一直走向两个极端:革命和避世。革命失败则厌弃红尘,所谓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前者如闵采尔,后者如门诺会(Mennonite)和胡特尔派(Jacob Hutter)。而从门诺会发展出阿米什人(Amish)。
 
(3)改革宗
 
在路德宗和激进派中间继续“秀”中间道路或妥协路线,将教会变成社会,这就是加尔文主义的神学本质。据说,加尔文比路德更关切完善了成圣这个主题。1536年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真正的贡献是将基督教的路径从教义发展到要义,距离主义只有一步之遥。Institute也成为法国文学的一个范本,正如胡格诺派成为法国革命的先声。可以这样说,Institute标志着系统神学的诞生,或法国理性主义对神学的全面入侵。加尔文的另外一个贡献是建立了日内瓦神权政体,而塞尔维特(Sevetus)事件成为新教返回教皇制度的绝妙反讽。加尔文与塞尔维特之死有不可辩驳的关系。塞尔维特从法国逃亡到日内瓦被捕之后,Calvin prepared a list of thirty-eight accusations against him……this put an end to the opposition, and Servetus was burned to death—although Calvin had argued in favor of a less cruel death by beheading. After Sevetus’s execution, Calvin’s authority in Geneva had no rival(Justol Gonzalez: The Story of Christianity, Vol.II, p.84)。从此以加尔文主义者为代表的教会审判继承了天主教的异端审判,褫夺末世羔羊终审权柄在教会审判弟兄,这是500年来基督教会最大的政治丑闻。而今天几乎所有的加尔文主义的教会,都将审判弟兄视为属灵的核心事件。这是加尔文主义的基本谱系:茨温利在苏黎世、加尔文在日内瓦、阿民念在尼德兰、胡格诺在法兰西、长老会在苏格兰、清教徒在英格兰、归正宗在西cx。其中加尔文主义和阿民念主义的内战以多特会议为一个结算中心,但从此国G势不两立。多特会议诞生了郁金香,向前发展为《西敏信条》(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的牡丹花。牡丹是花中之王:不信加尔文主义不能得救,青出于教皇而胜于日内瓦。
 
(4)圣公会
 
圣公宗(Anglicanism)诞生于一起离婚事件(亨利八世),这本身可能就拥有一种象征意义。从此以后,圣公会基础之上不断发生婚外情和离婚事件:每一个从圣公会出发的新宗派,大多是圣公会和加尔文主义苟合而出的私生子。这是一连串围绕肉身、操练肉身、建立肉身的迦南事件。圣公会相关的传奇政治人物应该记住亨利八世、血腥玛丽、伊丽莎白。这是圣公会的中道秀:天主教在最右端,路德偏左, 改革宗更左,而浸信会更左。圣公会的“不彻底性”激发了自己内部的据说更彻底的改革,而这些改革主要以加尔文主义为旗帜。第一个新宗派就是清教徒(Puritan),Purus意思是我比你们圣洁。第二个新宗派是公理会(Congregational Church),是清教徒运动的进一步政治化、大众化和个体化。五月花号是他们特别热衷的另外一个神话,中国鹦鹉摇舌迄今。遗憾的是,马礼逊的神学背景就是公理会。第三是公理会的改革者贵格会(Quaker),群众 主权转向集体疯癫。第四个新宗派是浸信会。无论司布真怎样巧舌如簧,浸信会大致上是重洗派、阿民念、加尔文、公理会和清教徒苟合的产物。如今成为美国最大的新教宗派(美南浸信会和美北浸礼会)。他们是反对婴孩洗礼的,于是基督教在美国和欧洲的衰落已经不可避免。第五、圣公会另外一个分支是循道宗(Methodism;又称卫斯理宗,Wesleyans),将贵格会的公开颤抖和社会福音融为一体。卫斯理宣称“全世界是我的教区”。值得一提的是,卫斯理生前一直是圣公会的牧师,是他死后循道会才正式从圣公会脱离出来。第六、弟兄会,尤以反对圣职和教会的普利茅斯弟兄会〔Plymouth Brethren〕为最,代表人物有达秘、慕勒、葛若弗斯等。弟兄反对圣职,在19世纪基本上摧毁了牧者职分。他们在中国的鹦鹉就是倪派;而内地会的戴德生也出于同样的背景。
 
