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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霖:从我被警方殴打看基层警员低劣素质 ZT

(2008-03-24 16:49:24) 下一个
我于2006年9月5号被警方(溆浦县派出所)带走,一共被关押长达32小时。在里面遭到暴力殴打并且被强迫要求下跪,手机被扣押,他们未经我同意打开我的包并拿走我包里的烟抽了。后来,他要我打电话给我朋友拿钱放人,开始说要5000才放人,我说没有,他们后来问我最多筹到多少?我朋友告诉我只有1500。警方说那就先打1500元过来。我和朋友通了电话后我朋友说他于9月7号寄,7号12点左右把钱汇到了他指定的帐号上。

9月5号上午11点钟左右被警方带走,到了6号晚上7点20左右被放出来。我于9月2号到达溆浦,我到那里见一个女性朋友,因为私人感情原因在溆浦被当地人打伤了,打伤后有人打电话报警了,当地派出所来人了。他们来后没有把打人者带走,反而是把我带走,(后来我在派出所听到警员在说打我的那个人和派出所的一个人是战友)。在路上我流了很多血,在我的要求下他们才把我带到一个小诊所进行止血。他们问我身上有钱没,我说钱在包里,警方的人就说你没钱止什么血啊!他们后来去把我包里的钱拿来说做医药费,但是并没有跟我说医药费是多少,止血后又直接把我带到派出所,到了派出所他们说我敲诈了我那个女性朋友,我说没有。我那个女性朋友在警方的询问笔录中也说我并没有敲诈她。但是警方殴打我要我承认我敲诈了她,我不承认他们就打我耳光,踢我小腿命令我下跪,我不下跪,但是由于失血过多(大约失血1500毫升)我开始头晕乏力,被警方踢的跪下,下跪长大两三个小时之久。我在里面的笔录完全是警方暴力殴打下做出的,不是我本人意愿。而且当时在我对面的一个房子里有一个17,8岁的少年被警方暴力殴打也强迫其跪下,这是我当时亲眼目睹。

警方后来把我关进一个肮脏不堪的小房子里,在里面也当时也被关了一个人,他和我说,他说他在派出所有朋友,他不用交钱,他明天就可以出去。后来我在里面也亲眼见证了两个警员对他说要他不要交钱明天就可以放他了。第二天上午就将其释放了。出来后,我身无分文,有一个警员拿了五十块钱给我(此人没有打我,我不知道其名字,但是对他我还是心存感激)。出来后我到了一个招待所住下。第二天中午(也就是7号)我打电话给我朋友问其寄了钱没?我朋友说已经将钱汇到警方指定的私人帐号了。我就打电话给我另一个朋友叫她去取手机(警方说等钱一到他们就把手机给我)。但是我朋友去取手机警方却不给,我后来又写了一封委托书给我朋友委托其为我取回手机并保管。我朋友拿着我的委托书去拿手机遭到拒绝,她跟我说警方要我自己去拿,当时我身体非常虚弱(关在派出所里面,他们一天只给我吃一餐)。再就是我的伤口需要清洗换药,所以没有时间去取。

我回到长沙后,我的伤口已经感染了,医生说很严重了。我于今天下午3点多钟打电话给我朋友,问其拿到手机没,她说没有,她说警方要我亲自去取。我就给派出所打电话问其扣留手机原因,但是他只说要我亲自去取,说有些事情没说清楚。我问其是什么事情,他不说,他说要我本人再回溆浦就马上挂断了电话。我后来又打电话给我朋友,她说她正在派出所,我要她将电话给派出所的人接,她说所长不在,我就要她找个警员说,那个警员说我把乱向媒体发消息,还说这个事情搞下去对我不好。我问其扣留我手机的原因,他说还要向长沙警方致函查询我有没有在长沙犯案,他说等长沙警方的消息过来证实我没有案子在身就可以还我手机。我问其大约要多长时间,他说大约一个星期。我所我在派出所遭到殴打是事实,强迫我下跪也是事实,是对我人格侮辱。

所以这个事情于长沙国保没有任何关系。我与长沙国保关系融洽,我一向遵纪守法,很愿意和警方配合但是此次事情让我对基层警员的低劣素质和暴行感到愤慨和失望,他们的做法完全是赤裸裸的流氓行经。当地的人跟我说,他们基层派出所就是这样,只要进去就要钱,特别是对你们外地人。在回长沙的火车上有一位溆浦人他跟我说,他说1500放了你还是少的,他们要是随便给你栽个脏搞你几万你也拿他们没办法,在我们那里哪个进了派出所不被打?。当然国保,国安,网监的警员素质高的多,我很愿意搞好警民关系。

对此事我感到非常愤慨,并对基层警员的低劣素质非常失望。他们就此事对我说这个事情还没完。现在我希望他们能归还我被扣押的手机和1500元的“赎金”并道歉。如果我得不到满意答复,我会准备好资料上北京上访,我就不相信中国没个说理的地方,下面的政府不管我就去中南海去公安部去国务院。在此我也非常感谢大家及海外媒体的关心,并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此事发展。我不知道他们还会都我用什么手段,也许还会栽赃。但是我为维护自己的权利一直到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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