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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是公民的权利

(2011-12-08 13:50:02) 下一个



谢盛友:语言是公民的权利


笔者入选《书写德国新闻史,当代 20 人》[1], 阿克赛尔•施普林格(Axel Springer)出版集团(德国最大的报业出版集团,出版《图片》日报、《世界》日报等)派记者来采访,让我谈谈对中国和德国的新闻自由的看法。

面对二十几岁的青年记者,我告诉他 Reporter ohne Grenzen(无国界记者)近来公布的排名:2009年中国第168名,德国第18名;2010年中国第171名,德国第17名。如果我们相信无国界记者的评估,德国的新闻自由情况越来越好,中国的新闻自由情况越来越糟糕。我不完全相信无国界记者的评比,但是,我至少相信一个是事实:在德国获得刊号是免费的,是向国家图书馆(Nationales ISSN-Zentrum für Deutschland
Deutsche Nationalbibliothek)索取,而在中国是必须经过国家新闻出版署。在德国,刊号的申请和获取比钓鱼证还简单,在德国钓鱼要办理钓鱼证,而且还要经过考试,获得证书后每五年还要经过考察审核,不然钓鱼证还会被收回。办报挺容易,一次性花30欧元到市政府注册,然后可以拥有记者证,天南地北到处跑,言论自由。

但是,德国的新闻自由也好不到哪里去,比如说2010年12月,德国联邦银行董事会成员、社民党人蒂洛•萨拉青(Thilo Sarrazin)出版新书《德国自取灭亡》(Deutschland schafft sich ab) ,几个月后他成为百万富翁,仅靠这本书的版税,他就足足赚了好几百万欧元,可是他被从德国联邦银行董事会驱赶出去,不过,他幸亏生活在德国,若在中国可能另一种命运。刘晓波就因为《Macht versinken: ein Memorandum an China》《大国沉沦—写给中国的备忘录》(台北允晨文化出版社. 10月 2009年)被判11年有期徒刑。

德国的美女新闻主播Eva Herman 由于说话不谨慎,而被开除职务,但是,在德国至少不会发生记者被殴打,而根据媒体报道,中国的王克勤等被警察殴打。

德国宪法(基本法)第5条有关言论自由的规定:

(1)人人享有以语言、文字和图画自由发表、传播其言论的权利并无阻碍地以通常途径了解信息权利。保障新闻出版自由和广播、电视、电影的报道自由。对此不得进行内容审查。
(2)一般法律和有关青少年保护及个人名誉权的法律性规定对上述权利予以限制。
(3)艺术、科学、研究和教学自由进行。教学自由不得违反宪法。

但是,德国总统Christian Wulff(克里斯蒂安•武尔夫)在萨拉青事件发生后,却要求我们新闻记者写作必须有“质量标准”( Qualitätsnorm für Journalismus),一国总统,如此言语,大大损害国家形象。德国的机械制造全球出名,原因是德国人有严格的质量标准,但是,如果德国每个记者的写作都按照一个标准,德国离“自取灭亡”真的不远了。

中德言论自由有很大的区别,在德国你可以批评总统,在中国则不可以。

根据12月4日法新社的报道,原《光明日报》总编胡占凡被任命为中央电视台台长,他还是中国记者协会的副主席,他曾发表一段重要讲话:“一些新闻工作者,没有把自己定位在党的宣传工作者上,而是定位在新闻职业者上,这是定位上的根本错误。”

 “胡占凡语录”出台后,国内网民通过微博、Twitter微博等平台讽刺,比如“有一些二奶,没有把自己定位在为首长服务上,而是定位在反腐败上;有一些郭美美,没有定位在为红十字会涂脂抹粉上,而是定位在炫富上;一些观众,没有把自己定位在接受宣传教育上,而是定位在观赏上,这都是定位上的根本错误。”还有“有些大使馆不把自己定位在气象研究员角色上,而是定位在大使上,这是严重的失职!”“有一些人,没把自已定位在感谢国家上,而是定位在自已是纳税人上,这是定位上的根本错误!”“胡占凡同志没把自己定位在奴才上,而是定位在台长上,这是定位上的根本错误。”

看来,胡占凡和武尔夫都犯了“标准”错误。

最后,记者让我给中德读者留下一句话,我思考了一下,说:“Macht bedeutet die Sprache der Machthaber, Sprache ist das Recht der Bürger.(权力是权力阶层的语言,语言是公民阶层的权利。)”

只要有“最高指示”和“最高标准”的国家,其公民肯定失去语言的权利,差别只是多寡的问题。


注释:

