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恽仁祥:评邓政权的“严打运动”
评“严打运动”

作者:恽仁祥




本人在“建国后若干历史问题之我见”一文,对上世纪的“严打运动”提出质疑。但只是列了个题目,并没有把问题展开。事实上,我们的国度里发生了一连串重大历史政治事件,远非我在那篇文章中列的那几件。这一连串事件,大多被“精英们”颠倒了是非、混淆了黑白,使我们党的尊严、民族的威望蒙受严重损害,我们有责任逐步还事物的本来面目。

发生在上世纪1983年至2000年长达二十年之间,进行的三次“严打运动”,除极少数罪大恶极者该严惩外,其中不少被杀害的青年是绝对不该杀的,是中共史上绝无仅有的。为便于阐明问题,现摘录“京华时报”2008年11月5日第A12至13版文章内容如下:

该报称:“目前,本报联合新浪网及20余家地方主流报纸结成改革开放30年媒体报导联盟。该联盟将在新浪网上开设‘改革开放30年全景中国’栏目,回顾各家报纸所在省份改革开放30年来的巨大变化与卓越成绩”。大标题是:“30年的转身(1978至2008)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特别报导”,本篇报导的题目是:“从严打到收归死刑复核权”。

文章的开篇称:“‘判决故意杀人犯崔英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7年4月10日,北京第一中院最大的法庭内,法官用庄严的声音宣判”、“崔本是一个卖烤肠的小贩,因城管查抄街边摊位,他拿出切烤肠的小刀,捅死城管李志强”、“崔的辩护律师夏林说,如果此事发生在严打时期,崔就是有九条命,也早被判死刑了”、“ 严打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共有3次,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不过,追求公平和正义的脚步从未停止过,死刑复核权最终还是走上回归之路”。

文章接着以小标题“严打拉开帷幕”写道:“ 时隔多年,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员刘仁文仍然记得,老家湖南隆回县治安混乱,当时在邻村工厂上班的姐姐每天下班后,都由家人打着手电筒、骑着自行车去接回来”、“ 在上世纪80年代,这种治安混乱的现象比较普遍。很多律师界人士认为,‘文革’引发的暴力倾向,在改革开放初期,转化到了刑事领域。曾任司法部部长的刘复之撰文指出,‘ 文革’十年留下的后遗症之一,便是滋生了一大批以暴力为主要特征的打砸抡分子、抢劫犯、杀人犯、盗窃犯和流氓团伙犯罪分子”。……“此时(注:1983年),一场带有浓厚行政色彩的严打开始了”。文章接着写道:“社会治安的混乱引起官方重视。1983年9月,《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公布,严打正式拉开了帷幕”、“公检法系统开始夜以继日地工作。……,经常是公检法系统一起出动,数十上百名警察穿着制服走在大街小巷,气势非常宏大”、“同时,留在人们记忆中的还有公判大会。刘仁文说,当时被押到现场的犯罪分子,戴着画了大红叉的木牌,垂头丧气,听候着声势浩大的审判。台下,上万名群众都在围观,人们窃窃私语,‘这不是谁谁家的儿子吗?听说抢了几千元钱,被判死刑了”、“根据官方通报,严打取得成效,1984年1月止8月,全国刑事案件发案数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0%,犯罪率接近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低数”。

