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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红四军“七大”为古田会议的召开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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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四军“七大”为古田会议的召开创造了条件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1日 14:15 | 来源:福建党史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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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9年6月22日在福建龙岩召开的中共红四军“七大”,是红军建军历史上一次重要的会议,也是历来的党史军史研究者很关注的一次会议。我作为当事人,谈谈这次会议的主要情况和看法。

  一、“七大”是在什么情况下召开的?

  1929年1月14日,朱毛红军主力为了打破敌人对井冈山的“会剿”,离开井冈山,向赣南、闽西进军。沿途行军打仗,形势严峻,军情紧急,“遂决议军委暂时停止办公,把权力集中到前委”。于是,以朱德为书记的军委停止了活动。红四军在以毛泽东为书记的前委领导下,在半年中,由于形势的发展,工作多了,到了5月,前委颇觉“兼顾不(过)来,遂决定组织军的最高党部(即军委)”,也就是说,四军军委这一级党的组织,在停止活动四个月之后,又恢复了。前委还决定军委书记一职,由新到红四军的刘安恭担任。同时,还接替了毛泽东的政治部主任职务。

  红四军军委是1928年4月成立的,当年10月,按照中共中央1928年6月4日的指示,在成立前委的同时又改组了军委。前委书记和军委书记都是中央指定的,军委隶属于前委,军委委员的名单由前委决定,经红四军“六大”选举,朱德任军委书记。而这时前委之所以决定军委恢复办公,也是想让军委做些事情。1929年6月1日,毛泽东在给中央写信谈到:“党内现发生些毛病,正在改进中。”恢复军委,正是改进这些毛病的一项组织措施,即使对刘安恭还不太了解,因为是中央派来的,又是前委确定他为书记,大家也就没有异议。这时候,都想扩大革命局面,多干工作,争取革命力量大发展。

  问题就出在新组织的军委。刘安恭在军委会议讨论工作时,对上级机关——前委作了条决议,“前委只讨论行动问题”。对这条决定,许多人就觉得不合适,下级怎么能决定上级的权力范围呢?从而议论纷纷。从6月初的闽西湖雷会议起,大会小会进行讨论,有时甚至争论起来。那时党内不忌讳争论,党的文件、党章都规定党内实行民主集中制,党员对问题有看法,在未作出决定之前,可以自由讨论。党中央第六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说,“在未经决议以前党内的一切争论问题,可以自由讨论”,还说“可以举行争论”。所以,大多数人从关心党、爱护党的角度出发,发表自己的看法,展开争论。

  争论的中心和焦点就在于四军军委是否设立。

  有人说,“既名四军,就要有军委”,“完成组织系统应有军委”。这些人认为军委是四军的一级党组织,从支部、营委、团委直到军委,缺一不可。并说前委之下设军委是中央的决定。

  而反对设立军委的人认为有前委直接指导就可以了,因为四军“现在只有四千多人,又处在游击战争环境,行军时多的游击时代与驻军时多的边界割据时代又绝然不同,军队的指导需要集中而敏捷”,所以不应再设军委。他们说:做事要从实际出发,“实际弄得不好,形式上弄得再好看又有什么用处呢?”

  主张设军委的人说:“党管得太多了,权太集中于前委了”,说前委不但“包办了下级党部的工作”,还“代替了群众组织”。还有人说,前委的领导是“家长制”、“书记专政”。所以,他们要求成立军委,以改进这些缺点。

  而反对设军委的人则认为,设立军委“是要一个党的指导机关拿在他们手里”,“为要成立新的指导机关——军委,便不得不提出旧的理由,攻击旧的指导机关——前委以至支部”。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想方设法成立军委,结果只能是“前委军委成(分)权(现象),前委不好放手工作,但责任又要担负,陷于不生不死的状态”。所以,不能同意成立军委。

