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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法国看中国有无民主的条件

(2014-10-08 06:59:09) 下一个

普世价值和西方宪政民主都是很漂亮的词汇,民主与自由的概念又总是勾连引起大家伙无限美好的遐想。其实出生于大陆的左中右派对民主的认识很肤浅,而且有些人是相当的肤浅。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民主都是相对的,难以达到纯洁的,无比崇高圣洁的民主。我们多少对民主带着一种意淫,一种期望,童话般单纯,神话一样的虚无缥缈。当然我们应该假设这种高入云端的理想民主存在,但即使美国都还达不到此水平。我们从香港的风波中看清楚了,各种派别的人士仍然幼稚。相反,老辣的中共比较成熟,当然与6。4的惨痛经历有关。

民主的起源不在西方,是源自古希腊的民主概念,而且对它的贡献也不完全归于西方。中国同样也比西方更早的提出了民主的想法及模式。然而,由于阴错阳差,我们古老的文明落后了,跟不上现在的西方民主国家。但是,现在的中国经济大踏步迈进的同时,也正在革新,改良,并有可能通过自身革命,演变成“新民主”的国家。我国与美国初期建国何其相似。大家伙都有更快加速加紧民主行程的良好愿望,我何尝不希望如此呢?但是如果心急吃了热糊糊,可能把嘴巴舌头烫伤,弄巧成拙,南辕北辙,让历史倒回去。民主不一定有效率,中国一日千里的发展速度,已经让老美嫉妒透了涅,难道我们还要自作茧缚住手脚,停止我们的发展?
 
法国人亚历西斯·托克维尔曾通过数年在美国徒步千里,考察美国初期的民主,他体察民情,观察官场,心灵透彻,写出著名的“美国民主制度”一书,非常推崇美式民主。美国之所以优于欧洲国家的民主体系,是因为它产生的土壤与欧洲封建权贵模式上建立的民主完全不一样。但是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能够预先定出一切,没有一个国家的制度能够代替理性和民情。无论美国有多么理想的民主,仍然是一个相对的民主体系。

美国民主得以长久而稳固,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新大陆伊始的各乡镇自治状态,地方分权先于政府集权存在,各尽其责与平等的观念使得每个人都参与社会政治事务成为基本的民情,在独立后维持国家的要求才使得民众自治的权力让渡给联邦政府,而非反过来的政府施舍给民众权力。也就是说,在法国,是中央政府把它的官员借给了村镇;而在美国,则是乡镇把它的官员借给了州政府。只是这个事实,就足以表明两个社会的差别是如何之大了。中国比较像法国,不大可能先走美国民主之路。中国还有一个大问题是封建残余没有消除,国家交出政权,群龙无首会演变成军阀混战,完全可能再现各式各样陈胜吴广揭竿起义。苏联抢先民主,亏吃了十多年,现在只有卖油和资源,至于工业生产,拚命都赶不上中国了。

我们不妨谈谈美国民主的实质和优点。美国民主的要害就是实行分权,这一人类政治史上伟大的举措,可以最大限度的规避民主带来的风险与专制复辟的可能,增加权力所有者的责任感。分权不仅仅是指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分立,同时这三种权力本身也是自下而上剥离开来的。 把立法权力分开,因而抑制了国会的活动,并建立了审查法律的上诉法院——这就是美国现行的两院制带来的唯一好处。 应该注意到的是参议院和众议院同时也是一种政治法院,一个享有上诉权,而另一个则享有判决权。当剥夺犯人原来担任的公职和宣布他将来不得担当任何公职以后,就算完成它的任务,而下一步的处理则是普通法院的职责。
 
因此,美国政治审判的主要目的,是撤消滥用权限的官员的权力和不让这个公民以后再取得这种权力。正如人们所见到的,这是一种具有司法判决形式的行政措施。它不授予立法机构以只有在危急时期才能行使的无限大权,而是让它拥有分散到每天都可行使的适度的常规权力。

