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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权》才需要保护能保住吗!

(2017-08-14 04:22:46) 下一个

《钱》《权》才需要保护能保住吗!


别说"死不带走"!

人类几千年的剥削压迫历史告诉我们,民主,平等像奢侈品一样,远离老百姓,而把老百姓强排在民主,平等之外的是两类人,一类是有钱人,一类是有权人。他们一直维护着一种制度,法定少数人拥有社会大部分财富,是理所当然的,是天经地义的,是必须永世不变的,社会大多数人必须给少数富人当牛做马,受剥削,受压迫。一句话:剥削有理,压迫有理。

这种制度就是:私有制。

老百姓若是要反抗,要平等,就被有钱人有权人辱骂为“暴民”,“反贼”,“叛逆”,就要铲除,要镇压,要剿灭。历朝历代如此,古今中外如此。直到一百多年前,马克思提出来新的社会科学理论。

1848年2月第一本《共产党宣言》单行本在英国伦敦问世,科学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理论开始影响社会发展,到1922年12月30日苏联加盟共和国诞生,开始科学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践,之后陆续有包括中国在内的50多个国家实践科学社会主义的公有制。

科 学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个新事物,在各国共产党的倡导下,虽然轰轰烈烈地干起来了,但似乎经验不足,智慧不够,七搞八搞出现了很多意外,产生了不少 败家子,他们丢失了政权,甚至被肢解了国家,绝大多数国家又复辟了私有制。剩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已是屈指可数。一时间“私有制”似乎又变成了社会发展 潮流的香饽饽,以至于我们的“特色社会主义”中国也对“私有制”神往不已,“私有制”又被中国“改革”“精英”推上了“社会进步”的神坛,“公知”们赞赏:“私有制”保护私人财产。是啊,谁都不愿意自己的东西被别人抢去,谁不希望自己的财产能得到永久的保护,真如“精英”所言,“私有制”能保护私人财产,那该多么美好,不正是人心所愿?

“私有制”真保护私人财产吗?

从春秋战国到大清王朝都是“私有制”,这个“私有制”保护了私人财产吗,穷人的财产被乡绅官府掠夺霸占那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在穷苦劳动大众私人财产被富绅权贵夺走之后,需要这个神圣的“私有制”保护穷人的私人财产时,那个代表“私有制”神圣法权的殿堂——衙门——如何展示他无边的法力?“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正是中国历史千年传颂的至理名言,给“私有制”法权作了最清晰的注解。显然,被抢劫财产的穷人与抢到财产的富人到衙门里比钱,穷鬼还未走进衙门,官司就已经输了。“私有制”把保护穷人私人财产的义务推的干干净净。看来穷人是不能指望“私有制”了。

我 们再看看富人,有钱人,最有钱的人,“私有制”把他们的财产保护的如何?大秦王朝还有谁比秦始皇更有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算是大地主了,留下来举世瞩 目的建筑工程:万里长城。神圣的“私有制”守住了他的这份私有财产吗?万里长城早已不姓“秦”了。“私有制”护不了秦家辽阔的土地和远处的财产,总该为秦 家把安身之所咸阳宫守住吧,这可是秦家的居家底线。让“公知”和“精英”们失望的是1300多年前项羽一把火,烧了秦始皇皇家的寝息之地阿房宫,“私有制”至今没有还秦家一个公道。

再 看看故宫,700年前朱元璋的四公子,明朝最有钱的朱棣,在南京住厌了,想换个环境,看中了北京这块风水宝地可以700年后优先享受科技进步的“雾霾”成 果,于是从1406年起,动用23万工匠、百万民夫,开始了拉动明朝“GDP”的“固定资产投资”,大手笔啊,占地7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 米,共有殿宇8707间,精巧的砖木结构、黄琉璃瓦顶、青白石底座,殿宇饰以金碧辉煌的彩绘。历时14年完工落成。与世界其他著名宫殿,法国凡尔赛宫、英 国白金汉宫、美国白宫、俄罗斯克里姆林宫比都毫不逊色,可谓是最辉煌宏大的房地产,今天那些权贵领了个“房产证”才住上带小花园的院子就牛逼的不知自己姓 什么的“上等人”,与居住玲珑剔透,造型别致世界最大古建筑群故宫的朱棣比,今天的“上等人”就是一个土鳖!

朱家人有福啊,一 套房产就72万平米,算几房几厅呢,那是八千房几百厅!按今天北京天安门的地价,故宫这套房产,空房子就值上千亿,毫无疑问,那是朱家的房产,依“私有 制”法典,是必须受到保护的,就按今天所谓“特色”的《物权法》,是不是也该维护朱家的“合法权益”。那么今天的故宫还是朱家的吗?早就不是朱家的了。四 百六十多年前,朱家人就被赶出了故宫!