  这是争论的中心和焦点。毛泽东曾说过,“近日两种不同的意见最明显的莫过于军委问题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现在时代军党部要不要的问题”。经过争论,大家的认识渐趋一致,在一次会议上以36票对5票作出决议,取消了临时军委。然而,由此引发出的议论又多起来了。对四军成立以来的军事行动,如出击湘南,坚持井冈山斗争和赣南游击等;对四军的各种制度,如军需制度,宣传兵制度,以及士兵委员会制度等;还有的就四军的政策(如经济政策、对地方武装的政策)等进行分析和讨论;而更多的则是对前委的领导方式提出自己的看法,诸如:“过去党有没有家长制度的倾向”;“过去党有没有代替群众组织的错误”;“过去是不是上级党部包办了下级党部的工作”。争论最大的是“党应不应管理一切?”毛泽东把争论的内容归纳为三方面:关于“党管一切”,关于“一切归支部”,关于“党员个人的自由”。由于主要领导人也参与争论,就加强了争论的气氛,影响很大。

  毛泽东认为,由于前委和军委的根本分歧使党的“三个最大的组织原则发生动摇”。第一,有人反对党管一切,说“党管太多了,权太集中于前委了”,第二,有人反对一切归支部,说“支部只是教育同志的机关”;第三,有人反对党员的个人自由受限制,要求党员要有相当的自由。有人“主张党所过问的范围是要限制的”,甚至说“一支枪也要过问党?”毛泽东认为,由于在组织上的指导原则根本发生问题,所以现在的工作没法开展,“完全做不起来”。所以,他提出了辞职,他说他不能担负这种不生不死的责任,请求马上更换书记,让他离开前委。

  朱德对毛泽东的三条意见提出了不同的看法。第一,他认为“党管理一切为最高原则,共产主义中实在找不出来”,并说这种口号“是违背党的无产阶级专政的主张”,所以,他不同意“党管一切”的说法。第二,对于“一切工作归支部”的原则,他是“极端拥护的”,但是他认为四军在原则上坚持得不够,成为“一切工作集中于前委”。前委“对外代替群众机关,对内代替各级党部”,“这样何尝有工作归支部呢?”第三,他认为党员在党内要严格执行纪律,自由要受到纪律的限制,他认为只有“赞成执行铁的纪律方能培养全数党员对党的训练和信仰奋斗有所依归”。同时,他指出,恰恰在这个问题上,前委书记毛泽东没有做好,不仅自由发表意见,而且对中央和省委的指示也不认真执行。

  几天后,毛泽东对这场争论的看法有了发展,他认为“个人领导与党的领导这是四军党的主要问题”,“是四军历史问题的总线索”。他还指出:“这次议论的问题虽则分成了三个(党的势力所及的范围,支部的工作,个人无自由),但精神是一贯的,就是个人领导和党的领导争雄的具体的表现。”毛泽东认为自有四军以来,党内共存在14个方面的问题:

  (1)个人领导与党的领导;

  (2)军事观点与政治观点;

  (3)小团体与反小团体主义;

  (4)流寇思想(与反对)流寇思想;

  (5)罗霄山脉中段政权问题;

  (6)地方武装问题;

  (7)城市政策与红军军纪问题;

  (8)对时局的估量;

  (9)湘南之失败;

  (10)科学化、规范化问题;

  (11)四军军事技术问题;

  (12)形式主义与需要主义;

  (13)分权主义与集权;

  (14)其他腐败思想。

  在这14个问题中,毛泽东认为主要是个人领导与党的领导的斗争,具体地说,有人“与党争权”,他在给林彪的信中虽然没有指名,也有呼之欲出之势。

  此论一出,四军党内争论更加激烈。有些高级领导人不实事求是,主观猜测,偏于一面而轻率发言。刘安恭与林彪就是这样的。刘安恭“把四军党分成派”。在争论发生之后,刘安恭“提出完全选举制度及党内负责同志轮流更换来解决纠纷”。林彪则在前委会议之前3小时,给毛泽东写信,内容是党的问题而且是极严重的问题,用的辞句是“封建关系”、“无形结合派”、“政客的手段”、“卑污的行为”、“阴谋”等超出当时四军党内领导集团政治生活常态的危言。毛泽东公布了林的信,林在会议上说此信专指军委问题,还说朱德用手段拉拢部下,想成立军委以脱离前委的领导。