(5)天主教
 
天主教的改革很早就启动了,即使在晚近时期,也可以追溯到西班牙的Queen Isabella (1451-1504)和她的忏悔神父Cardinal Francisco Jimenez de Cisneros((1436年-1517年)。值得一提的是,这位女王的外甥就是查理五世,她也是哥伦布的赞助者;当然,她的名字也和“西班牙宗教裁判所”、驱逐犹太人和穆斯林的事件连在一起。另外有激烈的反新教的改革者,其中包括路德的论敌John Eck,James Latomus;但是最为著名的是 Robert Bellarmine,他1593年发表的On Controversies of the Christian Faith长期以来是天主教反对宗教改革的纲领性文献。他也是伽利略案件的主审官之一。Caesar Baronius则是天主教方面的历史学家。16世纪以来,天主教的革新运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修道院的新秩序。代表人物有亚维拉的德兰(Teresa de Ávila;1515年3月28日-1582年10月4日;又称耶稣的德兰,Teresia a Iesu)和圣十字若望(San Juan de la Cruz,,1542年6月24日-1591年12月14日),主要贡献是加尔默罗会(Order of Our Lady of Mt. Carmel或Carmelite Order)。更为重要的则是耶稣会(Societas Iesu,简写为S.J.或S.I.)。特蕾莎转向内心,罗耀拉转向世界。第二是教皇改革(Papal Reformation),标志性事件是特伦托会议(The Council of Trent,天特会议)。第三则是天主教内部的分裂,需要记住的是反对绝对教皇权的加利刚主义Gallicanism,高卢主义,法兰西主义)、偏向新教的杨森主义(Jansenism,詹森主义),还有具有灵恩特色的寂静主义(Quietism)——代表人物是西班牙神父米盖尔·莫利诺斯和法国修女盖恩夫人(Madame Jeanne Guyon,1648年4月13日-1717年6月9日)。近年来天主教反现代化和反基督教的立场有所松动,这是一个标志性的口谕:你们是“分散出去的弟兄”。
 
(6)东正教
 
东正教首先应该上溯到千年帝国拜占庭,这个话题我们不复展开。然后是罗斯受浸之后第三罗马(俄罗斯)时期。同时,土耳其帝国的瓦解之后,东欧的教会独立而且发展。最后一个时期是在幽灵铁蹄之下,东正教会在逼迫中继续发展。而苏东坡及其之后,希腊政教成了乱世重要的和平使者和安慰者。值得一提的是,1961年东正教加入了“普世教协”,但东正教与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分裂仍然万水千山。
 
(7)灵恩派
 
灵恩运动的基本特点是不要教会(圣职、圣道、圣礼)的个人灵修和主观体验;苛求神迹奇事(方言、医病赶鬼和不当得利)的成功神学。这一切的确可以追溯到蛇对夏娃亚当的试探。灵恩运动可以说是基督教多宗派的合流,也是基督教和异教的混合物。仅就基督教而言,灵恩运动向上可以追溯到二世纪的孟他努主义,而向下几乎在上述所有宗派中都有所表现。路德宗有敬虔主义;圣公会和改革宗中有循道主义和贵格会;天主教中有神秘主义和寂静主义,等等。其中特别具有灵恩色彩的是从公理会分蘖出的贵格会(又称公谊会或者教友派,Religious Society of Friends),他们要用“内在之光”或外在颤抖反对圣礼型教会。早期灵恩名家有雅各布·波墨(Jakob Boehme,或做Böhme,1575-1624年)和乔治·福克斯(George Fox,1624年7月-1691年1月13日)、伊曼纽?斯威登堡(Emanuel Swedenborg,1688年1月29日-1772年3月29日)。中期的明星出现在美国的大觉醒运动中(Great Awakening),代表人物包括欧文( John Owen )、巴克斯特( Richard Baxter )、约翰本仁( John Bunyan )、爱德华滋( Jonathan Edwards )、查尔斯·芬尼(Charles Grandison Finney)等。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翻阅所谓四次大觉醒运动的梗概。大体上这是一场教会民主化和灵恩化的运动,而浸信会和卫理宗是主要试验场,黑人和女人承担了先锋角色。震颤更名为奋兴。灵恩运动的现代路线图是圣洁运动-五旬节运动-灵恩运动。最近几十年的“嘚瑟运动”可以欣赏葡萄园运动和多伦多祝福等,直到远东各种完全邪教化的装神弄鬼和群魔乱舞——灵恩派与萨满教开始合流。
 
