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宽

时易乾坤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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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由得你不信 慎防!司法漏洞百出 无辜人遭殃

(2009-07-09 11:36:10) 下一个

不由得你不信 慎防!司法漏洞百出 无辜人遭殃

一个月前我帖出过“一不小心当上被告,对美国的司法有了新的认识”,引来不少网友的感叹和质疑。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这种事不可能发生。现在我再来将这件事的后续发展与大家交代一下,并分析其中的漏洞。

我的这位朋友上次出了法庭后心情有些悲哀,但还是想尽快了结此案,于是托律师打听对方的要求和企图。谁知,一打听,吓一跳,对方狮子大张口,要5000刀的财产和精神赔偿,否则就上法庭理论。这是我的朋友没想到的,本想几百块钱打发掉,看来这是个狠主。不行,不能让她这样敲诈勒索,我的朋友痛下决心:与她奉陪到底!

他找了一位更有经验的律师,将整个案件重新理了理。最可疑的就是自己的车子没有伤,而对方的车则似乎伤势明显。即使说在停车场不小心碰上,也不至于会有那么大的力量而他自己却不知。

律师进一步从其它管道了解到,调查此案的警察竟然与原告有某种程度的关连,虽然原告与他不住在同一个市区。这样,此案件的可疑性更大。

终于又到了出庭的时间了,我的朋友虽然有律师给他一再吃定心丸,还是有些紧张,因为法庭上的事,谁能担保没有意外发生呢?

开庭时间定在10点,到了10点15分,公诉人终于出现了,告诉他和他的律师,因原告和警察缺席,案件自动撤消,他也自然无罪。他只需交点法庭费用就可以回家了。

我的朋友开始当然是很高兴,总算为自己洗清了罪名,这一趟法庭走的值,这半年来的窝囊气总算出了。

然而,当他冷静下来,仔细一想,自己还是个地地道道的受害者,一个现行司法制度下的受害者。在整个案件中,原告唯一要做的只是报警,找一个所谓的"目击证人",剩下的事都是别人的。政府部门要花纳税人的钱为她立案侦查,作为被告的他则必须为此莫须有的罪名付出相当大的代价。让我们回过头来看看有几种可能性。

第一,他在第一次出庭时就低头认罪,交罚款。他损失了半天的时间,$250和一个很不好的驾驶纪录,以后保险费还会涨。如果在两年内再吃罚单,驾照也有可能会出问题,因为肇事逃逸要记6个点。

第二,像他这样请律师打官司,花钱、花时间。如果他在第二次出庭后真的庭外和解了,要花更多的钱,还有一个不良纪录。

第三种情况,就是我的这位朋友的结局,没有在一开始认罪,也不答应交巨额赔偿在庭外和解。最终他花了钱,花了时间,但洗刷了罪名,留下清白纪录。

第四,还有一种就是被告人不甘心,在洗刷了罪名后还不罢休,反过来将原告告上法庭,告原告诬陷。

应当说第三种结果还是比较理想的,虽然破了点财,但没有留下记录,总比庭外和解花了钱还有不良纪录来的合算。现在让我们再分析一下,作为原告的那为妇女有什么收获,又有什么损失呢。

首先,我们假设她只是一个人,没有任何什么别的动机,只是想报复一下她看着不顺眼的人。她可以不负任何责任,达到这一目的。找个愿意的人作目击者不难,反正最后也不会出庭,自己和目击者都不需要为此负什么责任。在这个案子里,甚至连警察都涉嫌卷入了。警察有什么责任吗?没有,因为他也知道自己不会最后出庭,所以怎么写报告谁也不会管的。况且,警察也可以找出一大堆理由这么做。

其次,我们假设这是一个犯罪团伙,一切都是他们自编自导的。他们的目的是要搞钱。有人会说了,如果你一开始就认罪交罚款,这个钱是给政府的,他们又拿不到,对他们有什么好处呢?问题就在这里。

假使他们一天在不同的地区制造10起甚至更多这样的案件,你认为会有多少人一开始就认罪交罚款?这里有一个统计学的概念,也是很多犯罪团伙经常使用的。这要10个人中有一个人采取第二种解决方式,即庭外和解赔偿,则他们作为一个整体就能有不错了收获。

那么他们有什么风险呢?最大的风险就是最终败露,被FBI调查,否则,基本上没有风险。因为案件发展到被告人不甘心,洗刷了罪名还不罢休,反告原告诬陷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即使真的发生了,对方也一定是个一无所有的人,你能奈他几何?倒是被告人天天为此花掉大量的钱和精力,太不值了。所以他们吃定了大部分有家有口有工作的老好人。我的这位朋友也是因为一直以来纪录良好,有一种不信邪的蛮劲,才会走到现在的结局。我一开始还劝过他交点钱算了,要那样,以后好几年心里都会有隐痛。

当然,我不是说这件事一定是犯罪团伙干的,只是提醒大家“防人之心不可无。”

回头看看当初很多人的评论,我觉得他们对美国法律理解得还不够,需要继续学习啊。

点击查看原文和评论:

一不小心当上被告,对美国的司法有了新的认识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906&postID=6377

[附原文]

