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i1

走过了千山万水,我是一只孤独的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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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的角落(1-7)

(2015-10-19 20:09:40) 下一个

政府的官员大部分是白人,在对待黑人问题上,很有中国文革之风,不敢有半点真话。明明是黑人混不讲理,官员也唯唯诺诺,惟命是从,怕被投诉。马修觉得这是一个怪圈。六五年以前,黑人被歧视,不许和白人同校,同餐馆,同车。。。。马丁路德金改变了这一切,所以,美国有个节日,是老马的生日,每个州都有以老马名字命名的街道,公园,建筑什么的。和北韩以金日成,金正日的生日作为节日,是异曲同工之事,用不着五十步笑百步。因了这老马的功劳,歧视取消了,但负歧视产生了。但凡发生纠纷,只要涉及黑人,从警察到法官,到记者,都会退避三舍,或抢先占领道德高地,为黑人叫冤。没人敢讲真话,没人敢担种族歧视的罪名。都说美国是言论自由的国家,那是你的一厢情愿,是的,你可以骂总统(但那得是小老百姓的事,你骂破大天,总统听不到,你就赚个嘴瘾而已。你要是议员,州长党鞭什么的,如果有机会见总统,腰还哈不过来呢,谦卑加荣幸地只敢骂骂自己罢了)。但你说一个“黑鬼”试试,立刻就有人诉你进监狱。这个自由你是没有的。在警察训练班上,教官反复强调的就是提防“种族歧视”。和黑人说话,要提防陷阱,不要重复他们的话,在他们反复提问时,不要跟着他们的话题走,只用最简洁的条文上的话回答他们。否则在法庭上,被诉“种族歧视”的案子败率很高。事情谨慎到如此地步,需要耳提面命地知道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这不透着有点怪吗?这能说一个机制正常吗?人们需小心地对话,提防陷阱,这能说健康吗?中国文革时,动不动就冠以反革命罪,人类都知道那是中国最黑暗的时期,而号称世界最民主,自由的美国,也动辄会被“种族歧视”的帽子扣上而遭牢狱之灾。本是两个人的争执,一上升到种族的高度,就有一个要倒霉了,这里没有公平可言。

马修的朋友麦克,和他一起从纽约难民所出来后,也一点点做起,最后盘了一家七十多万的高档餐馆。麦克雇了一个黑人,打杂。黑人不好好干活,到处闲逛,不仅自己不做事,还妨碍其他人工作。麦克不得以把这黑人开了。黑人倒也无所谓,拿着几天的工资,在外面去喝酒,然后回餐馆上厕所。每天如此。麦克不厌其烦。大概两个星期后,麦克让领位的小姐,告诉这黑人,厕所坏了,正在维修。于是黑人出来,拿五块钱,给一个烂白人,说你去上这个餐馆的厕所。烂白人上完厕所出来,这黑人已领着一堆无业黑人,举着牌子,上写“这个餐馆种族歧视”; “厕所只许白人上,不许黑人上“。。。。。。绕着餐馆门前的停车场转。电视台听说了人咬狗的新闻,赶紧来拍摄,晚间新闻就播出了。结果,一个月下来,麦克的餐馆彻底关张,一元钱标价也没人接。因为没有人敢到有”种族歧视“的餐馆来吃饭。辛苦二十几年的七十多万元,就这么打了水漂。麦克一气之下跳了楼。

什么事一和种族歧视挂了勾,就变得这么没了天理。电视台不问青红皂白地推波助澜;人们那么怕沾上种族歧视,以致连饭都不敢吃;生生逼死了麦克。在很多人推崇的人权至上的美国,他们有为麦克想过吗?他们尊重了麦克的人权了吗?

不管什么国家,什么制度,什么事一过了,就不是好事了。

说实话,如果黑人能自尊,自立,自强,谁能歧视他们呢。歧视是一个不能量化的词,也不是实物动词,如跑,跳,笑。。。。等,看得见摸得着的。歧视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感觉,和爱,恨,情,仇属同等范畴,是思想活动,因此不是法律可以禁止的,也不是有了道德高度就避免了歧视。生生地用法律限制人们的思维活动,可能吗?高喊反种族歧视的人,多一半是伪君子。

不可歧视黑人,那白人就可歧视吗?

现在中国有钱了,能世界各地转了,但由于很多历史的原因,不那么被旅游地的人们待见。这不能怪人家歧视咱,只能怪咱德行还待提高。

歧视不是说出来的,是做出来的。我 嘴上不歧视你,心里一百个瞧不起,你能阻止吗?所以这个反歧视,真的很可笑,这和人权法案的”人人平等”是相悖的。如大公司招聘,要保证有10%的黑人,名校招生,分数明显对黑人倾斜,社会福利救济,也是黑人居多。这对白人就公平了吗?难道这不是对白人的歧视吗?

所以说,人人平等,只是句梦话。

当然,统治者们高举反种族歧视的大旗,也有他们的苦衷。如果不在法律上有这个气势,放任人们随心所欲,则好不容易进化到刚走出丛林法则的社会,就又回到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原始状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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