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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玲玲:爱情这东西 (小说)

(2008-08-04 17:35:23) 下一个


  晓航在收拾行装。她要回国一趟。她从书柜里拿出来一个盒子,那是她要带回去送给他的。刚要关上柜门,她的目光扫到了另一个盒子上。那盒子她有很多年没有打开了。她迟疑了一下,把那个盒子也拿了出来。
  这原是一个装鞋的纸盒子。
  她轻轻打开盖子,里面的东西一件一件在她的记忆中被迅速检索。这些东西是利伟留下来的。笔记本,是他用来当通信录的。那个打火机,是一次他抽烟时晓航抓过来的。他当时笑嘻嘻地说,那就送给你吧。一个小小的洋娃娃,是他在小地摊上卖的,他递给晓航,说,和你一样,都是小黄毛。一条细细的项链,他们结婚时他送给她的。
  利伟,已经离开她十几年了。每次想到利伟,她的心都会软下来,人也会静下来。

  当年大学毕业后留校,晓航疯疯颠颠,咋咋呼呼地教了几年书。热乎劲过去了,发现这种日子很没劲。看到大堆朋友同学都出国了,她也觉得是该换个活法了。在她开始张罗国外学校和资助的繁杂手续时,她在一个朋友家遇见了利伟。
  利伟不是一个典型意义上的帅哥。他中等个子,身体很结实,皮肤黑黑的,鼻梁挺直,眼神轻松又温和。她觉得他有趣,诙谐,又很脚踏实地。和在大学里到处晃荡着的又瘦又小的男生们比,他让她闻到了男人味,刚阳的男人味。
  利伟大学毕业后一直干律师。当时行业还不太规范,他风里雨里,黑道白道都趟过来了。他脸上的沧桑感,让晓航有了兴趣。晓航拽着他,聊东聊西。
  两人很自然地认识了,来往了。就象他是她的一阵清风,她也让他感到了新鲜的活力。
  没有电闪雷鸣,也谈不上刻骨铭心,两人自然而然,舒舒服服地走到了一起。初夏,他们一起去北戴河。买了一堆张牙舞爪的螃蟹,两人张牙舞爪的大嚼着。
  突然,利伟抬起头,看着晓航,来了一句,和我结婚吧!
  晓航傻呵呵地看着他,手里还攥着个螃蟹腿。
  他又说,你都二十好几了,找到我不容易,我就把自己牺牲了吧!
  晓航心里一暖,脸上现出了闪光的笑,回道,唉,你都三十多岁了,我要不嫁你,不定那个良家妇女要倒霉呢。这火坑还是我来跳吧!
  从北戴河回来,他们利索地把结婚手续办了,然后通知了双方家长。两边的老爸老妈气得七窍生烟,可两人在各自家里的无组织无纪律是如出一辙,还真拿他们没办法。
  两人小日子没过几个月,晓航出国的手续就都办下来了。
  表面上,晓航没心没肺,说,我先去打前站,看看那边的日子好不好玩,你带大部队随后跟上。她心里,很是舍不得利伟。
  在晓航面前,利伟总是象个大哥哥。他拍着她的脸说,行,你先去侦察一下。我很快去和你会合,咱们共同完成解放全人类的任务。
  分别时,她靠在他胸前。他抱着她,任她把泪水鼻涕大肆蹭到他衣服上。