一不小心当上被告,对美国的司法有了新的认识

下面这个故事是一位旅美30年的朋友讲给我听的。他一直是个良民,可两个月前一不小心当上了被告,受了一肚子气,属实无辜加委屈。现将这个故事写出来,也算是给您提个醒。

事情发生在初春一个寒冷的夜晚,一名警察敲门,说要查看我的车子。这么多年来,我见到警察就有些莫名的恐惧,因为他们除了给我开罚单,我记不得还为我做过什么好事。我打开车库门,任他去看吧,不给我开罚单就行。警察很和气,没有难为我。

两周以后,我收到一张当地法院的传票,让我在规定的时间内去规定的法庭(“双规”)澄清一项“肇事逃跑(Hit and Run)”的指控。我的头“嗡”了一下,差点没晕倒。我现在知道了警察当初来看车的原由了。

我左想右想,觉得不大对劲。我根本没有撞任何人,怎么会有人告我肇事逃跑呢?一定是诬告,或者弄错了。这可不是一般的违章,这是刑事罪,至少6个点,还可能坐牢。怎么会有人这样陷害我呢?我仔细看了一下自己的车子,没有任何明显的被撞的迹象。尤其令我狐疑的是对方竟然声称有目击者可以髦ぁ?/p>

我按时去了法庭,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摸清楚程序,被人支得团团转。法庭里的人个个态度恶劣,真的把我当成犯人来看了。我清楚的记得以前受到的教育,你是清白的直至法庭证明你有罪。眼前的事实似乎完全相反。

最后见到了法官,他问我:“你认罪吗?如果认罪,交$250。”
我斩钉截铁地回答:“不,我什么错事也没做,我认什么罪?”
“那你要trial了?你有律师吗?”
“我没有。”
“你去请律师吧。一周后trial,这期间你不能离开本州。”

就这样,我花了半天的时间,最后被打发回家,什么都没有解决,还又被套了进去。我心痛我的时间,请一次假多不容易啊。真要是这么折腾下去,还要来多少次呀?我虽然出了法庭,心情还是一样的沉重:美国的法律不是为辛苦忙碌的人设计的,本来一件很小事也会折腾你筋疲力尽。

我今天在法庭亲眼见到一位妇女,只向老板请了3个小时的假,本以为能在这段时间内把事情搞完,可没想到,3个小时过去了,连法官的面都没见到。法庭内不让带手机,她连通知老板的手段都没有。看着她绝望和愤怒的表情,我的心也碎了。

回家后我无法安宁,到底请不请律师?我自己拿不定主意。我是无辜的,本来就没做什么错事,需要律师吗?我有什么好怕的?后来征询了一位懂法律的,他建议我还是要请个律师,因为我现在对案情一无所知,要做最坏的打算,最好有个律师,先了解一下案情,以做好应对的措施。

我听从了朋友的劝告,给一个律师打了电话。一谈吓我一挑,开口就要$2500,然后每次出庭和其它事情还要按工作的时间来收费,每小时$250。天哪,这简直是抢劫!!我不干。后来,我又打了几个电话,最后找到一个最便宜的,先收$250,出一次庭,以后再说。

第二次来到法庭,律师帮我跑所有的关卡,倒是省了不少心。他终于打听清楚了告发我的是一位女性,说我在一个停车场碰了她的车,我没有下车就开走了。她记下了我的车牌号并找到一个目击证人,然后报警了。

我的老天,这可真是飞来横祸。我竟然一点都不知道。

我问我的律师,我能否现在交罚款了结此案?他告诉我,现在不行。因为现在法庭有了纪录,这件事不能不了了之,必须要有个说法。他答应去问问告发我的那个人,看她到底想要什么,然后最好庭外和解,可能要破费。他也对我说,不管你是否有罪,最好不要再去打这个官司,太费时费钱,不值得。我觉得他说的也有道理。

唉,说来真是悲哀,我本想争一口气,憋足了劲来要证明自己无辜,没想到,到头来钱多花了,时间赔进去了,还是一个有罪之人。在美国的法律面前我是甘拜下风,我实在是耗不起。

我对我的孩子说,美国的法庭是为有钱人和没事干的人开的。在这个国家你得有钱,请得起好律师。没钱也行,你要有时间和他们耗。爸爸是一样都没有,所以一开始就输定了。

这个故事也提醒我们平时开车要多加小心,尤其在停车场倒车。如果怀疑碰了别的车,最安全的办法是下车看看再走,以防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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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7)
评论
浪宽 回复 悄悄话 回复thecolorofsky的评论:
你的问题以前有人提过。要知道,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找警察要Warrenty的。
浪宽 回复 悄悄话 回复vwbeetle的评论:
哈哈,原告大概有点心虚啊。
thecolorofsky 回复 悄悄话 “一名警察敲门,说要查看我的车子”
警察有SEARCH WARRANT 吗?
vwbeetle 回复 悄悄话 "因原告和警察缺席,案件自动撤消"

因为大家都怕上法院,找律师.
司法制度极差.
浪宽 回复 悄悄话 回复Anopheles的评论:
谈不上大作,只是瞎发议论罢了。谢谢你光临。
Anopheles 回复 悄悄话 宽兄,大作一篇接一篇,笔头好勤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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