[1] 入选理由:1999年9月9日以来出版发行纸媒月刊《European Chinese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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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盛友 回复 悄悄话 谢兄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对德国总统要求新闻记者自律的言语有所反感,可以理解。不过,把德国总统在萨拉青事件发生后的发言和原《光明日报》总编胡占凡放在同一层面上比较,个人认为欠妥。不是有一点点欠妥,而是非常欠妥。

相信谢兄在德国也是生活了不少年头了,应该对德国社会有所了解。德国社会从六十年代末开始,对二战时纳粹所犯下的罪行进行了非常深刻的反省(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反省是民间自发的,而不是自上而下“angeordnet”(Bernhard Schlink的《朗读者》写的就是这段历史),所以这一反省是出自内心的,是诚心诚意的。经过对历史的反省,德国社会,尤其是德国新闻界,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则:那就是不给同情纳粹的人,为纳粹辩护的人一个发言的平台。这一禁忌后来也扩展适用于极右分子,各类种族主义者(萨拉青是典型的种族主义者,后面我还会说到)。了解了这段历史,德国总统针对萨拉青事件的发言就好理解了。萨拉青不仅打破了这一禁忌,而且让德国的极右分子和排外势力找到了一个进入主流媒体的机会。德国总统Christian Wulff的“新闻记者要自律"的话正是针对这一趋势说的。如果谢兄认为这是对新闻自由的限制,那是谢兄误解了。与Wulff的话相反,胡占凡的言语就是一副彻头彻尾的奴才的嘴脸,根本无法于Wulff相提并论。Wulff的标准是以德国宪法为标准,德国宪法的第一条就是:人的尊严不可侵犯。萨拉青以及他的支持者的言论首先就违反了这一条,违反了这一宪法的基本理念,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就无从谈起了。而胡占凡的标准是以一党为标准,是新闻记者自绑手脚,把他同Wulff比,真是太抬举他了。

再来说说萨拉青。萨拉青《德国自取灭亡》这本书的内容可以归纳成一条,那就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只会打地洞”:德国土耳其移民大都出身贫贱,所以他们的智商也低,如果他们大量繁殖,就会把德国人的平均智商拉低。不说他的这个理论是六七十年代种族主义者那里抄来的,他的用词(例如“繁殖”用在土耳其移民身上)就是对人的基本尊严的侮辱。就凭这一点,萨拉青就离开了学术讨论的平台,把自己下放到极右主义的泥潭里去了。萨拉青在德国人中有同情者,这一点我还能理解,毕竟两德统一后,极右主义又有所抬头,但身为移民的谢兄以及xingfu对萨拉青的言论同情,甚至赞同,让我百思不解。今天是土耳其“笨蛋”降低了德国人的智商,明天就是中国专业人士抢走了德国人的饭碗。今天你是受人尊敬的记者,明天你就有可能成为臂带特殊标志,身在Ghetto的“犹太人”。对萨拉青及其支持者的同情和支持,与引火自焚无异,望你们三思!
谢盛友 回复 悄悄话 回复StillH2ORunDeep的评论:

亲爱的文友:

这里的语言,应该是“语”和“言”,也就是“说话”,就是观点的表达。

谢谢!

盛友 敬上
谢盛友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无名男英雄的评论:

亲爱的文友:

这里的语言,应该是“语”和“言”,也就是“说话”,就是观点的表达。

谢谢!

盛友 敬上
StillH2ORunDeep 回复 悄悄话 “权力是权力阶层的语言,语言是公民阶层的权利”
有个问题探讨,说这句话是给中德读者留下的,前半句大概不适用于民主国家吧,(真正)民主国家的民众有权利选择自国家领袖以下的权利阶层,这是他们最有威力的权利,虽然不是所有的人都重视。后半句挺好,按说民主国家的权力阶层应是民众的代言人,虽然不是所有权利阶层的人都会应用公民阶层的的语言,歪嘴和尚还是不少的。

祝贺入选《书写德国新闻史,当代 20 人》。
无名男英雄 回复 悄悄话 文不对题。语言的权利是指你采用哪种文字的权利,如说中文,英语,或日语。而作者显然是在说公民表达思想的自由的权利。这和你说哪种语言没有关系。
日暮倚修竹 回复 悄悄话 不同体制下自由的定义也许有差异。我想大多数国人都清楚国内对公共言论的限制,官员腐败的程度,要不怎么会说“做人不要太CCTV" 呢?
但是依我本人在欧洲十多年的生活经历,我觉得那些非主流意识形态人士需承受的精神压力还是显而易见得。民众因怕被扣 “政治不正确”的帽子而敢怒不敢言的情形也常见不衰。绝大多数的媒体人都有很强的政治理念,真正客观而理智的媒体刊物并不多见。学术界也有沦为政治的附庸的嫌疑。人性的懦弱,信仰的丧失,对每个社会的摧残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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