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驴十八

破帽遮颜过闹市,管他冬夏与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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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书多你不要欺负我 (一)

(2016-12-23 08:29:44) 下一个

我读书多你不要欺负我 (一)

        本文纯属吹牛。如有雷同,你比我还牛。。。

 

最近网上有句很火的流行语:我读书少你不要骗我。

本人表示不服!真相恰似相反。

举个栗子。俺娘,自小起她就骂我:书读多了读傻了。文革中自然算她有理,改革开放后她更有理了。全不想想她自己也算是个夹着尾巴熬过来的知识分子。然后这句话传染给了俺媳妇。等驴儿子大了,又全盘继承下来。每次在家里意见相左的时候,我就时刻准备着头顶的达摩克里斯之剑掉下来。此话一出,本人立刻哑火无言以对。这等于把我的所有武器全废了!若你们知道有什么道理书本上还没写过的,快点告诉我,在线急等。。。

算我读书多,你们也不能因此欺负我,并代代传。我读书,还不都是小时候父母害的?一个小男孩,如果五岁给他双溜冰鞋,六岁给买个足球,七岁送把弹弓,八岁做根鱼竿,十一岁扛支气枪,十二岁有自行车骑。。。还会成书呆子么。可惜这些我一样都没有。大把的时间,不读书我干嘛么?我读书多么?多乎哉?真的多。比我家的表叔还要多。千万不要问我都读过些什么书,记不清。也别问没读过什么书,说不清。要说有数的,大概是我亲手卖过多少书。

当年(我的青少年时期),想改善生活的时候,就收罗收罗家里的闲散书报,用自行车或轴承车拖到废品收购站去卖。书本很打重,但不知为什么报纸更值钱。反正卖一次得的钱可以管够地吃两顿肉,还是计划外高价的,这个印象不可不深刻。读书可以不过脑子,但吃肉一定会进肚子。学问不学问,至少我可以放心地拍着肚皮说:这下面积累了厚厚一层书呢。因此,在读书之余,我又懂得了两个附加道理,其一:书还真是值钱的东西;其二:书中自有肉骨头。

由于是常客,县城里废品收购站的大姐对我青眼有加。有大姐罩着,所卖的报纸上有些领袖像,书里有无数最高指示的,都不算个事儿。听说文革中有好学者到废品站拿些人家当四旧卖掉的书回来读,俺虽然有相好内线,但从来不干这种事。因为其中不可能还有我未曾读过的书(吹吧吹吧)。我只卖不收倒是真的。当你生活在一个书多到令人作呕还在不断增加的环境,肯定没了买书欲望的。就像是当今电信发达约炮超简单,再花钱去嫖娼肯定是浪费行为了。。。仅仅是比喻一下哈。

当然,以后我上大学,专业书还是要自己买的。有一次楼上的老头喊我上去下围棋。其间他忽然说,最近出了新书,送你一本。从旁边拿过一本就要签字。我一看封面,大吼一声:别,千万别写!老头的脸唰的一下,从鼻子红到了耳根。。。误会厉害了!我连忙解释:“x老师,这本书我前几天年刚在新华书店买了一本,要不我下次把那本带来请您题字,这本新的您留着送别人吧。”(确实该我不好意思,买的时候只注意了原作者,都没看到翻译人就是这老头)

六根之外仿佛听到老头子长吁一口气。不过脸色红白交替,如是再是。“真的有人买啦!可恶!出版社告诉我说学术著作没人会买,稿费一分不付。总共印了五千本,拉了三千本来让我自销。”老头奋笔刷刷刷写下“驴十八小友雅正”,把书递给我。“算我求你拿一本啦!我就是送到死还有足够垫棺材的。总不能让我背到菜市场吆喝吧?”其实我在心里说:“我真的知道书在哪里可以卖到钱,来者不拒。。。”。嘘。。。

虽然严格控制买书,有家了之后,周围的书本还是越来越多,天知道都从哪儿来的。出国的时候,全留在家里,只带了一本。俺娘一直在抱怨,几十个箱子堆满了地下室,害得房子都租不出去。最后勒令我回去处理。我琢磨着三辈子都不会再读它们了,怎么处理?只好说,您老人家肯定搬不动的,就别碰了。喊收破烂的上门来一齐收了吧。其中终于有楼上老头的那一本。我早就知道,书哪有卖不出去的,全看你知道不知道卖给谁去。(待续)

 

小贴士:

我曾经有项异能,就是对书的手感特好。合上的书,一下就能正好翻到上次看完的页码。和卖肉的一刀准异曲同工。省老书签了。但后来我读有余力,可以玩玩俗物,也用上了。所以用书签既可以是初级阶段,也可以是高级阶段,各领风骚几十年。电子书纵有千般好,唯独少了这一款逼格。

 

 

 [BOGOF]:俺娘把我在国内的书都卖了,并不可惜。只是有点担心其中可能夹着些书签。。。

书签一事请参阅《金银无声》系列: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58495/201307/1490.html