美国的民主亦非完美无缺,本来是以多数的民众与少数的当局分享权力,当局可以遏制多数人的暴政,可以连选连任的制度使得总统在关键时刻以讨好人民为己任,立法者本希望他领导多数,而他却唯多数之命是从。公民之中的多数虽然可能犯错误,但它没有与自己对立的利益。可以经常看到最优秀的候选人不一定当选,比如戈尔与布什的对决。这里既有民众的认识问题,也有选举人票的缺陷,可见没有十全十美的制度啊!美国社会呈现的画面覆有一层民主的外罩,透过这层外罩随时随地可以看到贵族制度的遗痕。谁有钱谁就当选!但是人家的整个体系很健全,即使选个傻瓜,恶魔都没有大的危险。如果在中国这种后果大家可想而知,您懂的。

同理,我们国家还有很多毛病,我们的人民同样还缺乏民主意识。香港的占中和反占派比多年前的6.4相对要明智很多,但是也仍然出现一些过分举动,提出的口号”再不下台,我们将占领政府“,本身就是完全与民主背道而驰的。中共政府也相当沉得住气,没有太过的强硬干涉。目前为止,尽管有些不足,两边都有可圈可点之处,也有不足有待提高之处,总的做
还是不错的。我并不认为,学生就那么懂得民主。让香港人自己来选总督,有没有一个十全十美的候选人?他是什么样一个人?梁振英为什么不能当?有几个人会更民主呢?

如果一个民众团体自己尚不明白民主的内涵,也没有具体管理措施和经验,那是不是有可能把事情搞糟呢?有可能的。让我们一边学习,一边建设,中国在十年之内会超过美国的GDP,那时我们的民主条件会更加成熟,可能我们的效率值得老美学习,而美国那种更加宽松的人文环境,民主理论,理念也会逐步深入人民心中,给我们一张选票,我们会选择最好的代表。而现在即使我们有了选举的自由,广大人民能不能选出有能力,有公信力的管理者还是个问号呢!再进一步问:这样的卓越人才存在吗?我们自己选出的人与现在“半自由”从候选的代表
差在哪里?任何一个头脑清醒的中国人到了官场,应该都能坐定江山。至于重要人的品行,我们能否事先看透那是另一回事。

综上所述:选人的人尚不到水平,被选的人还没有来到。我的结论是属于中国的人权和民主条件暂时还没有到来,但是不是一天比一天更接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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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20)
评论
沈成涵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Wiserman' 的评论 :
博士后?恐怕是脸皮厚吧!讲不出道理就开始拉野鸡大学的文凭充数了。
事实上,即便是错误的意见,其内容往往也包括着部分合理性。“如果你想独占真理,真理就要嘲笑你了。”辩论的本质,不在于辩倒对方,而在于对真理的不懈探求;辩论的目的,不是让对方哑口无言,而是为了弄明白问题。想赢怕输是人之常情,但在公共辩论中,比输赢更重要的是,我们由此展现了什么,从中学到了什么;通过辩论,我们是否拓展了视野、开阔了思路、激发了思考。因此,我们期待,在公共辩论中,胜利的一方能够说,“我从对方身上学到了新的东西”;失败的一方能够说,“我错了,但却得到了真理”;围观的人们能够说,“我们又向真理迈进了一步”。
侃-侃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老姐' 的评论 :

赞同您的评论。
好奇洋洋洒洒的博主在居住国是不是有公民权?是不是行使过选举自己议员和市长的公民权利?香港同胞是不是在博主眼里是愚蠢的一群?
不言有罪 回复 悄悄话 百多年前,推翻清朝建立民国时,有条件谈民主要民主,百多年后的今天没条件了。六七十年前要推翻国民党独裁统治建立民主时有条件,到今天又没条件了。看来这条件是在逐年递减消退的。不知楼主是怎么看出“条件暂时还没有到来,但是不是一天比一天更接近了?”这个条件是神马东东?来去无踪,说有就有,说无就无?它是玉皇大帝的恩赐,还是当今皇上的包子?看看海外游子,怀里揣着美加英澳的护照,举过拳头发过誓要效忠女皇或星条旗,但对民主的仇恨,对那个拼了老命逃离了的“祖国”爱的要死要活,真觉得崔哥讲的“海外的贪官最爱国”没错,虽然他最近也成了坚定的爱国者了。大概是入了贪官的行列。
老姐 回复 悄悄话 你们所谓的火候未到,看起来就是你们活着的时候不要有乱,哪怕是做奴才呢。做惯了奴才,看着要自由的人总不顺眼。那就把这摊子加上污染的不象样的江河湖海撂给子孙后代好了。他们流血,中毒,亡国,绝后,都跟你们无关。不愧是元清高压下出来的奴才啊。
Wiserman 回复 悄悄话 一个博士后的人和小学生交流某些专业是不容易的.
Wiserman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沈成涵' 的评论 :
1. 文革的定义不一样.
2. 言行思想当然有优劣之分,何必歉让?!

