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缘似水

把心事写在水上,让心碎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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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龙:坊间少年(二)【口味重,慎入】

(2010-04-08 08:11:38) 下一个
接龙:坊间少年(二)【口味重,慎入】

蛾也不想出现那么多英文字,可是有敏感词而我又找不出来。。。

大爷我爱上思思,大概是在我家猫咪叫了第一千五百二十四声的那个春天。

那时候,我正左手牵着HUSKY,右手抱着慢猫,带着一帮小厮,在百家镇的大街上调戏良家妇女。

这世上若没有了西门庆,则鉴别不出谁是会是婚外恋的潘金莲;若是没了我,则鉴别不出谁才是百家镇上的良家妇女。就比如那个思思吧,水灵粉嫩,端庄正派。那天,我第一次在百家镇大街上遇到她的时候,我一哆嗦,哎呀,这是我第一次不需要吃药,就能找到高大威猛的感觉,因为站在她面前,我终于找到了让小鸟依靠的感觉。我正是看准了她那个良家妇女风范,才决定把我的第八百五十九次的纯洁初恋献给她。我精心地打理了一下脑门上精益求精的三五撮华发,捋了捋我那拉风的络腮胡子,还有酝酿了我仅剩的一只三角眼里的那丝浪漫和纯情,然后对思思深情地说:“这位淑女,ARE YOU FREE TONIGHT?”

思思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一碗红烧肉,头也不回地答道:“NOT FREE,BUT VERY CHEAP!”好!我要的就是这个回答,我就喜欢这种有身价的女人。我赶紧递上一卷还沾着我的体温的五元和十元大钞。这可是我带领手下的小厮每天起早摸黑地杀猪所得。那么多的钱啊。我就不信这世界上还有女人见了不心动。思思惊诧地看了我一眼,我感到她的眼中荡起一丝涟漪,啊,这就是传说中的秋波吧。她立刻就捂住了眼睛,眼泪流了下来。想不到她是那么的容易感动,真是一个细腻的女人啊。

“唉哟我看不见了,扶我一把。”我挽住了她的纤纤素手,她脚一软,顺势倒入我的怀里。哇,这个效率真高!我喜欢!我用我粗壮的双肘,环住了她的纤纤细腰,就此将她横抱起来,顺便用黑黑的胸HAIR来撩拨她。她像模像样地挣扎了一下,就此屈服。哇噻,根据泡妞宝典《M选》,我这个时候应该是“宜将剩勇追穷寇,无限风光在险峰。”可是根据另一本泡妞宝典《D选》,我们要“坚持一个CENTER,两个BASIC POINT”。这是一个严重的ROUTE问题。我无法取舍,决定暂缓攻势。于是我松开了我的魔CLAW,把她送进本镇最好的神婆大客栈,顺便还帮她付了几天房费。

从此我每天都去客栈里约会思思。我把我最美的情诗写在猪皮上献给她:“头抹刨花油,虱子都没有。细腰如猪肘,胸猛像奶牛。下地能干活,上BED忒WIND流。赶紧答应我,拒绝就跳楼。”她居然只是笑笑,一点反应都没有,好,矜持,我喜欢!

在我写了一百零八首诗,把能写的汉字都写了一遍,而我家的猫咪已经叫了第三千八百五十四声的时候,我终于按捺不住了。看来,她还是喜欢VIOLENCE型的!

月黑风高夜,我,手提杀猪刀,翻墙进了她的闺房。没办法,RED杏不出墙,我只好入墙了。“别动!劫COLOR!”我一把捂住了她的嘴巴。这次,我就不管ROUTE的问题了。我最喜欢啃猪脚,所以,这次下手,就先从美人腿开始吧。

哇,三寸金莲,盈盈一握啊。嗯,那美丽的小腿啊,入手滑腻。噢,那粗粗的汗毛,像摸着猪HAIR一样刺痒痒。猪HAIR?!慢着,慢着,这是怎么回事?我松开了捂在思思嘴上的手。

“有木有搞错,我是来找我的老公Z.A.的。你怎么可以非礼我?!”

“啊,莫非那天你是故意装良家妇女骗我的?为什么泪流满面?!”

“因为你钱上的油腻招来的苍蝇飞进了我的眼!”

“为什么当时故意钻我怀里面?!”

“因为我没钱三天没吃饭,饿到脚发软。”

“为什么当时抵抗软如绵?!”

“上面的理由还要我重复一遍?!”

“为啥不拒绝我的情诗?!”

“因为我不识字。”

“难怪你最爱唱玉树后庭花。。。”

“庸俗,难道男人之间就不可以拥有完美的爱情吗?!虽然,我已经属于Z.A.了,可我不介意再多个小THREE啊。相信我,经过努力,你会从小THREE慢慢转正的!”

“救命啊!!!。。。”我手握杀猪刀,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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