  在这种情况下,各纵队、支队党委讨论得更热闹了,甚至连朱毛去留问题都提出来了。四军驻新泉的七八天,连以上尤其是支队、纵队干部天天开会,老是争论这么几个问题:党应不应管理一切?是管理一切、领导一切还是指导一切?等等。当时,领导上号召大家发表意见,放手争论。但得不出结果,大家觉得该由上边领导人来管了,多数干部希望停止争论。

  当时摆在红四军面前有两个大问题。第一,战争形势开始发生变化,蒋桂战争已结束,蒋冯已妥协,我们意识到敌人要来进攻。不久就证实了。1929年6月16日,蒋介石调动闽粤赣三省敌人向红军发动了“会剿”。虽然我们当时还不清楚敌人的具体计划,但从各方面来的情报看,形势比较严峻,敌人有13个团又2个营约2万余兵力,在红四军附近。在这种形势下,必须对付敌人的“会剿”。第二,要分兵发动群众。闽西是新建苏区,原有的几点游击区,尚未连成一片,必须由主力红军分兵发动群众,才能成为大块苏区。这也是应付敌人“会剿”的战略措施之一。

  红四军第七次党代表大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着这样的目的召开的。

  二、会议经过及主要内容

  1929年6月19日,红军第三次攻下闽西龙岩,这时,陈毅任四军政治部主任,在前委的授意下,22日由他主持召开了红四军第七次代表大会。支队的干部和士兵代表约四五十人参加会议。陈毅向大会作了报告,毛泽东和朱德都发了言,最后,大会通过了《红军第四军第七次代表大会决议案》,选举了新的前委。毛泽东、朱德、陈毅、林彪、刘安恭、伍中豪、傅柏翠及四军直属队,一、二、三、四纵队的士兵代表共13人为前委委员,选举陈毅为前委书记。大会只进行一天,原定两个议题只讨论一个“党内争论问题”,另外“分兵问题”则留下“由新前委讨论”。

  “七大”开得怎么样?现在有历史文件可资研究的除若干书信记录之外,主要是“七大”的决议,因此,要研究“七大”,主要就得研究这个决议。

  决议分七节:一、过去工作的检阅;二、这次争论之原因和性质;三、党应不应管理一切;四、对前委通信第三期的意见;五、对朱毛同志的意见;六、总批评;七、提出几个口号作为这次争论的结果及党员以后的工作标准。

  决议的基本内容是:

  第一,在总结红四军自成立以来的工作时,肯定了“工农武装割据”的理论和政策,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创造的各种制度。

  在“过去工作的检阅”一节里,决议首先就红四军成立以来的方针、政策进行总结,在总的政治策略上,认为红四军建立以后,在罗霄山脉中段坚持武装斗争,发动群众,武装群众,发展边界党和群众组织,建立罗霄山脉中段政权,扩大地方武装,“这是十分对的,很正确的”。虽然有个时期出于不得已采取极端没收的经济政策,有点军事共产的意味,随着红四军情况的变化,这种做法已得到纠正,决议肯定自下山以来采取的经济政策;关于政权的形式,决议肯定了“合群众的需要采取公开与秘密两种形式,是很对的”,而批评了“在边界时采取有部分是强迫性质,不顾群众的需要是不对的”。

  决议对四军成立以来的有争议的行动,也进行了分析与研究,认为:1928年5月,因边界经济困难,又少枪支,将由湘南农军编成的三十、三十三团送回湘南是对的。但当时军委不考虑湘南的具体敌情,未作充分准备、周密计划,没有整顿,这是不对的,迁就了农民意识的回家观念,是躲避边界斗争的逃跑主义;9至12月,在军事上有保守主义的错误,没有很好地有计划地进行游击战争,是一种单纯的军事割据,而且因为红军“物质上的需要给群众以不好的影响”,甚至“有脱离我们的倾向”;1929年1月,为粉碎湘赣两省敌人对井冈山的第三次会剿,四军主力出发赣南和闽西进行游击战争是对的,然而,前委于1929年5月在于都会议上决定一年内夺取江西全省的决定是不正确的,是对主观条件缺乏正确的估量的结果。

