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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为是的法轮功游行遭香港各界抵制是必然

(2015-04-26 01:37:21) 下一个

近年来,每逢重大节日或重要活动期间,法轮功就会在香港组织所谓大游行活动,拉横幅、发传单,播录音,走街串巷,哪里人多,他们就往那里去。他们的行为严重破坏了香港良好的社会秩序,受到香港各界的强列抵制。 

  我国古代哲学家荀子说“凡斗者必自以为是,而以人为非也。”法轮功就是这种自以为是的邪教组织,它以为自己组织的游行活动会受到香港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香港市民的同情与支持,这就大错特错了,从实际情况看,法轮功游行活动在香港受到强列抵制,这是它自以为是顽固坚持错误做法的必然结果。 

  一、破坏香港正常社会程序,必然遭到抵制 

  香港是一个自由的社会,也是一个拥有良好社会秩序的社会。之所以有这样的社会秩序,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无论是什么人,都会将个人的自由、组织的自由建立在良好的社会秩序基础之上,而不是破坏者。法轮功以为在这个自由之地可以乱来,可以不要任何底线,于是干出了一些令港人忍无可忍的事来,最终遭到港人的同声谴责。 

  2014223日,香港记协发起了一次表达记者诉求的游行活动,活动那天,参加者比较多,但组织者十分负责,秩序井然。然而,法轮功组织以为机会来了,他们也拼凑了一些人混入到游行队伍中,并拉起了《大纪元时报》的横幅,企图制造混乱。记协当即派人交涉,将他们驱离游行队伍。226日《明报》就法轮功组织破坏正常的游行秩序进行了揭露,并“希望法轮功自重,晓得尊重别人,晓得什么是道义。” 

  《明报》的揭露和评论代表了广大港人的心声,它充分说明法轮功在香港搞各种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的活动不得人心。 

  二、破坏香港市民正常生活,必然遭到抵制 

  法轮功组织在香港开展的各种活动,无论是游行活动,还是摆摊设点搞所谓的“讲真相”活动,都实质上造成了对香港市民正常生活的破坏。从有关资料记载情况看,法轮功刚刚传到香港时,由于港人对其邪教本质没有深刻认识,所以对其采取了比较同情宽容的态度,一些市民还主动给法轮功组织搞宣传活动提供一些方便。然而,日久见人心,时间长了,法轮功的种种表现港人也领教过了,对其骗人的歪理邪说和骗人的把戏有了新的认识,说到底,就是将他们的看穿了,因此不再相信法轮功自编自演的那一套,大家纷纷站出来抵制。 

  为了与法轮功破坏香港市民正常生活的行为作斗争,20128月,香港民众自发成立了香港青年关爱协会。香港青年关爱协会志愿者们主动帮助香港人民了解法轮功邪教骗人伎俩,号召大家抵御法轮功邪教。同年11月,在被法轮功长期霸占的红磡火车站、红磡家维邨、落马洲巴士总站、黄大仙祠、东涌360缆车站等5个地方,香港青年关爱协会打出反法轮功邪教标语与法轮功对抗。 每当法轮功组织法轮功弟子上街游行时,香港青年关爱协会的志愿者们就立即组织民众上街举行反法轮功游行,使得法轮功游行活动渐渐势微。2014314日,50多名爱港之声成员向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递交请愿信,促请其依法清理及拆除法轮功所有非法设置的横幅及摆设。 

  可以看到,这几年,认清了法轮功本来面目的港人,越来越多地站出来与法轮功作斗争,以维护自身正常的生活秩序。这些行为是被法轮功逼出来的,可见,法轮功在香港自以为是的行为是多么不得人心。 

  三、破坏香港社会法治,必然遭到抵制 

  香港既是一个自由的社会,又是一个法治社会。香港社会法制比较健全,这是香港能够保持繁荣稳定的基石。然而,无法无天的法轮功,以为在香港可以为所欲为,想游行就游行,想捣乱就捣乱,甚至公然挑战香港的法律,因此必然遭到香港各界的抵制。 

  本来,正常的游行活动香港的法律是予以保护的,然而法轮功组织的游行活动却屡屡挑战法律,令港人无法容忍。2001426日,香港《大公报》发表社论《不能让法轮功破坏香港的繁荣稳定》,对法轮功不断从事与注册社团原旨不符的活动,企图挑战香港的法治之行径进行了揭露。去年326日香港《成报》发表评论文章《贼喊捉贼混淆视听,始作俑者引火自焚》,批评法轮功组织的游行活动当众发表诽谤言论,标语字句无的放矢,严重破坏香港法制。同年411日,《成报》再次发表评论《街头斗争不依章法,侵权犯案必然恶果》,揭露法轮功滥用自由权利,警告其横行无忌将面临巨额赔款。香港大公网也在去年51日发表多篇文章,批评法轮功破坏香港法制,如《招揽台湾人包机票食宿,邪教雇佣兵跨海乱港》等。更有一些香港市民拿起法律的武器与法轮功作斗争。2008年,位于香港干诺道昌宁大厦内的一法轮功组织,因长期扰民遭邻居抗议最终被告上法庭,经法庭裁决法轮功组织被勒令迁出。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从2001开始,香港法轮功租用了干诺道昌宁大厦二层的一个居室,供其人员居住和存放法轮功物品,并在阳台上悬挂大幅标语。该楼其他住户对法轮功的这种扰民行为深感厌恶,多次集体向香港政府有关方面投诉法轮功所挂标语属违法建筑,威胁行人安全,要求港府依法监管。该房屋业主迫于邻居压力,2008年初通知法轮功组织在租赁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约。但法轮功组织拒不搬出。该业主愤而委托律师向香港土地审裁处提起诉讼。2008429日,香港土地审裁处经审理后当庭宣判,限期法轮功组织一个月内搬出。 法轮功组织不得不于2008529日取下在阳台上悬挂了数年之久的大幅标语,灰溜溜地搬走了。  

  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法轮功在香港搞所谓的游行活动,自以为是,却不知这早已令港人厌恶,因此遭到各界的反对抵制是必然的。这也凸现法轮功在香港不招人待见、遭人唾弃的命运。 http://www.kaiwind.com/anticult/redian/2015hk/rec/201504/25/t20150425_24741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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