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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勒遭遇重大挑战,法官指责特别检察官越权起诉马纳福特

(2018-05-06 05:14:50) 下一个

 

 

《纽约时报》报道联邦法院法官质疑特别检察官穆勒是否有权利起诉马纳福特的银行和税务欺诈罪。

 

周五(5月4日),弗吉尼亚州的联邦法官T. S. Ellis III严厉质疑特别检察官穆勒(Robert S. Mueller)起诉保罗·马纳福特(Paul Manafort)的案子的权限,并说其真正目的并不是马纳福特的银行和税务欺诈,而是为了给马纳福特压力使其策反,以获得总统特朗普的罪证。

 

穆勒自一年前被任命为调查“通俄门”的特别检察官后,不管幕后有没有遭遇什么,至少表明看来在法庭方面没有任何周折:已经有四位前特朗普竞选团队成员被顺利指控;特别是获得了对马纳福特和特朗普长期私人律师迈克·科恩(Michael D. Cohen)的搜捕令,这个一般被认为不会轻易得到法官批准。而且一切都是以极快的速度进行的。周五法官Ellis的质疑是穆勒团队在法庭上遭受的第一次挑战。随着穆勒团队调查的继续深入和扩展,也许,以后这样的事例会更多。

 

Ellis法官的质疑,等于是认可马纳福特律师团队的观点:作为“通俄门”的特别检察官,去年5月被联邦副首席检察官罗德·罗森斯坦(Rod J. Rosenstein)任命时,穆勒的权限不包括对马纳福特银行和税务欺诈罪的起诉。Ellis法官认为起诉马纳福特银行和税务欺诈罪是冲着特朗普总统的,虽然他也同意这样做没有什么不合法,但他认为给特别检察官无限制的权限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Ellis法官对穆勒团队律师提出的问题包括:为什么这个案子没有像特朗普私人律师科恩的那个一样,交给州的联邦检察官负责起诉?他认为两者没有什么不同。

 

一张2016年Albert V. Bryan联邦法院的照片。法官T. S. Ellis III的法庭就在这里面。(《华尔街日报》截屏。)

 

穆勒团队的出庭检察官Michael Dreeben的辩护理由是,马纳福特与俄罗斯和乌克兰这两国人的财务关系都属于穆勒团队的调查范围,现在的起诉是我们追踪钱的结果。尤其是罗森斯坦在去年8月一份新的备忘录里特别赋予了穆勒更大的权限,由穆勒团队律师上呈给Ellis法官的备忘录副本中可以看到,扩展的权限范围包括了调查马纳福特早先与乌克兰相关的事宜,特别是经济联系。但是该副本中大部分内容都被涂黑了,Dreeben说,出于国家安全原因,细节必须保密。

 

Ellis法官想要知道的不仅仅是为什么这个指控马纳福特的案子与“通俄门”调查有关,他还想知道穆勒的权限到底有多大。而穆勒团队并不想告诉他。

 

Ellis法官给穆勒办公室两周时间,指示他们与美国情报机构协商,看看他们是否会同意提供一份密封的、完整的备忘录让他亲自审阅。Dreeben告诉法官,被抹黑的部分与马纳福特的案子无关。对此,Ellis法官回答说:“我将自己判断。”

 

事情会如何发展,看来就取决于(1)情报机构是否愿意对Ellis法官透露罗森斯坦第二份备忘录全文,(2)Ellis法官最后是否认为穆勒团队具备足够的权限起诉马纳福特。

 

如果法官最终是命令撤销该案,穆勒团队面临的选择将是或者去上诉法庭继续起诉,或者移交给弗吉尼亚的联邦检察官继续办理此案。

 

看上去Ellis法官质疑的主要是穆勒团队的动机。法官应该只是在乎审判案子的证据是否确凿。如果把注意力放到检察官的动机上去,那这位当年里根总统任命的法官自己的动机又是什么呢?


本文首发于“美国华人”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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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溪边愚人 回复 悄悄话 这里牵涉到两个问题,统一答复一下:

1)是否越权的问题。其实Rosenstein 8月的那份备忘录已经授权了,所以根本没有越权的问题。法官不满意的是(1)他没有看到备忘录的全文,(2)他是统范地说特别检察官的权限不能太大,但这个不是穆勒的问题,是系统的问题,或者是Rosenstein的问题。

2)动机的问题。该文谈的是质疑检察官的动机,不要与任何别的角色搞混了,比如被告的动机等。对检察官而言,只要是证据确凿,提起诉讼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证据确凿却不起诉,或证据不足却起诉了,那倒是需要询问动机。相反,这里不谈证据,却是质疑动机,不得不让人怀疑法官的动机。
溪边愚人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cng' 的评论 :

No no no no no. 老兄这里说的是两回事了。“禁穆令”川普是被告。文章里说的是法官质疑检察官的动机。性质完全不同。对原告、被告,甚至证人都可以质疑动机。但对检察官来说,只要证据确凿,不存在动机这回事。如果证据不确凿,那倒是可以问动机了。
WhoCaresWhoYouAre 回复 悄悄话 法官首先质疑是否越权。因为指控的欺诈根本与通俄无关(是很久以前的事)。木勒的调查的因应该是通俄。那么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傻子都明白。那么木勒有这样受权吗?
cng 回复 悄悄话 法官审查动机,并非不可以。比如,司法界有句名言,“it is not about the crime. it is about the cover-up". 意思是说,掩盖罪行的行为,往往比罪行本身更重要。因为,这个cover-up,就能揭示被告的不良“动机”。

审视动机是可以的,关键是要看证据是否充分。比如,川普在竞选中明白声称要禁穆斯林,又咨询顾问怎样“合法”地禁穆斯林。果然,上台后,出了一个禁止7个穆斯林国家的入境禁令。法官一看不对啊,基于宗教的歧视是违宪的。总统的团队赶紧辩解,哎呀呀,这个禁令,仅仅是为了国家安全,不是禁“穆”令。可是红口白牙说不顶事,人家法官一看他的公开言论,川统的禁穆“动机”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的。这个状子递到最高法院,右派法官仗着人数优势,让他过关了。否则的话,这个禁令还是通不过的。

从禁“穆”令看这个案子,这位ellis法官对mueller团队“动机”的质疑,很大程度是诛心之论,其实际证据,就要弱多了。



qi91856 回复 悄悄话 法官与检察官的政治立场不同而已。
Sam大树 回复 悄悄话 换个起诉人就解决问题,罪名跑不掉的。
枪迷球迷 回复 悄悄话 法官当然要审查检察官的动机和权限。你当是天朝,法官和警察穿一条裤子?

如果检察官或者越权,则证据是否有效都成问题了。 这正是法官的责任。至于证据是否充分是陪审团的事,反而不是法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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