  决议还对若干制度进行说明。认为由个人支配经济转到团体支配经济,并经士委会的审查,这种军需制度是应该确定的;决议明确没收土豪的财产由政治部统一指挥;关于边界时期的“行动委员会”制度,决议认为长处不少,能够公开领导群众,指挥所到之处的地方党与群众组织,联络群众亦广泛,但短处是代替了党,意即不能继续使用;决议充分肯定了四军内部建立的宣传兵制度和士兵委员会制度,认为士兵委员会制度可以使士兵群众参加军队管理,维持红军纪律,对士兵进行政治教育,这个制度是绝对正确的,而宣传兵制度是红军非单纯打仗的工具的特征之一,宣传队、演讲队,作用很大,决议认为,有少数人视宣传兵为吃闲饭的,妨碍行军,这是偏见,必须坚决纠正。

  第二,对党内争论的几个主要问题作出了结论。

  “党应不应管理一切?”是争论的问题之一。当时,争论没有结果,就找中央文件,特别注意传达不久的六大的党章、决议等,但没有这个口号。经过分析,觉得从意思上讲,“党管一切”与党的组织原则并不矛盾,因此决议就肯定这个口号,但又认为这个口号在文字方面太简单,不明显,可以引起不正确的解释,今后不要多引用,一切按中央文件的精神办。尽管有些问题还不大明确,但军队的一切要由共产党来领导,用后来的话就是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这一点是很明确的。

  关于前委和军委的关系问题,这是“七大”前夜争论的中心和焦点。决议认为,军委是前委的下级党部,它有决议须报告前委审查,不能说前委与军委是分权式,只能说军委分担了前委的工作。但决议又指出,一部分同志要求在前委之下再成立军委,是形式主义地看问题。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认为前委之下再设立军委,确系机关重叠。意即不设。

  对在“七大”之前的争论中提到的3个问题也作了说明。1.关于“过去党有没有家长制度的倾向?”决议认为,这种倾向在客观上是存在的。因为四军党员对党,下级对上级,只有机械式的服从而无活泼的党的生活,将一切工作推到书记一人身上。但对于有人说四军党内有“书记专政”的提法予以否定,认为这是偏见。因为在组织上是前委书记兼党代表和政治部主任,这样,有时难免出现把一切事情集中于一个人的现象。这不是“书记专政”,是属于组织上人才安排得不合适。2.关于“过去党有没有代替群众组织的错误?”决议认为,从实际情况上看,四军未犯此种错误,因为四军党并没有一切事情直接管理,而是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常有不足之处,有待改进。3.至于“过去是不是上级党包办了支部的工作”,决议断然否定,说这“完全不是事实”,过去四军党能领导红军艰苦奋斗,大半由于连支部起作用。

  对于四军党内历史上存在不存在个人领导与党的领导的斗争,具体说就是有没有个人“与党争权”的事?决议认为,四军少数同志在组织纪律上犯错误是有的,但绝没有个人“与党争权”的事实,认为把这次争论看成是“个人领导和党的领导争雄的具体的表现”的说法是“最要不得的”。

  第三,大会中坦率、严肃、与人为善的态度,至今仍值得我们思考与借鉴。

  决议在分析这次争论的性质和原因时,指出其原因之一就是“过去党的批评精神缺乏”,领导人之间“因某种政策与意见不同而互相怀疑,互相猜忌,又不提出来批评交由党解决,以致造成这次党内严重的争论问题,给党以不好的影响”。所以,决议一再强调要“增加批评精神”。当时大家也都深深地感觉到有批评、有争论,是好事情。毛泽东说:“党内有争论问题发生,是党的进步,不是退步。”把争论的问题搞清楚了,“四军改造的工作由此可以完成,四军的党由此可以得到极大的进步,这是绝对无疑的”。朱德也说:“此次的辩论不但对党没有损失,并且使党有长足的进步。”在“七大”会议前后,党内热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双方都能坦然处之,即使是高级领导人也不例外。

  决议批评毛泽东“见着前委有‘不生’、‘不死’的状态,不去积极挽救,反施以消极态度,这是不对的”。在批评他给林彪的信中谈的“四军有个人领导与党的领导的斗争”时,决议认为,这些判断是不正确的,并一条条地进行了说明。决议对毛泽东的个人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也作了严格的批评。

