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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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榴莲

(2012-05-14 02:12:51) 下一个




  在来到热带之前,我从没听说过榴莲,更不知道它有 “果王”的名头。

  但我知道,凡被封了王的,不论人、物,总不是默默无闻的脚色,往往有些特异之处。

        果不其然。我来了后不久,就在公共场所看见了它的画像。那长满钉齿,大如头颅的青黄身影,和一支点燃的香烟,以及可乐和汉堡包,并列悬挂在公共汽车的显眼位置,都斜披着红色绶带---却是禁止上车的意思。

         我好奇了,就问我的同学。结果就听见许多谣言和八卦。关于榴莲的。他们都是本地人,所说却如天上地下的反差。有说榴莲是世间少有的仙果,令人欲罢不能,甘心臣服,成痴上瘾;又有说它实际臭名昭著,令人作呕,故避之唯恐不及。这对于异乡人的客观了解,帮助甚微。但就滋生了我的好奇和跃跃欲试。我本就是对植物水果有特殊好感的人―――我有时觉得我前世很可能是一棵草,要不就是一只猴子。

        我是在我家楼下的超市旁边,一个临时搭起的摊子上见到这国王的。大概是六七月份,也就是现在这样的季节,一连两周,天天都有那极霸道的气味远近发散,让人避无可避,欲辨无言,却知是惟他独有。  

       我一向认为气味是武器。因为我有一段时间很为鼻炎所苦,鼻子时常阻塞,却敏感的要命。比如电影院里,前排的人若是搽了什么猛烈的香水,我就心烦意乱,无法集中在屏幕,电影多好看也没用。这榴莲,无疑就是狠脚色。明明生作水果,却有腐坏了的洋葱和臭乳酪混合起来的荤腥味,冷不防入鼻时,也会让人疑心茅厕就在近旁。不过再仔细嗅吸,尤其对着那新鲜开出的果肉,特别是放入口中之前,就会觉出草木的清香底子在,我觉得这就象王者对朝众的一个微笑,稍纵即逝,却令人难忘。

  榴莲的气味让我不得要领,我决定买一个尝尝---本地人是论“粒”的,这么个大块头,却与一粒米同称,我稍觉诧异----却也见怪不怪,还有比榴莲更怪的吗?

         我站在榴莲摊子前,看了好一会儿。就好像小时候上学路上,看人俯仰翻飞,如痴如醉擦皮鞋,或看江湖郎中嘿呀呼喝当街给人拔牙一样,几乎入了迷---所有劳动,从事者认真到极致,熟能生巧到极致,就脱离了贵贱,一律跻身到美感的范畴了。 只见那光了膀子,面皮好像新出炉的全麦面包一样的青壮小贩,一手戴了厚厚棉手套,一手持刀,在堆得满满的竹筐里,略略翻检,轻轻怕打,仿佛温柔叫醒熟睡的伙计一样,掂出一个合意的来,杂耍似的,稳于棉掌上。然后略把头偏了,一边用刀面轻拍榴莲,一面作内行的倾听。随即会心一笑,胸有成竹,如解牛的庖丁,将刀尖快准一戳,手腕子一抖,一撬,那强悍无比的榴莲,竟悄无声息地裂开了一隙,隐隐露出里面的嫩黄来。 卖榴莲的小贩将那口子又扳大些,忽地递到我眼前,“看看,包吃!”我便学了人家的样,视察静静躺在果房里的圆滚滚的果肉,然后低头去闻闻气味。确乎是果香,这才悟到先前的气味,应看作是它的亲民----入乡随俗,不以人间烟火为耻。
 
           等客人首肯,小贩就以柔中带刚的手法,砍削开钉壳,并不用指去碰,而是偶尔用刀背轻规一下,使那些果肉顺势划入备好的泡沫盒子,方便客人带走。“不能按压”,大约有人想动手试试绵软度,被小贩阻止了。榴莲肉不能强捏,不然就变了稀泥一样,口感坏掉。而如果表皮破了,那就更是粘嗒嗒,不好看更不易吃了。
 
     我偶尔在《发现频道》的美食节目上看过,有位以酷出名的主持人,带领观众品尝这据说让西方人色变的水果。并热情演示食用的方法――他是用一柄厨刀,猛切下去。榴莲一分两半儿。他便再用汤匙来舀。可榴莲不是西瓜。果肉是附着在那比栗子大,却形状不规则的果核上的,更别说他一刀切的后果,是使原本井然的果房遭了劫,零乱无比。那些残缺的果核与肉,嘴里放不下,勺上又立不稳,几次近了嘴,却全掉在地上,主持人相当尴尬,一边解嘲,一边频频找纸巾擦手,或是想擦汗----看电视的人也替他干着急,都忘了笑。而镜头边上,远远立着个卖榴莲的当地人,不晓得是不是在心里笑。反正不曾说破吧,不然这节目就不会这样演。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或许就是榴莲的性格呢.

  我吃了第一个榴莲之后,便意识到,我也是它的拥戴者。我女儿却不是。虽然我从小就“熏陶”她吃,而她在小婴儿的时候也吃得不亦乐乎,然长到七八岁,有了自主,她竟忽然宣布她很讨厌榴莲,原因是吃了很想吐,从此便再不沾一下。这真是很奇怪的事,唯有用一个“缘分”来解释。与它有缘的人,也便成了某种同道同好,这在其他水果身上,绝少发生,比如我从没有听过什么“西瓜党”或“芒果帮”,但就组织过一次“榴莲会”,我把一班师友请来我家,一边吃我冰镇过的榴莲,一边听来自乡下的同学聊榴莲的种种趣事,谈笑风生,虽不及坐在田间树下,赤手大啖那么理想浪漫,却也自有一番逍遥相得的风趣。

  好榴莲的人都晓得,此物不可贪多,不然第二天起来,不是口干舌燥,就是颜面上会冒出许多痘痘。这是因为榴莲是大补之物,过量,人便不能消受。唯一种情形下例外。我记得我有孕在身,妊娠反应最强烈的时期,口味大变。突然回归到我小时候爱吃的一些家常,比如凉粉啦、肉冻啦。可却吃不到,胃里翻腾,心中抓挠,幸好榴莲仍是我的安慰,而做孕妇也就有了幸运的一面,因为一人吃两人补,榴莲对孕妇是最好的。

  其时离我吃第一颗榴莲,又过了数年。名贵的品种早从“xo”、“D24”,到了“红虾”、“金凤”、“猫山王”。今早从楼下的小摊走过,见呈塔形梯级排列的榴莲摊上,赫然写的是“苏丹王”和“太上王”,去年风头极健的“猫山皇”已敬陪末座了。

  问这么多品种,究竟有什么分别,就如同问这年的红酒和那一年的红酒有何不同。品酒因人而异,榴莲也需要各人去“品”。报纸上每到榴莲时节,会有达人介绍,但那也是各抒己见,一家之言罢了。我自己便到现在也说不清爽,榴莲的滋味到底是如何你若问别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多半是忘记了去想,因为每次只顾着调动全部的味觉、嗅觉去享用了,哪还有浪费口舌与搬弄笔墨的闲功夫。

  又是榴莲飘香的季节,这已经是我来此地的第十四个年头。我拈着从楼下买来的“太上王”,一边吃,一边想,我真的成了个流连于此,乐不思蜀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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