  刚到美国,晓航想家想得厉害,也特别想利伟。电话费挺贵,实在忍不住了也会打过去。利伟大部分时候会温柔地安慰她,尽力逗她开心,但她能听出来,他心里也非常思念她,有时情绪也很低落。开学了,一下子忙了起来,晓航才觉得好些了。
  晓航费了好大力气,把利伟来美探亲的材料很快准备好了。她告诉利伟,一分钟都不要等,马上开始办手续。利伟并没有打算放弃他在国内的事业,但他必须去看看她。他实在太想她了。晓航知道他开始紧锣密鼓地跑这事了,就耐下心来等。
  有一段时间,她觉得他好象没有什么进展,有点急。打电话催了两次。
  利伟告诉她,最近太忙,觉得身体有些累。晓航说,那你就少和你那帮哥们踢点足球,你已经不是毛头小伙子啦!
  后来有几个星期没有听到利伟的消息。再打电话就是他们家别人接的了,他们告诉晓航,利伟身体不太舒服,好象肺有些问题。医生让他住院检查一下。晓航想,告诉他别抽烟了,看看,有毛病了吧。   
  晓航给利伟往医院打电话,他说,应该没事,不用着急。
  再后来,病房的电话都是别人接了。然后,坏消息就来了,是肺癌。再一查,已经扩散,而且原病灶很可能不是肺。
  晓航没有等自己把这消息想明白就上了回京的飞机。可还是晚了。当她来到他病床前时,由于脑子里长的肿瘤,利伟已经说不出话了。
  晓航没有嚎啕大哭。
  她进来,拉着利伟的手,告诉他,你的黄毛丫头回来了。
  利伟看着她,眼睛里尽是温柔。看到她,他是快乐的。但他已经无法尽情地享受这快乐了。每天,只要可能,晓航就这么拉着他的手,和他喃喃轻语。说有用的,没用的,发生了的,和没有发生的事情。
  利伟明白自己的处境。他用眼睛告诉晓航,他心疼她,对不住她。他不能再陪她折腾了。
  很快,利伟的神智时有时无。清醒时,晓航可以从他的眼睛里感受到无助和绝望。晓航的心被这无助和绝望的目光击碎了。
  就这样,这个曾经活力十足,自信刚强的大男人,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一点一点失去了生命的跳动。直到有一天,他四周的仪器上所有的生命指标都显示,这个 三十五岁的生命已经逝去了。
  目睹一个生命就这样无可奈何地逝去,晓航最初感到的震撼甚于悲伤。面对一群悲悲戚戚的亲人和朋友,她发现她居然还有心思去思考,生命为什么会如此脆弱?死亡意味着什么?想的过程中,晓航才渐渐明白,利伟永远离开她了,再也不回来了。晓航此时感到她的心象是被一个巨大的冰块包裹着,压迫着,在无可抑制地颤栗着,冰冷无比,疼痛无比。
  她无声地流着泪,没遮没拦。
  晓航试图在心里和自己的男人告别。她现在必须一个人去面对今后的日子。利伟是个心胸比海都开阔的人。他带给周围的人都是快乐和阳光。他走了,太阳好象也暗淡了许多。

  晓航没有更多地流连在利伟长眠的地方。她带了几样利伟的东西,返回了学校,一头扎进书堆。再抬头时,她已经是晓航博士了。利伟这些东西她一直带在身边,虽然她很久没有打开这盒子了。
  如今,利伟已经离开她十二年了,但她总觉得利伟一直在心里陪伴着她,给她自信,给她勇气。她一直努力把日子过好,过精彩。让利伟知道她还是那么能折腾。
  晓航刚要盖上盒子,又停了一下,象是想起什么。她把那条项链拿出来,给自己戴上。然后才又把盒子盖好,放回了原处。

  晓航原来是个阳光女孩。现在,她还是很阳光,但已经是个四十出头的女人了。这些年,她的朋友一直很多。男朋友也断断续续地有过几个,包括现在同她“搭伙过日子”的男朋友麦克。
  这个洋宝贝是她参加一个慈善志愿者活动时“淘”来的,比她还小两岁。这位 机械 工程师总想把自己搞成一副“嘻皮士”的做派,可是生不逢时,年纪轻了点。而且,他那书呆子气也不是那么容易掩盖的。所以,他老想耍酷,可总是不得要领。他再怎么留大胡子,小胡子,可他那双清澈的蓝眼睛总是把他的内心暴露无遗。
  在晓航眼里,他既可笑,又可爱有趣。麦克高高的个子,宽宽的肩膀,明亮的眼睛,尤其让晓航心动。晓航喜欢轻松明快的人,麦克让她感到轻松。没有山盟海誓,也没说要地久天长。甚至两人的生活开销都全部对半分,简单明了。
  这和之前同另外几个男友相处不同。他们也都是很出色,自我感觉很好的男人。他们往往喜欢说永远,最最什么的。他们常常急于信誓旦旦地定终身,“确定关系”,而漠视顺其自然的默契。晓航不喜欢由此带来的无形的压力,给她一种死乞白赖的感觉。这会让她跟着瞎着急,累得没有名堂。
  到现在,这些男人没有一个让晓航想到婚姻。不是因为第一段婚姻的结局,也不是因为对生命的思考永远没有个头绪,只是觉得没有哪个人能真正走进她的内心,包括麦克。她总觉得,她的内心世界很少能和别人的重合。周围有很多朋友,但她还是常常感到不可名状的孤独。朋友面前,她是个轻松有趣,又有些粗拉的人,但她的内心却充满了幻想和渴望。
  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直到她在网上和他“重逢”。她似乎明白了她心里一直在等待着什么。

