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乐文摘

开篇不谈《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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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黛玉的生日与金钏的死期

(2007-10-20 20:38:27) 下一个
采薇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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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明确交待,黛玉的生日在二月十二,而金钏死时却在端午节后,相差近四个月。但为什么书中第三十二回中会有这样的文字呢?

王夫人道:“刚才我赏了他娘五十两银子,原要还把你妹妹们的新衣服拿两套给他妆裹。谁知凤丫头说可巧都没什么新做的衣服,只有你林妹妹作生日的两套。我想你林妹妹那个孩子素日是个有心的,况且他也三灾八难的,既说了给他过生日,这会子又给人妆裹去,岂不忌讳。因为这么样,我现叫裁缝赶两套给他。要是别的丫头,赏他几两银子也就完了,只是金钏儿虽然是个丫头,素日在我跟前比我的女儿也差不多。”口里说着,不觉泪下。宝钗忙道:“姨娘这会子又何用叫裁缝赶去,我前儿倒做了两套,拿来给他岂不省事。况且他活着的时候也穿过我的旧衣服,身量又相对。”王夫人道:“虽然这样,难道你不忌讳?”宝钗笑道:“姨娘放心,我从来不计较这些。”一面说,一面起身就走。王夫人忙叫了两个人来跟宝姑娘去。 

难道是凤姐提前八个月就做了黛玉来年生日的衣服吗?我认为这根本不合情理。谁会提前八个月做好衣服放着,等来年再穿呢?即使真的做了衣服,也不会提早这么长时间去给黛玉说“这是给你明年做生日的寿礼”。既然没有给黛玉说,那拿来用用又何妨呢?过后另做两套补上就可以了。根本就不存在忌讳不忌讳的问题了,更不会影响到黛玉来年的生日。

难道是王夫人故意在宝钗面前诋毁黛玉吗?我认为她没有这个必要。即使王夫人真的对黛玉有成见,对着宝钗说这些也是毫无意义的。

或者难道是传抄错误吗?我觉得也不是:黛玉生日为二月十二,金钏之死在端阳节后,这两个日期前后都有大段的相关情节,所以不可能是传抄错误。

实际上,我认为这里并不存在什么问题。

按照旧习俗,人死之后,无论冬夏,装裹衣(即寿衣)都要有单衣、有棉衣,其中棉衣是最重要的。如果是自杀、横死的,更要里三层、外三层地装裹,才算是“上等的发送”。我想这里让王夫人为难的主要是棉衣。为什么呢?一则棉衣造价要比单衣高得多,如果让白家自己筹办,肯定会选金钏以前穿过的旧衣,即使买新衣,恐怕也不舍得买上等的。二则棉衣做起来费工、费时。那时都是手工缝制,如果时间催得紧,自然会粗制滥造。而人死之后是要尽快装裹的,时间久了,尸体僵硬,衣服无法穿进去。

这样想来,在五月份金钏死的时候,王夫人向凤姐询问谁最近做过棉衣的话,就只有黛玉最有可能——黛玉是二月十二生日,当时已算是初春,但春寒料峭,再加上黛玉体弱畏冷,做的衣服还应该是棉的。但因为天气很快就转暖了,这生日的这两套衣服可能根本没有上过身,或者只穿过三两日,还算是新衣服。此时去找黛玉说:“把你作生日时的两套衣服拿来给金钏装裹吧”,这话是绝对说不出口的。不但黛玉,任何人都会忌讳。

在黛玉之后过生日的是探春(三月初三),如果她过生日做衣服的话,肯定是做夹衣。而在黛玉之前过生日地便是宝钗了(正月二十一)。所以宝钗有新棉衣不奇怪。而再早过生日的,即使有棉衣,只怕也早穿过三两个月,算不上新衣服了。

再退一步说,即使没有棉衣不棉衣的说法,王夫人也必须去问凤姐谁最近做过衣服,然后按图索骥,再找这个人去要。并不是看看库里有没有现成的衣服。我想谁家也不会在库里存一些衣服而不交给本人收着的。

这是我的理解,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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