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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吐蕃历史上的三次政治体制改革

(2018-01-09 16:39:47)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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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历史著作直接把吐蕃定义为"部落军事联盟"或者“军国主义国家”,这都是不准确的。任何一个有生命力的政权的政治体制都是要随着形势的变化而给予相应的反馈。可以说,只要统治者认为能够有利其增加权力,稳定其统治地位,获取更大的利益,就没有什么是不能改变的。这就是所谓的帝王心术原则。

吐蕃在历史进程中短短的200多年时间里就先后进行了三个阶段的大型政治体制改革。

第一次政治体制改革: 由部落联盟形成国家政权

松赞干布统治前期以及他之前的赞普时期,吐蕃为部落联盟形式。赞普需要不断通过盟誓来加强部落/豪族与王室的关系与忠诚,对于部落首领来说,通过盟誓来保证其家族地位的正当性、同时也维护了其家族利益。所以,这个时期吐蕃的政治体制就是这样一个君臣结盟的政权。但这种结盟体制是临时性的,因为盟约不是法律制度,履约与否在于盟约各方是否主动遵守。盟约的效力一般为本次结盟后到下次结盟前,没有像法律制度般贯彻始终的特性。

松赞干布即位后采取了三项基本的政治方略:第一,寻求对外开拓与发展,将吐蕃内部部落间的矛盾冲突,转移到去获取新的利益;其二,逐步改革原有的会盟制度,发展法律、法规建设;其三,对内开始进行国家级政治组织和官员制度建设。

松赞干布时期,随着征服地域和人口的扩大,吐蕃政权原有的中枢控制日益困难,赞普王权出现弱化的趋势。军事扩张中,贵族大臣纷纷成为统兵一方的军事将领,对王室的威胁日渐凸显。

第二次政治体制改革: 王室对原有军事联盟政权的意识形态改造

由于松赞干布唯一的儿子早于他死去,故松赞干布死亡后,由年幼的孙子即位,噶尔家族出身的大相(宰相)辅佐。但这导致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两代嗝尔家族专权的局面,王权被架空。直到698年,赤都松赞与母亲用计谋剪除了噶尔家族的势力。但由于噶尔家族长期把持吐蕃的军队指挥权,失去了主要将帅的吐蕃军队实力被削弱,接下来的数次与武周(武则天政权)的战争均失利。赤都松赞只好亲自统兵在外,其母 - 太后赤玛类主持内政。由于受到前任大相专权的影响,一直到704年,赤都松赞死亡之前这段时间,吐蕃都没有设置大相。

赤都松赞与其后的赤松德贊时期,是吐蕃从军事联盟体制向佛教化政治体制过渡的时期。推动这个政治体制变化的是吐蕃王室集团,主要的反对力量则来自于各个豪族势力。为了避免重臣专权局面的再次出现,新赞普先后采取了以下加强王权集权的措施:第一,重新设立大相,但由原先一人按照权力分担,扩充到三人(单相制到多相制);大臣重用外戚势力;开始任用非吐蕃出身的重臣(如:吐谷浑小王);加强对大臣的防范和惩罚(大臣中遭到撤职、罪罚的人数比例开始增多);国家政策方面,赞普开始建立国家级的户口、税收制度(红册木牍制),由国家/王室直接管理。以上措施的目的非常明显,为了防止大臣权力过于集中,王权旁落。

但即便是这样,吐蕃仍然是军事联盟政权结构,各个地方势力的实力仍然强大,一旦王室权力起伏变化,地方很容易产生反叛。面对这样一种局面,赤德祖贊尝试提倡佛教,试图以佛教文化来来平衡当时的军事政权体制对王室的威胁。赤德祖贊生前的崇佛措施遭到了大臣的抵制和反对,并直接导致他被大臣杀害。

于是其子赤松德贊年幼即位,玛祥仲巴杰作为掌权的外戚大臣摄政。摄政大臣们以杀害其父的大臣是佛教徒为名义,实施了全面禁佛的政策。直到赤松德贊成年亲政后,设计杀死了玛祥仲巴杰,再次大力倡导和推广佛教。

赤松德贊的方式是至上而下的,他要求朝中夫人贵族、大臣改信佛教;王室家族成员改信佛教...并亲自监督。这样首先将中央的利益与佛教捆绑在一起。同时,他大力提高佛教僧人地位,并赋予各种特权,提出《三户养僧制》和《三喜法》。他的设想是借助佛教这个新的信仰体系来统一大臣、贵族、地方豪族的思维方式,这样也变相强化了王权统治,最终将吐蕃统摄于以佛教意识形态为基础的社会氛围中。