  和他相识时,晓航才十六岁。那天,她和同学凑热闹,去一个大学听个讲座。讲的什么她记不清了,反正主讲的是个老头,而主持会场的是大学的一个年轻老师。晓航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觉得,这个人可真帅啊!他高高的个子,宽宽的肩膀,明亮的眼睛,表情认真又轻松。整个讲座,她的目光基本上就锁定在他身上了。讲座完了,朋友是个小学究,拉着她上前去问问题。
  晓航想都没想,径直走到他面前,说,你是这里的老师吗?
  他说,是呀,你是今年的新生吗?
  她说,两年以后就是啦!没说几句,她们就发现,他原来是她们的中学校友,只是比她们早了十来届。大家很热络地聊了一会儿,互通了姓名,她记住了他叫季尚舟。然后,他要陪老教授离开,就和几个小姑娘说再见。
  晓航看着他的背影大声说了一句,季老师,两年后你来教我吧!
  他回头冲她们挥了挥手。
  两年后,晓航果然上了他所在的大学,只是和他不是一个系。她还打听过他,听说他出国进修了。后来在校园碰到他,她高兴地直蹦。然后心里就觉得非常愉快。当然,大学的生活让晓航整天忙得不可开交。虽然同季尚舟很少见面,但她心里总有他的影子。有男孩子对她感兴趣,她总是下意识地把他们同季老师比,结果没有一个比得上他的,无论是模样还是气质。她就老是觉得不来劲。晃荡到大学毕业,她还是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朋友。
  后来留校工作了,又听说季老师到中科院做什么项目去了。还听说他已经结婚好几年了,儿子都有了。太太是他大学的同班同学。晓航心里就有些说不清的酸溜溜的感觉。
  出国前不久,晓航见到过季尚舟一次。那是在一个夜校,他和她都业余在这里兼着课。当然他教的是高级班,她是初级班。他们都很高兴又见到对方。特别是晓航,居然感到有些紧张。他还是那么帅,那么迷人。晓航的眼睛差不多就是直勾勾地看着他。
  她的心有所动,可是她拿不准自己能怎么样,而且她一下子又想不出什么更多理由拖着他,不让他走。东南西北的扯了一圈,再见说了几遍了,可晓航还是不肯转身走开。
  “噢,季老师,我下个月要去美国念书了,我那什么 …… ”
  “好啊!你年轻,去见见世面也好。” 他说。
  “那你以后到美国来,你告诉我,我 …… ” 晓航想说,我去看你,可没说出来。
  “好,我会的。保持联系,晓航!”
  “ …… 季老师 …… 再见 …… ” 看着他的背影,晓航真想大声告诉他,我喜欢你!可她没有。她已经不是那个十六岁的小姑娘了。
  分手后,晓航总觉得失去了什么,心里一时空落落的。
  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他。

