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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执和法执

(2017-03-21 06:02:30)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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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执,佛教用语,是断尽一念无明以后之境界。断尽一念无明之后,想要修行成佛才知有法执。

我执’之对称。又作法我执、法我见。略称法我、假名我。系应破除之两种我执之一。将所有存在(法)之本质认为是固定不变、有实体之物,称为法执;而将人类之本质认为是固定不变、有实体者,则称为我执。以上皆属迷妄之见解。说一切有部主张人我非实有,唯法性实有,即所谓之法我执;大乘主张诸法皆因缘生,无实有之自性,乃随邪执而有法我,故倡法无我、法空。成唯识论卷二(大三一·七上):‘法执皆缘自心所现似法,执为实有,然似法相从缘生故,是如幻有,所执实法妄计度故,决定非有。’
据成唯识论卷二载,法执分为二种:(一)俱生法执,由无始已来即带虚妄熏习之内因力,恒与果报之身俱有,不须待邪教及邪分别,任运而转。又分常相续与有间断二种,前者在第七识缘第八识而起自心之相,执为实法;后者在第六识缘识所变之蕴、处、界之相而起自心之相,执为实法。二者均微细而难断。(二)分别法执,由之外缘力,非与身俱有,要待邪教及邪分别,然后方起。亦有二种,一缘邪教所说蕴、处、界之相而起自心之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法;一缘邪教所说自性等相而起自心之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法。二者粗重,故易断。其中,俱生法执,为修所断,于十地之中数数修习胜法空观,方能除灭;分别法执,为见所断,入初地时观一切法之法空真如,即能除灭。
 
又法之本体为假有,迷于假有,故生法执,法执为根本本体,更于法执之上,生起我执(人执),故有仅存法执而不存我执者;然若我执存在,则必有法执。起法执即生所知障,起我执则生烦恼障。显扬圣教论卷十六(大三一·五五九下):‘由法执故,世间愚夫起众生执;除众生执现起缠故,觉法实性;觉法性故,法执永断。法执断时,当知亦断众生执随眠。’此外,护法认为法执唯在第六、七等二识,安慧则认为除第七识外,其余之七识(即前五识及第六、第八识)通有法执。[大毗婆沙论卷九、成唯识论卷五、梁译摄大乘论卷七、瑜伽师地论卷七十四、成唯识论述记卷一、卷二末]
《楞伽经》云:
一、人我执:即是事障,末断尽一念无明,续诸生死,受分段生死;破一念无明是破我执。
二、法我执:即是理障,无始无明末破或破而未断尽者须受变易生死(八地以上)乃至分段生死(七地以下)。破无始无明是破法执。事障断尽,则破我执,落于空执。回小向大则破空执。理障断尽,则破尽法执。二障断已,即是究竟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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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执”、一切烦恼,皆由有我而起。若无我者,则一切皆无。因见有我,故曰我见。因有我相,故曰我相。执为有我,故曰我执。
“我执”主要有三:
一、我见:五蕴和合之身心,以为有常,谓之我见。亦曰人见,有我见、就有人我的区别,因为又曰人见。又曰身见,执着色身为我。又曰人我见
二、我相:亦名人相。谓众生于五蕴法中,若即若杂,妄以为“我所有”是真实的,是名我相。亦谓人相者,谓众生于五阴法中,妄计我是人,我生人道,异于余道,是名人相。
三、我执:亦名人执,以为所谓的“我者”,是一生之主宰。认有我身而执念之,谓之我执。以不明了人身为五蕴假和合而成,所以执着于常一之我体,亦谓之人执。
所以,我执、人执,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眷属关系。
提到“法执”,是“我执”的对称,又作法我执、法我见。由于不明诸法因缘所生,缘生无性,如幻如化,而执著诸法为实有的妄见
最后,简单的概括下:执有常一自我的实体,叫做我执。执诸法皆有实体,叫做法执。若法执破尽,我执可灭;我执破尽,法执可断。

法执我执法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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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执” 是指人们对“虚幻不实、五蕴和合的身心”,固执的认为存在一个“能自在主宰的实我”;由于本来无我,却妄生执着,处处以我为中心,便产生了种种烦恼。用更简单的话来说:“我执”就是把“我”当真了,认为有一个真实的“我”,心里安立了一个独立的“我”、单一的“我”、恒常不变自在的“我”,由此引起烦恼障。《唯识述记》云:“烦恼障品类众多,我执为根,生诸烦恼,若不执我,无烦恼故。”
与“我执”相对应的还有一个“法执”,“法执”的意思是说:固执一切诸法,以为实有,不知一切事物都是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所谓“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由于执著于“我”,便成烦恼障,招感六道流转的分段生死。由于执著于“法”,便成所知障,招感三界的变易生死用更简单的话来说:“法执”是把外在的一切事物当真了,这就产生了分别心、爱憎心,符合自己心意时就产生贪心,与自己心意不符时就产生嗔恨《唯识论》云:“由执我法,二障俱生。” 我们学佛就是要化除这二种执著。
从世俗谛的角度来说,“我执”是指人类执着于自我的缺点,包括:自大,自满,自卑,贪婪……,或者自我意识太强而缺乏集体意识和奉献精神,或者太关注自己而忽略别人等等。我们可以自己审视一下自己,看看我们自身是不是有这些“我执”。
 
