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论剑

说三道四,用事实说话
正文

内参: 第一案背后的故事

(2008-07-27 09:57:30) 下一个
张宝丽为何有两份前后不同的证词呢?

事情还要追溯到2002年,张宝丽移民加拿大多年,经常大陆 香港 加拿大穿梭往返。
专案组特意去加拿大找到她,令她出具香港炒股方面的证词,这本是公司间的业务,张是代理
大连证券在香港炒股,属于公司间的合作,合作协议具在。第一次她本着事实出具了证词。
后来她丈夫在过境时被抓,因为和华银公司往来密切的公司都要调查,他的公司也不例外。

可是别有居心的专案组办事人员,利用扣押的人打越洋电话,找到张宝丽,说只要答应办案人员
的条件他就可以马上释放,过了不久,他(张宝丽的丈夫)果然无罪释放,可是却出现了第二份
完全有别于事实真相的证词,这也是一审判决判定主犯贪污罪的重要证据之一。我相信各位都会
明白这背后的交易砝码。

请问:法律怎么能不顾事实真相,为了背后主使专案组的人达到打击报复石雪的目的,篡改事实
捏造证据,以后还会陆续揭发幕后黑手的罪恶行为。

苍天:请主持公道,权力在中国竟能大行其道,左右司法机关,天理何在?

司法的悲哀,中国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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