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归档
正文

巴陵鬼话 2016年01月02日 星期六 晴

(2016-01-02 15:01:48) 下一个

2016年01月02日 星期六 晴
▲2015年12月28日中午,甘肃省金昌市永昌镇七中初一女生赵某,在超市偷拿了一块巧克力。超市要求其父母拿150元来“赎身”。其父母~一对爆米花的穷夫妇,拼凑了95元来赎,未被允许。女孩忍不住羞辱,从17楼纵身跃下身亡。
      29日下午死者家属讨要说法,超市门前聚集近千人围观。
      30日事态升级,上万民众聚集超市鼓楼,打砸警车,与持盾的层层警察对峙。到达现场的金昌市市长也被人打得额头淌血。
      网友@惠民利众说: “今天,永昌县公安局,武警中队,出动警力580人,下午4点金昌市市长、金昌市公安局(出动)、武警总队支援警力1000人余,下午6点,武威市公安局,武警总队,支援2800人,今夜9点,兰州军区支援3000武警,正连夜赶往永昌”。
      一块巧克力,由150元、到一条命、到最终引发万人群体事件。小女孩一家、超市、金昌市市长、公安局、防暴警察,拉“还我孩子”等横幅的民众,正好构成了当下“官商警民”的关系,反映出民间维权抗暴事件的概貌。
      聚集的群众,大部分都不是死者的亲戚,为何还要冒着危险为死者出头呢?在这个畸形的社会里,几乎每个底层民众都遭遇过这样或那样的不公,官府的强势,让民众丧失了任何申诉的渠道,于是公共事件就成了突破口,女生跳楼只是火星,绝望的民众才是遍地干柴。
     偷拿超市巧克力是错,但 非法拘禁,非法罚款,直接逼死了一名花季少女,让一对可怜的穷人夫妇永远失去了亲人,令人伤感不已。新年第一天的所有快乐,都不足以抵消这个为一块巧克力而死的女孩给人们所带来的悲痛,这个中国版的卖火柴的小女孩,不是死于一个虚构的童话,而是死于残酷的现实。

 

▲一个真实的故事:圣诞节,在美国,一小孩偷了超市的糖果,因为圣诞节他没有收到礼物,家里很穷,老爸吸毒死了,老妈不管他!超市店员——一个老头发现他偷东西,没有抓,没有报警,没有逼他跳楼,而是戴上了圣诞老人的帽子,拿了一整盒糖果给他,告诉他,孩子圣诞老人一直在他身边,没有忘记他!高下立显!
     1935年,纽约法官判决,一老太偷面包,入监十天。旁听的市长,说了那句名言:因钱犯罪,个人有罪。因面包犯罪,社会有罪!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