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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民的呐喊声:“我要分红!” ——第二部分 权、钱分离与政府的社会义务(正文)

(2010-05-02 18:43:16) 下一个

                                               一个公民的呐喊声:“我要分红!”

                           ——第二部分 权、钱分离与政府的社会义务(正文)

摘要:第一,是投资都得分红,共产形式的企业将社会财富集中到国家名下,所以,它更应当向实际上的投资人——即全体公民——分红,以便财富向社会回流;第二,应当使得政府、企业彻底分离,政府没有权利拥有所谓“国有企业”的管理权利,特别是人事任免权利;第三,忽视第一、第二两点,所谓“国有企业”是很容易变成招致家贼、国贼与外贼的财富载体;第四,政府对所谓国有企业的监管,应当从代表国民进行投资与向国民分红这两个方面体现出来。

在第一部分里,我们讨论了所谓“国有企业”应当正名。在本部分里,我们先来观察所谓国有企业的历史与现状,以便了解所谓“国有企业”出现后,社会财富的去向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以及财富的这种变化给财富可保护性带来的脆弱性,然后,来讨论政府对全体公民投资的义务。

关于钱的两个天经地义的观念

在货币时代,作为资本的钱能够赚回比本钱更多的钱,这叫作“钱能生钱”。虽然没有人能保证钱一定能生钱,但是,“钱能生钱”和“钱要生钱”确实是个天经地义的观念而存在了很多世纪;这类观念显然还会继续存在下去。

是投资就得分红,这也确实是个天经地义的观念而存在了很多世纪;这个观念显然也应当继续存在下去。

可是, 1949 年之后,中国的管理大钱的共产党人对钱生钱的责任心非常淡薄,是投资就得分红的观念,更被共产党践踏到了脚下。一心为公的共产党都这样子,这是怎么回事呢?显然,共产党的官员们,还没有认识到上两个天经地义的东西对包括自己在内的全体公民的重要性。

国家垄断财富比私有制度下资本家垄断财富的垄断程度更高,危害更大

共产党人批判资本主义的垄断性,因为,它是少数人占有财富的主义。可是,国有制度下财富由社会的分散占有变成了国家垄断,那垄断程度更高。在毛泽东时代,连油条和豆浆的简单生产设备也不能私人占有了;资本主义的垄断性,那能比得上毛泽东式的社会主义!

财富垄断了,可用钱生钱的责任心也应当“垄断”去呀!不幸的是,钱要生钱的观念,却没有被注意到,用钱生钱的责任心,没有人愿意垄断!

原来,钱是个烫手山芋,管理钱财的人就有义务生钱!这样,社会的财富才能更多,国家才能前进!您看,美国的资本家赚着钱,可社会的财富在增加着,美国强大了;中国的胡锦涛、温家宝不去搞折腾,整天忙者为国家用钱生钱,中国强大了,人民生活改善了。

更烫手的是,管钱的人就得向钱的主人分红!这点,在国家所有的旗帜下,更没人理会了。可是,天经地义的观念被推翻了,国家就不能够长治与久安!您看,中国的贪腐现象,以共产党的有力,也剪不断、理还乱!所以,无可奈何了,说说外国的贪污安慰安慰自己的文章受着欢迎呢!

国家垄断财富模式下财富的社会空虚现象与区域不均衡现象

所谓“国有企业”实行着利润流向政府而不是社会的社会运作方式。这是所谓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差别,也是今天中国与美国的最明显的差别。国有制度是对社会财富自然流向的极大转变;但是,其后果不是在改变资本主义的财富集中现象,而是造成了比资本主义国家还财富集中的现象。具有讽刺意义的是,社会主义的号召力量的源泉,就是反对财富的高度集中。

侃侃资本主义与中国的社会主义的社会差别的表现点,会启发人们思考,同样是用钱生钱的社会,我们有什么特殊点,以及为什么这样特殊。

在资本主义运作模式下,贫富差别到处可见,财富虽然不均,但钱财还在民间。在每个地方,民间借贷、民间救济的渠道是存在的。财富过度不均是要导致革命的,可是,当革命把财富集中到国家手里的中国,不仅是地主、商人没有了钱,民间也没有了钱。不仅民间百姓表现出大家基本一个样子的状况,而且,民间社会也表现出没有能力的样子。例如,在毛泽东时代,作为社会现象的老百姓之间的借贷与救济没有了基础。没有了这个基础,社会显示出可怕的脆弱。