  决议也批评朱德,认为他给林彪的信中的第一条“完全不是事实”,第二条又是“失于武断不合事实”,第三条有点“互相攻击的意味是最要不得的”。同样,对朱德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也有严格的批评。

  决议批评刘安恭、林彪“离开党而谈党的严重问题”,“过分估量,失之推测”,“凭空臆断”,甚至“不调查清楚事实状况,偏于一面之词轻率发言”,对他们在党内争论中所起的不良影响也直言不讳,认为他们的做法“不但不能解决党内纠纷而使之加重”,“助长党内纠纷”,“这种轻率的工作是不对的”。

  决议指出,认为四军党内有“书记专政”的说法,是一种偏见;认为主张成立军委的人有只求形式不顾需要的缺点;认为把四军军事技术不稳定说成是军事负责人爱作政治游谈的结果,是不实际的;还指出把党内不同意见,简单地上纲为一系列两种思想的斗争,是不正确的,等等。

  毛泽东和朱德受到批评,决议认为他们在这次党内争论中都犯有错误,并且宣布给他们以严重警告和书面警告的处分,但在组织处理上则没有采取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工作的措施,不仅保留他们的前委委员,还明确宣布毛泽东和朱德在四军的职务不动,在中央未派人来之前继续工作。林彪、刘安恭的错误是严重的,决议在批评他们的错误时严肃认真,但在选举前委委员时,他们仍被提名并被当选。那时候,不管上级还是下级,有意见在党内指名道姓批评。好不好?我看好,一个组织,如果主要领导人讲了定性的话,不管正确与否,就没有人敢讲话了,那就危险了,如果犯错误就是大错误。红四军“七大”的决议案批评四军在位的党的主要领导人是有利于党的事业的。我曾向一位老同志谈过,如果在“文化大革命”前夕我们党还保持像红四军“七大”那样一种批评精神,“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也许就搞不起来。

  第四,决议分析了党内争论的性质和原因。

  对红四军“七大”前夕党内争论的性质的看法,历来不一样。毛泽东在给林彪的信中强调:这场争论的原因是“因为党的意志极大限度的伸张,个人意志感到从来未有的痛苦,一连打了几个胜仗和一种形式主义的理论从远方到来,这三样汇合,所以爆发了近日的争论”,其性质是“少数同志们历来错误路线的结果,两个指导路线的最后斗争”。一年以后,1931年4月,苏区中央局扩大会议的决议第一号指出:“流氓路线曾经在四军七次代表大会正式进攻,起了领导作用,统治了前委,党的正确路线,一时失败。经过八次大会,特别是九次大会严重奋斗,流氓路线的领导又从事实上宣告破产,正确路线对于流氓路线的坚决斗争,才在这个时候作了一个总结。”这个批评是在六届四中全会的决议到苏区之后的第一次会议作出的。此后,虽然有时也说明这次党内争论不是路线斗争,但大多数时间都肯定了这次争论是建军史上“两条路线的第一次决斗”。今天,仍有人认为“七大”是错误思想占上风及毛泽东受排挤的一次会议。

  红四军“七大”决议是怎样看待这件事的呢?决议首先认真分析了党内争论的原因,一是由于四军党员的经济背景复杂,思想认识不一致;二是负责同志间工作方式与态度不好,引起了意见纠纷;三是组织上不完备,兼职较多,责任心都很重,爱多管事;四是新的理论批评旧的习惯反响;五是过去党缺乏批评精神。然后,决议指出这次党内争论的性质“不仅是朱毛闹意见,不仅是组织原则的解释不同,实由于过去党的斗争历史上各种不同的主张,各种不同的方式互相精神(原文如此,意为僵持)着,历久不得解决,加上组织上有缺陷,及党内批评精神缺乏,造成这次争论总爆发”。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两种路线思想的斗争结果”。

  第五,开会和选举,都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红四军“七大”到会代表有代表性,每纵队、支队、大队大部分都有代表。大会选举前委委员的方式是按党的“六大”通过的党章要求办的。党章规定:“各级党部的高级机关为党员大会,代表会议或全体会议”,“下级党部与高级党部由党员大会代表会议及全国大会选举之”。大会举手表决选举了新的前委委员。除毛泽东和朱德是中央指定的前委委员及中央曾指示所在地方党部亦委派一名负责同志为委员参加前委工作外,选出陈毅、林彪、刘安恭、伍中豪、傅柏翠及军直属队、一、二、三、四纵队的士兵代表10人,共13名前委委员组成新的前委。