  这些年,风风雨雨,晓航心里一直有一个安静的角落,存放着对季尚舟的记忆和憧憬。晓航没有刻意去思念他,可她从没有忘记过他。他并不构成她每天生活的一部分,但是,他是她青春记忆的一部分。是他给一个小姑娘开启了第一扇认识男人的窗口。虽然他是遥远的,梦幻的,但想到他时,晓航总感觉很美妙。对他的记忆和感情,让晓航在生活的起起伏伏中,感到心有所倚。
  晓航念完书,留在美国工作。事业上虽然没有什么惊人之举,但物质上也算是小康加小资了。她不是个有大目标的人,人随心动,不想费劲。有钱有闲了,她开始到处旅游。北欧,西欧,非洲,南亚,西藏,敦煌,想起来哪儿去哪儿。和前些年不同,她越来越喜欢一个人出门。感受更真切,心情更浪漫。她享受这份清静和孤独。
  每到一个地方,晓航总会买几样当地的特产和纪念品什么的。有的是她自己喜欢的,有的,她会下意识的想象季老师是否会喜欢,或用得上。东西带回来,她没有认真想过该怎么处理,就顺手放进眼前这个盒子里。那串佛珠是她在尼泊尔买的,那个木雕头像是她在非洲买的,高尔夫球型的水晶瓶塞是法国的,还有一个牦牛角,是她从西藏带回来的。  
  晓航心里总觉得会有那么一天,她会见到他。他也会喜欢这些东西。可哪年哪月,因何缘由能和他相会,她没有顾上多想。
  直到去年,无意中从一个朋友那里听到他的一些消息,晓航的心一下子翻腾开了。她意识到,她不单没有忘记过他,对他的思恋简直就是呼之欲出。她马上从网上找到了他的电邮地址,给他发了个信。他很快有了回信。晓航兴奋不已。这样,邮件来来往往,她称呼他“季老师”,他叫她“晓航”。她知道了他已经离婚若干年了,他儿子已经快大学毕业了。他也知道了她目前没有婚姻,但是有男朋友,如此等等。
  同季尚舟的交流给晓航带来了很大快乐。每天看他的邮件成了她最期待的事情。他们两个都是用英文交流。晓航觉得英文写得快,而且,不是母语,总是隔了一层,想说什么敏感的话,更容易说出口。不用象用中文,总觉得需要斟字酌句。而他好象喜欢听晓航扯一些她生活里鸡毛蒜皮的事。这让晓航稍感意外,但是很高兴。她开始总怕他一个大男人,哪有兴趣听个傻丫头扯闲篇。他回信不那么快,但能看出来,他在尽力跟上她的话题。他的工作很多,还要满世界去开会。不象她,上班下班都挂在网上。    
  渐渐地,晓航感到,这个男人填充了她脑子里所有的空闲。想他的时候越来越多,对他的期望也越来越多。有时他回信不及时,她会着急,会胡思乱想。
  他们之间说话的口气也有了变化。她在心里把他当成了自己的爱人,叫他“亲爱的”。他会称呼她“宝贝儿”什么的。反正英文里这类称呼比中文要丰富得多。用起来既顺溜,又达意。如果把这些称呼翻成中文,怎么说都透着暧昧,听着不伦不类。无论他怎么称呼她,她都喜欢,只要能听到他的信息,看到他给她写的文字。她特别喜欢听他说些“甜言蜜语”。在晓航看来,他除了学问好,还是个调情高手。晓航对他十分着迷。她没事的时候,总是翻来覆去地读他那些让她心跳加快的话。
  她后来和他通了电话。他的声音富有磁性,很性感,让她心跳不已。她迷恋他的幽默和诙谐,智慧和城府,喜欢他的极度自信,喜欢他和她开玩笑。有时他还会象个孩子一样,耍耍赖,贫贫嘴。这一切,都让晓航感到非常愉悦,甚至是幸福。
  她寄照片给他,他说很可爱,他喜欢。他说,他还记得她小时候聪明可爱的样子。他一直觉得她很特殊,是个不平凡的女孩儿。
  有什么话,晓航懒得同麦克讲,觉得说不清。她只想同季尚舟说。
  有一次,有两个星期没有收到他的邮件,晓航坐立不安,魂不守舍,感到全身的每一寸肌肤都在思念他。她突然意识到,她爱上了他。没有他的日子是暗无天日的。思念越是强烈,晓航对自己越是有些拿不准。她怕自己会不会有点荒唐。两个人十几年没见过面了,各自经历了多少事情,现在只是在网上写写信,能真的“爱”上吗?自己对他有多少了解呢?晓航在心里同自己争来斗去,不想轻易承认这就是“爱情”。可她自己又很不习惯这种犹豫不决,不清不爽的感觉。她最后很烦自己了。还挣扎什么呀?她不是从十六岁时就喜欢他了吗?只是那会儿不懂爱情,还朦胧着呢。现在,自己的心已经明白告诉自己了。这不是爱情,又是什么呢?这么多年后又和他重逢,而且还能有这种互相吸引的感觉,这不是缘分吗?
  一旦想通了,她就觉得心里一下子特别轻松。好象天也蓝了,连空气都透着新鲜。在她心目中,他就是她的完美爱人。
  他们这样电邮电话,来来回回,有一年多的时间。一天,晓航突然觉得,还啰嗦什么呢,是时候了。
  她给他发了个信,只有三个中文字,“我爱你。” 很快他就回了信,是英文:“我也爱你。” 晓航没有犹豫,转身就买了回京的机票。

