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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2017年11月05日 星期天 晴

(2017-11-06 06:09:40) 下一个

我和刘湘建(右)在伦敦合影

2017年11月05日 星期天 晴
午后,老吴来我家,两人聊天。说及刘湘建(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长,涉嫌倒卖假护照,2004年出走英国,追逃的百名红色通缉犯中名列第十)
老吴说:刘湘建很快要引渡回国了。省、市追逃办的负责人□□□和□□□等人到了英国,约见了刘湘建,动员他主动回国自首……并向刘湘建承诺:如果主动回国自首,可获从轻处理,——判×年有期徒刑,缓刑,刑期满后,即可回英国,今后可以自由进出中国。现在,组织上发动刘湘建的亲属——徐前坚(刘的姐夫,原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忠(刘的妹夫,市公安局)妹妹刘湘惠——都来做劝返工作。估计马上要回国自首。
我:2013年11月中旬,我在伦敦见了刘湘建。在他家吃饭,两人交谈很坦率。我估计要刘湘建主动回国自首,有难度。
吴:为什么?
我:刘湘建犯有利用职权倒卖护照、非法获利,叛逃等罪,该判多少年,这只能经法院依法审判后才能决定。未经审判,就向刘湘建承诺:回国自首,只判×年徒刑,缓刑,刑满后可来去自由。这种承诺能算数?能兑现?刘湘建会相信吗?主动回国,肯定会从轻处理,但如何从轻?也只能依法,不能凭某个人信口开河。刘湘建入英藉了,是英国公民。入英藉前是中国人,触犯了中国的法律。往后命运究竟如何,我说不清。但是,刘湘建的儿子是学法律的,在英国做律师,可不是好唬弄的。
吴:依你说,刘湘建不会回国了。
我:我没有讲他不会回国自首。我只是说做劝返刘湘建的工作,要懂法,要依法,随便承诺只会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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