文章接着以小标题“沉重代价”写道:“这样低的犯罪率,在一大批法律界人士看来,是付出了沉重代价的,不计其数的人轻易被判重刑,司法的进步摇摇晃晃”、“ 1984年,一个农民拉着一大车西瓜进城来卖。在北京火车站,等待他的是十多名小贩。小贩们等在火车站,纷纷计算着自己该进多少货,大致几天能卖完。西瓜车来了,小贩们一拥而上,围住农民开始询问价格。憨厚的农民被团团围住,不知道该先回答谁。慢慢地,这些只是为了争得西瓜货源的小贩,开始自行拿西瓜。随后,更多的小贩也加入拿西瓜的行列。农民看着自己辛苦种的西瓜,就这样被人抢了,于是四处阻拦。此时小贩们不再听农民的话,他们装着西瓜就走了。有个小贩,只抢到了一个西瓜”、“ 这些哄抢西瓜的小贩,如果提前预知自己被判刑,那么即使无西瓜源做不成商意,也不会脑子一热去冒这样的危险。他们的罪名都是抢劫罪,很多人被判死刑、死缓、无期徒刑。甚至只抢了一个西瓜的小贩,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被从重从快判刑的人,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现年80高令的法学家陈光中举了一个发生在河南的例子:一对青年男女恋爱,遭到女方家长的反对。两人没有退却,反而离家同居。女方家长在找到他们后,将女青年领回家,并报案说男青年强奸了自己的女儿。‘这名男青年因流氓罪,被判了死刑”;“ 流氓罪,在当时属于‘口袋罪’。陈光中解释说,严打中被捕的人,很多行为并不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罪名,于是就向最接近的罪名靠。如此一来,众多‘口袋罪’便脱颖而出”、“在街上撤尿叫流氓罪、男男女女一起跳舞叫流氓罪、年轻人在公园谈恋爱被逮住也叫流氓罪,………”。……“当时,办案效率之快令人生疑,代价是不讲诉讼程序,不讲诉讼职能,本来只有中级法院才能判处死刑,但是不少死刑是由基层法院判的”。

报纸上的内容就摘抄这些,摘抄的这三千来字的官方报导,已基本上构画出那场“严打运动”的概貌,有兴趣的朋友可查阅报纸的全文,在此就不再摘抄了。

文章的本意是说明近年来司法已不再“严打”,还出现了“刀下留人”的“伟大进步”。不过我倒要问:撒尿、跳舞、谈恋爱等等,都要被判刑、杀头,如果如此“严打”真延续到今天,这样的政府还是地球上人的政府吗?古今中外发生过类似惨案吗?本人为官方报纸能以揭露“严打”部分真相,作为“回顾各家(二十余家各省)报纸所在省份改革开放30年来的巨大变化与卓越成绩”的开篇,表示赞扬!遗憾的是文章没有对如此滥杀无辜的罪行进行深究;更错误的是把某些资改派引发的社会秩序混乱,栽赃给文革,向毛主席、共产党、社会主义泼脏水。但人们能理解,因为不这样做,官方报纸发表不了,而且他们总还有个“饭碗”要保住嘛!

本人正因为当时在北京见到押赴刑场枪毙的八、九名死刑犯竟是青一色18、9岁的小青年;加上1985年到南方农村听老百姓议论:“严打”杀了多少谈恋爱的青年;又联系到“从重、从快”这种史无前例的杀人政策,才把它作为重大历史问题提出来。看了京华时报这篇报导,更引起我写这篇文章,同大小“精英们”商榷。



1、八十年代后社会治安大滑坡的根源

曾任司法部部长的刘复之说:“‘文革’十年留下的后遗症之一,便是滋生了一大批以暴力为主要特征的打砸抡分子、抢劫犯、杀人犯、盗窃犯和流氓团伙犯罪分子 ”。言下之意,改革开放不久,即上世纪八十年代,刑事案件开始发生,并一波比一波高涨、一波比一波严重,其根源是“文革后遗症”。事实是这样吗?

我不知这位部长刘先生是不是从文革中过来的人?刘先生可能当时不患耳疾和眼疾,该属耳灵、眼明。该能亲见、亲闻文革期间,社会秩序基本稳定,大多地方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别说成年人上班不用“打着手电接送”,即便小孩上学也不用接送,不存在人贩子、杀人抢劫等情。即便由走资派挑动的局部武斗,也基本在两派斗的范围内,极少波及社会。众所周知的上百万红卫兵大串联,相当比例是儿童、少年,走南闯北,均无父母陪同、接送,都能安全返回,本人就参加了当时红卫兵接待工作。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唯独刘部长先生们把它“忘却了”。

