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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赖昌星有关系的内地官员们,你们准备好了吗?

(2005-12-27 14:02:38) 下一个
看来,赖昌星已经做好了被遣返的准备。从北京到香港到福建,不少人都对此案感兴趣,不少人则为此案提心吊胆。现在,赖昌星已经做好了回香港,甚至是回大陆的准备,而与赖有关系的内地官员,你们准备好了吗? 厦门“远华案”主嫌赖昌星的命运近月来再度引起海内外媒体的关注,但媒体关心的其实不是赖昌星会否被成功引渡回中国大陆,以及被引渡之后会否被处死的问题,而是赖昌星一旦被成功引渡之后在中国大陆政坛可能引起的政治震荡,以及围绕着赖昌星的问题,北京高层各个派系之间的利害权衡和暗中的角力。与此同时,五年前发生在北京的一件据称与赖昌星案有关而且涉及到高层权力斗争的人事案日前获得了证实,暴露了外间有关江泽民暗中保护赖昌星,进而保护其手下涉案亲信的传闻并非空穴来风,也暴露了胡锦涛和江泽民在赖昌星问题上暗中角力的秘密。 该项人事案的主角、中国前司法部部长高昌礼不久前在海南向友人证实,他确实就是中共高层当年围绕赖昌星案进行的权力斗争的牺牲品,虽然已经五年了,但他至今仍然为此忿忿不平。高昌礼在不久前的9月中曾在中共山东省委一位常委的陪同下,回到其老家山东的济宁经济开发区进行参观视察,获得了很高的礼遇,从一个角度证明了这位当年的中共高官突然下台,并非如传言般是涉及贪污腐败问题,而是另有原因。这个原因其实就是高层权力斗争。 引渡赖昌星文件引发的风波 高昌礼是在2000年11月被解除司法部长职务的,之后就去向不明,有关他被解职的原因,官方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但据高昌礼告诉友人,当年确是在有关引渡赖昌星文件的签字问题上,他“无所适从”而丢官的。当时恰逢赖昌星外逃不久,但北京当局很快透过情报渠道获知赖的去向,当即希望透过外交渠道,以政府间文件的形式要求加拿大政府将赖交还中方。消息人士表示,中共政治局当时曾开会研究并通过决议,要求司法部准备有关的文件。 但就在之后有关文件的签署问题上,高以江泽民没有指示为由,拒绝在有关引渡文件上签字。其实,据消息人士透露,高昌礼拒绝签署的真正原因,并非江没有指示,而是江的暗示,因为当时恰值中共高层正在为中共十六大的新班子布局,各方都在争取最大的筹码,也都在找各个对手的把柄,而赖昌星案可能成为江系人马的死穴,一旦赖被成功引渡回中国大陆,可能引爆更具破坏力的惊天大案。 中国前司法部部长高昌礼(中)不久前在海南向友人证实,他确实就是中共高层当年围绕赖昌星案进行的权力斗争的牺牲品,虽然已经五年了,但他至今仍然为此忿忿不平。届时,江泽民的整个人事部署可能因此全盘皆输,江泽民正全力推举上位的贾庆林可能引发麻烦,他的办公室主任贾廷安将军也可能逃脱不了干系,江本人也可能因此受到连累。贾庆林曾任福建省长和省委书记,据称与赖昌星关系密切;贾廷安更与赖昌星关系非同一般,赖本人对此也不予否认。因此,让赖昌星在遥远的加拿大呆着,不要返中国惹是生非“乱咬人”影响“安定团结”,应该是江泽民最希望看到的。 但江泽民不希望看到的,可能恰恰是当时的国家副主席胡锦涛和李鹏系的罗干希望发生的。因此,据称胡锦涛和当时的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曾亲自找高昌礼,要其在引渡赖昌星案的文件上签字,但在办公室和住宅都没看到高的踪影,最后是通过高的其中一位秘书,和他取得联系,据称他当时正在北京至天津的高速公路上,企图以不能立即返京为藉口,拖延时间。据称高昌礼曾明确表示,没有江泽民的指示,他不会在有关文件上签字,因此引起朱镕基、胡锦涛和罗干震怒,被当场免职。 1937年7月出生的高昌礼是山东鱼台人。1956年3月加入中共。1963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历任山东济宁地委档案局副局长、中共山东沂水县委副书记、书记,中共东营市委副书记。