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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的游戏规则

(2005-02-14 14:10:27) 下一个
民主政治的游戏规则 2004.02.12 首发于东森新闻报 很惊讶地看到『圣手书生』对民主政治的又一番高论,再次显示出『圣手书生』对健康民主社会的游戏规则一无所知。本人不禁感慨台湾有民主的壳而没有民主的核,没有教育好台湾人基本的民主政治游戏规则,台湾的知识分子应该负起最大责任。鉴于『圣手书生』的常识性错误太多,本人不得不再次为『圣手书生』普及一点点民主的ABC。 一、健康民主政治下,阿扁可以被质疑甚至侮辱,而人民则不可以。 『圣手书生』问可不可以质疑南海之子是『匪谍』,答案是不可以。如果『圣手书生』来美国刊登广告说布什总统是『蠢猪』、『白痴』或『凯达同路人』,基本上都不会有事。但是如果『圣手书生』手里没有证据还胆敢在美国登广告说『南海之子是中共匪谍』,就会立刻被丢进监狱。这并不是因为南海之子比布什更伟大,而是美国的法律制度设计就是如此。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的判决当中规定了这条游戏规则,该判决是美国司法史甚至是世界司法史上最经典的判决之一。这条游戏规则是:如果你质疑或抨击『公众人物』,即便事后证明有错,也受捍卫言论自由的『第一修正案』保护。除非『公众人物』能够证明你对他的抨击是『恶意』的,否则你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基本上极难证明对方『恶意』,因为任何人都可以说是自己『想出名』或『很好奇』而对你没有『恶意』。但是,强调一下——但是,如果你质疑的人不是『公众人物』,又没有证据支持你的质疑,那么你将犯下『诽谤罪』或『侮辱罪』而不受『第一修正案』保护。『圣手书生』应该多读一点书,就知道为什么这个游戏规则很伟大了,基本上是因为它同时捍卫了美国的民主和人权。 如果台湾也有美国那样的游戏规则会怎样呢?第一、吕绣莲 vs. 《壹周刊》的『嘿嘿嘿案』当中,《壹周刊》无罪;第二、邱毅 vs. 南部艺人的『特别光碟案』当中,艺人无罪;第三、总统府 vs. 宋楚瑜的『侮辱公署案』当中,宋楚瑜无罪。 最重要的是:在这个论坛上或是在台湾媒体上公开说连宋支持者是『暴民』的人,都会立刻锒铛入狱。这不是开玩笑,按照美国的游戏规则,你可以随便骂布什是『暴君』,但是不可以随便骂选民是『暴民』。很显然绝大多数连宋支持者并没有采取暴力行动,如果你说『抗议民众是暴民』,那么那些没有暴力活动的人立刻可以将所有说过这种话的人送上法庭要他们拿出证据证明他们是『暴民』,否则将索取天文数字的精神赔偿。在美国你骂总统不需要证据,但是骂老百姓是一定需要的,否则就立刻被判有罪。所以美国人最多只会点名道姓说『参加抗争的阿花阿柴简直是暴民』(说这句话的时候还要保证手里拿着他们暴力行为的录像),而不敢笼统说『连宋支持者是暴民』。 美国也是50%对50%,怎么不见他们跟台湾人一样拼得你死我活呀?游戏规则很重要,美国人不敢在无证据情况下给对方阵营的普通民众贴标签,所以才不会有群众严重对立。而美国人可以随便给总统贴标签,所以愤怒情绪可以得到发泄(可怜的布什,全身上下都是标签和口水)。台湾的游戏规则是相反的,质疑总统居然要叫别人拿证据,自己骂民众是『暴民』却可以坦然不需要证据。在台湾,民主、人权、言论自由通通都遭到践踏,难怪成龙说台湾的『民主』笑话是可以笑一百年的。 二、健康民主政治下,人民有自由集会的权利而政府有义务保障集会的安全。 『圣手书生』问如果人民一有质疑,能不能占据马路向政府咆哮呢?答案是能。在美国不但是美国人民能这么做,连在美的中国人都可以。当年北约联军炸了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中国在美留学生立刻申请在交通最繁忙的下午组织大规模抗议行动,美国政府马上批准了中国留学生的集会活动。于是大批中国留学生聚集在马路上丢鸡蛋和西红柿、烧美国国旗,导致洛杉矶多处交通堵塞,甚至影响了整个南加州的交通状况。中国学生抗议的时候,也没有证据说是美国『故意』轰炸大使馆吧?但是并没有美国民众在公开媒体上发言反对这次游行,美国政府也未阻挠或恐吓参与游行的学生。令人意外的是,当年一大群最激进的反美分子在多年后成了最激进拥护美国民主的人。 可以想象,如果这次阿扁能学习一下美国政府对待中国留学生的态度,以善意面对蓝营民众,而不是造谣抹黑说他们是『暴民』,不知道能从蓝营挖到多少选票,远比花钱买桩脚搞『割喉战』更加有效。不料扁政府竟然说如果游行发生暴力,国亲要负起最大责任,这绝对是又一个台湾的民主笑话。纳税人交钱养着扁政府,政府就应该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游行民众的人身安全,如果发生暴力也是政府失职所致,和连宋有什么关系?