再则1984年后,“严打”杀的大多是18、20来岁的青年,即便按文革最后一年1976年计算,他们当时也只是11、2、3岁的娃娃,也就是小学3、4年级的小学生,小学生基本上没有参加文革运动,学的是学雷锋叔叔、唱的是走在马路上拾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跳的是橡皮劲,真正的健康成长,天天向上。这些天真的孩子,怎么到了八十年代中期后,有些成了“罪犯”? 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和本世纪初的两次“严打”,被杀的18、19、20来岁青年,1976年还刚出生,甚至他们的父母还没有谈恋爱,请问这又同文革如何挂钩?是不是刘部长先生们是从“文革基因”研究出来的?再如当今社会比八十年代的案件更复杂、情节更惨重,而且向少年化、知识化层面发展,学生杀老师、师生残杀,………,这在中华几千年文明史从未听说过,但恰恰在“精英们”称为“和谐社会”、“太平盛世”、“理论创新不断”的当今发生了,还看不出能煞住的趋势。这些犯罪的青少年,在文革期间,可能他们的爷爷、奶奶才刚结婚、甚至还在谈恋爱,刘部长先生们是不是要等到比“文革遗传基因”更新的理论出来后,再研究同文革挂钩呢?因为现在看到报导的还只是“亲子鉴定”,还未见“亲孙鉴定”,何时才能解决 “亲孙辈文革基因鉴定”? 不过我倒是奉劝刘部长先生们放下架子,到人民群众中去走走,听听广大人民(即你们手里捧着的“法制”所对付的“贱民”)对上海袭警、以及翁安事件这类接连不断的事件,听听这些“贱民”是怎么议论的?同你们的“髙见”差距又有多大?我真担心唯“圣旨”是从,反把自己名声糟蹋了!千万別忘了,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人类历史的动力。

本人对遗传学是擀面仗吹火,对 “文革基因学”一窍不通,而只能凭所见所闻谈点肤浅的看法,有不妥处,望刘部长先生指正。

“严打”的时代背景是,当时“四人帮”已判刑,“三种人”,已杀的杀、关的关、处分的处分,案件已遍布全国。但为了安享这份“胜利成果”,还感六神不安,放心不下,因此想出了上述的“口袋罪”,滥杀、滥判了上述不计其数的在街上撒尿、男女一起跳舞、公园里谈恋爱、……的青年人。

当然,进入八十年代后,社会治安每况愈下,是一天不如一天,这是事实。再想回到毛泽东时代真正的太平盛世,已是望尘莫及。即便是警察、武警、防爆警、保安等等名目繁多的队伍一天比一天壮大、治安装备日益现代化,也无济于事。其根源是官员,尤其是大官不再为民作主,而是横行霸道、甚至腐败透顶,我们的党说国民党四大家族腐败,逼得工农大众造反;然而谁也没有想到毛主席一去世,共产党竟也变成不知是几大家族腐败,是否比国民党四大家属更腐败?在此介绍美国著名活动家、并受周总理赞扬的威廉*韩丁的评价:“除了两极分化,改革带来的最惊人的后果是社会风气败坏”(注:参见韩丁著《大逆转》第14至17页)。最近有媒体报导台湾学者魏萼的文章称:“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大成果是中国高官的富翁化和中国官员的资产阶级化。……,90年代初,有一次,我(魏萼)到华盛顿拜访陈香梅。 谈话间说到中国出现的腐败现象,陈香梅说,中国腐败带头人就是某某家族,………”。文章还强调说:“ 历史上,陈香梅尤其是不喜欢毛泽东”。但是,“不喜欢毛泽东”的陈香梅并没有像刘部长先生那样向毛主席身上泼脏水。

从以上境内外人士的看法,揭示了八十年代后社会治安大滑坡的根本原因。但“精英们”是严禁在这个问题上说真话的,刘部长先生带了这个头。

再回顾八十年代,当时在“改革开放”的口号下,一些进口黄色电影,例如日本的“望乡”等、“床上戏”、凶杀和武打片等大肆泛滥,严重毒害青少年,不少家长呼吁救救孩子!

