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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天的酸果蔓树冠下的F LG 连载之九

(2014-09-22 18:27:16) 下一个
作者:[乌克兰]格雷戈里•格洛巴

    第九章:下流的电话调查成为种族灭绝的证据
  《大纪元》2010年4月27日刊文《急需器官捐献》,文中称:乔高、麦塔斯的电话访谈者之一、民族医院的卢国平教授在电视上声明,他曾在电话中回答过那些问题,但他的话在《报告》中被曲解了。不要天真地认为,《大纪元》会无端引用卢教授的辩驳,但是,该事实本身说明,《大纪元》也承认并非所有的“电话证据”都是清晰明确的。我们假设,F LG网站公开的所有信息、所有证人证言、《报告》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的,那么有很多不可思议的问题无法解释。首先,器官供体来源属于国家秘密,而在《报告》公开后,特别是大纪元刊载《苏家屯集中营的见证》后,调查者再打电话询问此事时,那些公安、法院、医院的公职人员还会愿意在电话中和陌生人讨论此类问题?难道他们一点保密意识都没有?其次,如果按照F LG信徒的逻辑,秘密活摘器官确实存在的话,那么管理部门从中吸取教训、对那些泄密的工作人员严加管理也是情理之中的事,而且还会告诫其他公安人员、执法机关人员务必严格保密。泄露国家秘密、使国家卷入国际丑闻可不是闹着玩的!据两位作者提供的证据,第一个《报告》引起了中国的疯狂举动,中国很多医学网站公开信息经他们引用后均被删除了。而那些从事器官移植的医生和公安官员却对所发生的事件却浑然不知,当再次接到调查器官移植的电话时,居然没有吸取一点教训,居然一点都没有想到“又是这些加拿大人!”居然还照旧回答!由此至少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其一,他们对这些调查电话并不在意,说明接听类似的电话对他们来说已习以为常,进而说明有相当多的患者向医院和法院打电话询问器官移植之事,因为他们急需做器官移植手术。这就意味着,这个天大的“秘密”不光医务人员和警察知道,还有很多感兴趣的人士知道,那么,乔高和麦塔斯所揭开的秘密,其实根本算不上秘密。 
  其二,医务人员和司法工作者必须严守国家秘密,是指他们必须严守行业秘密,而无须保守“杀害F LG信徒”的秘密,这难道不荒唐吗?器官供体来源在中国属于国家秘密,即使器官供体是自愿捐献的被枪决的死刑犯,也须保密。然而,他们对老百姓掌握相关信息不仅没有感到大惊小怪,连他们自己被问及相关问题的时候也没有丝毫疑虑,并且能够直言相告,承认活摘F LG器官的可能性,说明他们不认为这是秘密,既不是国家秘密,也不是犯罪秘密。在此不禁要问:既然中国人能与陌生人在电话中津津乐道地讨论的事情,能算是 “灭绝种族”的罪行?而那些外国人权卫士难道找不出多少可以说得过去的证据吗? 
  东方器官移植中心(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主治医生于2006年3月15日在电话中称,当年他们那里有十多个“肾移植”,他根本没有提到“F LG习练者”,但两位作者却把他的话作为“证词”。按他们的逻辑可以认为,这是被非法关押的F LG习练者的器官活摘证据。更新版《报告》第52页两位作者写道,经先前调查,2005年中国共进行了10000例肾移植手术,而东方器官移植中心所做的此类手术并非最少的,2005年一年中就有600多例。试对照:从通话时间2006年3月15日来看,“当年”实指3个半月,期间只有10多例“肾移植”,2006年的数字与2005年相比实在太小了。而乔高和麦塔斯提出的不明器官供体为45000例,并宣称,只要活摘F LG习练者器官的说法得到证实,就能“对此问题作出回答”。但是,他们没有给出答案!计算如此简单,算出来的数字又如此之小,无论如何都填补不了45000例不明器官供体的“空白”。 
  也许其他地方情况会有所不同?且看另一个电话调查的地方黑龙江省密山市拘留中心。该所官员称,自愿捐献器官的F LG人员可能“有七、八个,现在至少有五、六个”。这样的数字与“灭绝种族”一个亿来说,太微不足道了……而调查电话打到广州军区医院时,得到的回答却是“我们这里几乎没有F LG人员的肾脏供体”。而在南宁市民族医院的电话调查结果是根本没有“那样”的情况。乔高和麦塔斯的助手们电话调查出乎预期,没有得到任何大一点的数据。 
  从公布的调查速记片段来看,省略、遗漏、歧义的地方太多,很难形成正确的印象。如,问:“有F LG人员的器官吗?我听说,他们的器官很好的”;医生答:“我们这里所有的器官都是的”(上海中山医院)。“都是的”可以指“都是好的”,也可以指“都是F LG人员的”,不妨猜一猜,医生的意思是什么。而“犯罪调查者们”的意思又是什么?另须关注的一点是,“电话调查”得到的数据与“证人”提供的“成千上万名医院和监狱场所囚犯的器官供体”数据相差甚远。 
  试问,匿名军医所说的吉林省九台劳教所关押的1万4千名F LG习练者究竟在哪里?代号为672-S劳教所关押的12万人又在哪里了?还有黑龙江省关押的F LG呢?(据大纪元公布,黑龙江是关押F LG人数最多的三省之一,见大纪元刊文《苏家屯只是中国36个关押F LG的集中营之一》)我们记得,辽宁省人民法院在电话调查中称,有可能捐献肾脏的F LG习练者最多7、8个,而据大纪元证人证言,辽宁省苏家屯在2001年每天活摘器官的情形就像屠宰流水线一样。莫非他们在辽宁省最后一次见到的“如流水线般”的器官活摘是在5年前?莫非现在的苏家屯已改为吞噬器官了? 
  不过,那些电话调查者们对手中的“证据”已喜出望外,根本顾不上相差十万八千里的数据是否能对得上、拍得拢!那些加拿大助手们在电话调查时竟然没有一个人问一问中国医生、法官和狱警,这些人怎么成为器官捐献者的?对于他们来说,这个问题的答案早已是现成的了。 
  如果F LG信徒有一亿(这是个有争议的数字,但我已承诺相信F LG信徒的话),大约占中国总人口的5%。自然,这部分人中也有形形色色的人,其中包括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即使相信F LG教人修“真善忍”,而认为一亿人中没有一个坏人的想法是十分幼稚的。况且,在中国可判枪决的不光是杀人犯、叛国者,还有按欧洲标准是“无辜”的罪犯,如腐败分子、受贿行贿者、毒贩、逃税分子等。在中国F LG习练者有作为器官移植供体的可能,但截至目前,作为器官供体的F LG人员寥寥无几,而且他们是因刑事犯罪在狱中等待枪决。根本不存在死亡集中营,也不存在成千上万的F LG器官移植供体,电话调查恰恰证实了这一点。 
  遗憾的是,拨打电话的助手们早已被魔术般的惊人证据洗脑,已对中国的“兽行”先入为主,因此他们根本没有想到要提这个最重要的问题。被牵着鼻子走的还有两位大律师,在研究记录的过程中,他们居然没有看出这个一目了然的答案。 
  可想而知,当民族医院的卢教授和他的同事们得知,他们的话被曲解并导致失之千里的结论时,他们会有怎样的心情……在此只能提个建议,对两位尊敬的律师和他们的助手最好使用医学术语,而且还要用中国方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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