民间没有了黄世仁,也没有了霍英东,民间社会完全失掉了互相救济的能力,生活困难只有一个渠道,叫做“依靠组织解决”。可是,“组织”解决不了的时候,那情形就悲惨了: 1960 年前后大饥荒的惨象,比中国历史上的任何饥荒岁月都更为凄凉!中国的社会怎么了?民间没有了互相救济的能力,可是,掌握着国家财富,又在公私合营后掌握了全国生产、投资权利的“组织”怎么也连应付饥荒的能力都没有了呢?这样令人震撼的现象第一次清楚地显示出,国有观念不仅削弱了民间的互相救济的能力,还可能动摇了整个社会用钱生钱的能力!起码而言,“国有”概念并不一定是公有制度的最佳形式,权、钱过度集中的公有制度经济形式可能比财富不均的资本主义社会更为可怕,它使社会变得离奇而古怪!

在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就的今天,本来应当依赖国家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公民们表现出了按照所属单位共同富裕或者共同贫穷的特殊社会形态。

更离奇的是,同样作为国家主人的广大农民,从来都分不到所谓“国有”资源与投资的“红利”,只有在所谓“党的政策的关怀”下得到一些国家发展的实惠。可是,“党的政策的关怀”下的实惠,是从那里来的呢?农民作为国家资源与国家税收的主人,为什么得不到依赖国家资源与使用国家部分税收进行投资所创造的利润呢?

这些离奇古怪的社会现象都反映出,所谓“国有企业”的称谓,是对客观规律的藐视。

“无官不贪、无商不奸”的社会现象,使得“家贼”几乎各个单位都很猖獗。这说明所谓“国有企业”对于“是投资就得分红”的藐视。

以单位而富有的现象,表现于保险、银行、电讯、石油、公用事业等部门人员的高收入;这现象反映出,在所谓“国有”观念下,社会对于投资者的藐视,或者所谓“国有企业”对其投资股东——全体国民——的蔑视。一个非特殊技能的劳动者,可以因为自己的机遇而得到差别极大的劳动报酬,这种现象成为普遍现象的时候,就会败坏中国的社会风气。这同样是所谓“国有企业”对于“是投资就得分红”的藐视所造成的现象

所谓“国有企业”如此藐视天经地义的规则,能够“管理”它们的政府部门怎么能让他们独自肥胖而甘守清廉呢?政府部门——从地方政府到中央政府——都有些官员落了马,成了经济国贼。

在第一部分里,我们已经讨论过,所谓“国有企业”是最容易招致外贼的一种公有制资产形态,而要求将所谓“国有企业”正名为负有向其真正的股东——国民——直接分红义务的“全体公民所有的企业”。概括言之,所谓“国有企业”是最容易招致家贼、国贼和外贼的以钱生钱的投资运作方式。

所谓“国有企业”也是加重中国财富分布区域不均衡的原因之一。国家将全体国民的资本重点投向东部,东部当然会富裕一些;由于没有向全体公民分红的意识,所谓“国有企业”的利润会通过政府的决策成为东部的新的投资,这样,西部的公民虽然也是权利一样的国家资源与国家投资的主人,能够得到的实惠却少了很多。西部省份少了其公民应得红利财富的支撑,市场当然更为清淡。西部省份的公民,变成了真正的对国家发展作贡献的公民!至于北京、上海因为是中国的橱窗而从国家得到的财富,就更不是同样作为国家投资股东的西部公民能够享受的对象而不需要多说了。

中国人民的幸福与中国共产党人的自豪

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都体会过所谓“国有企业”这种投资运作方式的第一个弱点,即管理人员对用钱生钱的责任心淡薄。老共产党人是喜欢自豪的人,很多所谓“国有企业”的前领导人经常以自己的清廉而自豪,可他们不仅得不到老百姓的羡慕与尊敬,反而被老百姓所瞧不起!因为他们对钱要生钱的责任心不强,导致老百姓也跟着他们过着穷日子。老百姓瞧不起他们,不是瞧不起他们的清廉,而是瞧不起他们的清廉观!可见,在钱能生钱和是投资就得分红这两个天经地义的概念中,钱能生钱更重要!中国的老百姓是温和的,他们只是表现出瞧不起罢了。苏联和东欧的人民就不同了,既然社会主义不如资本主义有本事用钱生钱,那就让社会主义见鬼去吧!可中国的共产党人有本事,他们在邓小平和 朱镕基 的改革下,终于让中国的所谓“国有企业”赢利了!这真是中国人民的幸福。中国共产党人的自豪是应该的!

