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说法

案件分析,案件追踪,律师说法,以法断案。
正文

前妻不养孩子也拿抚养费 男星Jon Cryer需支付前妻高额费用

(2011-10-20 15:45:58) 下一个

2011年8月29日,洛杉矶的加州第二上诉法院(California's Second Appellate District in Los Angeles)裁定,虽然男星Jon Cryer自己监护、抚养儿子,但他仍需要每月支付前妻8000美元抚养费。

Jon是美剧“好汉两个半”(Two and a Half Men)主演,他与前妻Sarah Trigger Cryer在2006年离婚,然后双双再婚。离婚之初,两人的儿子由Sarah监护抚养,Jon每月支付Sarah 1万美元抚养费。

Sarah是个在演艺行业苦苦挣扎的小演员,再婚后与第二任丈夫生育了第二个孩子,这段婚姻最终仍以离婚收场,Sarah监护并抚养两个儿子。由于小儿子在Sarah家中受伤,两个孩子随后都被置于各自父亲的监护下,由父亲抚养。

Jon随后请求法庭取消他的抚养费给付义务,但前妻Sarah却提出了反对意见。Sarah称,对于Jon而言,这笔每月支出并不会造成负担——它只占Jon月收入的3%而已,然而这笔钱却是自己的重要收入来源。Sarah称,如果没有这笔钱,她将会失去房产、汽车,也无力支付其他费用。

家庭法院命令Jon在2009年仍支付每月1万美元的抚养费,自2010年1月起,抚养费降为8000美元/月。继续阅读

湾区大型法律公益活动:首次美国婚姻及家庭法中文免费讲座

将综合在美婚姻家庭的真实案例,如: 备受关注的陈逸飞遗产案,施瓦辛格拒付离婚赡养费案等,为您讲解点评,内容涉及重婚,离婚,财产分配,监护权,领养,赡养,家庭暴力等一系列类别,帮助您了解在美婚姻家庭方方面面涉及到的法律,并在真实案例点评中让您受到启发和教育。此次活动为华人社区法律公益活动,不作盈利性质的宣传,也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活动有免费茶点,还有机会获得精美奖品。请大家奔走相告,积极报名。场所座位有限,请尽早报名。时间:1126日 周六上午 10:00 - 12:00 地点:2225 E. Bayshore Road Suite 200, Palo Alto, CA 94303 (免费停车) 报名联系:janedong@faayou.com;报名网站:www.faayou.com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