  无论选举还是通过决议,都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七大”以后,朱德曾告诉中央,“党内争论问题,自七次大会后,即告结束,虽有少数同志仍留点成见,但正确的指示,大家很诚恳地接受,消除一切成见去对付敌人”。实际情况就是这样。

  大家为什么选陈毅当前委书记?当时在四军上下比较有威信的是毛、朱、陈。朱毛因对一些问题认识不一致,大家认为他们两人都有不对的地方,陈毅受命筹备“七大”并主持召开会议。因为自四军成立以来,陈毅同朱毛一样也曾担任过军委书记、前委书记,尽管我们也觉得毛陈两人相比,毛应居先,但陈亦是好领导人之一。所以通过民主选举,陈毅担任了前委书记。但决议还强调了一点,要把决定呈报中央批准,没有批准之前,先开展工作。

  三、关于四军“七大”的研究问题

  “七大”的情况是复杂的,研究这个历史问题,首要的一条是忠于史实,只有忠于史实,才能忠于真理。“如果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那么,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忠于史实的最基本条件,就是要广泛地搜集材料,并认真地整理,仔细地鉴别,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借以清洗出混乱了或已经被湮没的历史事实。“七大”现存的资料也不算少,有些还是当时的主要记录。我们的认识是否正确,主要应该研究这些资料。以历史资料来印证是比较准确的方法。因为“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是具体的”。

  考察历史问题要把历史事件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去分析,去认识。红四军的基础是大革命时期我党直接掌握的部队。大革命失败后,在党领导下,在极端艰难困苦中继续坚持革命事业。大多数干部,尤其是领导人,是有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仰,有伟大的革命抱负和一定的革命经验,中国革命的低潮把他们汇集到一起,为了共同的大目标而出生入死,艰苦奋斗。了解这一点就能弄清问题的性质,分清主流与支流。“七大”也有不少缺点。比如没有从政治上提出明确的指导方针,对党内错误思想的分析,几乎就事论事,对如何纠正错误思想,只提出了问题,而很少分析问题,更没有解决问题。对朱德、毛泽东的批评有不实事求是之处,过于重现象。组织处理有些简单、草率,毛泽东是中央指定的前委书记,被选掉了。后来,又批准毛去苏联留学兼养病休息,毛和江华等人就这样离开了红四军。尽管毛本人有要求,但应该考虑到他提要求时的复杂背景,两方面做工作,效果会好些。不过,这些缺点不能算作“七大”的主流。

  中央在处理这个问题上就站得高。在听取了陈毅的汇报后,指出了前委及代表大会的错误,批评了朱德、毛泽东的缺点,明确要前委“纠正朱毛两同志的错误,要恢复朱毛两同志在群众中的信仰”。在谈到朱毛两同志仍留前委工作之后,中央还强调:“经过前委会议,朱毛两同志诚恳接受中央指示后,毛同志仍任前委书记,并须使红军全体同志了解并接受。”不久证明,这样更有利于红四军党和军队的建设。

  “七大”达到了停止党内争论,增强团结,以便分兵发动群众,扩大苏区,并为打破敌人“会剿”作准备。真有“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之概。此外,决议对两年来军队的自身建设和根据地的建设作出的总结,为中央“九月来信”的产生,提供了重要依据,使中央的指示建立在比较正确地反映客观实际的基础上。红四军党内争论的各种问题,不仅使四军的同志有一个思索提高的过程,也让中央领导人有一个思索和提高的机会。提出问题才能解决问题,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说,“七大”为“九大”的召开创造了条件,“七大”之后的新前委率领红四军在闽西打破了闽粤赣三省敌人的“会剿”;攻下上杭城,使汀江两岸直到永定、龙岩之间红旗连成一片,成为当时全国最大的一块苏区。总之,完成了战略任务,达到了动机与效果的统一。(萧克)

责任编辑:葛燕燕热词: 红四军 七大 古田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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