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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鹏山:潘金莲的砒霜武松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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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鲍鹏山:潘金莲的砒霜武松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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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6133 于 2009/8/27 18:41:58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武松出差离开阳谷县后,潘金莲与西门庆在王婆的撮合下,勾搭成奸。为了长做夫妻,在王婆的点拨下,用砒霜毒死了武大并火化成灰,企图把事情做得干干净净,不露痕迹,瞒天过海。

    其实,他们完全不需要这样费心费神。郓城县各级官府对自己眼皮子底下发生的这件骇人听闻的人命案根本不会当回事。

    好在武大还有一个弟弟武松。武松回来,不到半天时间,就找到了证人——何九叔和郓哥,证物——两块酥黑的骨头,一锭十两银子,还有一张纸,写着火化日期、现场送丧人名字,证实了自己的怀疑:哥哥武大是被害死的。而且,他还锁定了嫌疑人——嫂子潘金莲和西门庆。

    这时,武松想到的,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能这样想的,是好百姓,是相信政府并尊重政府的好百姓。如果能让好百姓实现这样想法的,就是好社会,好政府。

    可惜的是,武松碰到的,不是这样的社会,不是这样的政府。所以,武松也就做不成好百姓。

    武松把何九叔、郓哥一直带到县厅上。对知县说:“小人亲兄武大被西门庆与嫂通奸,下毒药谋杀性命。这两个便是证见。要相公做主则个。”

    可是,县令与县吏都是与西门庆有关系的,西门庆得知武松要告状,又马上给他们使了银子。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于是,县令和县吏对武松打起了官腔。一大堆无比正确且无懈可击的官腔,武松听不明白。但武松明白的是:这番官腔的核心就是:不准所告,不予受理。

    按说,武松也非一般平民百姓。第一,他是县步兵都头,相当于今天的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第二,他刚刚帮知县办过一件私密的家事,也算得是知县的心腹人了。

    这样的人,尚且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不能得到官府的公正对待,一般普通百姓,也就可想而知了!

    一般人碰到官腔,只有忍气吞声。但是,武松偏偏不是忍气吞声的主。

    说白了,他此时试图通过官府解决问题,是他对官府的尊重,是他给官府做好官府,正确行使权力的机会。

    可见,官府不作为,会造成极大的社会问题:无力自己解决问题的,成了无依无靠的顺民;有能力自己解决问题的,成了无法无天的暴民。

    顺民是国家的累赘。暴民是国家的祸害。一个强大的国家和民族,既不要暴民,也不要顺民,要的是公民。

    面对知县的官腔,武松几乎一点也不要听,也不给知县找麻烦,马上就打了退堂鼓:“既然相公不准所告,且却又理会。”毫不纠缠。

    善打官腔的知县大约觉得很得意,但是,他可能没有想到,当他用官腔堵住了武松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道路后,武松的身边,只剩下了一个东西:刀。

    这是他“却又理会”的理会之法。

    潘金莲在社会的底层,张大户这样的强势一方强加给她一桩不幸的婚姻,无论是道德、风俗还是法律,都不会给她支持。她哀哀无告。

    要不,接受命运;要不,只能用非法手段改变自己命运。于是,她使用砒霜。

    武松要为兄报仇,要为被害死的兄长讨还公道,无论是行政,还是法律,也都不会给他主持公道。

    要不,忍下这口气,让死者沉冤莫雪,让罪犯逍遥法外;要不,也只能用非法手段实现正义。于是,他使用刀子。

    潘金莲的砒霜武松的刀,是他们犯罪的罪证,更是社会不公、官府渎职的罪证!

    有一个非常值得我们反思的现象:我们的传统文化倾向于肯定复仇、歌颂复仇。《水浒》就是歌颂复仇之作。

    实际上,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大量的对复仇事件津津乐道的描写,对复仇人物热烈的情感倾注,其中隐藏着一个极其深刻的社会心理:全社会对法律的不信任,并通过文学作品表现出来。

    当法律不能主持正义时,代表着社会良心的文学必然表现出对法律的失望和鄙视。

    当西门庆和潘金莲谋杀武大郎时,法律沉默,官府不作为,于是,人们不再寄希望于法律,不再信任法律,也不会再遵守和维护法律。

    此前,武松并没有杀过人,从杀嫂开始,武松就杀人不眨眼了。

    一个人,就这样变成了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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