2、教会的世俗化
 
世俗化(secularism)主要有两个方向。第一是祛基督论的社会福音和政治神学;第二是祛教会论的个人主义和灵恩运动。这个过程不是一天发生的。早期基督教对社会事务的关切是宗教改革的一部分。如John Howard的监狱改革、Robert Raikes的主日学校、William Wilberforce的废奴运动与圣经公会,1844年开始成立的基督教青年会(Young 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简称YMCA),1865年成立的救世军(The Salvation Army;脱离循道会)等。而世俗化可以说从罗马帝国的国教化以及教皇制就开始了。清教徒将信仰变成了市民文学和政治哲学,或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另一方面,出于对教会卷入政治的反感和抗议,更出于骄傲和贪心,一些基督徒用避世的方式将基督教异教化,这实际上是另外一种世俗化。越是灵修化,越是世俗化。从中可以看见修道誓愿与灵恩运动之间的连接。晚近的世俗化则与理性主义的兴起有关,在恐惧和贪欲的驱使之下,神学开始与哲学和异教苟合,于是有了圣经批判和自由派神学,以及独一神学的泛滥成灾,还有各种现代异端的诞生(耶和华见证人、摩门教、安息日会、基督教科学会等)。现代社会,基督教在欧洲的衰落和基督教世界的世俗化是两个不容否认的事实。在这个过程中,世界的中国化进一 步让资本和政治上升为宗教,这是世俗化运动中最为极端的事件。
 
3、福音的全球化
 
教会改革最大的贡献是推动了福音的全球化。天主教和基督教几乎同时从西方出发,沿着地理大发现的路线,将福音送入地极。其中1934年 威克里夫圣经翻译协会成立是一个重要事件。据说至2012年11月,该组织已经将圣经或圣经的一部分翻译成全球的6877种语言。一些重要的宣教士取代教皇、主教和牧师成为教会明星,如进入印度的威廉·克理(William Carey,1761年8月17日-1834年6月9日;近代宣教士之父)、进入缅甸的艾多奈拉姆·耶德逊(Adoniram Judson,1788年8月9日-1850年4月12日)、进入中国的马礼逊(Robert Morrison,1782年1月5日-1834年8月1日)和戴德生(James Hudson Taylor,1832年5月21日-1905年6月3日)、进入非洲的戴维·利文斯通(David Livingstone;1813年3月19日-1873年5月1日)等。后期有所谓各种形式的普世教会运动(ecumenism),如1946年美国加拿大校联团契、1966柏林世界福音会议、洛桑世界福音宣教大会、世界福音宣教大会等。
 
福音全球化的叙事一直有两大命缺陷。第一是忽视天主教方面的传教事工。第二是过度夸大了宣教士的贡献以及成果,而忽视了在本地教会坚守的牧者。更为重要的是,500年宣教神学一个致命的弱点是致力于所谓抢救灵魂而忽视教会的建设。于是我们看见这样一个悖论:福音全球化和教会世俗化同步发展,互相促进。我认为2004年公布的这个统计是可疑的:21亿基督徒(世界人口63亿);教堂334万间;天主教11亿;东正教2.1亿;基督教7.8亿。而回教徒13亿、印度教徒9亿、佛教徒3.6亿、无教徒8.5亿、中国民间宗教2.2亿、犹太教,0.15亿。基督徒占人口总数的33%,占据40%的地方;还有27%的未得之地。朋友们,这完全不是事实。受浸只是成为基督徒的开始,没有任何人可以说是终身基督徒。特别是没有正统教会正常生活的人,还不是完整的基督徒。基督徒是一个过程中实现的身份,而这个过程只能是在教会中完成的。但世俗化实际上摧毁了教会,也等于摧毁了全球化的成果。
 
