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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上看,能让民众产生亲近感的候选人最终赢得大选

(2016-08-23 08:15:21) 下一个

1980和1984,里根战胜卡特和蒙代尔,他在竞选和辩论中表现出来的幽默和直接了当的风格,赢得了选民的心;

1988, 老布什胜杜卡基斯,在辩论中主持人问了坚定的死刑反对者杜卡基斯一个近乎无赖的问题:如果你的老婆被奸杀了,你还反对将罪犯处以死刑吗?面对这种挑衅,杜卡基斯应之以一个近乎残酷不近人情的“理性”答案,让选民既体会不到他对家人的维护,更看不出作为总统应有的激情和霸气。

1992, 克林顿胜老布什。同样在总统辩论中,一个选民问候选人经济的低迷对他们个人生活的影响。老布什的答案其实不错,但是他显然对自己的表现信心不足,甚至在回答结尾承认自己可能没有正确理解提问者的问题;相比之下,当时的阿肯色州长克林顿大言不惭,声称如果在阿肯色有人丢了工作,自己很可能知道失业者的名字,但是克林顿的神态诚恳,语气关切,形体语言非常接地气,一副充满了对底层人民的痛苦的人文关怀。评论者总结克林顿的亲民风格为“感同身受”(I feel your pain)。

2000, 小布什胜戈尔。小布什虽然是富家纨绔子弟,含着金勺子出生,长大后长期吊儿郎当,酗酒,到了38岁才走上正道。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普通老百姓对他更能产生亲近感。而当了8年副总统的戈儿,个人风格比较僵硬,缺乏热情。有民意调查问选民“你更愿意和哪一个候选人一块喝个啤酒”?大部分人选择了小布什。

2008-2012, 奥巴马胜希拉里,马肯和螺母泥。 同样的现象,做多年社区草根活动组织人(community organizer)出身的奥巴马,对民众亲和力极强,讲演的感染力和煽动性不比一般,在2004年初出茅庐就成为当年民主党大选大会的keynote speaker,吸引了一大批死忠,直到2008登上总统宝座。相比之下,风格犀利而不讨喜的希拉里,规矩但是僵硬的富翁螺母泥,都成为他的手下败将。

今年却是历史性的一年,川普虽然是富家子弟,多年在娱乐圈风月场打滚,但是和小布什一样,对底层蓝领的白人阶层却有着莫名其妙的吸引力。当然,由于他的直言不讳甚至信口胡诌的民粹风格,大部分少数民族和女性对他有强烈反感。和川普两极分化的民调相反,希拉里延续了自己8年前的不讨喜的个人风格,加上这几年来积累的各种丑闻:email私器公用,利比亚大使死亡担负责任,克林顿基金会的来源不清。

如果用“讨厌度”对历史上的总统候选人做一个统计排名,希拉里排名高居第二,那么谁是最令人讨厌的呢?正是川普。

所以说,今年的选举,不是比较那个候选人更让人喜欢,而是那一个比较不那么讨厌,这也算是创造历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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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Zhen-Zhen 回复 悄悄话 These ‘Walmart moms’ say they feel ‘nauseated’ by the choice of Clinton or Trump


If they were ready to cede the presidency to Clinton, these women still saw a lot to like in Trump. Asked who they would rather invite over to their home for a backyard cookout with family and friends, they overwhelmingly chose Tru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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