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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律师违法已有章可循 继续完善刑事辩护制度

(2015-07-22 19:10:34) 下一个
国务院新闻办于2014年11月5日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介绍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记者]我们都注意到四中全会决定对律师工作作出了很多部署,想问张部长,司法部将如何具体落实这些要求?

    [张苏军]你这个感觉是很对的,我们刚才说了,《决定》中间涉及了司法行政工作直接的、间接的有30多项,但是其实最多的还是涉及到关于律师工作。所以,应该说对于我们下一步律师工作的改革发展,将起到很好的指导和推进作用。现在我们国家的律师制度发展得比较好,目前已经有近26万律师,而且每年以平均2万多人的速度增长,特别是一些大型所,已经有近千人的规模,能够承接一些综合性的律师服务的项目,比如说境外上市,一些大型的投资合作,一些涉外的谈判等等,都需要组团才能完成,小所是没法完成的,这些大型所我们也是初步形成了一部分。目前,包括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公司律师、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军队律师多种类、多功能的职业律师的体系已经形成。 2013年全国律师共担任了法律顾问45万多家,办理的诉讼案件250多万件,非诉讼的法律事务近81万多件,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国家建设,都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党的十八大以后,我们司法部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律师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应该说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制定了加强律师职业道德的意见,制定了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印发了关于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修订已经完成,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修订已经完成。同时,完善了律师执业的保障机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律师刑事辩护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刑事辩护制度,切实保障司法人权。

    四中全会将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摆在比较重要的突出的位置上,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法律服务队伍作为法治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的建设,刚才说了,是在四中全会中间涉及到我们司法部的职能和业务,表述最多,大段的论述,出现的次数最多,出现的文字最多,出现的篇幅最大,《决定》涉及律师工作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我们初步把它理了一下,大体有这些方面:一是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二是建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三是严格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接触、交往行为,防止利益输送。四是加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严格执行惩戒制度。五是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素质建设。六是发展律师服务业,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七是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律师队伍,明确他们的法律地位,理顺管理体制。还有建立从律师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律师积极参加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发挥作用;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区域的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等内容。应该说,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律师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律师工作,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对这么多的工作,一个是在进一步学习、进一步消化,同时司法部为了落实四中全会的这些要求,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对于全面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进行谋划。

    我们在制定的改革意见中间,对于该试点的,我们也安排先行试点,条件成熟以后再逐步推开。有的需要修改法律的,我们就积极推动修改法律,做到改革于法有据,这也是总书记的要求。需要贯彻落实的,条件比较成熟的,我们就抓紧制定一些配套的措施,细化工作要求。总的一句话,我们通过各种措施,来积极地落实四中全会中间关于律师改革发展的要求,不断地完善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谢谢你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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