这段时期吐蕃内部的主要政治冲突是王室与贵族大臣借崇佛与禁佛对国家权力分配的角逐。

第三次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全面佛教化

牟如赞普开始的几代赞普继续深入推行崇佛政策,这个时期的吐蕃政治体制达到了全面佛教化。但在不断佛教化的过程中,新的政治体制与原有的体制之间,不同的既得利益集团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大,导致的社会动荡开始动摇吐蕃的政权基础,最终导致其解体。

赤德祖贊与赤松德贊主要在国家上层阶级宣传与发展佛教信仰,而第三次政治体制改革时期的几位赞普则开始致力于以佛教来改造和重组吐蕃的传统政治体制。

比如:牟如赞普借属民向寺院布施财产多寡不均,下令在卫藏地区实行均贫富的政策。其目的是为了推行佛教的价值观,但当时收效甚微。

赤德松贊废除旧的多相制,改由两位僧人为僧相。僧相位列于众大臣与宰相之首,参与决策并主持吐蕃内外军国大事。他同时还宣布,太子自幼年就必须开始学习佛教,将学佛与奉佛列为王室的宗族制度。赤德松贊的行为代表着王室集团开始尝试以僧人权力取代传统的贵族大臣的权力,建立以佛教僧人权力集团辖制贵族豪强的局面。

赤祖德贊进一步深化僧人统治,将小型国家级会议完全交给僧人大臣组织,开始将传统贵族大臣逐步排除在国家最高权力之外。这种举动,引发了赞普王室及其所支持的僧人势力与贵族大臣代表的政治力量间的激烈对抗和冲突。由于当时僧人的政治地位与实力远没有达到能够与旧贵族大臣抗衡的程度,这场冲突对抗以赤祖德贊和僧相被贵族大臣杀死而告终。贵族大臣重新夺回权力并把持了朝政。

达摩灭佛引发吐蕃解体

达摩执政时期,在贵族大臣支持下实行了灭佛(而非禁佛)的政策。其后,达摩因为这个政策反而被僧人所杀死。不久,吐蕃政权便在灭佛说引发的社会动荡与混乱中走向分裂并解体。

吐蕃赞普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削弱贵族/大臣的权力和加强王权控制,那么他们为什么选择通过宗教,尤其是佛教来达到这个目的呢?

在目前发现的汉藏古籍中,还没有发现对这个缘由的分析。但通过分析吐蕃当时的战争形式和君臣关系,不难得出一些很可能接近事实的结论。

与其他游牧民族类似,吐蕃实行部落制的军事建制。这个表现为部落即军队,部落即是生产单位、也是行政单位和军事单位的三位一体。即便是松赞干布完善了国家的行政结构,其最基本的组织元素仍然是一个个部落。部落是整个吐蕃的社会组织基础。而吐蕃的战争组织往往是这样的:一旦一个地区的部落接到出征任务,整个部落就全面动员起来。战场上,前方青壮年组成的部落军队在作战。后方不远,妇女、老人、孩子赶着牲畜、托着帐篷和生活用品,充当后勤人员和后备役士兵。吐蕃每占领一地,都是以部落为单位建立防御堡寨,分割战利品。

对于战利品的分配,一般来说,攻占的城池与土地都要交给赞普。之后再按照功劳大小由赞普给予奖赏。而临阵俘获的人口财物,则归俘获的部落军官/士兵所有。由于部落的军官绝大部分也同时是部落的实际统治者和部落中最大的奴隶主,他们的观念中,战争是快速增加财富、扩充奴隶队伍,扩大实力的有效手段。在吐蕃早期,赞普和大大小小的部落酋长对此的看法是相同的。但到了吐蕃中晚期,国土疆域已经很宽广。经过历年战争掠夺,吐蕃内部已经形成了一些巨大的军事部落,实力可直接威胁王室。同时,此时的吐蕃的势力已经发展到地理上顶点,四周弱小的国家都被其吞并,剩下的都是强敌。而与强敌之间的国战,对赞普来说,一旦处理不好对吐蕃的打击就是伤筋动骨;对小型部落来说,在这种大型战争中很难得到相应的实惠,一着不慎,反而有可能族灭;相反,吐蕃内部的大型军事部落的豪强们仍然想通过不断的战争来扩充实力。这个时期的吐蕃国策庭辩时,就经常出现赞普与小部落主和,而大型部落多主战的场景。这也成了吐蕃中后期的主要政治矛盾。

通过阅读史料,这个矛盾的一个表现是:吐蕃中后期的战争多发生在赞普年幼,权臣辅佐的时期。而赞普成年执政后,则多寻求与周围大国缔结和平盟约。

所以这么来说,吐蕃赞普大力扶植佛教,其用意主要便是为了解决国君与权臣之间对于战争与否的主要矛盾,因为主张和平乃是佛教的基本教义。吐蕃存续时期政权内部的的主要矛盾,既不是宗教之争、佛本之争,也不是王室强制臣民的信仰冲突,而是国王与大臣间对国家发展方向上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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