在政治上,“精英们”大势反毛、非毛,全盘否定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使刚涉足社会的青年们迷失了方向。

大力宣扬“猫论”,一切向钱看,宣扬一些荒诞的“性服务、性市场”、拾金取报酬等等,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泛滥成灾,严重腐蚀人们心灵,刚涉足社会的青年成了牺牲品。

吸毒、赌博、妓女、贩卖妇女儿童等等死灰复燃,一些由国家核准的乌七八糟的黄色“娱乐”场所,铺天盖地开张营业,大大推动了社会治安大滑坡。

更为严重的是请进不少洋资本家,竭力为其提供“周到服务”,一些洋资本家尽力宣扬中国妓女…。不仅严重丧权辱国,还败坏了社会风气。

诸此等等刘部长先生避而不谈,谁能设想一个不敢正视现实的人担任司法部长,靠奉承拍马混日子,能不冤假错案遍地,溢捕、滥判、滥杀为能事,甚至社会上称“严打”時比杀多少论功摆好。按照某些“精英”唱的“依法治国”髙调,按刑律,如此滥杀无辜不应负法津责任吗!尽管法律一本本编出来,但都让刘部长先生这类昏庸之辈执法,法律文本愈多,反倒祸害愈大。远不如“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一首革命歌曲,造就了铁的纪律的几百万人民子弟兵,深受人民喜爱。

诚然,三次“严打”后,杀人慎重了一些,但“严打”时,抢一个西瓜的青年被判15年。“严打”过后,贪污、受贿特巨额财物的、传说是有背景的大官陈良宇也判15年(?),请问这是“法治”进步了、还是腐败了?

扑不灭:大小官员腐败,尤其是大官的腐败,以及愈走愈远的资本主义道路。就谈不上能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熟话说官逼民反。治安问题,更使人们深刻认识到“同美国接轨”,走上这条邪路是极端危险的。当前由美国引发的“金融危机”, 可以说是美国打个喷嚏,一些“同它接轨”的国家就“感冒发烧”。同样,治安问题是美国这类帝国主义无法摆脱的问题,否则帝国主义必然一天天烂下去就不是真理。埋葬帝国主义的社会力量就可能是当今被资本家辱骂的“盗贼”;当初国民党反动派不是辱骂我们是“共匪”嘛!我们这代人可能看不见了,中国迟早在文学史上,会出现一本光彩夺目的巨著:新“水滸传”,而且比老“水滸传”更加精彩,其中还没有宋江这类被招安派。至于谁是“宋代”昏皇角色?人民自有公论。



2、关于死人的事

我们在上述官方为三十年评功摆好的文章中,第一次见到报导“严打运动”中“不计其数的人轻易被判重刑,司法的进步摇摇晃晃”。在以前的官方媒体只能见到毛主席搞大跃进,“饿死几千万人”;毛主席反右派,迫害了多少人,错划了多少右派等等。“精英们”对“严打运动”闭口不提,可能是因为“不计其数的人轻易被判重刑,司法的进步摇摇晃晃”无法向人民交代,更无法栽赃到当时已去世将近十年的毛主席身上。

可以说,“不计其数的人轻易被判重刑”而掉了脑袋,而使本属于人民的司法摇摇晃晃,对如此重大人命归天的事件,大凡真正的共产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革命的工农兵和革命知识分子,都会为之震惊!