1986年3月起任中共山东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兼省委机关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省委副书记,1993年4月据称是在政治局委员姜春云的推荐下到北京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1994年起任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是中共第十四、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1998年3月18日出任司法部部长。 赖昌星在香港提司法复核申诉 尽管在北京有如此强硬的后台保护,但赖昌星这些年在加拿大的日子并不好过。不久前的9月1日,被加拿大难民法庭裁定继续关押的赖昌星再次遭到“重大打击”。当晚,加拿大最高法院宣布拒绝他的难民上诉,让赖昌星失去了另一个免遭被遣送回中国的试图。加拿大最高法院还决定拒绝对赖昌星的上诉案举行听证会,并在当天作出决定,不受理赖昌星及其家人的有关上诉。加拿大移民部官员认为,高法的裁决意味着已为遣返赖昌星作好了准备。 在这样的情况下,包括加拿大、中国大陆和香港等有关各方,都在为遣送、转交和接收赖昌星进行相关的工作,而赖昌星也有自己的考虑。关于赖昌星的去向,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杨诚认为,赖昌星的可能去向有三种,首先是香港,即被遣返到香港,因为他是从香港进入加拿大的,但香港特区政府认为他在香港的居民身份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所以可能会以此为理由拒绝其入港;其次是可能逃到第三国,“不过,基于赖昌星目前在加拿大处于被监视居住的状态,他逃往第三国的可能性也不大,而且中国已经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一般国家不可能收留他;因此,“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内地的可能性最大”。 但根据香港的法律专家指出,由于赖昌星是持香港护照进入加拿大,根据国际惯例,赖昌星即使要被遣返回中国大陆,也必须先送回香港,再由香港有关当局遣送出境,交给中国内地当局。而且,从严格意义上讲,赖昌星还是香港居民,因为指控他是“以非法手段”取得香港身份的,只是香港特区政府一方,而香港是个法制社会,不能以港府一方说了算,赖昌星还有权利在香港法院申诉或上诉,或申请司法复核,因此这个过程也是个繁复的过程,并非一句“遣送回中国内地”那麽简单。 据多维月刊获释,根据港府的指控,赖昌星目前已就其香港身份的合法性问题,在香港聘请律师,向香港有关司法机构提起了司法复核。而根据法院的有关排期,赖昌星的司法复核案很可能在近期几个月内公开开庭审理,赖昌星为保护自己的利益,证明自己身份的合法性,届时可能有新的证据出现,爆出新的爆炸性内幕,扯出更多与北京高层和中港两地关系有关的新闻。 律师提人身保护令预防机场交人 因此,有关赖昌星的遣返问题,势必将牵涉更多的司法问题和政治问题。据称有关各方已经为此未雨绸缪,进行相关的演练。消息人士告诉多维月刊,首先是中港两地警方,已经充分考虑了遣返赖昌星过程的相关因素,诸如从温哥华飞香港的航班和到达时间,“怎麽可以在不入香港境,或者是入境香港但不出机场的情况下,直接办好移交遣送手续,将赖昌星交给前来接人的内地警方”。 据有关人士称,相关的时间安排可能会是在深夜到达的航班比较合适,“因为这个时候夜深人静,没有什麽干扰”。而最绝的是,届时运有赖昌星的航机也可能因“气候的原因”临时降落广州或深圳,直接在飞机上由香港警方与内地警方办好移交手续。 