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mboo s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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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逢 ( 一 )

(2008-12-19 20:14:42) 下一个

     
    
      昨天晚上我又梦见他了,梦见上大学的他,与我相见。他好象拉着我的手,走遍了他的校园,那是我曾向往的大学,美而充满人文气息。一觉醒来,灰白的晨光已照过了卧室的窗。这使我一瞬间处于一种模糊的悲伤之中。这悲伤笼罩了我一整天,使我沉浸在思念与渴慕中,无法自拔。这种一厢情愿的情绪令我幻想他会忽然给我一个电话,而我会在电话线的那一端捕捉到他飘忽的声音。

     这幻想越来越强烈,就象每一次我梦见他之后一样。加上喝了一杯咖啡,咖啡因在我身上起了作用,我手脚发软,微微颤抖着,处于无以名状的兴奋之中。我拒绝了本欲来访的朋友,坐下来写出我的回忆。只有这样,我才不会被各种念头折磨,想着该找哪一个人来倾诉。

     那是来美国后的第二个冬天。一个晚上,朋友来电话,带点神秘地告诉我,"你猜今晚我看见谁了?他。他也来美国了。"朋友还告诉我他的老婆如何如何,以他的"本领"和过去的艳史,应该找一个更漂亮的,云云。我并没有在意,只有第一句话,让我震惊。

     那一晚我失眠了。我都想了些什么呢?也许是十年前发生的事,也许是那之后的几次重逢,也许是对他现状的猜测,我已经记不清了。所记得的只是,我不停地辗转,一遍遍地问自己,我为什么还会为他而失眠?

     已经十年了,那是我永难忘怀的日子。十年前,我曾在日记里写--"我预感到,十年以后,我和他之间,还会有什么,但也许不是在中国,也许是在国外的某个地方。。。。"我的不少预言都曾应验,这一次,我不知道我愿不愿意让它应验呢。

     我知道他在北边的一个大学就读。凭着我非常有限的 Internet 知识,我居然找到了他所在大学的网址,并且轻易地找到了他的新生入学合影。在两排留学生的后面,他站着,笑着,眼镜闪着微光,脖子有一点长,头发象很多留美的理科男生一样,不加修饰地支楞着,下巴的中间有一个小坑。他穿一件白色的运动上衣,让我猜想这是不是他那个漂亮而又会买衣服的妈妈为他选的。我望着电脑屏幕上的照片,安静地坐着。图书馆里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并没有人对于一个盯着电脑上一张莫明其妙照片的女孩表示奇怪。而那张照片被我看了那末久,似乎它已经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每次我想起它来时,就是一些模糊的男人女人的脸,和第三排,穿白色上衣的他的样子。

     我给远方的朋友发 E -mail ,告诉她我无法停止想念他。十年前,她和她当时的男友一起,帮助我渡过了我十七年来最难过的日子。她是知道的。她对我说,如果难过,就放纵自己,想念他吧!不过,你知道,你的理智可以控制你的行动。

     是呵,我当然知道。我知道的是,十年前,他并没有真的爱过我。他曾经给我我一生中第一次恋爱,第一次性,使我的身体与灵魂颤抖。但他并没有真的爱过我,至少他对别人是这么说的。

     那一年,北京发生了震惊世界的事件。在一个夜晚之后,我熟悉的这座伟大的城市忽然变得寂静,几乎象垂死一样。在坦克开进那著名广场的前一天,他在一个美丽的公园里,告诉我他喜欢的是另一个女孩子。

     国家的灾难就象一个双重的里程碑,也标志着我个人生活的第一次失败。我从小骄傲,走路和拍照时都扬着下巴,从来都不甘居人下,认为好的东西我都没有理由缺少。可没有什么比自己爱的人对自己说喜欢别人更让我觉得失败的了。我第一次觉得,我他妈没什么了不起,我他妈的跟谁都一样。而且他离开我的过程秘而不宣,莫明其妙,让我觉得屈辱极了。在得知他与另一个女孩之间的一些传闻的那一天,我发烧了。

     十年后的现在,我躺在床上,也感到了来自体内的一阵阵寒意。他是这样的,每一次出现在我的生命中,都会让我觉得无法承受的冷,紧张,胃一阵阵的抽搐。

     在度过了一些模模糊糊的忙碌日子之后,是初春的四月。我犹豫了很久,终于给他发了一封 E - mail ,只是简单地祝他生日快乐。

     他的回信是用1,2,3,4,5来分段的。记得很清楚的是,其中的一条写道--去年六月,我结婚了。

     是郑重宣告吗?So What? I couldn't care less。我并不是不知道。但他的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我不再 Available 。可是以我对他的了解,他这么说与其出于道德,不如说出于恐惧。小小的恐惧。怕麻烦的恐惧。不用怕,我不会把你怎么样的,我在心里冷冷地想。

     E -mail 并没有延续。转眼是另一个初春,正在我忙着毕业设计的时候,我发现一封发了十几天我还没查的 E-mail,是他的。这让我非常惊奇。打开看时,只有一句话--你好吗? 