  现在,晓航正在打点简单的行装,准备上路了。当然,她没有忘记带上这么多年以来给他买的那些“礼物”。
  麦克进到书房,看到她拿着个盒子发呆,问她,要帮忙吗?
  她头都没抬,说,谢谢,不用。
  停了一下,感觉麦克并没有离开,晓航抬起头。看着他那么个大个子戳在那儿,关切地着她看,她觉得心头一热。她必须要对他说点什么。
  “我要回中国去看一个男人。如果我要是不回来了,就说明我已经嫁人了。” 她故作轻松地说。
  “如果是那样,你会请我参加你的婚礼,对吧?” 麦克已经习惯了她的调侃和恶作剧,知道怎么对付她。
  她说:“我是认真的。”
  他答道:“我也是认真的。”
  看着麦克那可爱的娃娃脸和一头乱蓬蓬的卷发,晓航突然感到一阵愧疚。她由衷地说,“麦克,我爱你。谢谢。”
  麦克眼睛定定地看着她,说,“不客气,宝贝儿。” 然后他一板一眼地用中文对她说:“我也爱你,航。” 他一直想让晓航教他中文,晓航都懒得和他费劲。结果,他只学会了这么一句。
  晓航从来都觉得用英文说“我爱你”比中文要容易得多。但今天,这话说得不容易。

  晓航飞回了北京,事先没有告诉任何人。在机场,她给好友打电话,说,我回来了。自从前些年父母相继去世后,她就很少回来了。即使回北京,不是住酒店,就是住在朋友那儿。只有临走时,才会给哥哥打个电话。
  疯丫头,你在哪儿?朋友问。
  机场,北京机场。她说。
  什么?出什么事了?朋友问。
  没事。是你来接我,还是我打的过去?
  我来吧!真是个疯子!朋友忍不住叨叨着。
  上了朋友的车,她半天没说话。朋友了解她,等着她开口。
  “知道季尚舟住哪吗?” 她问。  
  朋友一下没反应过来,“你是说 …… 季老师?大概地方知道。你想干嘛?”
  “我爱上他了。我要见到他。我要和他在一起。” 晓航说。
  朋友顿了几秒钟,然后说,“你不要开玩笑!你 …… 是在开玩笑,对吧?”
  看看她不象是开玩笑,朋友犹犹豫豫,说,“他已经有 …… 女朋友了。听说已经 …… 和那个女孩同居了。好象那女孩 …… 三十多岁。他们好象 …… 马上 …… 要 …… 结婚了。”
  看到晓航面无表情,什么反应也没有,朋友干脆把话就都说完了:“消息绝对可靠。我见过他们两人在外面吃饭。一看就是两口子”。见晓航还是没有反应,朋友知道该打住了。
  在朋友家住了两天,晓航睡了一天半。醒着的时候,晓航总共没说上三句话,也没有做深沉和若有所思状。
  到第三天,晓航好象从一个梦里醒了过来。她梳洗打扮,然后大叫,“吃烤鸭去!饿死我了!” 朋友提着的心放了下来。陪她连吃两顿烤鸭。
  第四天,晓航说,好啦,我要回去了!一转身,看到自己带回来的盒子。
  她对朋友说,噢,那个盒子里,给你的礼物。
  朋友苦笑,好啦,我可不敢当!要不要我替你送给他?
  晓航愣了一下,然后高着嗓门说,好吧!他们结婚的时候,以你的名义!晓航觉得自己的声音很遥远 ……
  在机场,朋友没多说什么,只告诉她,傻丫头,好好照顾你自己。别让我为你犯心脏病!晓航只是紧紧地抱着朋友,一直到要离开了才松手。

