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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裝逼文的经典范例与写作

(2018-10-02 15:28:17) 下一个

木樨肉,北京人常写作木须肉,其实错了。宋张镃《客有折秋香来桂隐者喜成七言呈以道》诗有云:‘半纪移居野水旁,年年尝为木樨忙。’说的就是‘木樨’,实则桂花也,然而北京的木樨肉绝对不是上海的桂花肉,木樨指的是鸡蛋,取其色似也。
通常来说,木樨肉都是现炒现吃,但我吃到过一回冷食的木樨肉,不承想竟美妙不可方物,至今记忆犹新,恍如昨日,于事则历历在目,于味则齿有留香。
那是1962年的夏天,时与孟元老共事,编辑《汇校本楚辞》。酷暑难当,编辑部有一台老式的摇头风扇,大家一致同意照顾主编,就给搬到了主编室中,我们一房间十几个人,个个拿把蒲扇,倒也是一景。主编孟元辛,时六十有四,年过花甲且精力充沛,平易近人,丝毫没有架子。
有天中午,孟元老特地嘱我去陈梓老家中取一函刚从故宫借出的《宋刻本楚辞》。好在陈府离编辑不远,骑车也就半个小时的样子,骑得快了反而凉风习习,好不快哉!
到了陈府,与门前的警卫费了一番周折,那时陈梓老担任文化部长,暂住在总政大院,而我却刚进单位还没有拿到工作证,最后还是给编辑部打了电话,才让我进去的。
陈梓老的二公子陈杰夫(元禀)与三公子陈尔东(元启)都是我的学长,我们在排练莎剧《哈姆雷特》时杰夫正在追求扮演欧菲莉亚的叶辛如,时常来我们剧社探班,也给出了不少的艺术指导,真正是受益匪浅;至于尔东,当时担任校刊的主编,我也给他投过几次稿,与二位都算是旧识了,叶辛如毕业后嫁给了开国将军杜大力之子,那是后话了。
陈梓老见到我很是高兴,说书已经叫驾驶员送去出版社了,与我正好错过。陈梓老问了我一些出版社的事,我也说了一些青年编辑的生活需求,相谈甚欢。我知道陈府从不留客用饭,遂起身告辞,谁知陈梓老定要留我吃饭,由于他已吃过,便唤家中保姆给我另备一份。
时日久远,别的菜肴都也记不清了,倒是有盆木樨肉,让我终生难忘。菜是装在一个白色的浅盆中的,量并不多,但看着很精致,木耳黑中透亮,黄瓜也相当精神,鸡蛋摊得很碎,沾了不少的油水,正应了金朝蔡松年的 《江城子 公有诗八尺五湖明秀峰,又云,十丈》词所云:“ 留取木樨花上露,挥醉墨,洒行云。”之意。
菜很入味,汁水浸透了食材,酸香甜美,齿颊留香,与温热的米饭搭配食用,很是落胃。我向厨娘打听其中的诀窍,原来这盆木樨肉是昨晚炒就备下的,因此才会吸透了汤汁,真是神来之笔。
这道菜,我家中后来也仿制过几次,隔夜炒好后放到第二天中午再吃,虽然鲜美,惜拙荆乃江南人士,终不谙燕府佳肴之髓,总是与陈梓老家中的木樨肉差上那么一口气。
如今孟元老和陈梓老均已作古,音容笑貌,即如眼前。陈梓老辞世之后,那位厨娘亦不知所终,真正令人扼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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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怎么样?是不是很有“似曾相识”之感?学会方法,你也写得出来,待阁主逐一揭秘:
XXX,就是YYY。某朝某人《某诗(词)》有云:‘XXXYYY’说的就是‘YYY’,...。——起文,先点题,一家要引经据典,引用诗词,越冷门越好,千万不能“红烧肉是上海人最喜欢吃的东西”,完了,立意就不高。
通常来说,XXX都是XXX,但我吃到过一回YYY的XXX,不承想竟美妙不可方物,至今记忆犹新,恍如昨日,于事则历历在目,于味则齿有留香。——第二段,介绍食物,一定要点出自己吃到的与众不同。