中国基督徒是这个过程的受益者,也是受害者。直到今天,中国教会整体上仍然是一个传说。不过我们今天重点放在500年世界教会简史方面,500年中国教会简史是下个主日的论题。但是我们已经是这个历史的一部分了。亲爱的弟兄姐妹,在我撰写协同书第二课讲章的时候,我开始感谢2017年早春我遭遇的一切,无论是在秦国的遭际,还是在路德教会的遭际,都是福音全球化进程的一部分。这些经历的结局大致如是:昨天类似约拿在鱼腹中,如今站在干地上,也站在高地上,看尼尼微使命,比约拿更为清澈。我们从500年前路德的经历中可以汲取面对任何罗马权势的力量;同时,我们也当从500年来的教会简史中警惕激进主义的劫持。我们看见,在主流教派中,上帝论(三位一体和基督二性)上基本上没有分歧;而分歧主要集中在圣礼和圣道两个方面。在圣礼方面,战争围绕圣餐论展开;在圣道方面,战争围绕救恩论(信义论、郁金香、合作论、灵恩论等等)展开。两方面的分别归根结底在于圣经神学:无视圣经和过度解释。无视圣经的灵是所有异教思想的精神,就是用肉身成道取代道成肉身,用个人冥想取代外在圣道。而圣经过度解释的灵,是希腊的理性主义。因此现在神学仍然面临着从异教冥想和希腊哲学归回希伯来神学的变革。圣经是可以解释的,也需要证道和解释,但基督徒要小心教义和宗派的试探。摩西面对会幕设计只是顺服,没有过度质疑和解释;保罗面对救恩论不断放弃希腊人的智慧和言辞争辩,呼吁教会只是仰望基督并祂的死而复活(十字架)。这是我们的道路:远离教会政治、返回圣经,建立教会。
 
你还有疑惑吗?“18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19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20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马太福音28:18-20)。阿门。
 
任不寐,2017年3月19日
 
附录:
 
The Execution of Michael Servetus & My Primary Deal-Breaker with Calvinism
 
June 15, 2015 by Dr. Benjamin L. Corey
 
When I’ve written about Calvinism I’ve not infrequently heard “that’s just a caricature of Calvinism,” or that I don’t understand what Calvinism actually teaches (neither of which are true).  While it’s true some of my critiques may not apply to some modern American Calvinists (who in all honesty, probably shouldn’t call themselves Calvinists), when I talk about Calvinism I’m talking about the theology of John Calvin himself.
 
I think the irony that often occurs isn’t that I don’t understand Calvinism, but that many modern Calvinists have never actually read what John Calvin taught. Calvinist writer and pastor Tim Callies completely agrees:
 
“Many, and no doubt most Calvinists have never read a word of John Calvin. Instead they reluctantly call themselves Calvinists because they feel John Calvin was gifted by God to understand and interpret the Scriptures and that he restored to the church doctrine that had been lost for hundreds of years.”
 
Perhaps one of the chief issues in modern Calvinism is that many don’t understand what their founder taught, or how he lived. I honestly don’t understand how one could be a Calvinist without first reading Calvin himself; I certainly wouldn’t want to be a Christian without reading what Christ said, or part of any other movement following the teachings of a person without actually reading the teachings of that person.
 
When reading Calvin there’s no shortage of problematic stuff one will find, as Zack Hunt articulately wrote about recently. From teaching that God not only picks who will go to heaven but also picks who will go to hell (before they’re even born!) and that God is the agent who ordains every act of evil in the world, there’s plenty of things to find in Calvin (aka, actual Calvinism) to be reprehensible. I concur with Hunt when he writes that a God who creates people for the purpose of torturing them (Institutes, 3.21.5), and who ordains all evil acts (1.17.5) is certainly a monster.
 
However, Calvin’s theology isn’t the primary deal-breaker for me. My primary point of departure from Calvinism is looking at how Calvin lived, and being able to see that he didn’t grasp (or was just completely unwilling to obey) one of the most basic things Jesus taught: enemy love. And this brings us to the execution of Michael Servetus– my primary “do not pass go” moment with Calvin.
 