“私有制”的信徒们难免纳闷,是其他有钱人按房产交易买走了朱家的故宫“别墅”,朱家拿钱走人,移民海外了?还是拆迁征收“土地流转”给些补偿,把朱家安置到了北京远郊?很遗憾,在国土局没有查到历史上有关朱家的产权过户信息。

“私有制”的信徒们,朱 家人不幸啊,一套八千房几百厅的大房子,连同满房子的金银财宝,古董字画,没有人问他要价多少,没有人请求他打折优惠,没有人跟他商量过户细节,最愤怒的 是,没有人给他一个铜板的补偿!房子就不是他的了,就被扫地出门了。大明王朝实行“私有制”,大明的“私有制”没有保护朱家的私人财产,到了大清王朝还是 实行“私有制”,大清的“私有制”也不保护朱家的私人财产。估计朱家人若到“私有制”的大清衙门去争取合法权益,也会被大清“信访办”的顶戴花翎赶出衙门,而且客气的答复也会是“企业改制过程的产权纠纷案件,概不受理!”

朱 家若顽固坚持“私有财产圣神不可侵犯”的极端立场,采取堵马路,拦官轿,一哭二喊三上吊,甚至跳楼自焚等极端方式,来乞求衙门“青天大老爷”发点慈悲的 话,朱家可能要大失所望,这些老爷也会放出大清的法律“公知”“精英”,义正严词地警告朱元璋后人认清形势,面对现实,愿赌服输:

“私 有制”是保护私人占有的财产,但是你占有的这些财产是从哪里来的,按“私有制”的法律制度设定,要自由“竞争”,优胜劣汰。也就是弱肉强食!你搞赢了抢到 了,是“优胜”者,占有了财产,我们“私有制”就保护你拥有的财产。你搞输了被别人抢了,是“劣汰”者,失去了对财产的占有,你就不再在“私有制”保护之 列了。“私有制”保护的对象恰恰是抢走你财产的“优胜”者,而你们这些被抢走财产的大批“劣汰”屁民,正是“私有制”要打击专政的对象。朱家劣鬼,要正确 对待,不要不服气,“私有制”对财产的“自由竞争”是很“公平”的,谁都可以抢,所以你要“愿赌服输”。在我们圣神的“私有制”推动下,毫无疑问,最终抢 到财富是极少数人,绝大多数人被抢劫而必然沦为穷鬼。“私有制”只保护抢到财富的极少数霸主。至于被抢劫的穷光蛋,“私有制”的义务就是对穷鬼专政,以保 证穷鬼长期适应并享受被抢劫的殊荣。

原来“私有制”非但不保护私人财产,正是“私有制”抢劫私人财产!

秦家和朱家在“私有制”下,若仅仅只是被抢走了财富和被霸占了房产,这还只算是小事。破财消灾吗,但严重的问题是,在“私有制”的法则下,破财消不了灾。夺 了秦家家业的刘邦项羽,霸了朱家房产的爱新觉罗并不就此罢休,他们还要继承“私有制”大业,他们渴望自己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新立的《物权法》能 永世不变。虽然开始享受“前老板”私人财产的酒池肉林,但老担心“旧业主”不甘心失败,纠集残部“反清复明”,搅醒了“新房东”的春宵美梦。半夜老会惊 醒,总不踏实,于是便“宜将剩勇追穷寇”满世界追杀秦家妇孺和朱家老幼,沾亲带故六代九族无论男女一律杀灭。这可是血淋淋的斩草除根!

难 怪,在我们惊讶秦始皇家族,朱元璋家族衰败的时候,更震惊的是我们找不到如此显赫庞大家族的后人!那些秦始皇家族,朱元璋家族,更多的赵匡胤家族,李世民 家族等,他们的后人都到哪里去了,都没有了,在“私有制”的弱肉强食中被斩草除根灭门绝户了!这就是“私有制”的邪恶,此时或许能更深地理解鲁迅所怒斥的 “人吃人的社会”,它不仅是蚕食穷苦的劳动大众,那些自以为“聪明一世”,“威武一时”的“精英”“上等人”乃至国家君主,也未能幸免被吃掉的结局,而当这些所谓的“上等人”争到报应时,吃人的“私有制”以千倍万倍的恶毒,报应在“上等人”家族的后人身上,以灭门灭族的灾难展示着“私有制”“普世价值”的坑爹!

这就是“私有制”,坑爹坑爷,坑子坑孙的私有制!《钱》《权》是保护了能保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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