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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2012年5月23日

(2012-05-23 07:57:45) 下一个
星期三 阴
上午8点多钟,陪同陈碧波去楼区法院立案庭。
原市水泥厂对炉窑实施爆破,把陈碧波的住房震裂,陈碧波要求修复。快一年了,却无结果。老陈诉诸法律。楼区政法委为陈碧波法律援助。
律师曹先生说:案子简单,肯定胜诉。但市国资委列为第三被告,案件也许有变数。
老陈说:国资委在这个案件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那些人不仅不作为,而是在作恶……
……
陈碧波被一经济案拖累19年,至今未了,现在又涉足一案,结局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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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群
再说爱国主义
《环球时报》在5月8日的社评中提出“捍卫爱国主义”的口号,说“中国舆论中总有一些人斥爱国主义是‘爱党’、‘爱政府’,试图用社会内部矛盾瓦解中国的爱国主义”,因而“需要为爱国主义正名”。
秀才们的这番话说到了点子上。至于为爱国主义正了名,会“瓦解中国的爱国主义”,那是危言耸听。
正像人民、民主的概念混乱不堪一样,爱国主义的概念面目全非久而有之。
爱国就是爱君,爱君就是爱国,是自古以来士大夫们敬奉的金科玉律。明朝开国皇帝一死,继位的是孙子,可那位雄居北京的叔叔不干,以清君侧的名义打到南京夺了侄儿的宝座。本来,明朝乃朱姓天下,叔与侄谁面南而王是他们的家务事,与外人无干。但那个腐儒方孝儒认死理,说侄儿是正统,叔是篡位,结果敬酒不吃吃罚酒,遭灭九族之祸。君易主,国尚在,这是方孝儒至死也未搞明白的道理。
到了有党的时代,国的概念又注入了新东西。先是孙中山的入党按手印,向他宣誓效忠,后是蒋介石的党国、国军一体。
共产党以人民的大义打天下,又以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政条文坐天下。“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党和国连在一起了;“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又把领袖与国家连起来;三个代表的理论更是把党代表一切领导一切概括得天衣无缝。
在时下中国的语境里,党与人民、政府、国家是一个东西,不能分。爱党,就是爱人民政府国家;爱人民政府国家,就是爱党。如果谁不爱党甚至反对党,以颠复国家政权罪治你,名正言顺,天经地义。这个道理,中国的小学生都懂。今天,《环球时报》提出“捍卫爱国主义”是故弄玄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乃是项庄舞剑,是以“捍卫爱国主义”的名义来捍卫党,捍卫党的执政地位不动摇。
究其实,国与君不是一个东西,党与人民政府国家也不是一个东西。正如《环球时报》说的在中国确实“需要为爱国主义正名”。
昨晚,看《凤凰卫视》的台海两岸密使节目,讲80年代初,蒋经国的密使沈诚到北京见邓小平,开诚布公地自我介绍,我是国民党党员,是反共的。邓公稍许沉默一会儿说,反共不要紧,只要不反华。在邓公眼里,中共与中华是分开来看的,反共不反华还可以交朋友。
说得更远一点。读《陈独秀风雨人生》第九章《金陵狱中》,说1933年4月20日下午1时45分,陈在第三次也就是最后法庭审讯时抗辨“我只承认反对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却不承认危害民国,因为政府并非国家”。陈举例说“孙中山、黄兴曾推翻满清政府,打倒北洋政府,如谓打倒政府就是危害国家,那么国民党岂非已叛国两次”?在陈独秀看来,反对党和政府,并不是反对国家。
今天一些人的牢骚意见,也许是针对执政党或政府的,却不分青红皂白怪罪国家,而秀才们也不分青红皂白地扣上不爱国的大帽子。以错对错,理何以直?
现代政治理论告诉我们,党、人民、政府、国家的概念是各不相同,把它们搅和在一起,不是别有用心,就是糊涂虫。(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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