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Peng的博客

美丽寒冷的加国,我的家,也是自由胡想的地方。爱你直到世界末日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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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牙切齿

(2008-02-15 16:42:07) 下一个


              咬牙切齿


Danniel 是W先生店里的常客。他一米七不到的身材,却长得非常壮实。是法国人和加拿大原居民的混血儿。面容很端正,每次穿着都很整洁。
当年初次见面时,W先生还误以为他是什么公司的部门经理。其实,他只不过是一名普通的搬运工,只是由于他在一个公司长期工作了二十几年,又是当夜班,现在的年薪已有五万多加元。
他每星期在W先生的店里至少消费50元的香烟,典型的烟鬼。每周的“649”和“Super 7”必买不可,而且都是固定号码。
他还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店里所有的黄色书刊他必全部游览,而且经常要掏钱买一本带回家慢慢“享受”。
有一天W先生有点佻侃地问他:“你那么有钱,干吗不再找个漂亮女人?”,他一听,神情有点激动的说:“魁北克女人坏”。他看W先生一脸疑惑,就滔滔不绝地讲起了他的“往事”。
他和前妻共生有两个男孩,原本家里天天有老婆做饭、干家务、带孩子,自己在外挣钱养家。日子过得很惬意。
他说:他应该算是个好男人(只不知道按啥标准了)。但突然有一天,他老婆提出离婚(因为她喜欢上另一个年轻小子)。又因为他当夜班的缘故,两个小孩全部判给他老婆。按法律规定,他必须赡养全部两个孩子,还有他前妻(因为她没有工作)。每月2000多元钱会自动转到他前妻的帐上。
他失去了一切,老婆、孩子、家庭、金钱。

而他现在必须自己照顾自己,当然是做饭、洗衣、搞卫生之类的。
“更可气的是”,他愤愤不平地说:“好不容易熬到周末,她把孩子踢到我这里来。而她可以清清松松和她的男人渡假。而我得不到休息”。
事实却是这样,现在他前妻,一分钱都不会少(应该更多,她新男友肯定要给她CASH,否则,BYEBYE)。周末可以全休“泡”男朋友。生活“质量”可谓提高不少。
而Danniel 的情形真好相反。现在每月到手剩下的钱已不到2000加元,要养房、养车;还要吃、穿,抽烟,玩彩票。已没有多少余钱来“泡妞”啦。

“我已经有一年多没碰女人啦”, Danniel 说:“魁北克女人烦!我这辈子再也不结婚啦。”

看到这可怜兮兮的Danniel,体会到加拿大女人如此“风骚”。 W先生想起了朋友们半开玩笑的“五等公民论”。
在加拿大,女人当属“一等公民”, “二等公民”是儿童,“三等公民”算老人,宠物荣升“四等公民”,最后男人当仁不让稳坐“五等公民”的交椅。

唉,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加拿大男人们,往日的“绅士风度”到哪里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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