  飞机上,晓航想起了第一次出国时,她是独自一人走的。十几年了,她还是要一个人上路。第一次,身后有利伟惦记她,他们有对将来的期待和承诺。她的心有所属。这次,她满怀期待而来。离开时,身后没有了等待她的人。此时,她的心失去了那梦幻般的美丽家园。她觉得她应该很伤心,痛不欲生。可是她没有。这些年她所经历的感情,无论是喜是悲,是苦是甜,让她觉得自己得到的比失去的要多得多。生活待她不薄,让她真真实实地爱过。她爱过利伟。那是平静,温馨,踏实的爱。利伟让她体验到了生命的美丽和珍贵。她爱过季尚舟。这个男人在她十六岁时就闯入了她的梦想。因他,她体验到了刻骨铭心的爱恋,体验到了渗入每个细胞的思念和痛楚。她似乎应该恨他,可是她恨不起来。他,不属于她。他从来都不曾属于过她。那曾经撞击过她心灵的炽热的情感,现在正在慢慢地沉淀在她心底。
  她感谢命运给她的生活画卷横添了如此浓墨重彩的一笔。
  女人爱过,她因此是幸运的。也因此是富有的。

  麦克在机场接她。
  晓航想和他开个玩笑,可自己却笑不出来,“亲爱的,对不起。我没能有一个婚礼请你去参加。” 
  麦克蓝幽幽的大眼睛盯着她看了几秒钟,然后可爱的脸上现出轻松而狡猾的笑容。他把她揽在怀里,说,“如果晓航和麦克要是结婚的话,我们两个就一起去参加他们的婚礼。这个主意怎么样?”
  晓航觉得自己的泪流下来了。很多的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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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韩玲玲 回复 悄悄话 感谢诸位好主意。我还想到了“将爱情进行到底”,可已经让人用滥了。又想到了“在那遥远的地方”,觉得不错。其实,什么名字无所谓。就象我叫韩玲玲,还是叫韩翠花,还是一个人嘛。

会长“骑马找马”的理解有意思。我不知道晓航是否终于明白了。其实生活中我们做的很多事并不是都明白了才去做的。我想表达的一点是,能爱上一个人比被人爱要美好的多。
笑微 回复 悄悄话 叫“今生寻爱”怎样?
岑岚 回复 悄悄话 前帖漏了几个字:“爱她的人,也就是值得自己去爱的人就在自己身边”。
岑岚 回复 悄悄话 我觉得,除去利伟这个人物之后的故事,女主人公是处于“骑马找马”的状态,最后她终于明白了,爱她的人,也就是自己爱的人就在自己身边。
老弓长 回复 悄悄话 再来。
“爱,无悔无怨”或“爱无悔,情无怨”或“痴痴的爱”或。。。
韩玲玲 回复 悄悄话 弓长的建议很贴切,但前有张洁的名篇“爱,是不能忘记的”,咱不好意思再用了。
土豆的“爱情无痕”有意境,有情调。要把它变成自己的,我还要有更明确的理解。
老弓长 回复 悄悄话 叫“爱是不会忘记的”如何?
土豆沙拉 回复 悄悄话 玲玲,看到你那么多的题目,让我想到了“爱情无痕”,爱过了,生活也就像一杯沉淀了许久的清澈的水了,纯洁透明,可以折射更多的光彩。 (一家之言,不要见笑。)
岑岚 回复 悄悄话 回复专业读者的评论:
欢迎专业读者。我们正需要你的专业点评。
岑岚 回复 悄悄话 回复韩玲玲的评论:
我感觉这篇小说叙事语言、情节衔接流畅,故事挺感人,人物也相当有个性。写得很不错。我没有什么别的意见。第一感觉与专业读者相似,标题似应换个更贴切的。这个标题是不错,基本也符合小说的主题,但与主人公和小说本身的叙述语言不是那么契合。
另结尾部分“我没能有一个婚礼请你去参加”一句,是太西化的语言,虽然读者可以理解晓航在此说的是英语,但最好还是按照汉语表达习惯修改一下。
dailin 回复 悄悄话 回复金姑娘,我的那篇自传体小说存在一个老掉牙的计算机里,我还不知道怎么办呢。等我找到打印出来的东西,重新输入后一定和大家分享。
土豆沙拉 回复 悄悄话 请教戈壁红柳, 为什么爱情这东西象那明亮的蓝眼睛呢?有什么故事吗?
韩玲玲 回复 悄悄话 回复专业读者:

