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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专家们认为副总统候选人佩林夫妇的报税有问题

(2008-10-06 16:59:52) 下一个
纽约时报--现在,税务律师们有机会审查州长莎拉佩林上周公布的纳税申报,新一轮
的关于佩林夫妇纳税的问题出现在与税务相关的网站上。

税务律师们指出,一个很大的问题是, 佩林夫妇没有报告州政府为佩林先生和佩林
的孩子们所支付的$43,490 旅行费用。如果佩林夫妇申报这些款项为收入的话,这
对夫妻将不得不为其缴纳税金。

这些税务律师指出,佩林先生及他们的孩子不是州政府的雇员,也不是以州政府的
名义旅行。有一些讨论,也许帕林先生的一部分旅行费用可以作为非收入对待,如
果他的在场有真实的事务原因,或如果他对帕林夫人的官方职责有协助。 但对政府
付给她的孩子们的旅行费用有统一的认识,这应作为收入计算。

“给孩子们的旅行支付很清楚属于收入。”,俄勒冈州波特兰市Lewis and Clark法
学院教授,前联邦税务署顾问Jack Bogdanski说。 “支付给帕林先生旅行的钱可能
是免税的,但这说法很勉强。”

得克萨斯理工大学法学院的税收法律教授Bryan T. Camp说: “没有证据表明帕林
先生或他们的孩子是阿拉斯加州政府的雇员。也许他们应该是。” Camp先生说:
“问题是,帕林收到的$43,000是否是免税的,-没有收入税,没有社会保障税,没
有医疗保险税,一角钱都没有。 ”他的结论是:这笔钱应征税。

所以,如果是这样的话,佩林夫妇可能欠多少税? Bogdanski先生说,佩林一家应
为$24,728儿童的旅行补偿付税。他计算出税款为6,000美元, 基于介于25~28%的税
率。而且,还需支付自去年4月15日起计算的额外利息。

其他引起注意的是佩林先生的雪撬比赛,它是否是合法的生意(这允许佩林夫妇扣
除参加雪撬比赛的费用),如果这属于一种爱好,费用不能扣除。

佩林夫妇报了$ 9,000的雪撬比赛损失。如果这种活动是爱好的话,这种损失将不允
许扣除。美国税务署的规则是,如果一项活动在过去的5年中有3年盈利,那么这项
活动属于生意,而不是一种嗜好。但佩林夫妇仅公布了两年的报税结果,因此无法
判断。一年有$9,000 损失, 另一年略有盈利。

另一个美国税务署的测试是,盈利-而不是仅仅在雪地里得到乐趣-是否是佩林
先生参加雪撬比赛的“占主导地位,基本的或主要的目标。”

Mr. Camp先生写道,有关税务的问题是:“他为什么这样做?是喜爱运动,还是钱
财?”


Questions Linger About Palin Taxes
By LESLIE WAYNE,October 6, 2008, 3:19 PM
http://thecaucus.blogs.nytimes.com/2008/10/06/questions-linger-about-palin-tax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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