一个博士后的人和小学生交流某写专业是不容易的.
就此.
沈成涵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Wiserman' 的评论 :
问题是,你只听你喜欢听的,看你愿意看的,这种多听多看有意义吗?
在兼听则明这点上,别说老毛和文革了,中共现在也没完全做到。
就冲你说的“我说的话,不大有错.”就可见一斑。
文革中由掌握权力的人对被攻击的对象定性,只准一方攻击,不让被攻击的另一方反论。而且认定他人为阶级敌人,采用暴力,挂牌游街,凌辱打骂。还有就是斩断被批判的人的工作、生活的机会,搞株连。
什么是文革思维?一言以蔽之,就是那种你死我活的斗争哲学。那种绝不妥协,看到不同观点就将对方树成敌人而恨之入骨,自己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用一切能用的手段把对手批倒批臭,进而从任何不同观点推测出背后的一个阴谋。因此,一切的“反动”言论都是“阴谋推翻社会主义”“阴谋篡党夺权”,日记里只要有一句英文就是“里通外国”“叛党叛国”。
这样的文革你还喜欢?但即便你喜欢也请不要强加给别人!
横流沧海 回复 悄悄话 不用照搬美国的垃圾,所谓美国民主就是大批弱智老百姓在那几个骗子流氓垃圾中间选,还劳民伤财的到处胡吹乱侃演说忽悠。

中国做的不完美但比美国强。

最好的制度是:让有产业有工作有大学教育的人选 (摒除垃圾选票)+ 政府开支预算网上公开透明(全民监督) 
Wiserman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沈成涵' 的评论 :
何需亲身经历,
多看,多听,...再想一想就得到正确答案了.

我说的话,不大有错.
沈成涵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Wiserman' 的评论 :
你经历过文革吗?你的文革需求论,是根据你自己的个人情况总结的吗?不要那么喜欢代表别人好不好!
沈成涵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Wiserman' 的评论 :
我也同意“社会的稳定是进步的先决条件”。
但是,西式民主制度会大大减少大乱大治的风险,而一党专制的独裁会重复历史上的大乱大治的痛苦循环。
youli 回复 悄悄话 没有说美国, 甚至法国多少年才真正达到民主, 真普选, 一人一票。

现在要求立刻民主, 一晚改变。 真正意图是打着民主的旗来打倒民主, 只符合外国利益。

看看二战后, 中共怎样说, 中共要求多党, 不要一党专政, 盛赞美国民主, 要求国民党立刻民主。 这是夺权手段。
Wiserman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元芳发言' 的评论 :
"中国历史从来就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
彼一时,此一时.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绝非定律.

中国人是需要"文革"的,去掉个性的缺点,培养优良的个性,...看是用什么方式了.

即使共产党掌权, 不用急, 适合中国人的民主政体,也回到来.
元芳发言 回复 悄悄话 中国历史从来就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有共产党掌权,谁能肯定不会有第二次文革?没有长治久安的民主制度,一切繁华都注定是浮云。
Wiserman 回复 悄悄话 在毛泽东建立后,在邓小平放任(猫论,哈!)后,
现在有习近平决心做好事,确实是中国一大转机.
[614]
Wiserman 回复 悄悄话 实在也没有看到美国政治结构上的特别长处, 说分权吧,几乎现在所有政府都是分权的,...
大概是美国社会稳定, 一直有机会修正, 才做出这种成绩; 而中国近两百年来,除了最近的四十年比较平稳,都是战乱缤纷,动荡不安的情况下生活的,人民如何能长进呢? 社会怎么能够进步呢?
我认为社会的稳定是进步的先决条件.