我也想过改题目的事。几个想法:“女人爱过”,“爱情有痕”,“爱在旅途”,“晓航的爱情”,“收藏爱情”,“爱的拥有”,或借老秃的话“恋爱不分老幼”?帮着想想?

专业读者 回复 悄悄话 玲玲这篇小说写的真美。晓航爱得无怨无悔,感天动地!只是标题是不是可以改一下,让它和内容一样既快捷又优雅?
老秃笔 回复 悄悄话 其实我是第一个读者。刚贴上去,就大声喊好,结果被咔嚓了。原来某人重贴了。不过,喊好不分先后,恋爱不分老幼。只要爱过了,就好。
金灿灿阳光 回复 悄悄话 回复dailin的评论:
什么时候也把你的自传体小说贴出来让大家分享嘛. 很期待哟!
dailin 回复 悄悄话 回复韩玲玲,是啊,我回来了,一回来就读到你这么精彩的小说,感人哪.
戈壁红柳 回复 悄悄话 一个精彩的故事,文笔简洁诙谐。“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唉!爱情这东西,象倏尔忽逝的风,象虚无缥缈的雾,又象那明亮的蓝眼睛。
韩玲玲 回复 悄悄话 岑岚,这篇没有请你事先看,是想让你在这儿就(这篇)小说的事给一些技术上的评论/批评。大家也可以现场吸取些教训。我知道我自己的一个大毛病是,叙述多于描述。读起来,让人觉得急于把故事说出来,没有更多的细节上的生动描述。上篇更甚。
韩玲玲 回复 悄悄话 谢教授潘。本女不才。不是会写,是敢写。
你既又幸运又富有。不和大家分享一下吗?太吊胃口啦。

游子眼睛厉害。我还特地把“的地得”的事儿过了一遍,还是漏了一个。谢啦!两个盒子的寓意,我自己没想太多。对此,老董有和你相似的联想。
panyi123 回复 悄悄话 "女人爱过,她因此是幸运的。也因此是富有的." 这句话对男人也合适。看来我也是既幸运又富有的了。
panyi123 回复 悄悄话 又能写小说,又会写诗。真是才女啊!
岑岚 回复 悄悄话 玲玲有干劲,有毅力,说写小说就写小说,笔头也快,写了一篇又一篇,篇篇都是永恒的主题。
韩玲玲 回复 悄悄话 哇噻!岑岚你太棒了,格式替我弄好了。我更不好意思了。谢谢!!!

dailin,回来啦。高兴你也喜欢。都是小资嘛。
dailin 回复 悄悄话 玲玲,首先恭喜你发表了小说,看得出你是一个说干什么就一定会去干的人,我很喜欢。

我和金姑娘好象有默契哎,我也是一口气读完你的小说的的,也很喜欢。

小说中的晓航很可爱,有你的影子吧。
韩玲玲 回复 悄悄话 哇,我还没贴完呢,你就看完了。谢谢。
我搞不好格式。会长教了我半天,还是搞不好。就是它了。比写小说还费劲。不好意思。
金灿灿阳光 回复 悄悄话 一看标题,就好喜欢. 迫不及待地一口气读完,写得真好,玲玲!

"想他的时候越来越多,对他的期望也越来越多。有时他回信不及时,她会着急,会胡思乱想." 非常真实,贴切!

"女人爱过,她因此是幸运的。也因此是富有的." 尤其喜欢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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