 

 

 

金银无声(一)金银何辜背恶名

(2013-07-03)

据说最早出现在地上的是黄金人类,他们不需劳作,生活悠游。可惜都死光了,死后灵魂化作精灵。然后神又造出了白银人类,他们智力有缺陷,互相征战,被神一怒之下灭了。然后是青铜人类,英雄人类,黑铁人类。我们今天地上的人,都是黑铁人类的后代。。。(古希腊神话)。金银何辜,用来做个人类也要最先灭亡。不过,古希腊人对金银的看法基本还是正面的,第一批英雄出发,不就是去找金苹果和金羊毛么。

 

中国人对待金银的态度复杂些。其实中国一直是个缺金少银的国家,更不幸的是连铜都缺。每当天下承平日久,经济发展到相当的规模,通货不足就开始破坏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宋和明都是如此,加速了经济体系的崩溃,从而也加速了亡国的进程。在那个没有铁路电报,媒体和金融交易市场的时代,无硬通货储备作后盾的纸币发行,只能是以灾难收场。清朝中后期,中国的需求将全世界的白银,像黑洞一样鲸吸进来。其结果是两场鸦片战争。

 

民国四十年代后期的货币改革,既金圆券银元券的发行,是在试图建立一种本位制纸币系统。金本位不现实,因为全国黄金太少。银本位最有可能,但是与美国的储银法案冲突,美国正在全世界收刮白银。假如当时美国不是一心破坏,假如当时美国从它的天量白银储藏中拨一些帮助中国。。。可是历史没有假如。后来蒋介石运了450万两黄金,6百万块银元去台湾,总算稳住了台湾一地的货币体系。

 

既然这么缺乏贵金属,应该是相当珍惜才是。但是,表面上看,我们都要“视之如粪土”。《世说新语》第一篇德行里:“管宁、华歆共园中鋤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这金子似被诅咒,就因为曾经在泥巴中多看了你一眼,德行上就有缺,风评上就低人一等。黄金何辜!两千年后,在《非诚勿扰》舞台上,一个男人带了根金项链,就被女嘉宾们飞了一通鄙视的口水。可现实中呢,中国大妈们一阵抢购黄金,又被美誉为“打败了华尔街”。这金子,到底是说得还是说不得?

 

有一次,一位女士向我展示她上小学的女儿做的卡通书签,真是又美又萌,可爱极了。我一时兴起,开了个玩笑。说我以前都是用金币作书签的,愿意拿来交换。她哈哈一笑:“你真是恶!俗!,我女儿做的,金不换!”。我当场掩面而走。事后一想,有些不对头啊。金不换,是鲁迅喜欢用的毛笔牌子吧?也就七分钱一支。不过咱们中国被叫做金不换的东西太多了,毫无例外的都是些便宜易得之物。不愿换就不换呗,为什么偏要点明“金不换”?黄金何辜哉!

 

用金币作书签,读书人的事,能算俗么?读累了,把“书签”拿出来,抚玩一下“这人类共同的娼妇”,不失一种雅兴,未必就输于“红袖添香”。关键看你会不会选。真用一盎司(31.103克)的金币,就嫌太蠢重了,还容易脱落出来。给大家推荐一枚我最喜爱的书签:狗东西。

 

              
 

         
1982年壬戍狗年生肖金币:直径23毫米,重量8克。成色91.2%。沈阳造币厂,铸造量5000。同图案的银币获当年国际最美银币奖。制作精良,图案优美,大小乘手,软硬适中,诚为制作书签的上上选材料。

 

从1981年开始发行的第一套生肖纪念金币,图案都取诸大家名作。如齐白石、张大千、徐悲鸿、吴作人等等。但最生动的,就是这枚刘继卤的狗。相看两不厌,最宜作书签。缺点就是现在有点贵,还不好找。替代办法就是用任何一年发行的熊猫金币中的1/4盎司的代替。

 

他把所有的黄金揉成面团,
金子在他手里变得柔软;
无论他把金子压扁和搓圆,
那怪样儿始终不堪入眼。

。。。。。。
—— 歌德 《浮士德》

 

其实用金币,既不脏书本,也不污手眼。只是说出来不太讨人喜。不过,既然已经恶俗了,不如进行到底。我就给大家讲讲咱们俗人自己的金银故事。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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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5)
评论
零不是数 回复 悄悄话 看过的几页都卷边了,自然知道从哪里接着看。
从小看线装书惯了,没敢学会博主这手。
:)
喜清静 回复 悄悄话 喜欢读书人。
为写而写 回复 悄悄话 真佩服你们这些行文幽默的人。喜欢读跟书有关的东西。我读书慢,但是喜欢读。
裳清 回复 悄悄话 读到你这篇大作,今天也总算是没有白过.
噢颜颜 回复 悄悄话 :)这是今天到目前为止看到的除了松鼠之外最有趣的东西,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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