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归档
正文

巴陵鬼话2013年06月24日

(2013-06-25 13:20:54) 下一个

星期一 晴
上午9点多钟,陈碧波来我家。
他说:最高法院通知湖南,要求省、市、区三级政法委的负责人和全国人大代表杨莉星期天赶到北京。今天商讨我这个案子的国家赔偿。看来,这次是搞真的了。
我:20年了,人一辈子有几个20年!
陈:总算有了结果,还算我走运。
我:关键看能给你赔多少钱。
陈:谁知道呢。我要求是依照国家赔偿法计算,是多少就是多少。
我:国家赔偿法是赔偿的法律依据,离开这个依据无法谈赔偿。你要求按照国家赔偿法算,是对的。前两年,我听你讲过,取最低标准,也得给赔五百万以上。我估计他们不会干的。
陈:我可以打折50%。
我:打折50%,都不大可能。
两人正谈着。陈碧波的手机响了。市政法副书记李建安从北京来电话。几分钟后,陈告诉我,说:李建安讲,不可能按照国家赔偿法计算。
不一会,全国人大代表杨莉来电话。陈告诉我,她要我说一个底线。我说:不能少于200万。她说:不行。我说:国家宣布赔偿法作废,我宁愿放弃赔偿。他们合起来搞什么鬼!逼迫我去学杨佳!
我:你别激动。别讲过头话,别讲学什么杨佳。你在电话讲了后,还要有文字依据,我建议你马上给杨代表发一短信,表明自已的观点。
我拿来笔和纸,让陈碧波起草短信。
老陈和我都不会发手机短信。他向我告辞:要去请人帮他发短信。
中午,陈碧波把短信转发给我:
杨代表:
关 于赔偿数额,我的态度是:第一、必须按国家赔偿法计算是多少,才有法律依据,才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第二、具体赔偿额可根据赔偿法计算的数额让步;第三、 让步底线:因法院枉法造成的主因,必须偿还我己欠近百万元的债务,然后能让我继续有尊严的生存,才符合党中央的政策。否则谈不上赔偿。如全国人大废除赔偿 法,我可息诉。二十年来,我相信共产党的法律,忍辱生存,千万别让我丧失信念。陈碧波
老殷慨叹:政府耍赖,法院枉法,有法不依,这个国家能安稳?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