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的传人

祖国在唱红歌。祖国山河一片红。 文革在延续,因为有文革的传人。 文革不是毛主席的文革,不是文革一代人的文革。是我们民族的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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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着同胞的足迹穿越 (七)戒严了,戒严了

(2012-04-09 17:43:44) 下一个

1947年二二八以后,台湾经历了急剧的变化。政治上,清乡带来的白色恐怖自不用说。社会上,蒋大人在大陆的仗越打越不灵,大量的“外省人”开始涌入台湾,粗估计,此波大陆移民之前,台湾人口已达700万,这之后到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大陆移民潮结束,台湾容纳了一百二十万新人口。形成了历史上罕见的大规模人口移动与其带来的广泛文化杂交。原有的日式殖民文化,遭遇强势的大陆天南海北文化(“领导们”都是新移民,自然强势)。如同一大托盘卷裹台湾小菜的日式饭团,上面浇了一炒勺的麻婆豆腐东北酸菜炒年糕酱爆茄子。本该热闹非凡,白色恐怖之下又压抑无奈。今日“台湾文化”就是从那儿长出来的。既然是介绍台湾的民主路,咱还是拣政治的说。

大家大概都知道中国有个与学生有关的六四事件。六四之前整四十年,中国有个与学生有关的四六事件,发生在台北。从1947年起,大陆蒋大人治下的一些大城市发生“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学生运动。这个运动当然是经咱党关照的。运动1948年也传到台湾,成为“救苦、救难、救饥荒”运动。因为有大陆来的学生加入,大胆推测这里大概也有咱党的痕迹。

1949320 日,台大学生何景岳与台师大学生李元勳骑车带人在台北市里自在,被交警拦住起点儿小纠纷。结果学生哥俩被打还被弄警察局里去了。那时,警察打个人啥的,鸡毛蒜皮的事儿,没人理。这次正巧学生在“运动”,于是来了不少学生把警察局给围了。警察吗,基本上欺软怕硬,见来了不少学生,赶紧把人放了,还腼腆的道歉。事情原本就结了。可是,学生要庆祝,不但喊出大陆“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之类的口号,还在329日成立了一个覆盖全台北市的“学生联合会”。这下惹动了一位手黑的,陈诚陈将军。

1948年底,台湾的省领导已经换将。国民党省党部换蒋经国公子当主任委员(就是咱的省委书记),陈诚任省长兼警备司令,陈是蒋大人亲信里面的亲信。蒋公子暂时只有名而无实,人一直在大陆没过来,台湾就陈诚一个人拍板。陈政治敏感,直通天听大权在握,而且手很黑。1949年,党国已是闻“共”色变。大陆的学运既有“共”影,台湾的学生现在闹学运,还向大陆学运模式发展,不是共也是共。于是陈诚出手镇压。

1949456两天,党国军警进台大与师大校园抓人。其中46日去师大抓人时,学生弄点家具之类的自卫。结果国军“攻坚”,抓了二百多学生。事后有七位学生被枪毙。这就是四六事件。其中台大的部分,校长傅斯年曾以命相争,但是在“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然后出真理的原则下,傅校长谁也没救成。

四六与六四,虽然背景条件全异,但用军队办学生的基本点相同。六四的许多要点,还在那个大幕之后模糊。而四六的轮廓基本已清晰。陈诚抓学生进而杀人,基本是出于恐惧。毕竟,有大海相阻的台湾是党国不能放弃的最后家园。学生成立个联合会与太祖爷的军队会从海上杀过来由必然的联系吗?应该没有。但是四六时的陈诚不知道这个。恐惧之中,动物本能全面接管,把认为造成恐惧的因素除掉。于是就是抓抓抓,杀杀杀。中国历史上,像张献忠那种娱乐性杀人的有过,但是罕见。其余的杀人,很少是出于勇气,多是出于恐惧。四六之后四十年的六四,面对手无寸铁的学生,命令咱军攻击前进的人是否也是因为心中充满恐惧?等着历史的答案吧。

陈诚的恐惧,四六之后马上现形。1949520日,台湾省政府与警备司令部宣布全省戒严。这个戒严,不是二二八时谁都不许上街的戒严,无涉具体派兵站岗的游戏,而是法律层面的戒严。就是说,宪法与法律靠边站了,警备司令部最大。其实前面军警随意进大学抓人已经是警备司令部最大,戒严,就是把存在给“合法”一番。

戒严都管啥? 不许非法集会!不许乱出书报!不许结社!不许请愿!不许罢工、罢课、罢市、罢业!从穿越的角度编成奥运歌曲就是“北京欢迎你呀”!不错,1949年,台湾的党国有大难临头的恐惧,太祖的军队说打过来可能就打过来。戒严的最好借口就是“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世界上的戒严也大多说是为了护卵。被戒严的牺牲个人权利拥护戒严就是爱国。爱国政治还真不是太祖发明的。党国系统与太祖系统,其实在许多方面是孪生兄弟。

让同胞们放弃权利以防太祖爷打过去当然只是借口。戒严令之后一年多一点,北朝鲜的金日成将军决定伸援手救蒋大人出水火,挥兵汉城。美国老大哥的海军于是入台海,太祖爷放在党国脖子上的刀被推开,性命之虞的借口消失了。戒严令取消了吗?别逗了!戒严令一直延续了38年,就是到了1987年蒋经国著名的解除两禁。后来的抓“匪谍”等诸多条款,也是戒严令的私生子。党国靠戒严自保的瞬间,同胞们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人该有最基本的做人权利这种小事根本没往心里去。当然,党国那个体系,有的地方比太祖还是要温柔一些。戒严令中有提到国民权利因戒严被剥夺的,日后可在戒严终止时靠法律诉讼补救。虽然后来的补救很是稀松,起码个人权利还有个位置。太祖爷那个就明说了,“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权利你个腿阿。

有了戒严令,后面还要有些具体的管人措施。1949524日于是就通过了个“惩治叛乱条例”(非限台湾,覆盖全“中华民国”)。这个条例里面有一大堆“卖国罪”、“内乱罪”、“通敌罪”、“暴动罪”等该杀之罪。不很细致的资料有示,1949年至1954年的白色恐怖之峰期间,台湾有三万多人被捕,四千五百多人被枪毙。不要看不起民进党。后来陈水扁以降的一干人有可能是冲着利益来的,但当年民进党早期的创党人士确曾提着脑袋争权利来着。

也有容易让人起穿越之心的。惩治条例里有这么一条,“散佈謠言或傳播不實之消息,足以妨害治安或搖動人心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没错,无期徒刑!!!前些日子薄大人职务变动,孔教授电视上声称发生“反革命政变”也就混过去了,咱党有时候也挺随和的。可是孔教授经此一役应该知道,法治是大事,光靠法制不灵。法制,你孔庆东的言论就可以用颠覆罪给你罩上,那也是法。不罩你是咱党仁慈。法治则不同,以言论获罪是可以大家立法商量的,这个大家也包括你孔庆东。

戒严,为了护卵。拥护戒严就是爱国,也是爱卵,也是爱自己。这个逻辑全世界很多聪明人试着用过,屡试不爽。

 

下篇预报:三七五,土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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