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黄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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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举刀捍卫女性尊严拉响了什么警报?(转文)

(2009-05-22 09:25:51) 下一个
 2009年5月10日20时许,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官员邓贵大、黄德智酒后陪他人到该镇“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黄德智要求服务员邓玉娇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遭拒后,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走出包房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黄和邓贵大先后进入休息室与邓玉娇争吵。邓贵大称自己有钱,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同时拿出一沓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部搧击。邓玉娇称有钱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务。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邓玉娇即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刺伤黄右大臂。后邓贵大死亡,黄受伤。

 

    两名官员仗着自己是有钱的公务人员,对一个柔弱的女子进行人格侮辱,还有暴力行为伴随。这种为所欲为、玩物丧志之举暴露出两人品德之低下,竟然不懂得尊重别人,不懂得尊重女性。这种以多欺少、以大欺小的行为刺伤了邓玉娇的人格尊严,摧毁了她的容忍壁垒,把她推到绝望悬崖的边缘,也激怒了她倔强的灵魂……于是,孤注一掷、破釜沉舟地发动抗击,且其威力巨大无比。于是悲剧铸成,一条性命终结了,一个男人的身体受伤了,而一个柔弱女人的心灵受到重创,在汩汩淌血流泪……

 

    从道德层面上说,邓玉娇是赢家,是一只柔弱的羔羊,不愿出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她在绝望与恐惧中誓死捍卫自己作为女性的尊严。所以,她的行为无疑会博得许多人,特别是女性的同情与支持。但从法律层面上说,邓玉娇是输家,她涉嫌犯罪,现在失去了自由,还将面临刑事审判甚至可能被处以刑罚。

 

    淫欲或邪念已经刺伤一颗柔弱的心灵,悲剧已经铸就,已死的不可能再复返,面临邓玉娇的可能是刑事处罚。而这个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样的悲剧还会不会重演?

 

    假如邓玉娇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其尊严将被侮辱,可能失去贞操。邓玉娇只是娱乐业职场中的一个女性代表而已,如果第二个甚至更多的邓贵大出现,另一些邓玉娇们又会怎样?在劳动力廉价的今天,更多的邓玉娇们是选择饭碗丢弃还是忍气吞声?

 

    邓玉娇绝望中的勇气与爆发力深深震撼着我们,还有更深层次的摸不着看不见的东西困惑着我们,甚至另一个邓玉娇还会不会出现的可能也让我们无法释怀。市场经济浪潮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进步,但同时也因对物欲的过度追逐而道德沦丧,传统价值观被扭曲,特别是拥有了一定财富或权势的男性,对道德和法律根本不放在眼里,仰仗自己的权势与财富为所欲为。毫无疑问,邓玉娇拉响了一个警报:男性,特别是有钱有势又无德的男性官员,不能总以高贵的眼光鄙视女性,否则,不是女性被凌辱,就是女性物极必反的反抗而酿成悲剧。

 

    尽管人类走进了一个全新的时代,男女之间越来越平等,但被动防守与柔弱始终是女性的天性,而男性的主动性、攻击性依然不改。在良好的社会秩序与规范的法律规则下,男性应尊重女性的意志,以宽厚的胸怀温暖女性,而不能以狭隘的胸怀甚至变异的心态随意强奸女性的意志,随意侮辱女性的尊严。而要做到这一点,人的道德风尚尤为重要,特别是权贵的道德风尚应重新营造并坚守。如果邓玉娇付出的惨重代价能够唤醒沦丧的道德,那她拉响的警报则真正警醒了国人,也可宽慰同情与支持邓玉娇的女性,特别是邓玉娇们。同时,邓玉娇也会欣慰一些。

    作者: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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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泥山 回复 悄悄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所以问题的关键是:能否确定那两个官员是强奸未遂。

--zt from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905&postID=35835#mark
yimei1926 回复 悄悄话 坚决支持您的鲜明而正义的观点,谢谢。 这个社会变得无法让女同胞活了,比这更恶劣的事已见过不少报道。 但愿邓玉娇不会受到进一步的惩罚,在国外她的情况应属于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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