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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家高华论富田事变 (7)

(2017-09-09 22:12:02) 下一个

毛泽东与闽西肃反有无关联,这仍是一个有待研究的问题,但从时间上判断,项英进人赣西南后,毛泽东被免去苏区中央局书记一职,毛并很快领导红一方面军与进攻苏区的国民党军作战,毛似无机会过问闽西肃反一事。

在另一方面,闽西肃反又是一件发生在赣西南眼皮底下、震动苏区全局的事件,毛绝无可能不知道。1931 年4 月后,中央代表团支持毛,批判项英,赣西南的「肃AB 团」运动再掀高潮,而此时,闽西「打社党j 运动正方兴未艾,此恰可证明开展「打AB 团」的合理性。毛没有任何理由反对这场与「肃AB 团」平行展开的「肃社党」运动。

毛泽东深深卷人赣西南的「肃AB 团」,没有或较少涉人闽西「打杜民党」的事件,这些都决定了毛在对待这两个事件的态度上,有着明显的差别。

1931 年9、10 月后,周恩来起草的、包含有对「打AB 团」过火化批评内容的中共中央8 月30 日指示信已经传到江西苏区,毛开始受到以任弼时为首的中央代表团的冷遇,毛逐渐调正自己的姿态,以摆脱不必要的干系。1931 年11 月,张鼎丞在瑞金参加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期间,向毛汇报闽西肃反工作,毛指示张鼎丞,必须立即纠正肃反扩大化的错误,并拨款五千银元,作为善后救济费。

毛泽东在遵义会议后,逐渐削夺与周恩来关系较为密切的邓发的权力,在延安整风运动期间。又利用闽西肃反「扩大化」一案,进一步打击邓发。对于自己未曾直接卷人的闽西「肃社党」事件,毛采取的方法是,肯定肃反之必要性,将其问题定性为「扩大化」。

邓发作为此案的直接当事人,在1945 年就曾明确表示,「今天来看,不仅当时全国没有什么社会民主党,连傅伯翠本人是不是也难说。」①然而毛泽东却不愿直接承认闽西「肃社党」是一件冤案。

在1945 年5 月31 日中共七大会议上,毛泽东在讲话中提到:「肃反,走了极痛苦的道路。反革命应当反对,党未成熟时,在这个问题上走了弯路,犯了错误。」②在这里,毛泽东虽然提到了肃反的痛苦性,但没有正面涉及为「打AB 团」和「肃社党」冤死者平反的问题,尤其回避了他自己的个人责任问题。即使这样,毛泽东的这段话也长期未予公布。

①〈邓发同志在闽西党史座谈会上的发言记录〉(1945 年2 月23 日)转引自蒋伯英:《闽西革命根据地史》,页189。

②参见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一室:《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若干问题说明》(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页121。

毛泽东长期不为「肃社党」案平反,其根本原因乃是赣西南「打AB团」与闽西「打社党」有极大的关联,如果为「肃社党」全面平反,势必牵扯到为「打AB 团」翻案,从而有损自己的声誉。

1954 年,中共福建党组织根据中共中央有关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对在闽西肃反中被错杀的3,728 人予以平反昭雪,并追认为烈士。① 但在根本问题上,即闽西苏区是否有「社党」,「肃社党」是否是冤案,则全部维持1931 年的结论。直到1985 年,在毛泽东去世九年后,这个问题才最终得以解决。中共福建省委在大量调查的基础上得出结论:阐西根本没有「社会民主党」,闽西「肃社党」运动不是什么「扩大化」问题,而纯属历史冤案。1985 年,原被定为闽西「社党首领」的傅伯翠也得到平反。

①〈闽西「肃清社会民主党」历史冤案已平反昭雪〉,载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党史通讯》1986 年第5 期。

 

赣西南的「肃AB 团」案也是在八十年代隐去了毛泽东历史责任后,才得到澄清。

勿庸置疑,周恩来对于苏区肃反造成严重后果方面,应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但是在肃反问题上,周与毛的态度有着显着的差别。

种种迹象表明,周恩来是从推行共产国际「反右倾」的理念出发而支持苏区肃反,而无任何个人的动机;毛的行为则很难摆脱利用肃反剪灭异己的嫌疑。

周恩来正是因为从理念出发,当发生了赣西南「肃AB 团」和富田事变后,在未深入了解实情的情况下,就匆匆发出中央指示信,客观上助长了苏区内已经蔓延的左祸。然而,毛则是极端的肃反运动的始作俑者,是毛发动在前,周支持在后。

周恩来在1931 年8 月就已把重点转到纠正肃反扩大化方面,在进入中央苏区后,用了几乎三个月的时间,才使疯狂运转的肃反机器停了下来,毛则鲜有类似的表现。正是因为苏区肃反问题牵涉面广。涉及到领导人的过失责任等敏感问题,周恩来小心翼翼,既要显出纠偏的决心,又随时作出妥协,尽最大努力来维持党的团结。

1931 年12 月18 日,周恩来在目睹了闽西肃反惨祸、从永定赴长汀的途中,致信中共中央,要求中央立即作一有力决议,制止闽西的恶性肃反。周在信中说,「我入苏区虽只三日,但沿途所经,见到闽西解决社党所得恶果非常严重」,「目前问题已很严重,转变非常困难」。周表示,自己决心「与此严重问题斗争」。①

1932 年1 月7 日,周主持就任苏区中央局书记后的第一次中央局会议,会读通过〈苏区中央局关于苏区肃反问题工作决议案〉,严厉批评「总前委领导时期」在「肃AB 团」问题上滥用刑法、「以杀人为儿戏」的严重错误,强调纠正「肃反工作中的路线错误」 ②

在收到周恩来的信后,上海中央于1932 年1 月21 日就肃反问题给闽粤赣省委发出一封与周意见一致的指示信,责令邓发领导的省委必须深刻检查「过去在肃反的问题上所犯的不可宽恕的」错误。苏区中央局还在1932年2 月29 日致信闽粤赣省委和即将召开的省党代表大会,再次批评闽西「在肃反工作中的严重错误」。周恩来并派任弼时代表中央局前往长汀指导在3 月初召开的闽粤赣省委第二次代表大会,又派李克农具体负责纠正赣西南、闽西及红一方面军的肃反冤案。在周恩来的艰苦努力下,中央苏区的大规模肃反在1932 年3 月才告基本停止。

周恩来虽在肃反紧急刹车方面措施有力,但在处理有关责任人时,态度却极为谨慎。1932 年春,对闽西肃反惨祸负有直接责任的邓发被调至瑞金,担任权力极大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治保卫局局长一职。③任弼时则在周赴任后,出任苏区中央局副书记,在党内的地位仅次于周恩来。邓发与任弼时的过失,也许被视为是「好心办坏事」,因为对于这两人而言,都不存在利用肃反剪除异己的不良动机,因此与共产党的党道德和党伦理并无冲突。在大敌当前的形势下,不宜开展过份的党内斗争,这或许是周恩来对任命邓发、任弼时新职的考虑。

①伍豪自中区来信〉(1931 年12 月 18 日),载《周恩来书信选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 年),页76-77。

② 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32 一1933)第8 册,页18。

③1931 年11 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江西瑞金正式成立,邓发被任命为国家政治保卫局局长,但正式组建机关是在周恩来抵达江西瑞金之后,时间约在1932 年1 至2 月间。国家政治保卫局的工作制度是在周恩来的指导下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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