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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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相爱,作神儿女

(2016-11-22 20:48:42) 下一个

《约翰一书》第3章,约翰继续整卷书信的两条线索,就是要遵行主的命令,彼此相爱,并且承认耶稣是基督。与之前讲述这两条线索所不同的是,前面的论述更多的侧重在一个“如果”的假设之中:如果人做到这两条的话,就是与神相交。约翰多次使用“若”这个字,表明他是把做到这两条看作是一个基督徒与神相交的条件。到了第3章,约翰开始解释这两条之所以是我们与神相交的条件,不是出于人的意思,也不是出于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这两条是如此的重要,就在于这些是来自于神的命令;只有做到这些的,才是遵守了神的命令,才算是住在神里面,与神相交(3:23-24)。

那么,为什么神要定下这样的命令呢?约翰解释到,我们与神相交的人,也就是从神生的儿女,而儿女必然要像父亲;父亲是圣洁的,那么儿女也应该是圣洁的;父亲是公义的,儿女也应该是公义的;凡行不义的,就必定不是神的儿女。只有当我们都遵行神的命令时,我们才是不犯罪的,才是行公义的,才是神的儿女,才可以在神面前坦然无惧(2:28;3:21)。而遵行神的命令,其中最要紧的当然就是彼此相爱了。

经文当中有些地方我们需要解释一下。首先,我们既然是神的儿女,就要与神相似。可是怎么才知道是否与神相似呢?约翰讲到耶稣曾经显现,在祂并没有犯罪,这是约翰可以为主作见证的;而且,当耶稣再来的时候,我们这些行公义、洁净的人,就会发现原来自己真的好像耶稣一样,因为耶稣就是这样的公义和洁净(3:2-3)。这里实际上是消除大家心里可能有的疑虑和侥幸心理。有人可能会说,谁知道主再来是什么样的?如果我们这么的辛苦地行义、成圣,可是到头来却发现主其实要求并不那么严格,既不圣洁也不公义,那么我们这般的要求自己岂不白费?约翰指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曾见过耶稣,是圣洁无瑕疵的;也知道主再来的时候也会同样如此。所以我们要成为神儿女,与神相交的,就要时刻提醒自己,追求公义和良善,禁止犯罪,彼此相爱。如果不是这样的话,等到耶稣基督显现的时候,我们是无地自容、无法见主面的。

另外,约翰也提到人心的问题。约翰说,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3:20)。这里讲的是我们的内心对自己的提醒。往往的,当我们看到弟兄姐妹的需要却塞住怜恤的心,不施以援手的时候,我们的内心会受到责备。这个时候我们可能会掩盖内心的责备,当做没听见,假装没感觉;给自己找一些借口,以为这只是自己内心的挣扎,没人会知道,混过去也就没事了。可是约翰告诉我们,我们内心的事情神都是知道的。当我们不理会内心的责备而一意孤行的时候,实际上是显出我们的刚硬和顽梗,而这些都逃不出神的鉴察。基督徒的内心,是有圣灵内住的,是有圣灵提醒的。当我们违背内心的责备时,实际上也就是在消灭圣灵的感动,是犯罪得罪神的。我们也无法安然见主面。

当我们意识到彼此相爱作为神命令的要求,是与神的公义和圣洁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就应当明白彼此相爱不单单是为了改善人际关系,而更是行善与行恶的区别;彼此相爱看重的不仅仅是完成神所交代的任务而已,而更是我们神儿女内在生命的流露。愿我们都有一颗彼此相爱的心,并且落在实处。这是对我们生命的挑战,也是对我们生命的成全,让我们经历磨练,生命被塑造成神儿女的样式,蒙神喜悦,欢然见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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