那是1962年的夏天,时与孟元老共事,编辑《汇校本楚辞》。——称呼老先生,ABC先生,一定要用“AB老”,用“A老”者,俗不可耐也。“共事”者,一扇门进去,就算共事。
酷暑难当,编辑部有一台老式的摇头风扇,大家一致同意照顾主编,就给搬到了主编室中,我们一房间十几个人,个个拿把蒲扇,倒也是一景。主编孟元辛,时六十有四,年过花甲且精力充沛,平易近人,丝毫没有架子。——这段其实就是编辑只有一台电风扇,被主编霸占了。
有天中午,孟元老特地嘱我去陈梓老家中XXX。——好一个“嘱”字了得,若不用“嘱”,可以改用“托”。
好在陈府离编辑不远,骑车也就半个小时的样子,骑得快了反而凉风习习,好不快哉!——别说单位派车了,连坐公车都不能报销,所以只能自己骑车去。
到了陈府,与门前的警卫费了一番周折,那时陈梓老担任文化部长,暂住在总政大院,而我却刚进单位还没有拿到工作证,最后还是给编辑部打了电话,才让我进去的。——刚进单位的毛头小子,还在试用期。
陈梓老的二公子陈杰夫(元禀)与三公子陈尔东(元启)都是我的学长,XXXXXX,与二位都算是旧识了,叶辛如毕业后嫁给了开国将军杜大力之子,那是后话了。——称同辈,一定要号(名)同写,显得亲近,表示自己是连名带号都晓得都能称呼的,最后再补充另一个名人,似乎与自己也有关系。
陈梓老见到我很是高兴,XXXXXXX。XXXXXX,相谈甚欢。——一定要“见到我很是高兴”,一定要“相谈甚欢”,切记切记。
XXXXX,谁知陈梓老定要留我吃饭,XXXXXX,便唤家中保姆给我另备一份。——“定”字,又是神来之笔,若不用“定”,可改成“硬”;“唤”字亦佳。
时日久远,别的菜肴都也记不清了,倒是有盆XXX,让我终生难忘。菜是装在一个白色的浅盆中的,量并不多,但看着很精致,XXXXXX,正应了某朝某人的 《某词》所云:“ XXXX。”之意。——再次点题,前文引诗,这里就要引词了。一定要“量少而精致”,量并不多,事实上因为是昨天的剩菜。
菜很入味,汁水浸透了食材,酸香甜美,齿颊留香,与温热的米饭搭配食用,很是落胃。我向厨娘打听其中的诀窍,原来这盆木樨肉是昨晚炒就备下的,因此才会吸透了汤汁,真是神来之笔。——冷菜温饭,因为都是吃剩下的。
这道菜,我家中后来也仿制过几次,隔夜炒好后放到第二天中午再吃,虽然鲜美,惜拙荆乃江南人士,终不谙燕府佳肴之髓,总是与陈梓老家中的木樨肉差上那么一口气。——一定要家中仿过,一定要仿不到位;不能仿,显自己拙笨;仿得一样,原版便失了精贵;一定要能仿却差一口气。
如今孟元老和陈梓老均已作古,音容笑貌,即如眼前。陈梓老辞世之后,那位厨娘亦不知所终,真正令人扼腕。——最后,一定要怀念一下老人,感叹一声,美食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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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西 回复 悄悄话 天啊,在城里逛了多年还真没有人提起木樨肉的。
今天博主讲到木樨肉,马上让我想到当年在中国北方读书时的最爱,木樨肉。
作为小资学生,在大学的八十年代就常去吃小灶。一天排在我后面的资深教授就是搞不明白为何厨子给我的木樨的份量比他昨天的多的多。
他向前向厨子”抗议”,胖乎乎的厨子反应快,马上答道:不小心下料的菜抓多了,就”饶”了这个小资吧。
但谁又知道,我和厨子有着不同寻常的铁哥们关系。在小型足球场上我精准的送球,让厨子一次又一次地踢进好球,面对炉头,你丫的,厨子好意思不送还给我豪炒木樨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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