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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改,中国道德崩溃的开始

(2017-01-14 13:15:54) 下一个

   “土改”人为地制造仇恨,摧毁了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在农村,上下不相慕,贫富两相安,生产生活,秩序井然。自从“土改”将谋财害命、杀人越货,颠倒为备受赞扬的“正义事业”之后,人心涣散了,传统道德观念崩溃了,代之而起的是自私自利,相互争斗,尔虞我诈,道德沦丧。
   
   今日之中国大陆,人欲横流、物欲横流,追本溯源,“土改”难辞其咎。
   
   如果请中国大陆四十岁以下的年轻人谈谈对“地主”的印象和认识,不少人会说出这样一番套话:地主依靠出租土地剥削农民为生,是封建社会的一个剥削阶级。他们品德败坏,横行乡里,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其典型代表是黄世仁、周扒皮、南霸天和刘文彩
   
   黄世仁,延安时代歌剧《白毛女》中的老牌地主。这个歌剧,后来一而再、再而三地改编为电影、芭蕾舞剧等,因而名扬天下。剧中的黄世仁逼债,逼死了贫雇农杨白劳,强暴了杨白劳的独生女喜儿。喜儿出逃后躲在山洞里,以偷吃山神庙的供果为生。由于长年累月不见天日,营养不良,变成了“白毛女”某次在延安演出,当剧情发展到高潮时,一位连级军官激愤过度,怒不可遏地拔枪向扮演黄世仁的演员开了一枪幸亏没有击中,可见剧情感人之深。多少年来,连绵不断地演出,“教育”了亿万青少年观众,使黄世仁成为家喻户晓、人人恨之入骨的恶霸地主。
   
   1950年代中期,中国大陆小学语文课本中有一篇《半夜鸡叫》的课文,节选自战士作家高玉宝的长篇自传体小说。课文里的地主名叫周扒皮。这个可恶的家伙为了催促长工们早起去干活,半夜三更偷偷摸摸趴到鸡笼子里学雄鸡打鸣,引起雄鸡纷纷啼叫。鸡一叫,长工们便不得不提早起床。后来,长工们设计,故意将周扒皮当作“偷鸡贼”痛打了一顿这个戏剧性的故事,在嘻笑声中农民的仇恨得以发泄。从此,“地主是农民不共戴天的仇敌”这一概念,深深植入了孩子们的心灵。最早读过这篇课文的孩子,现在都已进入“花甲”之年了。

   《红色娘子军》里的南霸天,是另一个“怙恶不悛”的大地主。他利用万贯家财,组织和支持反动武装,与海南岛共产党领导的游击队为敌。最后,被“琼崖支队”“红色娘子军连”的连长吴琼花(曾在南霸天的家中当过丫鬟)击毙,得到了可耻的下场。
   
   刘文彩是四川省大邑县的大地主,也是个“无恶不作”的坏家伙。他家设有“水牢”,把贫农冷月英关在“水牢”里。四川省美术学院的师生,根据刘文彩的背景故事,集体创作了“泥塑收租院”,把地主压榨农民血汗的场景形象化,文革期间全国巡回展出,轰动一时;又将刘文彩的庄园改建成“阶级斗争教育展览馆”,让成千上万的人参观;展览内容无中生有、添油加醋、无限上纲,不择一切手段丑化刘文彩。
   
   经过几十年的宣传、渲染和灌输,一提起“地主”,人们便联想到上述四大地主的丑恶形象,他们成了“地主”的典型代表,人人横眉冷对,个个切齿痛恨。
   
   1940年代末,在全中国,大大小小的地主有好几百万。1950年的“土地改革”运动,杀害了200多万地主。那么,人们要问:每一位被杀的地主,都是像上面四大地主那样的坏人吗?都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吗?只要翻开历史的卷帙查一查,只要找到上了年纪的老人问一问,就会得到截然相反的答案。人们承认,地主中有坏人,但地主不全是坏人;相反,其中绝大多数──约占总数95%以上的地主,都是心地善良、乐善好施的好人。
   
   “地主”这个名词,已成为一个深含贬义的词汇,人们一见到“地主”二字,就联想到剥削和压迫,产生厌恶感。其实,1949年之前,大多数农村尊称土地和财富较多的人为“财主”、“老爷”。佃户(租种土地的农民)和长工,则尊称土地的主人为“东家”。那时候,虽然也有“地主”这个词汇,但除了酒宴上“略尽地主(本地的主人)之谊”的客套话之外,寓含的是尊敬、崇拜与羡慕,绝对不含贬义。
   
   “地主”究竟可恶不可恶?“土改”运动中杀掉200多万地主,是不是人人该杀?要弄清楚上述问题,首先要了解地主的土地和财富的来源。
   
   地主的土地和财富,大体有以下三种来源:
   