连宋既没有号召暴力,也没有伸手拿台湾纳税人的钱,为何负责又有何能力为暴力负责。还有,纳税人交钱养了一大群国安人员,帮阿扁买防弹车防弹衣,阿扁自己又不用。既如此,就应该立刻解散国安机构,把那些养国安人员和买防弹衣防弹车的钱退给纳税人。现在纳税人觉得自己的钱被浪费,自己被扁欺骗,阿扁总该出来解释清楚吧。你乱用了人家的钱,反说人家不可以质疑查问,天下哪有这种道理?阿扁若是觉得选民闹哄哄很烦,大可取消税收,自己养活自己保护自己,人民就不会跑过来吵闹了嘛。 三、健康民主政治下,保护弱势方优先于保护强势方。 『圣手书生』问美国能不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先起诉他人再找证据,答案是可以。美国司法制度遵守『对强势方进行有罪推定』的原则,如果是弱势方对强势方提起诉讼,可以在完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起诉对方,然后再找证据。典型例子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瑞夫斯诉桑德逊公司案』的历史性判决。瑞夫斯认为桑德逊公司对他有年龄歧视,但提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这点。该案一直上诉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联邦以9:0的绝对多数判决:瑞夫斯是老工人而遭桑德逊公司解雇,因此无需提出证据证明桑德逊公司有罪,举证责任在桑德逊公司。如果桑德逊公司无法证明自己对瑞夫斯没有年龄歧视,那么就是有。最后桑德逊公司在原告没有任何证据情况下被判有罪,不得不支付巨额赔偿。司法判决倾向于弱势方,在最大程度上捍卫了美国司法的公正性,强势方才无法肆意欺负弱势方然后要弱势方举证。美国没有『侮辱官署罪』,反而是官员比较害怕民告官的官司,因为民告官很多时候无需提出证据或仅需提供很少证据。美国警察在公路上抓人,都要先拍好对方违章驾驶的录像才能抓人,否则在双方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法庭判决将对弱势方——驾驶员倾斜。美国的证券交易法律也对弱势方倾斜,如果中小股东认为大股东有欺诈行为,那么可以在完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起诉对方。如果大股东无法证明自己无罪,将被判有罪。中国大陆也有很多倾向弱势方的法律制度,例如『财产来源不明罪』规定政府官员必须说清楚财产来源,否则就是有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院必须证明自己对医疗事故没有责任,否则就是有罪,起诉方无需提供任何证据。『圣手书生』叫嚣要连宋提证据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强行假设举证责任在连宋而不在阿扁。连宋阵营现在已经提出多条证据和质疑,扁阵营至今都没有好好澄清。既然扁政府这么眼巴巴盼美国贺电,也该相信美国的司法制度吧?我敢说,如果扁阵营敢拿这种案子放在美国进行审判,他要负的举证责任远远比在台湾高得多。根据美国的游戏规则,想把举证责任全推给连宋没那么容易,若在美审判,扁阵营将被法官进行『有罪推定』。你阿扁知道国安、军队的情报,连宋不知道,法庭通过正常程序调查也会以『事涉国家安全』推诿。在这种情况下,要么应该对强势方扁阵营进行有罪推定,要么就应该老老实实设立特别调查委员会解决『秘密情报』问题。『圣手书生』应该先把举证责任厘清,再来谈证据的问题,否则只是展示出对成熟民主国家司法制度的无知而已。 基本上『圣手书生』对成熟民主制度的了解非常肤浅,他文章错误太多,我就不再一一列举,以后有空我还会继续深入分析。民主是什么?简而言之:民主就是人民最伟大。成熟的民主社会,人民可以随便质疑政府、抨击政府、侮辱政府领导人,而政府不可以随便质疑、抨击或者侮辱人民。用一个鲜活例子说明:美国人在家庭外面包二奶养情人都属于个人隐私,如果被媒体披露媒体就要吃官司罚款。而美国总统却不可以在外面乱搞,因为总统不能给民众做最坏的道德示范。换言之,我在外面养情人又怎样,你总统就不能养,你养了我还要抡起石头狠狠砸你。人民是上帝,政府是人民的奴才,这便是民主。民主就是『护民胜于护主』、『爱民胜于爱主』、『人民最高贵,统治者最低贱』。和人民相比,阿扁没有那么伟大,为何人民不能对他道德审判甚至批斗清算?道德问题依靠道德解决,阿扁应拿出道德勇气接受人民公正之调查,而且任何时候都无权指摘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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