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樱桃小溪——第五十五章 林梦瑶的自白1

(2017-03-25 07:26:05) 下一个

 

饥肠辘辘的一群人站在大堂等了好久,安凌菲一天没有吃饭,饿的拿着大堂赠送的饼干猛嚼了几口,林梦瑶才缓缓地从赌博区入口走了出来。整个人怅然所失,眼神疲惫,放佛老了好几岁。

“梦瑶姐姐,那个黑衣大叔你认识啊?”安凌菲满腹好奇,迫不及待地问。

林梦瑶苦笑一声:“认识,不仅认识,还熟悉得很呢。”

“黑衣大叔打牌很厉害啊!一颦一笑眼里全是戏,心理战术打得杠杠的。”安凌菲一跃而起,兴奋地说。

“可不是,演技厉害到骗了我那么多年。”众人均疑惑不解,蓝小夏看出了林梦瑶眼神里的苦楚,“梦瑶姐,他到底是什么人啊?”

林梦瑶犹豫了很久,一字一句地说:“他叫赵奇胜,是我前夫。”

众人一惊,虽说大家多少都知道曾经在国内混的风生水起的林梦瑶,生活阅历丰富,出国之前多少会有几段情,却都没想到在异国他乡偶遇前夫这么狗血的事情居然真真切切就发生在了他们的眼皮子底下。

顿时鸦雀无声。

“都别愣着啦,这会儿也不早了,咱们进餐厅,一边吃东西一边聊吧,不然这位孕妇都要低血糖了。”见气氛尴尬,蓝小夏赶紧拽着舒碧琪的手往大堂餐厅的地方走。

“是啊,是啊,我也饿了一天了,这会儿已经前胸贴后背了。”安凌菲也附和着说着。于是众人便慢悠悠地一同走进了一家虽然热闹,但人也不算太多的意大利餐厅,找了个昏暗的角落坐了下来。

林梦瑶沉默了许久,两只手交缠在一起来来回回地移游,眼神没落,那种失落与怅然的感觉,弥漫在空气里,让人心慌。

她抿了一口红酒,终于娓娓道来。

“认识赵奇胜那一年,我19岁,刚刚上大学。认识他是挺偶然的一个机会,他的公司在我们学校搞活动,需要几个帮手,我那时候缺钱,家里供不起我上大学,我得自己挣学费。所以这种兼职的机会我经常去。

他那时候35岁,已经是行业里挺有名的一号人物了,年纪轻轻就坐到了公司的高管。他才华横溢,温润儒雅,却又不失幽默,很自然地,像我这种情窦初开、初出茅庐的小姑娘,很快便陷入了单相思。

为了更经常地见到他,我每天刷学校的网站,看他们公司有没有什么学生兼职的工作,只要是他的公司,不给钱的志愿者我也要去。

大学四年,忙忙碌碌,不仅要兼顾学业,还要打很多分工来赚钱支持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觉得自己快坚持不下去了,就想想他,翻看翻看网上有关他的新闻,偷偷去他的公司等到深夜,只为了看他一眼。那个时候他就是我的精神支柱,是我活下去的信仰,是我生活里的光。他那时是那万人瞩目的星辰,而我只是一个黑黑瘦瘦毫不起眼的女大学生,暗恋了他四年,他却对我毫无印象。

大学毕业,我费尽心思进了他们公司,从最底层的工作做起,每月薪水付完房租就只剩500块钱,给家里寄点钱,手里就只剩不到200块,很多时候只能靠吃馒头咸菜填饱肚子。虽然生活得很卑微,可是每天心里头都充满了光亮,充满了希望。每天哪怕只见到他一个背影,我都能兴奋一整天。

梦碎的那一天我记得很清楚,外面下着蒙蒙细雨,我们组组长让我给他办公室送一份材料。我兴奋了好久,心跳快得如小鹿乱撞,终于能再正式地见一次那个朝思暮想了快5年的男人了。我在他办公室外面的走廊里徘徊了好久,脑袋里设想了无数种和他对话的情形,当终于有勇气敲门进去的时候,他却并不在。我失望地把材料放在他桌子上,无意间却看到了一张他放在办公桌最中心位置的照片。

照片里他的笑容温润如玉,旁边的女人倚在他的肩膀,眉眼里满是娇媚。他的腿上还坐着一个3-4岁大的女娃娃,生得甚是好看,应该是继承了他们俩人的美貌。

我整个人都愣住了,设想过那么多种我们之间的可能性,却从没想过如果他结婚了怎么办。傻傻地暗恋了一个男人5年的时间,5年的光阴,一个女人最美好的时光,我却都献给了一场虚无的泡沫。

我木然地走了出来,木然地只想回家躺在床上大哭一场。外面下着好大的雨,雷鸣轰轰,却恰好适合那时我的心境。终于可以不需要掩饰地放肆大哭一场。我走在雨里,尽情地哭。想把那五年所有的苦、甜和对他的相思都发泄出来。不知道在雨里走了多久,我终于到家了。我把自己裹在被子里,身子瑟瑟地发抖,整个人像是被掏空了。

后来我大病了一场,久病初愈后回到公司,整日郁郁寡欢。

年轻女孩的心思大抵都是单纯的,却也执念太重。执着于全心全意深深藏在心底那么多年的那个人,和那段可能的爱情,却在对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无疾而终,没办法给那五年的青春一个交代,更没办法给自己一个交代。思想上也过不去。

在那个公司里就这样鬼混了一年多,不知怎么地,慢慢地自己就想通了。自己已经浪费了7年的时间在一场自导自演的游戏里,该放下了。

后来我就跳槽到了PAK教育集团,断了自己的念想,也断了自己和那个人所有的可能和机会,我好像重生了一般,那股子干劲和对工作的热情又回来了。我很感谢新公司赋予我的放佛新生一般的活力。那有很多大学生来做兼职,大多数同事也是刚毕业的年轻人,每天和他们在一起,觉得自己又朝气蓬勃起来。我们窝在一个同事的宿舍里一起写策划案和教案,写到深夜再走到深街小巷里买烤串和麻辣烫吃。那一个个彻夜未眠的晚上,我们一起工作一起奋斗,或者去K一晚上的歌,凌晨再去小铺下面喝啤酒,看着星星,诉说着自己的信仰与抱负。

那一年我们上班在一起,下班了也不愿意分开,一起为生活而奋斗,一起为理想而打拼。当知道我们组在全公司业绩排名夺冠了的时候,我们抱在一起,大家都哭了。那是一种革命战友一般的友情。

在那里我做得不错,一年不到就升了组长,又过了一年晋升了经理。后来总公司调我过去做运营和带团队。在那里我再次见到了他。

两年的时间,我如脱胎换骨一般,以为生命中和他再也不会有交集。收拾好心情,也整理好曾经被伤得伤痕累累的心。可是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却全部被打回原形。我以为我已经心死,对他再也不会有什么非分之想,可是我错了,见到他,曾经封存在心底里那最纯真最真挚的七年的感情,有如洪水一般,一发不可收拾。过去的七年我爱得卑微,爱得盲目,甚至连我深爱的那个人他都不知道我的存在,可那七年却见证了我少女时期所有的喜怒哀乐。

现在想想,这份爱,也是深沉至极的。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