     短的E-MAIL是他的特色,让人无法猜透他的心思。我礼貌地回了。没有想到,他接下来说的是他将于三月的一天途经我所在的这座古老的城市,愿意与我一起吃顿饭,见一面。

     我所回的是漫不经心的"I wouldn't mind to see you."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内心苦苦的挣扎。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的失眠和发抖。我的经验是,不能对他动真情,一动真情,我必定会在他面前象个傻瓜。这让我想起了草原上的摔跤手,迂回着,试探着,用眼睛悄悄看着对方,静静地揣摩对方的心思。

     但是想到要见到他,我的心没有办法平静下来了。

     不管我如何紧张,那一天还是来了。是个阴霾的初春下午,我刚从打工的地方出来。那是五点钟,这座城市笼罩在一片灰色的阴云下,市中心那个树木葱笼的花园是我们见面的地方。在刚刚变得湿润的土地上,草芽发出鲜绿的颜色。四周围绕着浓郁的松柏。从阴云中透出的光漫射在树下,在甬道间,使空气都变得油绿。当我走进这个花园时,看见他也从另一边走进来。他拄了一支拐杖。

     我向他招了招手,走了过去。但是我的脚有一点发飘。我不会让你看出来的,我对自己无声地说。

     "腿怎么了?"

     "残废了。"他自嘲地说。
    
     "怎么弄的?"

     "踢球,把腿踢折了。"

     上一次他和我一起一瘸一拐地走,是十年前。有一群男孩子把他打了。理由是--"你一个人要带几个女的啊?!"当时他已经和我分开,而与另一个女孩在一起了。所以他以为这件事是我弟弟找人干的。于是他愤怒的父亲径直来到我弟弟的学校,找老师指名要人,并且说了一些关于我和他的不大好听的话。弟弟是非常乖的小孩,永远干不出这种事。老师替他把这位愤怒的父亲挡了。

     那一晚,父母对我大发雷霆,使我所有的悲伤一瞬间爆发。我内心的仇恨与绝望,一时间扩展到了整个世界。我相信,那个晚上,我已经濒临疯狂的边缘。生活和电影一样,有时甚至比电影更为戏剧化。那一晚,天下着挟带狂风和闪电的暴雨。我的泪水决堤而下,和整个悲哀的夏季一样,令我永难忘记。

     回忆的速度是属于另一个时空的,一百个画面可以在一秒钟内闪回。。。站在他的面前,我忽然感到镇静。因为我看到他闪烁的眼神。我没有预料到,他竟然比我还要紧张?                                                  

                                              ( 旧作,放在Blog里,留个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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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10)
评论
wzuo 回复 悄悄话 初恋总是最让人怀念。
bambooseven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floweryrose' 的评论 : 谢谢你!早就过去了,也是很久以前写的:)
floweryrose 回复 悄悄话 谁都看得出他是坏男人,你是好女人,何苦折磨自己
movie_reivew 回复 悄悄话 没敢选大部头的东西,先从这个开始学习吧。你写的东西太多了,读完目录都得要些时间的。

感情是写作高手啊。
bambooseven 回复 悄悄话 你怎么老象是色憋着似的,处男?
太爱YY了吧?多找几个MM吧。。!
涩郎 回复 悄悄话 使我的身体与灵魂颤抖, ha ha
bambooseven 回复 悄悄话 你也是啊。。。^_^
单身母亲 回复 悄悄话 你是个善良多情的人。。。
bambooseven 回复 悄悄话 Hi Sweet巧克力--谢谢留言。你说得很对。
这是一篇旧文。这俩天收拾东西,偶然看到。
一直想写些关于初恋的东西,但是总怕写不好。觉得这篇写得还算真实,就留个纪念吧!
对这个人,实际上这次见面以后,我就。。。你接着看吧!
Sweet巧克力 回复 悄悄话 对于这种没有责任心的男人, 重逢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不要去怀念和他的过去, 就让一切消失得干干净净. 更不要用无谓的思念和回忆来折磨你自己.

把你思念的空间留给那些曾经给过你美好和心灵震荡的人, 因为只有他们才值得. 问好, 竹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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