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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眼目睹妹妹遗体捐献全部过程

(2017-08-15 13:02:35) 下一个

《亲眼目睹妹妹遗体捐献全部过程》
生命固然脆弱 捐献得以永存

遗体捐献分为器官捐献和全部捐献,一般由本人立下遗嘱,红十字会经办。

今年五月初,我的妹妹因高烧昏迷,被送入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室,朋友急电告知,我立刻订了后天的美联航直飞航班,赶到上海医院。当时她还能认出我,朝我微笑致意,但嘴巴张着,口已不能言。

在她的病床旁抽屉里,放着一份红十字会签发认证的遗体捐献遗嘱,早在1998年(十九年前),我妹妹就已经签署了遗体全部捐献的遗嘱。当年她年仅38岁(出生于1960年)为医学贡献,为他人造福,遗大爱于人间,这在当时,乃至于直到今天,都属于非常罕见。

部分遗体捐献的人或者家属,仅限于同意捐献眼角膜或者部分器官,医生把器官摘除以供病人移植之后,遗体仍然还给家属,落个全尸,用以开追悼会后火化。而全部遗体捐献则是把有用的人体器官摘除后,遗体交由医学院教学解剖,解剖之后的内脏器官、大脑和肢体浸泡在福尔马林溶液中保存,以供医学生学习之用。

第九人民医院急诊科的医生和护士,都声称不知道怎么与红十字会联系和协作,结果只好由我联系。我事先打电话给交通大学医学院红十字会,了解大致的基本程序,作好多手准备,书面一式三份,一份交当班医生,一份交当班护士,一份自己留底。

结果一星期后的下午两点半,正值周五,病危抢救,不治身亡。我立刻电告红十字会联系人,马上办理好死亡证明书,亲手送入太平间冰格,问好出门手续,等红十字会派车来接。在等的时候,先接到五官科医院眼科医生的电话,他们立刻来太平间取眼角膜,以便尽快移植两位失明病人。等到他们取完角膜,红十字会的运尸车才刚刚到,将遗体运走。如果是周末,大家都休息,办公室关门,则要麻烦得多。

根据红十字会联系人的要求,给我一周时间办妥派出所户籍注销和允许火化证明,送交红十字会,并领取纪念品,同时被告知:三至六个月以后,在上海"福寿园"的一块集体捐献遗体者的纪念碑上,会找到我妹妹的名字。她一生未婚,没有子女,父母双亡,已经没有任何直系亲属,只剩下我一个旁系亲属。

斯人已去,
烟消云散,
空留给人,
一声叹息!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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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无法弄 回复 悄悄话 伟大,不是很多人能做到的
来也匆匆London 回复 悄悄话 姐姐节哀,那些接受器官捐赠的人会永远记住你的妹妹,学医的学生也会受益终生进而造福人类。
风水纵横 回复 悄悄话 可怜的妹妹。节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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