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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版主废话多多对《失火的青春》的评论--珍存

(2017-08-09 21:01:50) 下一个

响应版主号召,为原创写手加油:跟读《失火的青春》

 
来源:  于 2014-04-19 09:38:5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457 次 (3013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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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废话多多】

前两天,粉绢写了一篇跟读,读完后想到坛子里近来读者和作者之间的互动不如从前活跃。号召大家多写读后感,为原创写手加油。现在自己响应自己的号召,也来跟着说几句。

《失火的青春》自2013.5.25日始,自2014.4.13止,历时近一年,约22万字,共108集,和水泊梁山的好汉数目相等。小说的主要人物杨浩也有英雄救美的劫狱之举,和当年的好汉不相上下。小说情节曲折,主要人物个个栩栩如生,不能不说是一篇成功的作品。

(读过小说和准备读小说的同学请跳过下三段。)

小说以女主人公随心和男主人公杨浩的爱情经历为主导,讲述了一个小人物在大环境中个人幸福的故事。随心和杨浩是高中时代的甜心,考入同一城市的大学,本来顺理成章的爱情因随心父亲受伤而骤生波澜。随心家贫,父亲打工时从脚手架上摔下来,无钱医治。于是随心去歌厅卖唱,遇到了高中同学小眼镜戚少华。

小眼镜的父亲戚建邦是个有钱有势的大佬,小眼镜一直暗恋随心,听到随心的困境,慨然出钱帮随心的父亲治伤,条件只有一个:随心要和他结婚。在父亲的生命和自己的幸福之间,随心做出了痛苦的决定嫁给小眼镜。婚后对小眼镜渐生爱情。然而,小眼镜的哥哥戚慕华对随心产生非分之念,小眼镜在和戚慕华打斗之时被戚慕华杀死。

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戚建邦买通公安局长对随心威胁利诱。随心绝望之时,承认自己杀死小眼镜,被判处死刑。临刑前夜,杨浩劫狱将随心救出。看守所大队长在审案过程中发现疑点,最后找出真凶以及案中蹊跷。随心冤案得以改正,随心终于可以随着自己的心愿做事,和杨浩有情人终成眷属,

在写《失火的青春》之前,作者写过几篇中/短篇小说,汇集为《女人系列》。《失火的青春》开头几篇,标题是《男人一部曲:失火的青春》。想来作者在写作的过程中重点有了转移。确实,与《女人系列》相比,《失火的青春》情节更加复杂,人物更为繁多。但更重要的是作者的笔法越显成熟,笔下人物比从前更加丰满。尤其小说以对话为主,情节发展迅速,几每一节都有一个起落。对我这种看小说一到景物描写时就跳过去的人无疑的更有吸引力。

好的说完了,开始拍砖。我觉得对戚建邦的处理是小说的薄弱之处。从流氓地痞一听到他的名字马上俯首称小,到工于心计地让随心婚前签约,到不择手段地贿赂公安局长意将随心置于死地,所有种种,都说明了戚是一个心狠手辣,不顾道德的人。但小说最后将戚写成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不仅在感情上难以接受,而且在逻辑上不能成立。

作者有两个特点,虽然和写作无关,但我这个帖子名为“跟读”,所以可以自由发挥:第一,作者对读者的跟贴每贴必回。从写手的角度出发,我一直以为,读者花时间读贴是对我的认同。跟贴的读者是认真的读者,否则不会费力八劲地码字跟贴。跟贴是读者对作者的喜爱,而回帖是作者对读者的尊重。第二,作者对读者的批评的承受。不同经历的人对相同的故事一定有不同的反应,网络文学的好/坏处是大家都是匿名,而且一动手指,评论就发出去了。我不敢说原创读者没有成心做对的人,但要有也是极少数。大部分读者的评论都是发自真心的感觉,最多不过是口不择言。作者对称赞和批评的意见能够一视同仁的接受,显示出她对自己作品的自信和作为作者的成熟。

感谢若妖的辛勤写作,为我的业余生活添加了不少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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