如下参考:
1.在美国众议员管财务,选总统(全美国共有538张选举人票);参议院对外定条约,对内出建议.
2.大概在 1913年.美国政府才把选举参议员的权利交给人民,本来是由州政府指派的.
3.在美国对于犯法的官员,众议院先进行弹劾,然后参议院再判决.
大号蚂蚁 回复 悄悄话 火候永远到不了,根本就不让有火。
侃-侃 回复 悄悄话 尊敬的博主,

请看看即使是在文盲遍地的陕甘宁边区以及各个根据地,中国共产党是怎样推动民主选举的。
您的文章简直是在污辱我们的党和政府,还有21世纪的中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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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表决演变史: 最早用“投豆豆”的方法

  从鼓掌到投票,从投豆子到按电子表决器,“两会”表决方式的“进化史”见证着民主法制的前行步履。

  A

  “金豆豆、银豆豆,

  投在好人碗里头”

  中国共产党在建设陕甘宁边区以及各个根据地的时候,采用了一种 “三三制”的政权模式——也就是说,在政府干部当中,共产党员、非党“左”派进步人士和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基层政权由老百姓直接选举产生。

  在有关当时的一些电影资料中,人们常常能看到这样的画面:一群敦厚、朴实的农民举行“豆选”。几位乡干部背后的条桌上都放着一个粗瓷海碗,全村成年村民每人都攥着一颗黄豆。他们有点腼腆、又有点陌生地依次走过乡干部的背后,如果同意谁当村长、乡长,就把豆子放在谁身后的碗里。最后,由得豆最多的人当选。

  “金豆豆,银豆豆,豆豆不能随便投;选好人,办好事,投在好人碗里头。”这句上世纪40年代流传于延安地区的民谣,生动再现了陕甘宁边区在艰苦环境下运用“豆选法”进行选举的场景。

  这种选举方式简单易行,既可以减少选举成本,也可以避免候选人对选民意志的影响甚至操纵,能更充分地体现民意。有些村民怕别人知道自己将豆子投给了谁,故意穿长袖子衣服,从每个碗边都划过去,让旁边的人看不清他到底投了谁的票。有的农村还将豆子染上颜色,使之更加醒目,或者干脆将红芦苇根作选票。

  豆选连同烙票、划杠等淳朴的投票方式,演绎着生动的草根民主,为日后人大表决所借鉴。土改后农民选举人民代表,因为绝大多数农民不识字,也多用“豆选法”。

  到了1949年,政协普遍采用举手和鼓掌的方式,表决选举任免和重大公共决策等。1954年后,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会议选举、通过议案和基层直接选举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方式;间接选举人大代表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国家机关人员必须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进行其他表决时,举手逐渐代替鼓掌。

  但是,1958年后人大制度日渐虚弱,除了选举和任免,鼓掌又成了主要表决方式。直到1979年,才恢复了举手和无记名投票。

  有人说,鼓掌通过其实不够民主,在众目睽睽的压力下,几乎没有人会公然违背主席台上的意图举手反对某议案或某人选,表决结果“失真”,很容易产生“一致通过”的假象。还有人把举手表决的从众心理比喻为“搭便车”,“别人都齐刷刷举手,唯独你不举手,就难免尴尬”。

  一位举了十几年手的人大代表说:“人大代表不是举手机器,我们需要一个能够敢于表达真实想法的制度环境”。

  实行无记名投票后也有弊端:若代表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在选票上可不画任何符号;不同意选票上候选人的,可在选票符号栏内画“×”;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弃权的画“√”。这种表决方式导致代表投票隐私不保。那些要投反对或弃权票的代表必须动笔,这样一来,一旁的工作人员很容易获悉。直到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才扭转这一态势,会上表决通过了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无论是投赞成票、反对票还是弃权票,都需要填写选票。
shir 回复 悄悄话 明白人.
民族解放 回复 悄悄话 矛盾的焦点还是中共。可以试想,把夏威夷一国两制交给中国,其结果必然与香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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