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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和解

(2006-01-16 22:56:54) 下一个
  
經  節: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馬太福音五章24節)

 

當你與弟兄結怨,向神獻禮物是沒有用的。耶穌說祂的跟隨者應該與他的敵對者和解。世人所尋求的和解是有限的,然而基督徒要付出任何代價換取和解

你說:「你不瞭解他傷害我有多深!要我和他恢復關係是不合理的。」或者是:「我試了,但是她就是不肯和解。」耶穌要求我們和解,並不包含任何的例外。那人若是你的仇敵,耶穌說你要愛他(馬太福音五:44);他若逼迫你,你要為他禱告(44節);她若公然羞辱你,你不可以牙還牙(39節);有人若佔你便宜,就給他多過他的要求(40-41節)。世人鼓吹「維護自己的權益」,耶穌教導要「放棄自己的利益」。世人警告你常常會被利用,耶穌關心的卻不是門徒是否被公平對待,而是門徒不管別人如何待自己,仍然能表露出無條件的愛。世人蔑視耶穌,將祂釘死在十字架上。祂的反應是我們的榜樣:「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廿三:34)

如果有甚麼命令常使你苦於無法順服,一定就是與人和解這條命令。我們以「神知道我已經盡力,但我的對頭不肯和解」這種想法安慰自己。然而,神並沒有說「試著和解」,乃是「要和解」。你生命中是否有個人,是你需要與他和解的?現在就照著神的話去做。


轉載自《每日經歷神》道聲出版社   版權所有,蒙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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