实际上,有关赖昌星的遣返问题,最大的“干扰”是香港健全的法律制度,不允许香港警方和入境处可以无法无天、恣意妄为,根据中方的要求,随手把赖交给中国内地警方。据称,赖昌星一方的律师已经向香港有关法庭申请了人身保护令,预防届时可能出现的这种状况。 与此同时,赖昌星在加拿大的律师已于6月13日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交了正式上诉申请,并辩护说赖昌星一案对加拿大来说十分重要。法庭文件显示,赖昌星的律师强调说,加拿大不能相信中国对加拿大所作出的不会判处赖昌星死刑的不同寻常的外交保证。 赖昌星的律师认为,中国经常用酷刑来逼供,中国法庭也缺少独立性,尤其是对像赖昌星这样的大案,其司法系统已被政治化。赖昌星的律师还列举了远华走私案已有多人被判以重型,此外中国还动用上千人来调查赖昌星一案。 加拿大要利用赖案获取最大利益 据指出,虽然加拿大最高法院已经拒绝了赖昌星的上诉申请,但赖的一家还有其他的选择,如向移民当局提供遣返前的风险评估。据了解,加拿大移民部门的遣返风险评估的过程需要6个月的时间,只有在所有评估被否定,才可以开始遣返赖昌星的行动。据有关专家分析,这个过程最快也需要9个月时间。加拿大移民局的发言人在谈到向移民当局提出风险评估的胜诉机会时表示,风险评估的申请者只有百分之五的人被允许留在加拿大  赖昌星是在今年8月13日晚9时在温哥华西区一家酒家,被加拿大移民部以“违反宵禁令”为由当场拘捕。根据加拿大移民部让赖保释的有关规定,他必须在每天晚上六点之前回家。8月26日,加拿大难民法庭在对赖昌星再次进行拘留聆讯后宣布,由于没有足够的理由让法官相信他不会潜逃,所以决定继续拘留赖昌星,并于9月22日再检讨是否须继续拘押。加拿大移民部官员特伦指出,赖昌星明知已过宵禁时间,仍然外出赴宴,实为藐视加拿大移民法律,移民和难民法庭将会每隔 30天核查一次赖昌星的身份。 值得注意的是,加拿大最高法院对赖昌星案的有关上述裁决,是在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即将访加前作出的。为此,赖昌星的辩护律师马塔斯表示,赖昌星已让加拿大领导人在与中国领导人打交道时,一直处在一个不利位置,因为中国将此案视为一个政治案件。马塔斯说,加拿大前贸易部长曾在一封信表明,赖昌星一案对加拿大发展与中国的贸易十分重要,“此案已对加拿大与中国的经贸关系造成一种冲击,在商业和旅游上使加拿大蒙受损失”  赖昌星为留加拿大离婚 目前,处于风雨飘摇中的赖昌星已与妻子曾明娜在加拿大签署离婚文件,并获得了批准。这一做法被认为除将影响两人日后是否能一同“在家软禁”的安排外,也是在为赖昌星未来被遣返预作准备,更是为其家人留在加拿大做两手准备。 赖昌星之妻曾明娜是在去年5月向法院申请与赖离婚,并要求取得3名子女的抚养费及分家产等。申请在今年6月21日获批准。法官判曾明娜获获丽昌物业,即目前曾与赖昌星软禁的物业,现估价约49万加元。子女的抚养费则搁置审理。 据熟悉移民及难民事务的律师指出,赖昌星离婚之后,如果他要被遣返,他的财产不会被全部没收,他会把他的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另外,离婚之后即使被遣返,曾明娜及其3名子女也不会被同时遣返。 熟悉加拿大移民法的律师指出,一般而言,难民申请人离婚后,若与本地人再婚,将有利于申请人以人道理由留下。曾赖二人成功离婚后,赖昌星一家的难民申请情况可能出现变化,因为曾明娜及三名成年子女,可以人道理由自行申请难民资格,而不受赖昌星最后的去留影响。 看来,赖昌星已经做好了被遣返的准备,而遣返到哪里,则是个问题。从北京到香港到福建,不少人都对此案感兴趣,不少人则为此案提心吊胆,他们关注赖的命运,其实就是关注自己的命运。现在,赖昌星已经做好了回香港,甚至是回大陆的准备,而与赖有关系的内地官员,你们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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