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天以晓生死,学儒以知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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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 - 老子的学生

(2007-09-08 03:00:28) 下一个

“以人为本”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核心,是提出了“以人为本”、“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价值目标。无论是经济、政治还是社会与文化,一切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此,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归根到底是要大幅度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江泽民同志认为,任何时候我们都必须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社会全面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与实质,这对于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发展理论,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方面,科学发展观的深刻理论意义,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自身的协调发展与和谐共存,就是要实现人与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矛盾和问题的真正解决,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实现社会各个领域和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的协调发展,就是要实现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这也是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另一方面,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坚持把人以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和解放摆在最重要的发展目标位置上,始终坚持一切发展都是为了人民、一切发展都必须依靠人民、一切发展成果都必须让人民来共享和分享。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自然, 自自然然, 和谐哦.

胡锦涛 - 聪明人哦, 敬天哦, 老子的学生哦. 不要人亡政熄就好.

李察天写于 200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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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_hz 回复 悄悄话 有可能胡没有完全想清楚该怎么做。中国社会欠缺信仰支撑,只有自我,内部矛盾激化,和谐理念的提出,应是中国社会发展到这一步的必然要求。

但是一旦开始建设和谐社会,必然要走向民主,最终的发展就不是胡所能控制得了的。

和谐社会的理念,直接秉承孔子大同世界的理想,但封建社会皇帝无法可治,孔子于是立推心法,以仁政治国,只是有个要求,皇帝需是个圣人,方能以身作则,众人随之。封建社会仁政算最佳选择。这是孔孟对封建皇权制度的观察所得到的结论.可历史已经步入现代社会,法治(外法)是所有人的呼声.胡即便是想遵循孔孟之道,立心法,亦无可能了.

如想建和谐社会,又想有真正的法治,最终将不得不遵循民主的理念.我这么说的理由在于:

真正的法治有个要求,那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个大众共识.要有这个共识,平等自由的理念必不可少.没有人生而平等的理念,立法是否平等首先就会是个问题.即便统治者能做到立法平等,执法者也无法平等的对待所有人,人民也无法相信这个法律是公平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共识就建不起来.真正的法治最终会沦为空谈.

没有自由的理念,就谈不到平等.自由的本质在于心灵的自由,对异见的钳制和打击与解放人的心灵正好相反,最终这个所谓平等的理念也不会有。真正的法治最终也会沦为空谈.

这是铁的逻辑,没有耍花枪的余地。胡最后也应该想得清楚,在党内意识形态上的放言,我更愿意相信是由于腐败的压力所制。

腐败有三个根源,没有信仰,财富的两极分化,以及制度问题(集中在官员的权力过大)。从这三个方向同时努力最终会有效果。但是我想特别强调当前国人的信仰是个大问题,没有信仰支撑,只有自我,当了官有了机会就会想搞腐败。腐败治不住,直接会导致亡党,那就谈不上什么民主制度的建设了,于是对胡而言,这是个立即必须面对的问题。

老子的思想从中国传统而来,能够提供对自由平等理念的支撑,亦能为国人所接受。这是我立推老子的起因,你若想延续中华文明,又想建民主制度,舍此无他。而且政府也用不着花太大力气。

最后我还想提一下科学与博爱的概念,过苛严的法治也是行不通的,所以立法的时候我们就得讲究科学和博爱了。老子的道学切合现代科学理念,孔子的仁爱概念去掉等级差别即为博爱,墨子讲过博爱,这两个信念中国人也应该不难接受。
CtMan 回复 悄悄话 他好像配不起。
在党内放言于意识形态上要向北韩古巴学习。
对异见的钳制和打击尤甚于江时期。
老子在其位,会这么干吗?可能连想都不会这么去想。
我更愿意相信,老胡对老子这套,同样连想都不会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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