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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慈善 与虎谋皮

(2014-10-23 09:33:28) 下一个
比较国内与美国的慈善事业现状,不免令人扫兴,不久前的统计数字如:中国人均GDP与美国比较相差38倍,而人均慈善捐款额差7300倍;中国每年募集到慈善资源不到GDP的0.1%,美国慈善公益团体掌控的资源高达GDP的8%-9%;中国募集的慈善款物大半来自海外捐赠;美国的慈善捐赠10%来自企业,5%来自各种基金,85%来自民众;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有过捐赠纪录的不到1%;至于接受救济者,中国的好像叫“低保户”,其生活状况无法想象,美国这些人的生活水平则相当于七十年代的中产偏下……。
 
中国慈善事业欠发达的原因固然有许多种,目前这个阶段,政府作为不当是主要症结。据报,现在仅有的100多家公益慈善机构,绝大多数为“官办”。在国外,如果官办慈善活动,个人与民间团体多半不愿捐款。因为人对官僚主义不放心,担心所捐款项是否真的用于慈善。这种心理,在贪官污吏横行的中国,自然有过之、无不及。
 
其实,中国文化不乏慈善精神:“有钱出钱,没钱出力”类,是舍己为人的层次;“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类,是寄托信仰的高尚;“好心有好报”类也是恻隐心动、授益于人。若是放手让民间主办慈善事业,则民众虽然不够富裕,但爱心人士不少,人口中那10%等待救济者的日子会好过得多,社会仇富心态也能大降其温。
 
可惜很难。在中国,一谈到“组织”,政府就要紧张、就要关注、就会不辞劳苦不厌其烦地亲自管理。此事也有悠久的传统。学者所举中国现代社会出现迟滞的原因里有这么一条:宋明之际,中国商业经济高度发达、具备长出资本主义的基础条件。而欧陆各国的资本主义理念萌芽于城市的商会活动。同一时期,开封、南京、杭州等大城市也有同样的组织。区别在于,中国的行会是官办的,既少自由何谈创造?
 
而中共,以成功运作多种社会运动起家,深知民间组织的规模与功能必须严控。非止慈善,所有一呼百应的理念、迅速扩展的事业、跨越阶层的组织,都不能放任自流。因为他们的理论会与政府分享民心,他们的人气会超过党团工青妇,他们有可能提出政治诉求,这样的组织很容易转变成政党……,风险太大不可小觑。宁愿自己想办法解决社会需要的慈善救济,也不能让他们建功立业-----反正解决不好时,忍受煎熬的是平民百姓。
 
好在社会在进步,中共也在变。现在就找几个慈善事业的参考模式,早晚用得上。比如,国家立法、民间经营的“盎格鲁撒克逊”模式,在英联邦国家和美国实行。以崇尚“小政府、大社会”的美国为例,政府给公民和企业两种选择:将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税收交给政府,然后通过“税收—财政—公共支出”的途径用于公益和福利事业;或者将收入的一部分捐献做慈善(从而少交所得税),通过“社会捐款—慈善基金—慈善事业”的途径用于公益和福利事业。美国政府对非营利组织接受社会捐赠的鼓励也体现在法律上,归纳为“一疏一堵”:疏,捐助慈善和公益事业有减税优惠;堵,用高额遗产税和赠与税限制资产转移。所以,美国的慈善捐款甚至超过政府的公共支出。
 
而“欧陆”模式则重视福利制度的建设。国家在制度层面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权利性”取代了“施舍性”,“制度化”取代了“随意性”。因为,慈善事业与社会保障的区别在于:前者建立在人类恻隐之心或宗教信仰基础上,而“施”与“受”的关系终究不平等,慈善常带“恩赐性”和“随意性”。所以,建立在公民权利基础上的社会保障,履行的是国家的社会财富再分配责任,强调助人自助、科学助人的社会工作,并以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服务将社会政策落实到每一个政策用户身上-----是为“福利国家”。在那里,“慈善”一词反成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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