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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公关团队”是最后的胜利者 (图)

(2011-04-25 12:50:52) 下一个

4月21日晚有人在一个qq群内义愤填膺的说道:药家鑫背后有一个强大公关团队,他明天不会判死刑。我对他说道:你错了,药的“公关团队”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让药家鑫不判死刑,而是为了让他判死刑。他明天确定无误的,会被判死刑。
这样的话当然让他们不解。
我解释道:如果说药家鑫真请了一个公关团队,那么,他的这个公关团队阵容够强大的。从中央电视台的让他哭足、忏悔足,到法庭的多次做死者张妙家属的工作,从公安大学的教授,到各级媒体的知名人士,到法律界的权威人士,到他母校的学生,以及神奇师妹李颖。这样的团队,不是一个开着低价车去上课的人请得起的。而且,在事实如此清楚的情况下,从基本逻辑分析,任何一个脑袋正常的人,都不会为药家鑫做开罪辩护。现在,居然出现如此多奇特情况,从激情杀人到免除死刑,到考虑民意。如此勉强而为之,你说会是头脑正常的人能做出来的事情吗?
而且,假如药是真正的富家子弟,家庭非常富裕,那么,他会知道,撞伤了人,最多陪点钱而已,大不了还坐几年牢,再花点钱弄个缓刑出来,真正的富家子弟根本不会把这当回事。正因为药不是富家子弟,他才害怕被撞后受伤的张妙会记住他的车牌号,给不富裕、甚至拮据的家庭带来无尽麻烦,所以最终他选择执刀杀人灭口。再说,一个富家子弟,又怎么会赶车上百里去给学生上音乐课赚一点钱呢。
所以,药家鑫的家庭绝对请不起这样的公关团队。这个公关团队的真正目的,更不是为了让药不判死刑,而是为了让药判处死刑,即不是为了让药家鑫活,而是为了让药家鑫死。所有的“公关活动”都不是暗暗进行,而是昭然若揭公开进行,就充分说明了这点。
这个“公关团队”的目的之一,当然是顺应民意让药家鑫死,只不过在掀起一轮高潮,吊足胃口之后,曲折的艰难的死。另外的真正目的,则比这更为复杂。那就是故意搅浑,在人们都以为药背景强大,不会判死刑的时候,恰如其分的判了死刑。关键时刻体现法律的正义性,让人们有充分理由相信,法律是追求正义判决的,并从不畏惧强权。从而,所有以前在这片土地上发生过的枉法判决都被一笔带过,更继续掩盖将来可能发生的各种枉法判决案件。达到麻痹,迷惑,诱骗的真正目的。这种手法,这种可能,才是他们迟迟不对药家鑫案件进行判处的真正原因与欲擒故纵之计。再次让人们叹服在官权面前已经形同虚设的法律的所谓正义性,和讴歌我D的伟大,进而让老百姓天真的以为法律是可以维护普通老百姓权益,不畏强权,不畏官权的。时时为了这个目的造势,这可是一贯以来的常用手法。
这些是我4月21日晚做出的论断,看看4月22日药家鑫案件如期被判处死刑后,民众对“胜利”“正义”“法律公平”“法律不畏强权”的狂欢就知道了,这样的策划,这样的设计,有多么空前,又有多么成功。
为此,我首先要说,依法判决,依法行事,与胜利无关,与正义无关。假如对这样一个判决,在迟迟拖了六个月后,仅仅是因为伸张了正义才胜利来到,那么,可以设想,有多少这样类似案件,因为没有伸张正义而不会取得胜利。
其次,把案件拖这么久的真正目的,是策划制造法律正义的狂欢,反复玩弄药家鑫及其家人,给他们无数生的希望,最后再给这个同样弱势的家庭致命一击,对于大众,则是用一次“光明正大”判决,掩盖法律幕后无数真正的黑暗。
最后,我要说的是,该案件最终的结果,就是人人都是药家鑫案件的受害者。
第一,受害首当其冲并最深的,当然是张妙及其家人。张妙魂归地府,自然不用多说。她的家人在恳求尽早判决,惩治凶手而不得的情况下,悲伤的心数次在媒体与无数人的喧噪声中,起起伏伏,忧伤悲切,可以想见他们的心口悬着的程度如何了。
第二,受害很深的,是药家鑫及其家人。药家鑫就是一只已经进了笼子,做过恶的小老鼠,被狼关起来了,本来,这样的老鼠在很短时期内就可以处死,以慰天下之心。但别急,老鼠啊老鼠,你还要配合着狼演一场戏,只有把戏演完,演足,才允许可恶又可怜的你乖乖去死。为了让老鼠配合演戏,狼给了老鼠生的希望,并发动无数狼的帮凶来帮助证明这点。这些帮凶中,有些是狼一惯的左右,有些则是狼诱惑之后上当来做了帮凶的。
第三,受害深重的,是普通民众。将案件故意滞后审理,吊足胃口,最后再造成“法律对药家鑫的惩处,不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和普通的杀人案,而是一起关涉到人性和公共安全、司法公正和法律信仰、公众心理安抚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事件。上升到这样的高度,药家鑫受审引起社会舆论和网民高度关注、药家鑫一审被判死刑引来众多网民叫好,再正常不过了。”(摘自凤凰网)。