我们这代人,一解放都看过电影“小二黑结婚”,还都知道其取材于原形是一场悲剧:男女青年追求婚姻自由,而遭封建势力的迫害,把女青年活活地残暴地整死了。 “小二黑结婚”把悲剧改编为喜剧,宏扬婚姻自由,成为我们党反对封建包办婚姻,提倡婚姻自由很有影响力的家谕户晓的好教材。然而从前面摘抄的“严打”案例中:女方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并诬告男青强奸了他们的女儿,经过“改x”后的“人民法庭”,竟公判并抢毙了追求婚姻自由的男青年。说明如此“人民法院” 被“改x”为维护封建势力的祖师爷、诬告人民的大后台、滥杀无辜的刽子手。更严重的是,“精英们”竟用如此滥杀无辜,而宣扬促成了“社会安定”,“犯罪率下降30%”。更无耻的宣称“犯罪率接近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低数”,这里讲的“最低数”,显然是指毛泽东时代,请问毛泽东时代犯罪率很低是滥杀无辜的结果吗?岂能容忍鱼目混珠,毛泽东时代能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没有凶杀和抢劫、没有妓女、黄、睹、毒……,社会安定,犯罪率极低,能造就如此世界公认的太平盛世,靠的是宣传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靠的是共产党一心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靠的是共建社会主义奔向共产主义,靠的上下平等、官兵一致、有苦同当、有福共享,靠的消灭剥削压迫、富国强民,…。这同滥杀无辜是水火不相溶的两重天、两条道、两个阶级。

“精英们”的绝技是把L、D在58年刮的浮夸风、“共产风”栽赃给毛主席、把56年中央书记处按人员3至4%比例抓右派而造成反右扩大化也栽赃给毛主席。关于这些问题,我在“建国后若干历史问题之我见”一文中已作了阐述,另外还有许多同志发表了文章,在此就不多讲了。只是强调一点,从1956年反右开始,毛主席就一再强调对右派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留得人在,搞错了还可以平反。即便在文化大革命中,毛主席坚持了这些原则,对走资派,毛主席对他们重在教育,并强调走资派改了照可使用,对那位翻案的头头,最后还保留党藉,以覌后效。即便是林彪,只要不逃跑摔死了,最多也就换个位置,照当大官。毛主席不愧是领袖胸怀。





借此机会对近三十年争论的几次死人问题谈点看法(注:在本人发表的文章中已涉及的内容不重复)。

关于上世纪59至61年三年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人问题,不用否认,其中有L、D等人刮的浮夸风、“共产风”的影响,但死掉的人决不像有人夸大的几千万,也不能说刮两风的L、D饿死多少人。在此仅提一个问题:当时毛主席提岀对严重违反纪律而造成死人的干部进行了严粛处理,但为什么1978年后对为此受处理的干部进行平反?这个平反又说明了什么?

关于1956年反右问题,据有文章报导共划了55万多右派分子,从毛主席、党中央到基层干部都认为打击面大了、扩大化了,但决不是反右错了、没有右派。怎么造成的扩大化,我在以前的文章作了介绍。另外,毛主席讲对右派一个不杀、大部不抓,人不像艽莱,割了还能长出来,人的脑袋割了长不岀来,留了人在,错了还可平反。请问有谁有这样的气魄对自己主张搞的政治运动如此坦诚表态?如果说反右时扩大化了,而1978年后对右派的平反是不是也扩大化了?这两个扩大化,性质上都是混淆敌我矛盾,“精英们”为什么对平反扩大化闭口不谈?反右扩大化没有死人,而当年对搞错了的就开始逐步平反。但是搞的“大清查”、88+1年……、三次“严打”,都是杀了人的,其中有多少是错处分、错判、错杀,甚至“不计其数的人轻易被判重刑,司法的进步摇摇晃晃”,如此严重问题,为什么不见“精英们”鼻子哼一声?你们的“公正”、“实事求是”、“法津面前人人平等”哪儿去了?希望不维书、不维上、而只维实!



恽仁祥

2008年11月



【发表评论】

【zxyk_81】 可以肯定的讲,现在的省部级和其以上官员大都是三次严打时期的中坚力量,他们用当年的严打,成就了今天的地位,他们的滥杀使他们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他们中的大部分会成为官僚资产阶级的主体力量。因为巨恶铸就,无法回头,只能一条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路走到底。

或者可以说是这类似于加入土匪时,为了通过土匪头子的考验而去杀人,作为不再回头,忠于土匪头子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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