   第一,祖传家业。有些人家,祖上好几代前,就拥有这些土地和财富。一般有钱人家总是送子弟读书,这个书香世家,几代没出“化孙子”,因而守住了家业,代代相传,传到了这个儿孙手里。到了1950年,风云突变,这位继承者反而因拥有祖传的土地和财富遭了殃,全家扫地出门,土地和财产被没收,连生命也没有保住,被枪毙了。“土改”中有不少“贫富颠倒,是非混淆”的现象。──中国有句古话“富不过三代”。许多财主家,不幸出了个好吃懒做、嫖赌逍遥的“化孙子”,他“崽卖爹田心不痛”,把万贯家财化得干干净净,变为沿街乞讨的“叫花子”。哪知风水轮流转,“叫花子”反而因祸得福,“土改”中被划为“贫农”,分得了土地、房屋和“浮财”(没收地主的财物)。
   
   第二,在外地做官、经商发了财,回乡兴家置业,购买大量土地,成为地主。从秦始皇到清王朝,皇权专制两千多年,一直是重农轻商的小农经济社会。那时人们的观念,与现代人大不相同。那时没有银行,银钱放在家里,怕偷怕抢;存在私人票号里风险很大,不放心;那时工商业不甚发达,人们压根儿瞧不起商人,不愿意投资兴办实业。老人们的口头禅是:“要想家业稳,作田是根本”。因此,在那个年代,人们的头脑里,有了钱之后的第一个念头便是“买田”。田是不动产,偷不走,抢不去,年年增值,死后传给子孙,家人就不会饿死了。
   
   第三,勤劳俭朴,聪明好学,善于经营,在本地被称为“田秀才”的能干人,一辈子省吃俭用,有点积蓄便买田,土地渐渐增多,慢慢上升为中农、富农积攒土地最多的,达到中、小“地主”水平。
   
   正如每一个团队里,既有好人,也有坏人一样,毋庸讳言,也有靠欺行霸市、高利盘剥而上升为地主的,但这种人毕竟是极少数。那个时代,儒家学说“仁义礼智信”大行其道,社会舆论对不道德的行为大肆伐挞,大家都瞧不起走歪门邪道发了财的人,“戳他的背脊骨”,耻与为伍。因此,一般人都自觉或不敢走邪路。那时候的人,信奉神佛的占百分之八、九十。人们不敢做坏事,生怕自己偶有不慎冒犯神灵被打入地狱。总体说来,在皇权统治下,通过儒家道德的宣扬教化,佛、道等宗教信仰的流行及制约,大多数时候,社会是平静、安定的。贫者安贫,富者乐善好施,相互依存,长期和平共处,没有那种“你不死,我就活不下去”的“阶级斗争”之说。
   
   地主的土地和财富的来源,大致是上述这三种。其土地、山林、房屋等不动产,在交易、过户的过程中,都签署了契约,按章缴纳了税负,并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了权证,既是公认的,又是合理合法的。
   
   地主们青少年时期大都受过严格的教育,是农村中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他们读的是《四书》《五经》、“孔孟之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儒家思想,深入骨髓。95%以上的地主怜贫恤老、救济鳏寡孤独、助教兴学、救灾赈灾、修桥补路、兴修水利、调解纠纷、倡导文化活动(舞龙灯、赛龙舟、唱大戏等)。举凡农村中一切需要钱、物的公益事业、慈善事业,都是由他们带头发起,热情赞助并充当捐资、献物、出力的主角。
   
   经过十年寒窗进入(官场)上层社会的,大多数是地主家的子弟。因此,当年的地主阶层,集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于一体,理所当然地成为社会的主流。许多科场失利、无意于仕途的读书人,回到乡梓后,因其品德高尚、学问丰富、主持正义、办事公平,往往被推举为地方领袖,掌握着村、乡、区的地方事务的管理权。而当年的政府(县级以上)是那样软弱,既没有“社会救济”概念,又没有过问地方事务的经济实力。因此,大量地方事务便责无旁贷地落在本乡本土有声望的富绅(地主)的肩头上。
   
   兴办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需要大量资金,光凭空口叫叫喊喊,是没人信服你的,关键时刻要带头拿出白花花的银子来。有声望的富绅带头捐了巨资,人人跟进,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才能募集到大量资金,才能办好地方事业。那时候,差不多所有的乡村,都有德高望重、公益事业心强的地主,带头捐资。
   
   当年地主将土地出租,解决了贫苦农民的就业问题,与资本家办工厂给城市贫民提供就业机会,与当今外资进入中国解决城乡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是一码事。地主收租是土地投资的回报,工商企业利润提成是资本的回报,同样是一码事。
   
   “地主”这一阶层当年在农村占有的土地和财富较多,是多种社会力量长期碰撞取得的均势与平衡,是两千多年来社会优胜劣汰、自然选择的结果,是一种符合当时社会需求、合理合法的重要的政治经济结构要素。
   
   两千多年前,孟子说:有恒产者,始有恒心。这话的意思是:只有财产较多的人,做事才有责任心。因为他要对自己的财产负责,对自己的家庭负责,对自己的声誉负责绝对不会乱来。当年,地主阶层以其财富、道德、学识和声望,责无旁贷地担负了政府职能缺失部分的职责,在农村中起着稳定社会的中流砥柱作用。
   