这就说明,这个案件被利用起来了,利用起来重塑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正义的维护”。
对法律信仰,对正义维护,这再好不过。但我们不要忘了,我们这是一个什么样国度,不要忘了一个月前刚刚有人公然喊出“不要以法律为挡箭牌”。如果此刻能够通过这个案件真正重塑对法律的信仰,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并一以贯之,当然很好。问题就是,不要把这个事件造势为一次性事件。中国人习惯于一次性消费,在一次性公开事件中获得快感,就认为所有事件都将如此快感。如果这不是一个“诸多潜规则盛行、司法公信力不高、公众法律信仰动摇、公平正义难求的国家”(摘自凤凰网),当然可以认为我们处处都可以达到同样快感,问题的严肃性不会受到质疑。但问题我们不是。
永远不要低估统治者的智慧,更不要认为统治者的智慧会低于大众。在这个神奇国度里,统治者的大脑允许随意生长,而压抑的民众的大脑却只允许往一个方向生长。如果有人处心积虑,借这样一次事件,造成一次性消费快感,麻痹大众,狂欢正义,进而继续在更多事件中漠视法律,忽视正义,那么,这完全有可能是统治者多极智慧的策划与民众单极愿望的完美对接。如果是这样,这个国家的民众,会更多更深陷入无边灾难中去。而统治者则将再次发出得意的狂笑:只需如此如此,处死一个毫无背景的药家鑫(他本来就要依法处死的),就可以欺骗千千万万民众。
接下来我们看到,专家们纷纷发出声音:“药家鑫案的判决具有示范意义”。案件本身,当然具有示范意义,有震撼作用,可是,折腾这么久,伴随无数口水,无数争辩而来的这场运动式的示范意义,如果只是针对药家鑫这样不是真正富二代的群体,而不能威慑到那些真正的富二代、官二代,那么,这样的威慑意义,更多的只是出于对维稳考虑的需要。
第四,受害深重的,也包括那些玩火者。表面看,他们这次又取得了胜利。但实质再次远离了人类的真正文明。老子说道:以正治国。苟且的技俩,对于治理一个国家,只能够换取一时的得意,而无法得到真正顺应时代潮流所带来的创举,更不能够使一个国家长远发展。在妨碍这个国家真正发展的同时,他们自己也必将被历史潮流彻底淘汰。历史上,那些在潮流面前负隅顽抗的,作恶多端的,很多人连一个子孙后代都无法留下来,留下来也不敢承认。
综上我们看到,一个不健康的社会,由于设定圈套,或者将事件扩大化,或者需要利用起来涂抹残存的光辉,导致受害者成倍成倍,成亿倍递增,最终,人人都是受害者,无一幸免。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一个真正追求法理,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才是所有人们之福。
22日下午,当我看到药家鑫被宣判死刑,当有人用qq赞叹我先天的判断是如此精准的时候,我没有兴奋,更没有狂欢,我的内心恰恰感到无尽悲凉。就是抛开本文中分析的这种可能“阴谋”,也就是说整个事件纯粹因为偶然因素拖这么久,我也得说,今天的中国,法治上空,依然阴云密布,这个事件所谓的“胜利”,包括同一天李庄案件检察官撤诉的所谓“胜利”,这些,仅仅是法治本应如此的第一步。记住,这是本应如此,而不是迈开的第一步。就算是迈开的第一步吧,我也觉得不要在第一步的时候就狂欢,就陶醉,中国人习惯了对迈开坚定的第一步表示祝贺,喜悦,实际上因为有许多人永远只是迈开第一步做做样子的,进而达到欺骗和诱惑的目的。试问一个登山者才迈开第一步,你就会为之欢呼吗?登山者出发的第一步,甚至有可能不是为了登山。
万一大家都中了对方的“以退为进”之计,未来又会如何?有没有可能不但无法登山,还会在山底就被山顶抛下来的石块倾覆掉?
最后,我要奉劝国人的就是,哪怕药家鑫万罪加于一身,我们固然要“怒其不争”,但我们同样要“哀其不幸”,同样为他以及他家庭的悲剧心情沉重吧,也为他的生命即将逝去而默哀。只有哀悼一个生命的逝去,才能够防止更多生命无辜逝去。
那种自1946年后杀戮自己同胞越多,就戴红花越多的心理,以及对待敌人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的残忍心理,该当从这个国家的文明思维当中排除了。否则,人人都只是暴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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