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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

(2017-06-24 19:13:27) 下一个

文献載“根據朝方再三要求並經有關部門批准”,朝方人員歸國時,贈其發掘及采集之完整和可复原物品爲二千多件(不包括陶片、泥塑殘片等),主要爲陶器、銅器、鐵器、骨器、蚌器、珠類、釘類和磚瓦類。而隨其帶走的殘器、陶片、瓦片及其它物品未記録。但提及贈品尙有三十余件复製品,我之理解,聯合考古兩年,中方的收獲爲此三十余件物品。這三十余件物品主要爲渤海上京龍泉府城址不可移動之地面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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