可是,中国人民也有羡慕别人的地方,那就是自己的投资还没有让自己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红利!应该看到的不仅是所谓“国有企业”就应当向每个公民分红,还应当看到,在所谓“国有”概念下,公民个人能够投资的领域是受到挤压的;更应当看到的是,在国有名义下可以形成的很多暴利,是以人民的名义实行的国家垄断的方式形成的,同时,也是以全体国民作为国家垄断中的付出方形成的。所以,所谓“国有企业”的利润,只有直接交还到全体公民手里才能平抑民愤。可见,实行向国民的投资分红的制度,也是中国稳定的一个基本需要。

公有制的模式下政府的两项职能

社会主义在政治家们玩弄辞藻的情况下变成了官产主义。这个被玩弄的辞藻就是“国有企业”。政府是需要钱来支撑其进行行政运作的,这是个天经地义的概念;但是,全体公民的投资钱也是由政府管理,这样的政府不仅是不务正业,而且是在推动社会的倒退。因为,政府管着投资的钱,并不是个天经地义的概念,而是由皇帝们创造并且实行了很多朝代的做法,自由资本主义打倒了这个观念,为普通人的投资争取到了公平投资的权利;可是,社会主义的领袖们在国有的名义下倒退并强化了政府管理投资的做法。在邓小平的改革之前,普通民众是没有什么投资权利的;在邓小平的改革之后,普通民众有了投资某些产业的权利;但是,只要是实行社会主义,中国国家的主体投资仍然是所谓公有制经济。在今天,中国的所谓“国有企业”正代表政府对中国土地上的最有力量的投资进行着管理。表面上的问题是,在资本家被剥夺了企业管理权力之后,由谁来管理企业呢?国家!这是在打倒资本主义后自然形成的做法。由国家派人管理,具体地说,由共产党派人管理。几十年下来,人们就忘记了问一下,所谓“国家管理”企业是打倒垄断资本主义后的投资管理形式吗?所谓“国家管理”投资是好的管理模式吗!中国这 60 年时间的时间证明,这种形式并不好!这 60 年来,所谓“国有企业”表现了两个形态,在前期,其表现是用钱生不了几个钱,或者干脆不生钱,在 朱镕基 改革之后,是用钱可以生钱了,但贪腐面之大,古今中外少有!这两个将公有企业作为所谓“国有企业”来管理的运作形态都说明了,权利与投资相结合的投资方式不是好的投资方式,国家所有并不是道地的公有制投资方式!今天,中国的所谓“国有企业”只是盈利了,变大了,但并不是最先进。由于中国人口众多、市场广大,中国的所谓“国有企业”变得很大,很多都成了世界第一的企业,可是,这显然不是所谓“国有化”的优越性的证据。今天,中国这些世界第一的企业效率仍然不高。效率不高、管理落后的企业,怎么当好世界第一呢?当前,中国政府要所谓“国有企业”作大作强,这并不能解决中国所谓“国有企业”的企业运作水准问题。问题在那里呢?这正好说明了,资本与国家权力的结合是不恰当的。政府是全体公民委托的管理国家和管理行政事务的机构,但是,政府不是全体公民委托去用钱生钱的投资管理机构。全体公民需要向社会来招聘用钱生钱的能手;这才是全体公民所有的公有制企业的运作方式!

这样,公有制企业应当从对政府负责改变为对全体公民负责,政府不应当管理所谓“国有企业”的人事任免,而应当由企业进行招聘!

这样,在公有制经济形式为主体的国家,政府在管理国家与行政事务以外,还有两个而不是一个作用。第一个作用是任何国家政府都会具有的作用,那就是将政府运作所需要的资金以外的收益以进行投资的方式为全体公民创造财富;但是,这种投资的具体公司不是政府所有,而是全体公民的公有制资产,其运作方式应当是以全体公民为股东的股份公司性质的运作方式。第二,强调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国家的政府,应当有一个部门以全体公民委托者的身份管理这些公有制公司的利润,并进行向全体公民的直接分红的具体工作。

最后,让我们举例来回顾一下本文的观点:如果上述观点不错的话,政府和公民双方要关心的,就不单单是,去年政府拉动经济的几万亿元投资,都投到那里去了?政府和公民双方还要关心的是,这些投资都产生了和将要产生多少利润,以及这些利润有多少会以红利形式分给全体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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