   而“土改”,产生了的恶劣的后果和严重的后遗症。
   
   首先,“土改”破坏了农村的生产力。农村中有一批勤劳俭朴、善于经营“田秀才”,他们上升为富农、地主后,代表着当时农村的先进生产力。他们农具比较齐全,资金比较充足,生产具有一定规模;他们经验丰富,接受新生事物较快,有能力选择和改良作物的品种;他们的农、副业产量总是达到当地最高水平;他们先进的耕作方法给贫苦农民起了示范、带头作用如果让他们继续富下去,其子女留学美国归来后办农场,中国的农业或许会改变面貌,跟上世界前进的步伐。但不幸,土改中把他们打压下去,杀的杀,关的关,管的管,生产资料瓜分得罄空中国农业一条极有希望的出路被打断了。

  世界上的人千差万别,有的人就是头脑不想事。许多贫下中农只能在别人的指挥下从事简单劳动,缺乏独立门户掌握全盘生产的能力。把土地分给这样的人,他们一缺资金、二缺农具、三缺种子、四缺经验明明分给他们是最肥腴的良田,就是种不出粮食。所以,土改后的第一年,生产总是倒退了。
   
   更有一批懒汉,把分的东西吃光用光,分的田卖给别人(后来被制止,不准买卖土地),依然是个穷光蛋。
   
   “土改”通过斗争和杀戮,把善于经营的地主、富农打压下去,农村中就更加缺乏经营型人才了;把已经集中了的生产资料,零星分散给不善于经营的单人独户,使农业生产力遭受到严重破坏。
   
   其次,“土改”使农村基层领导彻底恶质化。在科举时代,没有“功名”(未考取秀才、举人)的人是不允许进入地方领袖层的,因此,地方领袖素质较高,廉洁奉公,能真正为群众办事。乡村地方领袖第一次恶质化,是从晚清1906年废除科举制度后开始的。由于大家都没了功名,谁可以当地方领袖。三教九流之辈见有机可乘,便凭借土地、资本、祠堂、武力、公产、宗教和个人关系纷纷钻了进来。这些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形成派系小集团,忙于争权夺利,置贫苦农民于不顾。这些人不受儒家道德公益心的约束,不受政府控制,贪赃枉法,为所欲为。加上人口爆增(清朝初年,全国人口约1亿,“康乾盛世”后增加到4亿,抗战胜利后全国人口号称4万万5千万),人多田少的矛盾突显出来,从此,农村社会开始动荡不安了。
   
   第三,“土改”利用“流氓无产者”(扒手、小偷、地痞、恶棍、无业流民)打冲锋,斗垮地主、富农后,这批“苦大仇深”的“土改根子”纷纷入党做官,趾高气扬地成为“书记”、“委员”、“主任”、“乡长”、“村长”使农村基层领导彻底恶质化。这些人大多一字不识,居然洋洋得意上台作报告,开口第一句便是:“我是个大老粗,只晓得三担牛屎六_箕”
   
   农民焚烧土地文契
   
   ──不因没有文化感到羞耻,反以为荣!
   
   这些人自私自利、吹牛拍马,伪装积极,拉帮结派,任人唯亲,欺下瞒上,惟命是从他们能力低下,不懂生产,却指手画脚瞎指挥,常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农村领导权落在这样一帮没有文化、素质低劣、目光短浅的人手里,农业生产怎么能搞得好?再加上毛泽东头脑发昏,“土改”后不久,一意孤行地加速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大跃进。到1960年前后,农业生产全面崩溃,饿死3500多万农民。
   
   第四,1953年“土改”结束,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全面达到了发动土改运动的预期目的,滋长了最高领导人的骄傲自满情绪,增强了其绝对权威地位,为随后脑袋发热搞大跃进、人民公社埋下了祸根。“土改”以及多变的农业政策(首先是单干,后来合作化;到1980年代,又分田到户单干),产生了严重的后遗症:农业生产停滞不前,长期处于落后状况,至今无法跳出小农经济的窠臼,远远落后于世界农业发展水平。
   
   直至今天,农村依然贫穷落后,农民依旧苦不堪言。
   
   总之,“土改”人为地制造仇恨,摧毁了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在人民中留下了深深的伤痕。华夏大地本来是一个文明礼义之邦,尊老爱幼、相互礼让的儒家道德深入人心,各族人民世世代代和平相处。在农村,上下不相慕,贫富两相安,生产生活,秩序井然。自从“土改”将谋财害命、杀人越货,颠倒为备受赞扬的“正义事业”之后,人心涣散了,传统道德观念崩溃了,代之而起的是自私自利,相互争斗,尔虞我诈,道德沦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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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X 回复 悄悄话 很深刻的分析!
与道德崩溃孪生的,可能还有权利腐败。
家祖过去带领全家人省吃俭用置有几十亩薄田。划成份时,乡上有人捎话想要一件皮袄,即可免划地主。然家祖不相信共产党还能这样做,拒之,遂成地主,其效应涉及至少三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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