Michael Servetus (1511-1553) was a theological enemy of Calvin and the two had mutual disdain for the other (Servetus thought Calvin was obnoxious and in return, Calvin felt Servetus was pompous). Servetus rejected orthodox Christianity (issues such as the trinity), holding what would correctly be called heretical views. In those days heretics were executed, and at one point Servetus was arrested- but released for lack of evidence. Soon after, he was re-arrested by the Catholic church and convicted of a capital offense– thanks to John Calvin, who sent some of Servetus heretical writings to the authorities. However, Servetus escaped from prison and was free to write again.
 
Calvin had previously vowed that if it were at all possible, he’d have Servetus killed, but his escape from prison thwarted those hopes. It wouldn’t be long however before Calvin could fulfill the vow he made against Servetus in 1546:
 
“Servetus wrote to me a short time ago, and sent a huge volume of his dreamings and pompous triflings with his letter. I was to find among them wonderful things, and such as I had never before seen; and if I wished, he would himself come. But I am by no means inclined to be responsible for him; and if he come, I will never allow him, supposing my influence worth anything, to depart alive.” [1]
 
As much as I dislike Calvin, Servetus was either an idiot or had a death wish, because instead of fleeing to safety he showed up at church one night in Geneva to hear Calvin preach (he’s certainly guilty of antagonizing Calvin). Calvin of course, didn’t miss the opportunity and had his friend Nicholas de la Fontaine arrest Servetus on 40 capital charges of heresy. During the trial, Calvin wrote that he hoped the verdict would come back as death[2], and it did. Servetus was ultimately burned at the stake– atop a pyre of his own books and green wood to draw out his death– which reportedly took 30 minutes.
And thus, John Calvin was responsible for having his enemy killed.
 
Now, both sides tend to overplay their hand on the death of Servetus. Those who stand against Calvin will often call it murder, and those strongly in the Calvin camp will try to explain it away as just the “culture of the time.” (Aren’t we supposed to stand against evil in culture?) Certainly this was not murder in the sense that Calvin walked up and personally killed Servetus– but he did collaborate with the local government to have him killed on two occasions. Also, it is true that Calvin tried to get Servetus to repent of his theology and when that didn’t work, he sought to have him beheaded instead of burned alive. However, I find the Calvinist tendency to play the “he tried to have him beheaded as an act of mercy” card a bit disingenuous, as if beheading an enemy is somehow morally superior to burning one.
 
In addition, Calvin wasn’t simply an innocent bystander in a violent culture– he was actually one of the folks promoting it. Calvin once wrote that those who objected to killing heretics were just as guilty as the heretics themselves:
 
“Whoever shall maintain that wrong is done to heretics and blasphemers in punishing them makes himself an accomplice in their crime and guilty as they are…” [3]
 
So, not only does he argue killing theological enemies to be good, but Calvin argued that one was not even morally free to oppose it. Furthermore, Calvin argued that the blood of no one– not even a person’s own family should be spared:
 
“… we spare not kin, nor blood of any, and forget all humanity when the matter is to combat for His glory.” [4]
 
Got that? We must not spare our own families of bloodshed– in fact, we must “forget all humanity” when doing combat for God’s glory.
 
(And don’t even get me going on the fact that Calvin was somewhat famous for his abusive speech toward others— aka, the sin of reviling as condemned by Paul.)
 
Calvinism is, by definition, the teachings of John Calvin– a man whose actions show me either (a) he didn’t understand Jesus or (b) he didn’t want to obey Jesus. Why in the world would I want to build the totality of my Christian theology on a foundation erected by such a person?  If Calvin didn’t understand something so basic as torturing and killing people is something a Jesus follower probably shouldn’t do, I have zero confidence that he ever understood the more complex theological issues.
 
And this is my primary deal breaker: before any discussion on sovereignty, evil, or predestination, I am unable to move past the fact that Calvinism is a theological system designed by someone who had no moral or theological objections to brutally killing those who disagreed with him.
[1] Henry, Paul. The Life and Times of John Calvin, Vol II. Whittaker & Co, London. Pg. 181
[2] Calvin to William Farel, August 20, 1553, Bonnet, Jules (1820–1892) Letters of John Calvin, Carlisle, Penn: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80, pp. 158–159. ISBN 0-85151-323-9.
[3] Marshall, John (2006). John Locke, Toleration and Early Enlightenment Culture. Cambridge Studies in Early Modern British History.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 325. ISBN 0-521-65114-X.
[4] i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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