我执,可以说是“无明”的同义词,如果从缘起分类,可以分为“分别我执”和“俱生我执”两种。分别我执是指“为后天我执,依自己分别力或邪师所教而生者”。比如我们从小在学校里,老师就教我们以学习和考试成绩来区分好学生和坏学生,当我们脑海里形成这样的认识的时候,就形成了“后天我执”。佛典上说:菩萨于通达位,正发根本无分别智时断之。俱生我执是指“为先天随生具有之我执,为我们过去世之业习”。《三字经》开首便讲到: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我们去观察很小的孩子,都可以发现他们带有前世或者累世的习气。老人们常说“三岁看老”,这句话其实是很有道理的。如果不学佛,那么一个人一生的运程其实在出生的那一刹那基本就决定了。佛典上说:菩萨于修道位,数数修习无分别智,渐断之。破除“我执”和“法执”的方法,只有通过戒、定、慧才能达到。
 
破除“我执”是佛教弟子修行的一个目标,当“我执”去除的时候,潜在的智慧自然就显现出来了,就能成为有大智慧的人。很多人希望通过看很多书来获取智慧,这其实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真正的智慧一天也没有离开过我们,只是我们从来没有注意它罢了。我们因此可以理解佛陀证悟后讲的那句著名的话:奇妙哉,一切众生皆有如来智慧徳相,但以妄想执着而不能证得。
 
佛弟子感悟生命无常,轮回之苦,诚心向佛、学佛、信佛,求生西方极乐世界,离苦得乐,这正是智慧的表现,是趋善避恶的行为,是对自己生命负责的大智慧。能够做到这一点的,恰恰是因为破除了“我执”。如果从世俗的角度认为这也是“我执”,那么诚心向佛还不是最大的执着,成佛才是最大的执着!如果众生都有这样的执着和觉悟,地狱当下就是净土了。

法执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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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我执、空执、法执?
我执是指执着意根,认定处处作主的意根真实,不想让“意根我”消失掉,是故有生死轮回。
破我执者是声闻与缘觉二乘人,断尽一念无明,而落于空执。
空执是说阿罗汉辟支佛亲证五蕴空,断尽一念无明,而执着此五蕴空,害怕再受生死,而趣入涅盘。空执是断尽一念无明而起。空执之阿罗汉辟支佛不知有真如佛性,不信有真如佛性;执着生空的缘故,不能回小而大、不修菩萨法。阿罗汉辟支佛必须舍弃空执,才能回小向大,求觅真如佛性。
 
法执是八地以上菩萨或阿罗汉、辟支佛断尽一念无明后末断尽尘沙惑,于佛一切种智未能证得,于佛所应证过恒河沙等法未能证得,而产生法执。法执是断尽一念无明以后之境界。断尽一念无明之后,想要修行成佛才知有法执。破法执的人,必先破我执而后破法执,破法执者是究竟佛。
 
菩萨七住明心,十住见性,都末断尽一念无明,犹有我执习气,生空末具足得,尚无空执可言。菩萨阿罗汉或七地菩萨断尽一念无明,证得生空具足,乃落空执。世尊恐七地菩萨取涅盘而落于空执,乃予加持,授予“引发如来妙智三昧”,七地菩萨因此进入第八地,而不取涅盘。但仍有法执,至佛地断尽无始无明,法执才究竟破尽。

法执示例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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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吃美食的时候,贪恋那个“色香味”就是法执;以为能够领受色香味的五蕴,为真实自我,这就是我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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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想是‘分别心’,执着是‘我执’与‘法执’,分为这两大类。
一是执着身是我,执着能思惟、能想像,有思想见解的是我。即是《金刚经》上讲的“我见、我相”,所有一切烦恼都是从这里生的。“我执”演变就是‘烦恼障’。
一是法执,认为所有一切诸法也是真实存在。不知道一切诸法也是当体即空,于是就变成‘所知障’。“所知”是你应该知道的,本来知道的,被障碍住,就不知道了。
这叫“所知障”。众生因此两种执着就变现出六道轮回的幻象。‘惑、业、苦’是轮回的因果现象。两种障是迷惑;迷惑就造业;造业就有果报。“苦”是果报,六道轮回就是惑业的果报。受报时又迷惑;迷惑再造业;造业再受报,这就是轮回的现象。从这个现象观察,我们来生会不会比这一生更好呢?事相则是愈迷愈深,造业愈造愈重,所以后来的果报必然是愈来愈苦。六道,住不得,太苦了!一世不如一世,这是事实。觉悟的人,明白的人,要下定决心,在这一生中决定要超越六道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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